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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方案

发表时间:2025-02-14

代理的方案(精选七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代理的方案 篇1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强化防溺水教育和预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局春夏期间学生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整个夏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一系列活动,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教育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防汛、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班主任、科任教师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

一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不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二要拓展学生自我教育的形式。各校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手抄报、板报、让学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调动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积极性,让学生自己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引导学生自我分析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各班要深入宣传,反复提醒,做到防溺水知识人人皆知、防溺水意识入心入脑。

三要强化重点对象教育。班主任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擅自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对爱好游泳、玩水的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措施,讲清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

(二)推动落实监护人安全责任

通过致家长—封信、微信群、QQ群、校讯能等形式宣传教育,落实家长的`监护职责和义务,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责任,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各班任要于6月22日前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再次发到微信QQ群等,告知家长,使学生和家长全部知晓。确保不漏一人,确保有家长反馈。之前学校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的签字回执单学校已统一保管。班主任要及时将放假时间告知家长,提醒他们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

1、明确并落实管理责任。学校将防溺水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一个年组负责人、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教育和督促每一位教职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将防溺水工作做细、做实。对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校园内及附近、学生居住地附近、上放学途中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在建工地、取沙池等地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和危险路段。

3、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的学生,要落实家长接送等防护措施;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坚持每节课课前点名,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置,严防学生上课期间外出游泳;积极会同团委、妇联、居委会等组织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使他们在节假日期间有人关心,有人监管。

4、规范防溺水档案建设。在认真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的同时,注重过程资料的积累,及时做好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和防溺水专题教育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加强督促检查

学校将对班级防溺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我们将做到警钟常鸣,把防溺水工作抓好做实,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代理的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粮油仓储企业的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第,确保储粮安全。根据市粮食局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企业管理,提升职工素质,改善库容站貌,实行科学储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创建和谐企业。

2、工作目标。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逐步使全县粮食仓储企业达到本方案要求。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原则

1、实施范围。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的范围,为全县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粮油仓储企业。

2、工作原则。本次规范化管理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粮食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各类粮油仓储企业负责本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开展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工作步骤

1、准备动员阶段(从20xx年8月2日-9月20日)

一是搞好宣传发动。将省、市和县粮食局有关规范化管理活动精神传达到各企业,县局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对规范化管理活动进行再部署。二是通过宣传动员,使全县粮油仓储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重大意义,了解工作安排和部署情况,并积极参与到建设规范化活动中。三是县局将选择一个管理比较好的企业做为示范企业,以点带面,推动规范管理活动的开展。

2、全面建设阶段(从20xx年9月21日-20xx年2月10日)

主要任务是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抓好落实。

3、验收和整改提高阶段(从20xx年2月25日-20xx年3月20日)。县局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本方案的要求,对各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和验收。并于20xx年2月28日前向市粮食局上报规范化管理活动工作总结。20xx年3月20日决接受市粮食局对我县企业创建规范化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四、主要内容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教育活动,使企业粮油仓储管理人员了解政策要求、熟悉制度规定、掌握并正确理解各类粮油储藏技术和设备操作规程。对粮油仓储企业负责人、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等专业人员进行在职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进一步完善粮油仓储管理规章。各企业要按照近年来出台的粮食管理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对有关仓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健全系统性强、针对性强、符合企业规范管理要求的新型仓储管理制度体系。各粮油仓储企业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适应调整企业仓储管理组织结构,规范仓储业务管理流程,细化各仓储管理岗位职责,建立与新制度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3、改善粮油仓储保管条件。粮油仓储企业要加强对粮食仓储设施的管理。一是要加强现在仓储设施设备的管理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度,进一步挖掘现有设施设备的能力,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率;二是要建立科学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机制,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年限;三是要多方筹措资金,改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条件。县局将加强对仓访维修改造工作的督;加强对企业收储工作的业务指导,不允许出现因仓储设施和管理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坏粮事故。

4、治理不规范管理行为。粮食仓储企业要针对本次清仓查库中发现的仓储管理问题,集中开展一次不规范行为治理行动。要杜绝粮食混存、仓房鼠害、违规熏蒸、药品管理不规范影响企业生产和储粮安全的不规范行为;要解决政策执行、账务管理、粮食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制度不完善等不规范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保证治理行动效果,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确定治理工作重点,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加强对治理过程的检查、指导、总结、交流和评估。

