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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10-05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通用9篇)。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汇报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实用,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1

一、上半年总结

在过去的上半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栏、标语、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深入线索摸排

组织力量对重点领域、行业和人群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线索台账,并对线索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

4、加大打击力度

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成功破获了一批涉恶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

然而,我们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半年计划

1、持续加强宣传

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

2、深化线索摸排

加大摸排力度,拓宽摸排渠道,提高线索质量。

3、强化部门协作

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4、加强督导检查

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长效机制

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2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狠抓农业执法工作

一是组织21人次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采取查阅进销台账、 “三证”(贩卖农药、种子和肥料)、标签、营业执照等方法,增强了农资市场反省。截至目前,共反省农资贩卖网点8个,抽查30个农药品种、蔬菜品种18个、肥料系列7个、地膜3种规格,现场销毁禁、限用农药品种5个计10公斤,有效杜绝了冒充伪劣农资在市场上流通。二是对贩运未经检疫的100公斤牛肉,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条款之规定,进行了点火处置惩罚,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平安。

(二)强化平安生产工作

一是与全县25个乡镇签订了农机平安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督匆匆各乡镇与农机手签订平安责任书,签订率达95%,实现农机平安事故“零”发生。二是与有关部门密切共同,开展了以严厉袭击“黑车非驾”和拖拉机违章搭人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平安专项整治运动,矫正违章现象5起,杜绝了农机不平安事故发生。三是深入开展“百日”平安运动,严厉袭击了拖拉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以及不法载人载客现象,矫正违法违规行为25起,排除隐患25起,年检拖拉机3台。四是依照“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以鼓吹贯彻落实《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为抓手,面对气候干燥、火险品级高等晦气因素,全力以赴地抓好了草原防火工作着力抓好了全县草原防火工作,取得无重、特大草原火警发生优越造诣。

(三)突出兽医兽药监管

一是强化兽药流通环节的追溯,强化经营条件整改,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治理规范体系扶植。二是强化立案治理,对进入我县的兽药饲料,一律要求生产企业相符兽药gmp规定;三是强化反省,采取按期与不按期相结合的方法,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反省,兽药经营企业必须相符兽药gsp规定,并督匆匆经营者做好购销台账,实行追溯治理,全县兽药经营场所贩卖的兽药均有二维码可查。四是强化抽样监测,采取抽样送检。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5余人次,发放鼓吹材料450余份。五是督匆匆和指导养殖企业树立健全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严厉袭击畜禽养殖历程中滥用和违规使用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行为。六是加大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司法律例和科普知识鼓吹力度。七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认真执行农业部订定的休药期品种和休药期限规定,对造成药物残留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县全年无一例使用冒充伪劣兽药的行为。八是加大兽药司法律例和科普知识鼓吹力度。

(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动用执法车辆9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现场矫正不法开采沙石等违法行为12起,下达责令竣事违法行为看护书14份,处置惩罚不法采砂行为3起。二是严格遵照《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治理法子》有关规定,通过开展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陈诉、实地查询访问与勘察等方法,认真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全年审核审批临时征占用草原1起,涉及面积170亩。

(五)着力渔业执法

一是在3月22日应用世界水日鼓吹等契机,向群众发放禁渔鼓吹材料200余份,让群众了解禁渔范围,禁渔光阴和禁渔内容。二是在禁渔期间,我局共出动巡查车13台次,参加执法反省人员60余人次,深入全县各乡镇主要河段开展巡查工作,劝离游钓人员5人次。三是对涉鱼餐馆有无经营天然水域野生鱼的行为开展例行反省。要求各餐馆业主要严格遵守禁渔期规定,禁渔期间不得经营天然水域的野生鱼类,不得进行欺诈顾客的鼓吹行为,杜绝呈现野生河鱼。

二、存在的问题

固然我局的平安生产工作形势稳定,未发生一起平安生产责任事故,但还任重道远,也存在一些不够和问题。如员工对职业病防护意识脆弱,认识还不到位,存在怕麻烦图省事的心理,有的'企业对职业病防护的步伐和力度不敷。建议上级统一制作一些鼓吹材料,对企业和员工增强教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算

