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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24-03-22

大棚房工作总结汇编12篇。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1)

近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项为期近两个月的西瓜大棚整治工作。此次整治工作旨在优化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促进农业发展,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

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全市范围内得到彻底清理的西瓜大棚已达到1084个,其中不合规范的已进行封堵,合规范的已整体加固,大棚面积达到了5000多亩。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涉及大棚基础设施的改善、环境的改善等方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础设施的改善

针对西瓜大棚基础设施老化、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加固、整建等手段,加强大棚基础设施的完善度和安全性。

通过对破损的大棚进行整体加固,使得其能够更好地承受自然气候带来的影响。同时,在外部环境、自然因素等方面对大棚进行细致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修补,确保大棚的稳固性和耐久性。

二、环境的改善

针对大棚内部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清理,为西瓜生长提供更为优质的生长环境。

为了降低抗议大棚内的土壤污染情况,我们定期对大棚内部的土壤进行处理,采用环境友好型的肥料和农药,来保证西瓜的安全、健康。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大棚内部的温湿度控制、通风处理等措施。这些举措有效的保证了西瓜的生长状况和品质。

三、效益的提升

整治工作的成功,不仅为农民提供了更加优质的生产环境,也间接地提升了西瓜产量、质量和收益。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措施,不仅提高了农民种植效益,更减轻了短期内的经济压力,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同时,这项整治工作也为推进当地的乡村振兴战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优化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业效益,推动农业现代化,我们相信农业将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发展,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综上所述,本次西瓜大棚整治工作通过强化基础设施、改善环境、提升效益的策略,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我们相信,在全社会努力下,农业必将持续稳步前行,为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注入新的力量。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2)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65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漳政办发〔20-〕80号)有关要求,-县于20-年9月至20-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本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清理整治基本情况

(一)清查基本情况

南靖县共清理排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23361个,占地总面积18393.58亩。其中,塑料大棚23274个、面积18100.08亩;连栋温室21个、面积77.2亩;日光温室0个、面积0亩;其他类型大棚66个、面积216.3亩。全县发现“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8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64.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面积0.5亩。

(二)图斑核查情况

上海督察局下发南靖县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3994个,其中疑似建设用地图斑3092个,疑似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图斑902个,总面积8067亩,其中耕地面积5478.4亩。目前,全县已完成全部“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核查工作,共发现“大棚房”问题3宗,图斑面积2.8亩,占用耕地面积0.9亩。其中疑似图斑“4410”为已上报金山镇东建村迎达物流停车场;“2257”为已上报山城镇六安村刘阁兰园管理房;“2261”为已上报同兴兰园管理房,均已整改完成。另外发现不属于“大棚房”问题的一般违法用地15宗,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已另案查处。

(三)整治情况

南靖县共排查出“大棚房”问题8宗,占地面积101.68亩,其中耕地面积64.22亩、基本农田面积0.5亩。上海督察局下发2宗,20-年度新增排查6宗。截止目前已上报整改到位8宗,整改到位率100%,占地面积101.68亩,其中耕地面积64.22亩、基本农田面积0.5亩。全县8宗“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情况如下:

1.---有限公司停车场。业主-有限公司,位于金山镇东建村,在耕地上非法建设停车场,上海督察局下发图斑为18.6亩,图斑中包括厦蓉高速改扩建工程高速护坡,这部分不属于大棚房整治范围,非法建设的停车场面积为9.31亩,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2.----旗舰体验中心。业主-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山镇棠溪村,违法建筑作为路虎(福建)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使用,该项目为福建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项目规划红线范围522.4亩,为旅游休闲项目。20-年11月南靖县人民政府与厦门明大路虎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的投资协议书。20-年4月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准予备案,20-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规划为三部分:1、路虎接待中心:占地2.95亩,建设配套简易木屋,在龙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允许建设区,地类为水田及有林地,建成后作为接待中心使用。该地块已于20-年8月22日完成用地报批,报批面积7.0755亩,其中耕地2.0895亩,批文为闽政地685号;2、路虎赛道:主要利用原有林间小道、森林防火通道进行改建,平均宽度4米、全长2.2公里,埋设枕木作为防滑障碍设施,道路护坡及道路边缘局部绿化,全程无硬化;3、旧鱼塘改造:项目区域内原有3口旧鱼塘共64.3亩,于20-年6月起进行清淤改造及边坡绿化,20-年2月已重新注水恢复原状,无重新开挖、无硬化。该项目已整改完成。