5、创建规范化企业。各企业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适合本企业管理实际的规范化管理企业创建活动。规范化管理创建行动的目标是:杜绝粮油仓储企业的不规范管理行为,严格粮油仓储企业库存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五、主要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不确保本方案的顺利实施,县局成立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苏金锁局长任组长,付淑花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科。要求各粮油仓储企业成立相应的组织,并责任到人。

2、加强学习,进行培训

一是组织学习好国家、省和市粮食局对规范化管理活动的指志精神,掌握具体要求,明确建设标准。二是查找差距,明确改进方向。将企业现有“软件”、“硬件”管理方面的工作与《方案》要求进行对照,找出差距和不足,有的放矢地进行改进。三是采取得力措施,促进工作。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设步骤。

3、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县局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规范化管理活动进行调研、指导,并及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开展,使全县仓储企业管理水平达到一个新高度。

4、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县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企业开规范化管理活动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和督导,督促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地方,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达到要求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代理的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核算准则、制度,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业务的日常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以及《代理记账基本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代理记账机构从事的代理记账业务及其相关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业务包括与代理记账业务有关的各项内容,包括:业务承接、业务处理、业务资料及档案管理、诉讼及争议处理、质量控制、风险控制、信息化建设等。

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以上业务活动应遵循本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业务承接

第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在承接委托业务前,应安排从业人员调查委托单位的会计核算状况及现实需求。在了解和调查的基础上对业务风险进行充分评估,作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定。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了解客户基本情况、接受客户咨询。

(二)评估该委托业务的风险。

(三)填写《委托业务信息登记表》。

(四)商谈委托代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五)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出资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租合同或房地产证)、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其他合同及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第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在承接委托业务时,应与委托单位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委托代理记账合同》或《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书》。《委托代理记账合同》或《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书》除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如:业务范围、双方权力与义务、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基本条款外,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五)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代理记账机构在承接委托业务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第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在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前,应当对委托单位负责出纳的人员以及其他业务接治人员进行账前辅导。辅导内容一般包括:

(一)明确客户出纳的岗位责任与工作要求;

(二)明确原始单据的审核要点;

(三)明确原始凭证及资料清单的填写要求;

(四)进行企业内部控制要点提示;

(五)明确业务交接的手续和要求。第三章业务处理

第七条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及时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

第八条代理记账会计核算业务应当根据委托单位的情况,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分别采用相应的会计准则或制度。

(一)中型以上企业依据《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具体准则》核算。

(二)小微型企业依据《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但下列三类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包括: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三)行政单位依据《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

(四)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

(五)民间非营利组织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核算。

(六)农村集体组织依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核算。

(七)个体工商户依据《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核算。

企业规模应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xx〕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确定。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根据业务承接中掌握的委托单位情况,分析其会计核算的行业特点及要求,根据本规范第八条规定选择、确定该委托单位适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及会计制度,帮助委托单位确定会计报表的格式、纳税申报的税率及管理报表的格式,形成《项目基本情况表》,并经委托单位确认。

第十条受托代理记账机构应指定专人,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原始单据,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会计凭证,登记总账、明细账和出具财务报表。

采用会计信息系统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软件应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xx]20号)及本规范中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应通过从业人员交又复核或者指定专人复核方式,确保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单位之间传递原始单据可采用纸质交接、电子凭证交接两种方式;纸质交接包括直接交接和快递或传递。

原始单据采用纸质直接交接的,交接时需双方签字确认;采用快递方式传递的,接收一方收到后及时告知邮寄方,以保证原始单据的安全性;原始单据采用电子化交接的,由委托方采用高拍仪、扫描仪、手机等电子设备,扫描成电子单据,通过网络传输方式传递至受托方,传输过程中必须保证单据的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其他资料的交接,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均应按照日常交接资料清单经当面审核后,双方签字确认并签署交接日期。

第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客户的纳税申报工作,保证纳税申报人员相对稳定。纳税申报人员在申报期结束前,根据当月财务报表、发票汇总表、工资表、合同等原始信息,编制纳税申报表。

采用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的,纳税申报人员应根据当月财务报表、发票汇总表、工资表、合同等原始信息进行核验。

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应采取从业人员交又复核或者指定专人复核方式,由复核人员根据当月财务报表、发票汇总表、工资表、合同等原始信息,复核纳税申报表的正确性,形成最终申报数据,同委托方确认应缴税额。