以科学成长看为指导,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遏制警备各种平安事故发生。一是做好草原防火工作。积极开展草原防火鼓吹工作,认真抓好野外用火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贮备,组建草原防火应急步队,加大对村子草管员的监管力度,督匆匆其搞好巡山工作。二是以贯彻《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等相关司法律例为手段,增强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加大高残留农药、“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整治力度,从生产环节上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平安。三是狠抓农机平安生产,严厉袭击拖拉机无牌无证、“黑车非驾”以及不法载人载客现象,确保农机平安生产。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3

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XX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乡到目前为止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人,解矫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人。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兼职司法所所长高锡伦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王林波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XX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二、充分发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

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

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

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三、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乡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4

一、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1、落实责任担当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了工作的有力推进。

2、全面排查梳理

对辖区内的企业、社区、学校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3、加强案件办理

依法依规办理涉恶案件,严格执法程序,保障了案件质量。

4、开展“回头看”工作

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确保打击处理到位,不留隐患。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参与度有待提高等。

二、下半年计划

1、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来。

2、加强执法监督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确保公正执法。

3、深化行业整治

针对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行业秩序。

4、强化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

5、加强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几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情况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0xx年2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的正式确立。20xx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 20xx年元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监督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是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制度保障和工作规范。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xx年10月开始启动,20xx年5月全面铺开。近几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支持监督下,我县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主线,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规范和创新结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至今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40人,正常解除矫正225人,现有在管服刑人员210人,其中缓刑175人,占83.3%,假释23人,占11%,暂予监外执行12人,占5.7%,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体制

20xx年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之初,县、乡(镇)相继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试点领导小组。20xx年3月15日,成立了嘉禾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财政、民政、、税务、人社、教育、、妇联等为成员单位,各乡镇相应成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站(所)为成员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xx年3月21日,召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明确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相关职能,且按照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20xx年5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正式从基层股剥离出来,专门履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职能,各乡镇基层司法所相应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具体负责各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我县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

(二)立足基层,加强工作队伍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之初,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监管人员少、矫正对象多的矛盾极为突出,导致监管困难重重。近几年来,通过公开招考形式招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2人,逐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目前,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有工作人员2名,基层工作站有社区矫正专职人员9人、兼职工作人员13人。有效缓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的压力。

(三)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我县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社会调查评估细则、社区矫正工作日常事务管理制度、应急事件处置制度、工作岗位职责制度、绩效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覆盖了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严格执法,加强矫正监管教育

一是依法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受委托机关的委托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或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社区和被害人意见等进行调查。经全面分析被告人或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统筹考虑适用社区矫正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对社区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等,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评估意见交委托机关,为依法正确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依据,从而降低再犯罪风险。截至目前,全县已办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288例,委托机关对意见的采信率达99.7%

二是及时做好衔接工作。针对法、检、公、司在社矫工作上存在分工不够明确现象。20xx年3月在原有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使法、检、公、司以及看守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更为明晰,形成了较为完整规范的衔接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县社矫工作齐抓共管,良序发展。

三是因人制宜,做好个性化矫正工作。

①坚持围绕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因人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行之有效的个性化矫正方案。

②针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认知行为异常,无法适应正常社会生活,存在忧郁、暴躁、冷漠、自卑、自暴自弃等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及时做好个别教育,实施心理矫治。

③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及时调整教育矫治方案,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教育、感召教育和入解矫教育,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社会责任感。3年来,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教育达2760余人次,形成了分阶段、多层次的教育矫正工作模式。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控。县司法行政机关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管理档案和执行档案及请销假考核奖惩等十个台账将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管,各基层司法所社矫工作站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定期对其表现进行考核,同时每周电话、每月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向,实施全面管控,并如实记录全部矫正程序和措施,形成完整的卷宗档案和台账。近几年来,全县矫正执法工作逐步规范,尤其是今年来,社矫执法工作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各项日常教育监管措施有效得到落实,卷宗、档案台账规整齐全,在上半年全市社矫工作考评中得到了市考评组的好评。仅上半年工作人员走访社区干部群众8568人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各1060余人次。