3.-休闲餐饮场所。业主-,位于龙山镇奎山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两层活动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4.-兴兰园管理房。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非法建设管理房及埕地,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5.-餐厅。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违法建筑作为餐厅使用,现状为彩钢板板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6.-兰花合作社管理房。业主-,违法建筑作为管理房及埕地,位于山城镇六安村,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7.-菜馆农家乐。业主-,位于山城镇下潘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砖混墙体彩钢板顶建筑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8.-兰园管理房。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建设看护房作为住宅及经营场所使用,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

二、主要采取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督导。

县政府明传《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靖政办发〔20-〕57号)通知,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南靖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清理整治任务,总结进展和成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

(二)出台行动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南靖县农业局、南靖县国土资源局、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靖农〔20-〕150号)文件,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南靖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336、县两违办-)。各镇(园)政府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镇(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三)召开行动部署会,提高行动成效。

1.20-年8月31日和9月7日分别召开全国和福建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副县长-进行强调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园)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精神提前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2.20-年9月21日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召开后,副县长刘升蔚在会上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强调并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认真解读掌握“大棚房”问题的整治范围,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不择不扣按市政府部署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3.20-年9月12日召开南靖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副县长-强调“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秩序的重要举措。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详细解读整治方案,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排查,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无死角;各镇(园)要细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4.20-年10月12日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县农业局局长-强调要求准确摸排,找准问题,把握政策,实事求是,认真扎实抓好落实,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具体工作,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5.20-年10月22日县长钟科主持召开县政府20-年第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镇(园)、各部门要严管严控农地非农化现象,尽职尽责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6.20-年1月11日召开全省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视频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要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分清各自职责,督促各镇(园)抓紧对各自辖区的“大棚房”疑似问题进行排查确认。

7.20-年1月14日召开南靖县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会,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强调,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思想站位;二要学懂弄通,及时如实上报;三要扎实推进,切实整治整改。

8.20-年3月1日召开全国、全省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暨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副县长-再次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四)遵照属地原则,各镇(园)开展自查。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园)充分利用土地遥感监测成果,组织精干人员和力量,运用卫星图斑逐一对照核实、逐一现场勘查,在辖区内开展“大棚房”问题全面清理排查工作。各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近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明察暗访及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大棚房”问题线索,进行分解梳理核查,将涉及“大棚房“问题范围的违法组织力量整治整改到位。

(五)全面严格分类整治。

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分类明确处理,做到一事一档,逐一对应建立整改整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整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反弹回潮。对违法违规占用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条件,做到农地农用。

(六)进一步开展深入查彻底查。

20-年1月,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延长至20-年3月份。全县对各镇(园)再次进行了地毯式再排查,共发现并上报“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20宗。20-年2月1日,经漳州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的培训指导会现场确认,南靖县上报的“大棚房”违法违规项目,认定属于“大棚房”问题8宗,不属于“大棚房”问题12宗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另案处理。

三、今后主要工作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耕地用途监管。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3)

自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泽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函〔20-〕25号文件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认真摸底排查,健全工作机制,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扎实推进。现将平川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整治清理大棚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办(室)中心负责人及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平川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进度安排、整治整改、检查验收等工作。制定全镇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确定镇、村、社三级网格责任人135人,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利用微信、大喇叭、发放宣传彩页、逢九赶集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结合撂荒地专项整治,大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累计开展集中宣传9次,召开村社会议1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3000余份,真正做到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及新型经营主体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和社员会议,及时将各省乱占耕地和大棚房典型案例传达给每一位党员群众,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在镇上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实,严肃查处。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未收到群众关于大棚房相关问题的举报投诉。