第十六条纳税申报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按照同委托方确认的应缴税额划交税款;并在划缴后的5日内向委托方反馈当期报税、交税情况,打印保存申报结果,形成申报档案。

第四章业务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代理记账业务中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遵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分类建立档案。对每个委托项目均应按照综合类、业务类分别建立两类档案。综合类为委托单位基本层面的资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纳税申报等资料。业务类主要是委托单位财务资料,如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会计账册、财务报表以及各种业务表格、交接记录等。

代理记账机构应为每一个委托单位建立客户档案清单,格式可参照《代理记账标准表单》,并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十九条综合类档案在业务承接完成后,应当在2日内将承接业务的相关资料移交给综合类档案管理人员,并签署《业务承接确认书》。档案管理人员应在签署《业务承接确认书》后3日内建档。

第二十条需要委托单位、其他外部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不提供纸质资料。

(一)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可靠的电子签名的相关资料;

(二)电子签名已经第三方认证,认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

(三)所记载的事项属于委托单位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

(四)相关信息可及时在代理记账信息系统中以人类可读形式查询和输出;

(五)代理记账机构对相关数据建立了电子备份制度,能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代理记账机构对电子和纸质会计资料建立了完善的索引体系。

第二十一条电子档案(包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的输出与打印应按《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xx]20号)的规定执行。

对于信息系统生成的会计凭证、账簿和辅助性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不输出纸质资料:

(一)所记载的事项属于委托单位重复发生的日常业务;

(二)由代理记账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三)可及时在代理记账信息系统中以人类可读形式查询和输出;

(四)信息系统具有防止相关数据被篡改的有效机制;

(五)对相关数据建立了电子备份制度,能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对电子和纸质会计资料建立了完善的索引体系。

第二十二条客户提交的纸质档案资料,属于会计核算原始凭证的,由指定的会计核算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进行整理,于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后5日内移交档案管理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对于代理记账业务处理形成的低质会计业务档案资料,应于次月射权中根期结来后7日内移交业务类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年终结账后,应于次年6月30日前将纸质业务档案移交给客户,填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业务档案资料包括: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筹,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等;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二十三条业务类档案实行按月归档制,在次月10日内完成归档。归档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业务档案进行验收,双方在《业务档案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档案管理职能岗位应与业务办理职能岗位分高。

第二十五条业务类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业务档案的归档,业务档案的归档包括:档案整理、登记、装订、装盒及入库码放等。

第二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在进行业务资料建档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整理过程中要拆除大头针、订书针等金属物。

(二)材料装帧标准为A4纸,材料过小、过窄的,要进行粘贴或托裱。

(三)在进行档案整理时,如发现资料中有很明显的页次混乱、目录填写不完整等问题时,要及时将档案退回验收人员,重新验收。

(四)在整理业务档案的同时应填好《业务档案登记表》。

(五)装订档案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在业务人员移交的每册档案基础上,准备封面、卷内备考表和封底,其中封面和封底采用较厚的纸张,卷内备考表放封底之前页;

(六)档案装订后应及时装盒,装盒前应在档案盒封面写清档号和机构名称,档案盒脊部写清档号、报告号等内容,装盒时应尽量将盒装满,节约空间。

第二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整理好的业务档案后,在装订过程中如发现业务档案不符合要求,应填写《工作底稿》,将不能归档的原因列出,与业务档案一并退还原业务办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已归档的业务档案进行检查清点,及时将清点结果向主管人员汇报。若发现档案毁损、丢失等情况,应填写《业务档案毁损、丢失报告单》,写清楚具体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第二十九条档案入库存放应依据档案载体选择档案柜架。纸质载体档案宜采用密集架存放;磁性载体档案应选择防磁柜存放,重要碰性载体档案应异地备份。

档案入库前一般应仔细检查。受损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补救。对于易损的制成材料和字迹,应采取复制手段加以保护。

第三十条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应符合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档案柜架应牢固耐用,纸质档案采用密集架,一般应具备防火、防盗、防尘的功能。磁性载体档案需要选择有专用保护功能的`柜架。