五是人性关怀,帮困解难,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着重做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疾病治疗工作。20xx年县司法局与学校和医院心理咨询机构签订聘请了2名心理咨询师, 20xx年4月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心理测评,对测评发现有心理困惑的2人进行了免费的心理辅导和治疗。为更好地做好心理咨询工作,20xx年5月,县司法局还派送了4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专业陪训学习,其中两名顺利获取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为我县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队伍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尽力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困难。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在就业、社会保险、困难救助、低保办理、税收减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助,三年来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低保问题6人,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学6人。三是开展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在劳动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先后组织矫正人员技能培训班6次,成功推荐社区服刑人员就业48人。通过社会适应性帮扶,促使一批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接受矫正教育,顺利回归社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矫正社会认可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乡镇和部门甚至是少数领导干部对社区矫正制度不熟悉,缺乏认同感。因此,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领导和基层单位领导表现出不够重视,而基层更多地表现出忧虑和担心,缺乏参与热情,甚至不愿接受社区服刑人员,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二)社区矫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流动人口非监禁刑适用相对偏低。非监禁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以居住在本地社区,具有本地户口和长期居住条件的人员为主。由于流动性较大的犯罪人缺乏社区监管条件,导致了一些本可以适用非监禁刑却因为社区矫正的户籍条件不具备而被判处监禁刑,造成流动人口适用社区矫正偏低。二是对少数不及时报到、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三是社区服刑人员的减刑适用率较低。由于法律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减刑要有立功表现,而对立功的具体情形规定不够明确,不便于实际操作,造成社区服刑人员减刑适用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改造的积极性。

(三)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与接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异地判决、裁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有的没有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相关情况不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加之受人员、经费、工具的限制,缺乏相关制度保障,外地法院、公安和监狱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还没有完全做到“押送至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造成有的社区服刑人员自行流动、人档分离,可能导致脱管漏管现象。

(四)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社区矫正教育监管措施的全面落实难以保证。按照规定,司法所每月要定期受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登记、递交思想汇报材料,每月分别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8小时以上、开展社区服务8小时以上,每月对每个社区人员所在社区进行一次走访调查,每月要记录卷宗、台账等,具体工作十分繁杂,缺一不可。司法所干警处于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下,司法所人员一肩多职,较多的精力投入在乡镇中心工作上,时间和精力上都难以保障社矫措施的全面落实。如广发司法所虽是2人所,但其中1名所员长期被其他单位借调,实际上是1人在岗,辖内有社区服刑人员26人,仅落实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走访措施,每天走访一个对象就需要26天左右,何况还要组织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等工作,一个月正常工作日只有22天,时间上就难以保证。二是基层所请销假审批不够规范。有的对请假把关过于疏松,不经严格审核;有的对请假把关过于苛刻,害怕担责。如有的社区服刑人员确需外出就医,但工作人员害怕脱管,拒绝请假。三是基层所档案台账还不完全规范。受年龄、文化程度、社会阅历等因素的制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档案台账出现不规范、不整洁等瑕疵。四是基层监管教育力度不够。少数基层司法所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人际交往、日常活动等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工作不够细致。

(五)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有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相关部门应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就业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实行过渡性就业安置;对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吸毒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强制送医或强制戒毒;对患严重疾病因贫不能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应给与医疗救助;对“无家可归”社区服刑人员应帮助解决临时居住问题;对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失学或辍学的应免费安排就学。但是,目前,我县在落实这些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政策上,困难重重,力度不大,措施不多,真正解决的问题较少。

(六)社区矫正经费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根据财行[20xx]402号文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湘财行[20xx]72号文件《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社矫工作经费按社区服刑人员1500元/人预算,照此标准计算,我县每年社矫经费应保持在53万元左右。虽然近几年县财政对社区矫正工作投入逐年增加,20xx年2万元,20xx年6万元,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预算为8万元,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仍严重不足。随着矫正工作的日趋规范,要求将越来越高,社区矫正执法成本也相应会大幅提高,社矫工作经费保障问题更为凸显。

