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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6-11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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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1)

为了认真贯彻宣煤安发(精心策划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我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当月安全生产情况

设施的安装。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地测防治水科认真按照规程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了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掘进队人员进行了学习、贯彻,并严格按照该措施进行作业。

维修安全技术措施附予施工作业。

4、为了满足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的检测需求,通风科对井下使用的瓦斯探头,确保正常进行监测有效数据,防尘设施已安设到各个作业点及规定的位置。

不达标准的接地极全部重新进行补打,大大提高井下用电的安全。

6、我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检自查工作:

自。

对自检自查所排查的问题,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基本整改到位。

二、工作总结

我矿针对七月份这有章不循,安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松懈。大部分隐患都是因为员工粗心大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一系列隐患问题。隐患问题重要的是去落实,整改,但更重要的是认真吸取分析每一次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下一次再出现同类的问题。把隐患问题落实到每一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身上,实行谁的问题谁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让每一名员工都能清楚的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努力将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化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我矿将认真吸取好经验,好办法,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2)

榆树岭煤矿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总结

为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要求。榆树岭煤矿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安排单位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岗位人员开展谈心对话活动。现就榆树岭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榆树岭煤矿在谈心对话活动前专门召开了办公会,在会议上刘矿长对谈心对话进行了要求,他说此次活动要坚持讲真话、动真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煤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并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谈心活动中,牢记“红线”要求。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召集各部门员工共同学习总结谈心活动,认真听取基层意见,同职工一起消除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意见。各级负责人及职工对安全生产要严格执行记得住、说得出、抓得实,真正做到依规配送物料;要履职尽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围绕煤矿领导及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谈心对话活动以及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重要意义,以及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强化员工安全培训,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深入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各级负责人及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

三、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主体 通过干部与职工谈心对话的广泛开展,有效地提升了全体职工保安全的意识和超前预防事故的水平。通过强化现场管理,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层层责任制,由煤矿一线职工对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违章操作、及时查找排除隐患,并对由此发生的事故承担直接责任;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承诺,做到不违规指挥,发挥安全管理职能,并对失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集团公司领导做出承诺,保护企业职工生命安全,统筹安排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四、坚持求真务实,科学管理,确保2016年榆树岭煤矿安全稳定发展,为了将谈心对话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下去,为提高安全工作满意度提供保障,建立健全谈心谈话活动机制,巩固谈心成果。面向全中心职工征集安全生产建议、意见,只有最基层的意见是最真实有效的,只有每个企业职工安全、每个岗位安全才是最大的安全,围绕“深入开展谈心对话”活动主题,确保谈心成果不留死角、安全生产不留隐患。

总之,通过谈心对话活动,让各级负责人及员工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坚定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3)

我们煤炭人更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顺利转变,最终形成“我要安全”的良好氛围。安全和其他的工作不一样,你忽视它的时候,它就一定想办法让你注意到它,这个糟糕的现象就是“事故”。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做错了就不能重来。自我管理,一开始就必须按照规则去做、重复去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好习惯是工作的需要,坏习惯就是工作的隐患,且在一定时间内会爆发。所以我们必须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真正实现矿工自我行为控制、自我保障安全。

通过教育培训,我对安全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感悟,更让我认识到了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只有把安全培训放在首位,以提升班组成员素质和思想意识为根本,努力执行安全就是矿工第一权益的理念,立足安全发展、强化现场管理,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提升人、机、物的安全,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真正要学以致用,做一个合格的煤矿工人,要强化“安全工作无小事,小事当大事,确保不出事”的安全工作理念,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和压力感,提高班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把安全责任关,把高标准操作,严要求做事,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坚持作业现场“四个确认”,认真践行“七个起来”,把抓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会不断学习安全知识,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目标,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教育好自己,带领好职工,让安全伴随我在公司成长、奋斗,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得到顺利实现。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4)

古交辽源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〇一四年三月

古交辽源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矿井安全专项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古交市煤炭工业局2014年全市建设矿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精神,我矿切实做到全面细致排查,逐条逐项落实,严格按照古交市煤炭工业局要求,分阶段、分步骤依次进行落实实施,通过1个月的检查整改验收工作,现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建设矿井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及职责。按照我矿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制定建设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建设矿井安全专项检查”领导组,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我矿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有力推动安全建设工作。