 三是对标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排查。紧盯回头看工作明确的三个方面重点问题,分层次组织开展排查清理。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排查,以村为单位由包村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的要求,组织全镇村社两级123名网格员逐社逐户开展周排查,有效保证了回头看工作不留死角、底数清楚。整治期间,共开展拉网式、台账式、背书式排查6轮次,排查出耕地设施农业2709个,占地面积1994.14亩,其中:钢架大棚2366个占地1240.28亩、管理用房合计432平方米,日光温室260个占地257.8亩、管理用房合计1070.78平方米,连体大棚83个占地496.06亩、管理用房面积合计200平方米。排查出非耕地设施农业213个,占地面积375.96亩,设施养殖156个,占地面积199.68亩,其中:日光温室133个,占地面积175.96亩;连体拱棚80个,占地面积200亩;养牛设施92个,占地面积69.88亩;养猪设施29个,占地面积29.88亩;养羊设施35个,占地面积100亩。二是开展重点区域排查,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蓼泉国土资源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对全镇所辖范围内家庭农场、农村土地合作社和其它设施农业、村庄内部及边缘的村民自建大棚,实行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式大检查,依法严查大棚内违法建房行为。开展重点排查4轮次,对设施基地内及周边三类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经排查,我镇无涉及大棚三个方面违规问题,对排查出的21个生产经营不规范问题,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10份,要求经营主体限期进行整改,全面督促完成市县反馈问题整改。三是专项督导检查,县委常委分片包抓领导不定期对我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一线查看清理整治情况,对摸底清理、彻底整改、恢复生产、政策宣传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有效推动了全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逐村逐社对设施农用地进行排查,对排查问题精准施策进行整治,对云翔种植专业合作社、绿丰家庭农场、陈军西瓜专业合作社、贾家墩蔬菜专业合作社、甘肃七彩曙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设施农业基地,配套建设管理房及辅助设施进行全面核查,其中甘肃七彩曙光种植专业合作社、陈军西瓜专业合作社于2020年已完成各类审批手续。结合本次回头看,对全镇范围内农业大棚房看护房建设面积是否超标,逐村、逐社、逐户进行实地查勘、重新丈量,认真核对标准。经核实,我镇设施农业基地全部符合建设标准。

 五是完善工作资料,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对全镇设施农业逐户逐棚进行登记,逐一建立台账资料,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数据上报真实无差错,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建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文件资料台账、镇村两级摸排台账、镇级问题整治台账等7类台账,完善了村周巡查、镇月检查的工作长效机制,把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设施农用地执法,加强对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有效确保回头看工作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宣传氛围营造还不够,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入户率和知晓率还有待提升。大棚房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还需持续保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精心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行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相关问题件件亲自过问、整改结果逐一亲自审核。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深化氛围营造。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将媒体宣传和入户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国家关于保护耕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进一步提升政策入户率和知晓率,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合力整治良好氛围。

    二是持续开展排查,认真完成整改。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管理制度的宣传学习,将设施农业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切实加强监督,分工合作,对任何形式以设施农业建设为名搞非农经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落实村级周周查、镇级月月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用地现象发生。

    三是全面收集整理,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回头看方案和有关政策性文件要求,对期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期间所形成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紧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完善巡查检查台账,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形成集排查、交办、督办、验收、销号为主要内容的一环扣一环的工作机制。

    四是开展工作自查,接受工作验收。对工作进行再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做细各项工作,由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回头看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建立健全村级周巡查、镇级月巡查的常态化巡查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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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工作总结(篇4)

按照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大棚房”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同时及时部署,认真对本辖区设施农业项目开展排查。现将富庄镇 “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抓好全镇“大棚房”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大棚房”死灰复燃作为重大风险政治任务,全面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治理成果,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明确具体内容

(一)加强全面摸排。各村立即行动,按包片对辖区全面摸排是否有新增“大棚房”,一经发现立即登记、上报,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目前,未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

(二)落实管理制度。各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监管本村内的设施农业项目,乡政府严格实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制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

(三)严格农房审批。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定期召开联合审批会,符合条件的通过,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建房计划或另选场地。严格落实选址、放样、施工、验收“四到场”机制。

(四)强化长效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设施农业巡查抽查,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不及时上报、没有备案手续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拆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横幅、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政策、设施农业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公开乡设施农业相关信息,并设立乡设施农业违规举报电话(0835-4614850),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5)

根据县政府加快推动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快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步政治站位,及早支配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镇全部以设施农业之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施行营造了良好环境。

(二)全面细化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全部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展全面排查。建立排查台账。

(三)强化工作措施,依法整治整改

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实行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认真比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展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镇政府准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撤除坚决撤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开土地荒芜,确保“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

镇级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小组,在村两委协作下,马上开展回头看检查。进展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掩盖、无死角。

(五)认真组织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镇高度重视,准时安排部署,要求各村高度重视、进步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按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掩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全部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镇未觉察新的违规工程。

二、排查成果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镇四个村已完成全面摸排,新建项目3个,分别为@@@@、@@@、@@@,三个项目均按要求进行备案。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列入“大棚房”问题台账的项目进行再次核查,核查项目2个,分别为@@@、@@@。本次共摸排5个设施农业项目,其中遗留未整改到位问题项目数为0;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数为0。新建设施农业项目存在问题数为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扬力度,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言论监视,加强宣扬引导,在全镇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气氛,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三)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处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标准,确保农用地用处不转变。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6)

工作报告是范文中的一种形式。素材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全市“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攻坚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市“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攻坚工作报告

自“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XX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正确分析研判形势,本着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的原则,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对XX州“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多次进行排查,并及时按要求限期全面整改到位,确保此项工作与全省同步完成。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设施农业情况