(二)档案库房应配置温湿度监控设备及灭火器材、防光窗帘等必要的设施。

(三)根据库房管理需要可配置除尘署、消毒柜、去湿机、空气净化器等设备。

(四)配备档案整理工作所需要的装订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

(五)配备信息化管理需要的计算机、服务器、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设备,以及容灾备份设备、应急电源。

(六)库房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具备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潮、防高温等(八防)防护功能。

(七)库房温、湿度应符合J6J25、GB/T1894和DA/T 15对各类载体档案的保管要求,对库房的温、湿度应进行定期的测量,并填写温、湿度记录。

(八)应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的设备运转情况,并及时排除隐患。

(九)库藏档案应定期清理核对,做到单物相符。库藏档案发生变化时应记录说明。

(十)做好档案库房安全检查和要害部位检查登记制度。

第三十一条业务档案属于客户机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或借阅。如因业务需要确需查阅或借阅档案时,应当填写《业务档案借阅单》,经过指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借阅。

第三十二条在办理纸质档案借阅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档案借阅只限正式员工办理借阅手续,实习生、学生不得办理借阅手续。

(二)档案借阅审批单,应由借阅人签字,不得代借。

(三)业务档案的借阅人应及时归还所借档案,借阅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0个工作日。如确实需要延期,可办理续借手续。借阅档案应采用还旧借新方式,不得长期大量占用档案,以免造成档案的毁损或遗失。

(四)档案借阅人应当保持案卷整洁,不得损坏、涂改、拆页,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十三条外单位依据法律法规需调阅档案时,对方单位需出具书面调阅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经质监与技术支持部门审批后由项目所在业务部门指定人员办理借阅手续,限在本单位内进行查阅。属于司法机关(公安、检察、法院、律师)查阅的,还应有代理记账机构指定专人到场方可进行调阅。

如需复印相关底稿、借出代理记账机构办公场所,需单独办理相关申请手续,报主管人员批准。

第三十四条在归还借阅的档案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检查档案的完整性,收回后将借阅单退还借阅人。

(二)归还的档案若出现损坏、涂改、拆页等现象,档案管理人员应要求借阅人恢复原样,必要时填写“业务档案毁损、丢失报告单”,并追究借阅人的责任。

(三)借阅人员若将档案丢失,应填写“业务档案毁损、丢失报告单”,写清楚丢失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在收回档案时,应在《卷内备考表》中进行登记。外部借阅的档案,还应保留书面调阅函及相关借阅批件(贴在备考表处)。

第三十五条代理记账系统的账套数据应当由负责信息化系统的专业人员实时备份,按数据安全要求进行存储,并按年生成或输出,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电子档案分别编制目录,并刻着或者异地云端存储。

第三十六条当从业人员办理高职手续时,档案管理人员应查阅确定其是否存在有欠交业务档案或未归还业务档案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档案管理人员应催其及时上交。如已丢失的,按档案丢失程序办理,未查清前,不得办理离职手续。档案清理完毕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在员工离职流程表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业务档案保存期届满后按规定需要销毁的,档案管理人员填写《业务档案销毁审批登记单》,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三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同委托单位进行会计资料的移交,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由双方指定人员,在提前准备的、固定格式《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单位终止委托协议时,所有会计资料全部移交给委托单位,其未了会计事宜按照业务受理协议处理,也可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四十条交接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

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提供书面说明;

(四)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及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第四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人员工作交接,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示的内容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二)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代理记账单位核对清楚。

(三)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十二条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从业人员交接,由业务负责人负责监交。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和记账人员的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四十三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代理记账机构存档一份。

第四十四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账亲),不得自行另立新账(账套),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四十五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高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高职。

第五章客户沟通与投诉管理

第四十七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会计处理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业务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客服关系。

第四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创造方便、快捷的沟通条件,开通7天×8小时免费电话或网络沟通渠道,以便保持信息畅通,并应将沟通业务内容做好记录。

第四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业务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沟通能力,确保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

第五十条代理记账信息系统应设置必要的信息反馈功能,将业务承办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税务及其他相关信息定期反馈给委托单位。

第五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有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可设立网络投诉平台,并安排专门人员处理、回复投诉。

第五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与业务质量管理相结合的投诉管理责任制度,健全投诉管理部门与营销、生产、后勤等部门的沟通制度。投诉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一受理客户投诉;

(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十三条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代理记账投诉登记表》,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投诉人上门投诉的,须经投诉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五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投诉管理部门开展投诉事项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第五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投诉管理部门应当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告知相关处理规定。