(七)社区矫正机构、队伍现状与履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力量不足。目前,我县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为社区矫正股,三定方案核编2人,全县13个司法所,司法专项编制人员16名、地方事业编制人员17名。司法专项编制人员有4名长期被借调,事业编制人员有7名长期在编不在岗,由乡镇安排其他工作,实际在岗人员仅22人。而这22人中,社区矫正专职人员9人、兼职工作人员13人。他们承担了全县社矫工作,队伍力量十分不弱。二是执法人员身份不适。一些司法所所长是由乡镇政府任命的,有的还是企业工人身份。与专业性、职业性要求相距甚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刑事司法活动,现有执法队伍缺乏专业的职业身份,缺乏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努力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对社矫工作的`领导。在原有社矫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完善社矫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3月18日已召开了20xx年第一次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上,按照上级要求新增了国土、房产部门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利于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住房保障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嘉禾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嘉禾县社区矫正中心”已经列入我省50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民生项目工程,省财政拟拨建设经费50万元。年初,我县召开了专题会议,同意了《嘉禾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预案》,并列入了我县民生100工程项目。今年5月11日,县政府县长办公会已审议通过《建设方案》,目前正在进行挂投标程序,力争6月底完工。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嘉发【20xx】2号(《嘉禾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基层司法所人、财、物、事管理。二是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1次(三)常务会议纪要》、《200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期)》、湘社矫发[20xx]1号文件《关于认真开展省司法厅“转作风、解难题、强服务、促发展”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每个司法所配备不少于1名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按照1:25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素质。昨天县司法局已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邀请了市司法局、县检察院领导及业务科室的负债人前来授课,效果良好。四是开拓延伸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在乡镇村居健全工作网络,在司法所加挂社区矫正工作站的牌子,试行在部分村居委会(预计14个村居委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室,并建设一村居一联络员的社矫工作网络。

3、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加强社矫执法基础保障。落实财政部、司法部财行[20xx]402号文件《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省政府湘府阅[20xx] 90号文件《关于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问题的纪要》中规定的关于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要求,且按照湘财行[20xx]72号《湖南省财政厅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按社区服刑人员人平不低于1500元/人的标准落实经费预算。

(三)强化社矫执法规范,促进全县社矫工作的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规范社矫执法工作,维护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制度。县司法局牵头,与法、检、公三家对接,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细化社区矫正衔接、监管、教育、奖惩、帮扶等各项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规范实施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接受工作,法、检、公、司等部门按照“必接必送”的要求,制定社区服刑人员移交、接送的具体办法,明确工作程序,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二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矫日常监管工作,要积极开展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活动,严格执行刑罚,保障活动时间,要规范住所变更、请销假等制度,严格审批把关,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摸排走访,掌握对象的动态。三是强化社矫工作责任追究。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社矫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人和事,坚决按有关规定追责。

(四)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作用,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履职考评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法、检、公、司等部门之间的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学习借鉴外地的经验作法,研究制定有关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解困、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提高社区矫正效果。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组织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鼓励和动员企业接纳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大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图片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区矫正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效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同度。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为强化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张斌(主持工作)为组长,副局长张祥东、汪丙贵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

二、高度重视,营造氛围

县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会召开后,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同时,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三、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建立健全涉 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截止目前,没有涉 黑涉恶相关线索和办理涉 黑涉恶案件。

下一步,我局将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7

扫黑除恶会议之后,xx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区分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示范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要求,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同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专题会议,对全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部署。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新城区国土分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落实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新城区主要路段悬挂横幅,在分局办公楼电子屏宣传。在分局办公室设立了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下步打算

1、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发现涉 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坚持对涉 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2、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渎职、保护伞等线索及时上报纪检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8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是及时召开全局“扫黑除恶”工作动员会,传达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同时,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的工作目标。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了档案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我局脱贫攻坚工作联系乡镇为周坡镇石马村,在做好扶贫工作队同时,积极协助石马村两委扫黑除恶工作,狠狠打击该村黑恶势力。

三、立足防范严格追究。

局党组要求各股室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股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井研县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每月思想汇报缓刑人员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篇9

一、工作概况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乡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乡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X人,解矫XX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X人。所有在册对象均实现了有效管理,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

二、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们成立了由临时司法所所长任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办公。同时,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我们还积极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成员包括司法所人员、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形成了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发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系统作用

我们充分利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系统电子平台,对在册矫正对象进行逐一登记,实现入网管理。通过该平台,我们要求每位矫正对象每周进行电话汇报,每月提交思想汇报和书面材料,参与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并遵守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这些措施有效规范了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确保了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我们注重人性化管理,通过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与矫正对象建立信任关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心理需求。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帮扶活动,如思想教育、心理矫治、技能培训等,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这些措施不仅增强了矫正对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也提高了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注重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区居民普及社区矫正相关知识,提高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同时,我们还积极与家庭、学校等社会各界建立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们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社区矫正专业力量不足,信息化监管手段较为单一,教育帮扶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优化信息化平台功能,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积极推进重点人群智慧化管控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动态监管和预警;四是持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辅助人员配备和购买服务模式。

四、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和工作队伍建设力度,深入调查研究并认真分析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同时,我们将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