二、开展大排查和大整改工作标准

1、组织矿级领导、和职能科室人员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大讨论会。

2、开展一次各环节、各系统,不留死角、无一遗漏的地毯式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将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定整改人加以整改。

3、矿级领导要深入实际、深入科队班组、深入井下作业现场督查隐患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对于当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跟班领导负责向矿长汇报,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措施,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隐患,要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专项验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闭合,做到整治不留后患。

4、要加大全员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全员培训。定期组织各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着力提高员工业务操作技能和工作水平,以适应煤矿大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5、坚持矿级领导24小时在矿值班,及时了解掌握井下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6、调度室坚持24小时在岗值,及时向矿级领导汇报井下情况。

7、值班人员不得脱岗、漏岗、落实考勤管理制度,否则严肃处理。

8、坚持瓦斯报表审批制度,监控人员24小时在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责成专人负责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9、每月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将检查隐患报市煤炭局,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10、六大系统已建设完善,投入正常工作。

三、保证整改工作顺利完成的措施和要求

落实矿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制,增强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本岗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持矿级和科级领导值班制度。坚持矿级和科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保证井下每班都有一名矿级和科级领导带班,在带班期间与工人同上同下或晚于工人升井。矿委领导要坚持召开每日安全生产调度会议,总结当天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上一次调度会议所提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召开班前会议,及时解决上班遗留的问题,安排布署本班的整改工作重点。

四、落实各项文件情况

(一)加强制度落实,严格按制度抓各队组班前、班后会,队组每旬例会,机电例会,一通三防例会,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宣誓,做到了工作制度规范化,工作落实合理化。继续主抓职工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二)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追究

1、坚持每日巡查,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活动及火工品专项整治全面的隐患大排查及“三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地面、井下各个工作面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死角地带),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全面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严格执行“隐患消号闭合”管理,做到谁检查、谁复查、谁落实的双项管理。

2、实行矿级领导隐患整改追求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并在井下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表,做到下井跟班与下井记录一致,三对口统一,并要求各科、队长、班组长责任逐级分解,真正落实到人头,做到死角地带也不放过。推行事前责任追究制,未遂事故也当事故处理制。

3、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利用安全大检查及火工品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反“三违”力度,对查出“三违”人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以板报形式亮相,谈心教育。

五、安全管理、装备、培训方面整改情况

(一)管理方面

矿领导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不存在任何不团结,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煤矿安全形势严峻,矿级领导严格落实下井带班制 3

度,并保证跟班次数、时间,与工人同上同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证件符合规定要求,优化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培训方面

2014年进行了全员培训,并考试合格,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数名,并对特殊工种及专业人员进行了矿外培训。我矿使一切人员的配置都符合规定要求,落实安全培训规定。

六、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期间上级领导多次来矿督查,并成立督查小组,循环来矿检查指导工作,在本次整改中先后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检查出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推动了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扩大排查范围,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堵漏洞,奠定安全基础,努力将我矿建设成为环境优雅、矿区和谐、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

古交辽源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5日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5)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弘扬安全文化,做牢做实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我矿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公司下发的文件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局及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对活动进行了认真组织,使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并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全员参与,使得此项活动在全矿范围内迅速开展,通过一个月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实现了安全生产的预定目标。

具体活动情况如下:

一、认认真真地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发动工作 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我矿于5月28日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对“安全生产月”工作做到了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5月29日,由矿长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我矿的“安全生产月”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安全月的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具,大造声势,由此拉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5月30日,我矿在办公楼前、调度楼前各悬挂安全生产月宣

开检查总结会议,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通报、分析、整改,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本次排查活动共排查治理隐患12条。进一步促进了“安全月”活动扎实开展。

对查出的“三违”,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安检科、矿工会等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对“三违”人员帮教活动,使“三违”人员认识到了“三违”的危害性,帮助“三违”人员改掉了不良习惯,争做遵章守纪的好矿工。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矿组织主提升司机、绞车司机、井下电钳工、配电工、输送机操作工、水泵工、充灯工、主扇司机、乳化泵操作工、锅炉操作工等机电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业务学习。安排特种作业人员6人进行了特殊工种培训、复训。