XX州日光节能温室大部分灾后重建期间建成,主要分布于东部三市、县。全州在20XX年至20XX年三年期间共新建温室XX栋,维修XX栋,连栋智能育苗温室X栋。截至目前,全州大小温室保有量为新建X栋X亩(州本级X栋、XX市X栋、X县X栋、X县X栋),维修X栋X亩(X县X栋、X县X栋)。塑料弓棚X栋X亩(XX市X栋、X县X栋)。灾后重建期间XX州X市、县的设施温室主要建在耕地上,西三县的温室建在单位庭院、移民区等非耕地上。

二、“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情况

(一)排查情况。根据省政府的通报及《关于开展XX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大棚房三类问题多次进行排查,不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和建设农业大棚房看护房严重超标情况,但存在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现象;XX市、XX县和XX县县委县政府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并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卫片发现违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行了核查,共发现77宗农地非农化案件(其中,XX市27宗,XX县3宗,XX县47宗)。按照2009年度至20XX年度土地卫片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清单说明,扣减农民自建自用房屋、基础设施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宗教用地及殡葬用地、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后,XX州实际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1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专题会议上通报的数据一致,共X宗,耕地面积X亩(其中,XX市4宗,占用耕地面积X亩,XX县9宗,占用耕地面积X亩)。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X个乡镇X个村,共出动人数X人次,车辆X台次。

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青农经〔20XX〕28号),对自查发现的77宗农地非农化案件(含省政府反馈的13宗),对照指导意见中的清理整治范围进行认真疏理甄别,确认XX州不存在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的“大棚房”问题,均属于涉及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由地方政府负责依法依规另案查处范围。

(二)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大棚房”问题遥感监测比对一二三类疑似图斑X个(XX市289个、XX县X个、XX县X个),经县级国土部门认真核查,均不属于“大棚房”一二三类问题。

(三)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XX市X宗耕地非农建设案件中,X加工厂、X移民安置点、XX市环卫公司符合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完善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当代民族家俱市场属临时用地,正在立案查处。XX县9宗耕地非农建设案件中,已整改到位(青政土函〔20XX〕118号)1宗,正在报批1宗(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5宗,实际与下发图斑不符的2宗(个人修建的房屋地基、县人大办公楼及应急避难广场),原为占用耕地图斑,经测绘人员实测并套图后,未占用耕地。

三、采取的措施

(一)全面排查“大棚房”问题及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违规现象

1.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州、市、县、乡(镇)三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地充分认识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时间紧、任务重、质量高、范围广,方法上灵活多样,措施上更加具体,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及时成立了各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落实党政同责,建立了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主管州长、县长亲自抓、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落实的分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专题会议,紧盯问题不放松,层层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XX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大棚房”问题及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清理排查工作。

2.扩大范围,全面排查农地非农建设。省上经梳理提供给XX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共13宗158.93亩,XX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树立宁多勿少的思想认识,决定把XX州“大棚房”问题及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清楚。为此,各市、县在两轮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对卫星遥感未监测到的、面积较小的加油站、农牧民宅基地及其他占用耕地违建非农设施项目再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村庄周边农牧民私自违建个人宅基地、城市周边违建加油站,确保我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全覆盖,坚决杜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排查漏报、虚报、瞒报情况。

3.?压实责任,质和量并重按时完成。各市、县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不避重就轻,推诿扯皮,回避责任;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通报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州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力推进全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倒排工期,于3月10前全面完成整改,3月20日前由州农牧科技局和国土局在县级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完成州级验收。在县级自验的基础上,于3月17日至19日完成了州级验收。

(二)坚决清理整改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

1.?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方案。各市、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属地责任,把整改工作列入当前的中心工作,切实把问题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从严从快对待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大棚房”问题的真正含义;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回避,坚决整治整改打好打赢专项行动攻坚战。在整个行动中,各地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明确要求对虚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问题,绝不姑息手软。各市、县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违法行为整改方案。

2.?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各市、县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照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突出重点,分类处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基础设施及公建项目,尽快实施组件报批;对不符合规划的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及农牧民宅基地依法进行拆除并恢复耕种,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联动高效。各市、县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力度,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抓好问题整改,不讲理由、不叫条件、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各类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坚决做到“三个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分类处置,全部清理整改到位;涉及所有违法违规建设占用耕地的非法设施,全部拆除到位;涉及耕地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全部恢复到位。绝不让在建、在售、在看的问题出现,坚决做到了区域全覆盖,问题“零容忍”。?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在清理整治过程中掌握正确的方法和合理的尺度,既保护了耕地和解决了问题,又防范化解了各类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存在的问题

XX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77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由地方政府另案查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乱象整治过程中,仍然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整治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二是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乱象整治过程中,只注重外业的整治整改工作,轻视内业工作,存在台账档案不全等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保持成绩、务求实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排查清理工作中的死角再部署再排查,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排查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制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由地方政府负责另案查处的77宗案子彻底整治整改到位,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

全市“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攻坚工作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

收到湘农发〖2019〗4号文件后,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排查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及各村支部书记召开了推进会,传达文件精神,推进我乡“大棚房”“回头看”排查工作。

二、结合实际,开展排查工作

按照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依据湖南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大棚类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标准,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结合我乡实际工作,从以下方面工作抓好落实:

1、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对相关政策吃透把准,进行深入查、彻底查、反复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

2、对照文件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逐一开展排查。经过认真排查,全乡排查38个农业设施,面积293.9平米。对于文件要求清理整治的三类问题在我乡均没有发现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农业设施相关要求执行,2019年4月至今无新建的农业设施。

下一步,我乡将继续以湘农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农业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农地农用,继续开展设施大棚调查摸底,对建档立卡且正常从事生产的大棚进行定期督查、跟踪监督;对短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大棚,督促建设业主按照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占用耕地的违法违规问题行为。

2021年8月10日

全市“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攻坚工作报告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专项整治行动,发挥农业、国土资源、宣传、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社、文旅、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工作职能,建立联动协调机制,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并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压实排查整治主体责任,明确具体任务,严格落实清理整治措施。

‍二、会议部署,宣传发动

‍印发了《X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实施方案》,夯实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印发、转发了10份有关“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文件,指导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根据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需要,区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动员会、业务培训会、“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题会议和多次工作推进会,对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全力推进,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高度重视、高度警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面排查清理、彻底整改到位。

‍三、全面摸底,彻底排查

‍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开展了全面的大排查,通过大排查和“回头看”复查清理,对全区XXX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的复查,切实做到每一个农业园区、大棚逐一建档立卡,逐一建立台账,做到排查清理全覆盖。排查、复查工作出动人员XXX人次,排查塑料大棚XXXX个,面积XXX亩,日光温室XX个,面积XX亩,连栋温室XX个,面积XX亩;其他大棚XX个,面积XX亩。

‍在“回头看”排查过程中,发现2个Ⅰ类违规问题。

‍1.X富甲半岛生态休闲农业有限公司,20XX年在XX乡XX村建有X个蒙古包,面积X亩,地面进行了硬化,用作园区餐饮,属违规建设非农设施,违规性质属Ⅰ类。

‍2.XX镇XX村X村民组X家庭农场,在烤烟房旁边(原先是鱼塘后垫土)临时违规搭建X亩大棚,地面进行了硬化,用作竹木加工经营,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X局下发我区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排查工作中,认定3个Ⅰ类违规问题。

‍1.X高仿家具厂(图斑341802-1-1799),位于X区X乡大山庵村,面积28.14亩,其中高仿家具厂违规占地面积8.04亩(占用耕地面积2.22亩),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2.XX服务站汽修厂(图斑341802-2-81484),位于X区X镇西马村,面积3.06亩,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占地面积3.01亩,所占地类为耕地,违规性质属Ⅰ类。

‍3.X编藤厂和服装厂(图斑341802-2-81139),位于X区X镇丁湾村,面积3.66亩,违规占地面积2.71亩,所占地类为耕地,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性质属Ⅰ类。

‍四、严格督查,推深做实

‍市、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适时通过督导方式,对我区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督查。10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到X区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调研督查。11月7日区国土分局和区农委组成两个督查小组对有关乡镇进行了督查。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后,11月17日-18日,X区常务副区长、区国土分局局长和区农委主任分别带队对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全覆盖式的督查指导。在“回头看”排查过程中发现2个“大棚房”问题和对省督查组反馈的疑似问题点进行再排查新认定了3个“大棚房”问题后,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多次带队到认定问题的项目点,对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派人全程监督,现场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五、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根据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明电〔20XX〕3‍号)和《关于做好省下发“大棚房”问题督查核查问题清单有关工作》(宣农清办〔20XX〕3号)精神,认真落实XX市长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批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于1月下旬对“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相对较缓的养贤乡、XX镇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六、彻底整治整改,全面检查验收