在现场管理方面,我矿除按要求加强矿级领导跟班外,还要加强夜班监管,以消除各种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高效地开展雨季“三防”工作

为做好我矿的我矿的雨季“三防”工作,我矿制定下发了《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成立了组织,健全了机构,制定了措施,明确了责任。

为确保防治水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我矿重点在预防地表水、老空水和裂隙水三个方面制定了专项措施。要求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预防老空水和地质变化带发生透水事故。全月共进行探水2次,清挖排水沟200余米。

安全生产月中,我矿制定、完善了矿井防淹井预案,职工已学习掌握了井下出现险情时的应急措施,明确了水灾避灾路线,使职工具备了较强的抗灾防灾能力。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矿还对各电阻接地值进行了遥测,对各变、配电站做了漏电试验,对输供电线路进行了检查检修,对避雷装置进行了校验。

安全生产月中,我矿安排人力和物力对矿井地表、地貌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裂缝和沉陷带作了相应的处理。以确保雨季“三防”工作万无一失。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计划

1、整理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制度的落实,高度重视细节管理,并把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月月是安全生产月,年年是安全生产年的高度思想,切实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抓好雨季“三防”管理工作,做好地面防洪防雷电及井下探放水工作,保证矿井不受水害的影响,保护好库房内各生产设备及工具不受水患威胁,保证正常的生产作业。

3、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针对独立岗位、关键岗位,要加强巡查;尤其是“一通三防”、水害预防、提升运输、放炮管理、顶板管理等矿井的主要灾害加大管理排查力度,强化以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煤 矿

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总结

编 制: 煤矿技术科

编制时间:2014年6月28日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6)


        文章标题: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一、认清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平稳,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1—4月,全区共发生2起煤矿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济损失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持平,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分别增长50和200。到目前,尽管时间只过去了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数却达到全年控制指标的50,造成了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这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分析近年来我区发生的多起煤矿安全事故,可以看出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抵御灾害能力不足,安全保障水平较低的客观现实,也反映出在经济发展较快、电煤供求紧张、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处于较高位运行的市场环境下,一些煤矿企业受利益驱动,存在重生产轻安全、不顾安全条件盲目生产、瞎指挥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现象,更暴露出我区煤矿安全工作在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推进安全生产文化、法制、责任、科技、投入“五要素”落实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脆弱的安全基础已不能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要求,区内煤炭需求的持续增长与脆弱的煤矿安全基础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一些煤矿企业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矿井安全装备投入、安全管理、隐患整改不到位,需要在今后认真克服和解决。

二、切实增添措施,确保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加大安全投入。区级有关部门一定要督促煤矿业主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管理的规定,增添完善通风、瓦斯监测、排水防洪等安全设施设备和救护装备,切实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区中小企业局要强力推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如果在限期内煤矿企业未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要及时告之区级有关部门不得提供火工产品,并停止供电。另一方面,要加强现场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始终严把班前安全提醒关、工作现场操作关和现场安全监管关,提醒每位职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对现场的每项工作超前安排,确保职工按章操作、管理人员按章指挥和现场生产规范安全。第三,要加快资源整合。对无资金、无能力开采的煤矿,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工作思路,积极寻求合作出路,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区中小企业局要根据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淘汰一批生产规模小、无安全保障、开采工艺落后、浪费资源和污染严重的小煤矿,从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上提高我区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二)抓好隐患排查。区内所有煤矿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作好排查记录,对查找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积极组织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各示范区、乡镇、街道要做好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隐患死角,组织并督促煤矿企业编制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区中小企业局要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全区的煤矿企业,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确保监督管理到位。其它区级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有关规定,督促煤矿企业抓好隐患排查工作。若煤矿存在国务院第446号令所列举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煤矿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打击非法开采。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查处非法开采行为遏制小煤矿安全事故的通知》(渝办发〔2004〕146号)精神,组织力量,采取联合行动,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原已关闭吊销的29个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乡镇小煤矿,要防止死灰复燃,若发现非法开采煤矿的,必须炸毁矿井,填平井筒,没收非法所得,对非法办矿人员依法进行打击,做到发现一处,坚决取缔一处。对新办矿井,若证照不齐、手续不全就进行开工建设、擅自掘井,区级有关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规定,监督煤矿业主停止施工,待手续完善后方可批准实施。对有越层越界开采现象的矿井,无论大矿小矿,一视同仁,必须勒令立即退回原界,按规定永久密闭,拒不执行的,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证关闭。对存在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煤矿,必须不折不扣地停产整改,凡在被责令整治期间,擅自生产或变相组织生产的,按拒不整改处罚,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实行强制关闭。