‍在“回头看”和省督查组反馈的疑似问题点进行再排查发现违规问题后,及时要求所在乡镇报送整改方案,并督促经营主体按要求限时整改。截止20XX年1月31日,所有违规项目内建筑已彻底拆除,共拆除建筑面积14.51亩,土地已全部复垦。区国土分局和区农委组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验收小组按照时间节点对5个“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XX镇X村X村民组X家庭农场违规搭建0.45亩大棚,于20XX年12月4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XX生态休闲农业有限公司违规占地面积0.3亩10个的蒙古包,于20XX年12月4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高仿家具厂(图斑341802-1-1799),违规占地面积8.04亩(其中占用耕地面积2.22亩),于20XX年1月25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X服务站汽修厂(图斑341802-2-81484),违规占地面积3.01亩,于20XX年1月25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X编藤厂和服装厂(图斑341802-2-81139),违规占地面积2.71亩,于20XX年X月X日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

‍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区委、区政府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并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举报制度,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章立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农业园区、设施大棚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对新建设施大棚、温室等逐一建档立卡,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大棚房”问题实施长效监管。继续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进一步加大农业用地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7)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农村地区逐渐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然而,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其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大棚垃圾的产生和处理。大棚垃圾不仅占据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我所在的乡镇开展了一次大棚垃圾整治活动。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努力,这个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下面,我将对此次活动进行详细的总结。

一、问题的发现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棚垃圾一直是一个头痛的难题。在我们的乡镇中,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一方面,由于乡镇地势平坦,大棚分布密集,而且地区较小,这导致大棚垃圾的处理变得越来越麻烦。另一方面,由于很多大棚的主人不重视垃圾处理问题,乱扔乱堆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一情况严重威胁着当地的环境和卫生,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

二、针对问题制定整治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乡镇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整治小组,对大棚垃圾问题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一个整治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我们认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向当地居民普及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的知识,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处理的责任意识。

2.强化监管力度

其次,在整治的过程中,我们也加强了对大棚垃圾的监管力度。通过完善的监管措施和机制,对大棚垃圾的乱扔乱堆行为进行了有效的遏制。我们也组织人员对大棚垃圾的投放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也对垃圾收运车辆进行了积极地管理和监督,让清运工作更加规范化、有序化。

3.规范投放

此外,我们也对大棚垃圾的投放进行了规范化。统一了投放时间和点位,制定了相关标准和规范操作流程,减少了垃圾的数量和污染。

4.加大清理力度

最后,我们也对大棚垃圾的清理和处理进行了加大力度。我们建立了清运积存垃圾台账,规范了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工作,垃圾分类和再利用进行了整合和优化等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大棚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三、效果评估

经过数月的辛勤工作,我们一直保持着问题清零、无污染的状态。整个乡镇的垃圾问题得到了极大程度的缓解,也取得了一些实际的成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棚垃圾投放点得到了规范化,数量明显减少。

2.清运任务的配比得到了优化,对垃圾的收集、分类和处理工作得到了加强。

3.对清运行业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健全全新设备管理体制,保障现场施工无惊险和危险因素。

总之,对于整个问题的整治,我们必须要保持持之以恒、确保持久化,不能只针对短期问题做出相应解决。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涌入城市谋生,但是由于资金、资源等方面的限制,不少农民只能选择在周边的乡村庄园或大棚里打拼。然而,这些大棚逐渐成为了城市垃圾的“战场”,每天这里堆积着各种废弃物,垃圾臭味愈演愈烈,也严重影响了周边市民健康和城市形象。为了改善这一状况,我们在摸清了大棚垃圾处理情况后,展开了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进行总结和经验分享。

一、问题的分析

(一)大棚垃圾问题严重

大棚是农村经济新动能,而且走进千家万户的市民生活,但是大棚垃圾的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大棚栽种蔬菜使用大量的塑料袋,其次还有加工和储存使用的塑料桶,废旧材料、包装材料等废弃物品。这些废弃物品长时间堆积在大棚内产生的臭气、尘土、细菌很容易影响周边的市民正常生活和出行。因此,解决大棚垃圾问题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

(二)对农户的文化教育和引导不足

大部分农民来自乡镇,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经营大棚的方式普遍比较拘泥,没有主动意识地处理垃圾问题,甚至有个别农民听到有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这样的政策规定不太感冒。因此,对农民进行文化教育和引导是推行大棚垃圾整治的前提。

二、整治实践

(一)大力宣传、普及

针对大棚垃圾问题的存在,联合环保、农业、卫生等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以普及有关知识以及影响较大的案例。在宣传过程中,采用生动形象、简单易懂、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农民角色的自觉性。

(二)开展集中整治

在宣传和普及的同时,组织行动起来,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从全局出发,对大棚垃圾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垃圾对周边的影响。整治重点对于道路两旁的垃圾进行清理,对于垃圾的堆积点进行治理,这样可以有效地改变垃圾囤积的现象,让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三)推广环保设施

推广环保设施是实现整治效果,提供便利性的关键。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例如,垃圾桶、分类收集设 施、环保包等,使农民了解环保设施的使用方法,帮助大棚垃圾管理工作,并切实保障农民的健康环境。

(四)加强法律监管

采取法律监管措施是整治固本之策。在下达整治任务之前,认真制定细化整治计划书等一系列文件,并加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协作。司法机关对于违反整治计划的农户,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行政处罚,控制农民违法违规行为,从而有效地降低大棚垃圾对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以及人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三、经验分享

(一)整治大棚垃圾是环保和加强社区服务的重要体现。环保要让收益者为之配合,不断加强对农民农村生活方式以及环保理念的宣传。

(二)加强法制建设,保证整治效果的长久性。从奖罚推行制度,重审整治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经验,合理制定审核流程和处罚机制等方面入手。

(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监测机制,坚持定期检测和抽查等手段来确保大棚垃圾的彻底治理。

通过大力宣传、分析、整治等多项措施,市容、市貌、公共卫生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整治计划将对玉溪市西市区的大棚垃圾治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未来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有所保障的情况下,实现了城乡环保工作的“共赢”。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9)

一、关于中、省、市对“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要求

这次“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是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要求及省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的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耳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民自建自用,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具的看护房,且符合“每栋单层不超过15平方米”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

2018年8月30日,省农业厅决定从9月―12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下发了陕农业发(2018)83号文件,对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等方面做了说明,文件明确要求省级抓总、市级牵头、县级落实。随后,省市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对行动任务、时限、责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重申和强调。要求各级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高度,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违规违法问题以“零容忍”,动真碰硬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

11月3日,省委83号文件中,对清理整治的措施、标准做了严格的要求:

一是对各类园区占用耕地或者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特别是别墅、住宅、休闲度假设施,坚决拆除;

二是在连栋温室或大棚内建有商品住宅、休闲度假住房、休闲娱乐设施的,坚决拆除,恢复农用地功能;

三是对于改变日光温室耳房用途,进行商住开发出租的,一律拆除产。

四是对各类园区中,建设农业生产辅助设施占地超过5%、上限超过10亩的,坚决整改到规定标准以内。

五是各类园区辅助设施占地未超出标准,但备案手续不完备的,务必于11月底前完善备案手续。

六是耳房面积不超过19.5平方米、实际为农用的,不纳入整治范围。

七是将温室生产功能改变为生态餐厅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规范。

省委文件中指出,各市、县必须成立清理政治行动领导机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第一责任人”领导机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工作专班负责人由政府领导担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责任要逐级压实到乡镇(街道)村组。

二、我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9月份以来,全县各级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安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作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及时成立了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办为成员的“北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北海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治工作范围、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县农牧局、国土局抽调干部成立了5个包抓督导组分赴各镇办抓落实。10月6日、11月11日、11月23日先后召开专题安排会议和专项推进会议,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促进了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深入排查摸底。严格按照整治范围、排查标准和时间节点,组织各镇办开展了两次拉网式大排查,逐园逐棚查手续、查现状、查问题,认真统计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用地及监督管理情况,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财政补助等信息,掌握“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按照一镇一村一册、一户一棚一码,形成了排查台账。截止11月25日,向市政府上报农业设施用地20处,涉及16个镇办43个行政村,总面积3835.38亩。排查出设施大棚691座2545.82亩。其中,塑料大棚783座1112.62亩,日光温室608座1129.2亩;

耳房232个,平均每个面积3.1平米。经排查发现私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从事餐饮营业问题1处,占地3.86亩。再未发现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和超标准建设耳房等行为。

三是依法进行整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的3家责任主体,由国土部门按程序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查处,特别是对已排查出的李家大院私自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问题,11月25日,县国土局已向问题主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今天已督促其及时自行拆除整改。对用地未备案或备案手续不全的已责令责任主体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近期以来,虽然全县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牧、国土部门牵头,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的氛围没有形成,部门联动抓整治的合力不足;

二是农业用地备案管理等基础资料不够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排查范围不全面,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参与度不高;