(四)强化安全培训。我们必须以全面提高煤矿职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的,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覆盖面,尽


        快改变目前煤矿职工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的状况。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煤矿法人、矿长及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焊工、主扇工、绞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和职工全员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切实提高我区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技能。特别是煤矿企业要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以自主培训为主,坚持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充分利用现场提问、统一考试等学习形式,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真正使职工熟练掌握安全知识,提高正规操作技能。要始终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切实做到不持证、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区中小企业局要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我区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五)突出专项整治。结合重庆市今年煤矿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和我区煤矿安全的实际情况,区上将把瓦斯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和证照管理作为今年煤矿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突出瓦斯整治。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府发〔2005〕32号)、《关于印发区县小煤矿和市属国有煤矿开展瓦斯集中整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两个若干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5〕52号)的要求,严格执行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量”的十二字方针,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矿井,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得继续组织生产,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二是突出顶板管理。今年二季度,区级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区安监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督促煤矿企业组织职工学习煤矿顶板管理的相关技术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深入煤矿查找顶板的安全隐患,重点是顶板管理的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严格,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和预案是否落实,顶板的完好程度和支护技术质量是否达标。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产煤,确保今年我区煤矿不再发生类似的顶板事故。三是突出机电运输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一方面加强机电管理。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有关规定,年产6万吨以上的矿井必须配备双电源、双供电回路,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供电备用电源,电源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强运输管理,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煤矿运输现场管理,使用合格正规的提升运输设备,保持矿井运输巷道畅通,提高煤矿安全运输的保障水平。四是突出证照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加强监管,加大对煤矿证照的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办理完善相关证照。要求矿井“四证一照”与企业性质相符,法人代表与实际投资者相符;区内所有煤矿的矿长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副矿长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安全资格证,方可从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区内所有煤矿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安全资格证、技术职称证,方可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工作;区内煤矿必须配齐特殊工种人员,并持有效的、与本人工种相符的特殊工种证。

(六)完善安全体系。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区中小企业局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瓦检员随班检测制度、煤矿安全生产日汇报制度、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制度、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和早调会制度,做到煤矿安全早预报、早准备、早防范。二是建立信息管理体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我区煤矿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形成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网络。年内全区13个煤矿必须全部完成矿井监控系统的安装并投入使用,并与市、区信息监控中心联网。三是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在全区13个煤矿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建成标准化示范矿井2个,其它11个矿井力争全部通过市级标准化矿井验收。四是完善救援体系。由区级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全区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程序及工作职责。同时,区中小企业局要加大协调力度,年内与周边长寿区、武隆县合建应急救援中队,并通过三级救护队资质认证,切实提高我区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中小企业局作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区级其它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组织专门力量,与区中小企业局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有关产煤乡镇(街道)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全区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确保我区煤矿生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责任体系。若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区政府将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4〕105号)、《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府发〔2005〕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来源于范文先生网,欢迎阅读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快改变目前煤矿职工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的状况。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煤矿法人、矿长及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焊工、主扇工、绞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和职工全员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切实提高我区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技能。特别是煤矿企业要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以自主培训为主,坚持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充分利用现场提问、统一考试等学习形式,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真正使职工熟练掌握安全知识,提高正规操作技能。要始终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切实做到不持证、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区中小企业局要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我区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五)突出专项整治。结合重庆市今年煤矿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和我区煤矿安全的实际情况,区上将把瓦斯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和证照管理作为今年煤矿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突出瓦斯整治。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府发〔2005〕32号)、《关于印发区县小煤矿和市属国有煤矿开展瓦斯集中整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两个若干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5〕52号)的要求,严格执行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量”的十二字方针,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矿井,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得继续组织生产,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二是突出顶板管理。今年二季度,区级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区安监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督促煤矿企业组织职工学习煤矿顶板管理的相关技术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深入煤矿查找顶板的安全隐患,重点是顶板管理的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严格,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和预案是否落实,顶板的完好程度和支护技术质量是否达标。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产煤,确保今年我区煤矿不再发生类似的顶板事故。三是突出机电运输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一方面加强机电管理。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有关规定,年产6万吨以上的矿井必须配备双电源、双供电回路,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供电备用电源,电源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强运输管理,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煤矿运输现场管理,使用合格正规的提升运输设备,保持矿井运输巷道畅通,提高煤矿安全运输的保障水平。四是突出证照管理。区级有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7)