四是对已发现的疑似问题和经过核实的问题,坚决查处、依法整治的力度不够大。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核清问题底数。对全县“大棚房”问题底数进行全面核准,以镇办为主体,以村组为单位,对“大棚房”再进行一步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实行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漏查漏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果园看护房、农业园区财政资金投入情况一并进行排查。镇办党政负责人要对排查结果负总责,核查报告必须有经手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实行谁核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是梳理问题清单。根据排查结果,严格按照中、省、市规定,由农牧部门、国土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甄别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督促镇办按照所属辖区范围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按照省委办公厅陕办字2018(83)号文件中的七项具体要求,分门别类进行逐一清理整治。各镇办党政一把手做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相关问题件件亲自过问、整改结果逐一亲自审核。同时,坚持“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非农设施占用的耕地,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农牧、国土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是做好干部培训。县农牧部门、国土部门要积极组织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自学,同时,邀请省、市专家领导,在我县开展专题培训,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相关表格填写、数据上报和资料台账收集等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能明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掌握工作方法。每个镇办抽出一名副职干部、两名干事参加培训会议。

五是做好督促检查。由县两办督察室牵头,县“大棚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各镇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清理整治任务,确保全县“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按照时序节点要求落到实处。

六是构建长效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利用耕地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

七是加强信息报送。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镇办确定专人负责,于每周一上午9时前向农牧、国土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在认真总结排查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项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连同清理排查调查表一并报专项行动办公室。县农牧局负责汇总整理,并形成县级专项报告后,报送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10)

1月18日上午,我区举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传达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区委副书记、区长侯富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侯富光指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侯富光强调,要认真学习吃透中央精神,把握政策要点层层落实责任,迅速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全面开展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要再深入、再仔细,应查尽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环节进行深入彻底排查核实,并摸清每一宗“大棚房”面积、违规事实等情况,做到精准归类。整改落实要迅速到位,分类推进、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据了解,去年10月,我区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整治违法占用农用耕地的建房行为,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主要包括三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问题,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的问题;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的问题。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11)

根据启农发[20XX]78号《关于印发〈XX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XX镇认真部署,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小组,于7月初,由镇农业、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各村居展开对本镇范围内“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此次行动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下设“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土管、城管和村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行动小组,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明确时间从7月中旬开展全面排查,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改攻坚。

二是加强摸底排查。确定排查整治范围。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镇组织下辖村,功能区开展全面排查,逐个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核查结果由镇、村组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形成“大棚房”问题分村明细表,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帐,逐一编号并落实到村,要求二天内限期整改完成。到目前XX镇共排查设施大棚2359个,暂无发现有违规的大棚房和看护房。

三是下阶段工作打算。“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今后我镇将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工作,从源头上作好管控,切实把“大棚房”问题遏止在萌芽状态。

大棚房工作总结(篇12)

随着全国农村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加强,针对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此背景下,为解决大棚西瓜种植过程中存在的污染和环境问题,各地方政府相继开展了西瓜大棚整治工作。

一、西瓜大棚存在的环境问题

在农村地区,西瓜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果蔬之一。然而,在西瓜种植过程中,却经常存在着污染和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化肥、农药过量使用。为了获得更好的收成,一些西瓜种植者会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从而造成环境污染。

2.土地浪费。许多西瓜大棚占用了大面积的农田,造成土地浪费和耕地荒芜。

3.排水不畅。由于一些西瓜大棚排水设施不完善,导致雨季或灌溉时积水严重,甚至出现水浸情况,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小的影响。

4.垃圾污染。一些西瓜种植者在大棚周围随意堆放垃圾,导致周边环境脏乱差。

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和人们的健康,而且也会严重威胁当地生态环境的稳定。

二、西瓜大棚整治工作的推进

为解决上述问题,各地政府开始采取措施开展西瓜大棚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督察力度。各地政府将加强对西瓜大棚的监管和排查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督查行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强制整改。

2.开展技术指导。针对西瓜种植和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政府会组织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当地西瓜大棚展开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

3.倡导生态种植。政府鼓励农民采用生态、自然种植方式,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

4.加强宣传广告。为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各地政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倡导人人参与保护环境。

三、西瓜大棚整治工作的成效

近年来,各地政府对西瓜大棚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对环境隐患的治理和整改力度空前。

在生态种植方面,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加强技术服务、提高扶持补贴、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鼓励农民采用可持续、环保的种植方式。在环保意识方面,政府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科技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促进整个社会的环保理念不断深入。

在环境治理方面,政府对西瓜大棚的污染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治理措施,如对大棚厕所进行改造、设立垃圾收集站等。同时,对于环境违法行为,政府也进行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西瓜大棚整治工作的推进,有效地端正了人们的环保观念,加强了农民的环保意识,也使得当地环境得到了改善和恢复。其成效不仅是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更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计划不断向前发展。

四、结语

通过对西瓜大棚整治工作的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当政府部门、农民群众和企业家们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才能实现农村环境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满意,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和乡村新风上,也为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尝试,推动健康、长远、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