为了认真贯彻宣煤安发(20xx)54号文件精神,我矿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并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根据我矿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认真按照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我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当月安全生产情况

1、自7月1日至7月7日避险硐室工程的施工,我矿把该工作做为重点来抓,为了加强避险系统的工程质量,特在这7天里对该项工程加大施工力度,初期工程基本完工,紧跟设备、设施的安装。2、C2下山掘进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地测防治水科认真按照规程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了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掘进队人员进行了学习、贯彻,并严格按照该措施进行作业。

3、材料下山的维修工作,并制定了检、维修安全技术措施附予施工作业。

4、为了满足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的检测需求,通风科对井下使用的瓦斯探头,确保正常进行监测有效数据,防尘设施已安设到各个作业点及规定的位置。

5、在7月2日机电科对井下所有地点的开关接地极进行了全面详细检查工作,对不合格,不规范、不达标准的接地极全部重新进行补打,大大提高井下用电的安全。

6、我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检自查工作:

自7月1日经现场详细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3条(机电设备方面2条、其它方面1条)。

7月2日经现场详细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4条(通风2条、工业卫生方面2条)。

7月4日经现场详细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4条(通风方面1条、采掘支护3条)。

7月6日经现场详细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4条(机电方面1条,一通三防方面2条,其它方面1条)。

对自检自查所排查的问题,落实人员及时处理,基本整改到位。

二、工作总结

我矿针对七月份这7天检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做了详细总结,同时我矿组织各科队管理人员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进行分析总结,存在隐患的主要原因就是员工心存侥幸、有章不循,安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松懈。大部分隐患都是因为员工粗心大意,违章操作造成的一系列隐患问题。隐患问题重要的是去落实,整改,但更重要的是认真吸取分析每一次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下一次再出现同类的问题。把隐患问题落实到每一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身上,实行谁的问题谁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让每一名员工都能清楚的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努力将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制度化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我矿将认真吸取好经验,好办法,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扎实的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8)

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大领导力度。

(一)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

在都设立了安监站,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安监员;655个行政村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室,配备了安全专干:1000多家企业按照规模大小,设立了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干,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已达4500多人。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

,明确了从市政府各位市长到乡镇政府各位乡镇长和各局委局长、主任的“一岗双责”安全工作目标。不管是四大班子领导、乡镇和部门领导同志,都必须坚持发展、安全“两手抓”,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政府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年底,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行政正职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政府班子成员不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下井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包案制度”、“煤矿安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形式,不定期听取政府各口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使每一位领导都把抓安全生产作为一项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下井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下井检查一次,有关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下井一次,各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每半月下井检查一次,并形成一种制度,督促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包案,限期整改,严格验收,切实做到“标准、时限、资金、措施、责任”五到位,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年初,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和“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和矿山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列入目标管理。各单位根据责任书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将目标责任分解到下属单位和责任人,使责任书签订到车间、班组、岗位。同时,严格督促目标落实。一方面,每月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耗用情况通报”,对指标控制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另一方面,根据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半年一考评,年终一总评,考评结果列入全市社会经济责任的大目标之中,实行综合评比、评优。3000元,对39个先进个人分别奖励XX元。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的一个镇和3个市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干部的任免使用上坚决实行了“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