(一)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三)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

(四)已经依法立案侦查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五)其他不属于投诉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投诉。第五十六条对于投诉人采取违法或过激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七条代理记账工作人员有权对代理记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进行内部投诉,提出意见、建议。对员工提出的投诉,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重视,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五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档案,立卷归档,留档备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投诉人基本信息;

(二)投诉事项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调查、处理及反馈情况;

(四)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材料。第六章信息化建设

第五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根据自身技术力量以及业务需求,全面考察软件的功能、安全性、稳定性、响应速度、可扩展性等要求,采用选择购买、定制开发、购买与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建立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

第六十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应当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一)为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纳税申报直接采集数据;

(二)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三)对会计资料进行转换、输出、分析、利用。第六十一条鼓励代理记账机构促进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通过业务处理直接驱动会计记账,减少人工操作,提高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体化,实现业财高度融合,企业内部信息资源共享。一体化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以标准记账及税务申报为核心的财税管理;

(二)以客户营销、合同管理、收款管理及服务管理为核心的CRM管理;

(三)以财税信息查询及服务进度推送为核心的协作管理。

第六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信息系统与银行、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单位信息系统的互联,实现外部交易信息的集中自动处理。

第六十三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安全性。数据安全需要从底层硬件设备、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运维管理等各个层面上保证。

(二)先进性、稳定性。需要采用业界领先的技术,能够满足系统在处理、运算等方面的需求,并且系统能够24小时×7天不间断的稳定工作,保证正常工作的持续、连贯。

(三)开放性、可扩展性。基于主流的网络技术、硬件技术及云计算技术等,便于将来系统、设备的升级;具有强大的系统扩展性能,如计算、存储、I/0等方面。

(四)高性能和可伸缩性。基于负载均衡与读写分离技术,具有适应代理记账行业业务集中期的并发处理能力以及应对业务高速增长的水平扩容能力。

(五)易管理性。整个系统易于管理、维护和升级。

第六十四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标准记账功能应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制度,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功能设计。

第六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使用信息化系统所产生的电子客户档案、电子会计资料归客户所有,系统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供客户导出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导出资料的请求。

第六十六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应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确保日志的安全、完整,并提供按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查询日志的功能,并能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输出。

第六十七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应支持流程管理动态设置,允许代理记账机构定义各业务环节操作权限和流转控制节点,以满足不同规模代理记账机构实现业务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第六十八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应能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提升小微企业客户服务体验,满足移动终端的应用,可增加在线支付、财税信息查询、服务进度推送及在线沟通等新型服务体验。

第六十九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应能实现同第三方软件及互联网数据交互能力,包括电子发票、银行流水及税务报表等,以智能化和自动化为导向,提升代理记账机构工作和管理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第七十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应具备数据分析及挖据能力,支持代理记账机构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掌握企业自身运营现状及小微企业数据,以提升财税垂直服务能力或拓展水平增值服务能力。

第七十一条云服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对于客户档案等关键核心数据,应具备加密存储、软硬件隔高及分权运维等多种技术,严格保证客户资料安全性。

第七十二条云服务代理记账信息化系统应当能保障企业电子资料安全以及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应具备标准记账功能的离线应用支持能力。

第七章业务质量控制

第七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减少和避免从业风险,确保业务质量符合国家财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

第七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与委托单位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时,应向其上级声明并实行回避。

(一)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

(二)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养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三)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主管人员、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四)其他或保持独立性应回避的事项。第七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保证其从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道镇态度执行代理业务。

第七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工作应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担任。在工作委派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业务的繁简及复杂程度;

(二)特殊的知识要求;

(三)可供选择委派的人员;

(四)执行工作时间的选择;

(五)人员轮换的连续性和周期;

(六)人员的在职培训机会;

(七)职业道德的回避要求。

第七十七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实行二级复核及三级抽查形式的督导制度。对外出具的业务报告,须经过代理记账机构指定的复核人员复核签字认可。

第七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每年应组织人员抽查业务档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对一些共性问题经过专业人员的讨论后,确定对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方法的修改补充意见。对发现的个别问题责成有关人员限时整改。

第七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业务质量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操作规程,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应当追究其过错责任。

第八章业务风险控制

第八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在业务承接前均应执行风险评估程序,业务承接入应全面收集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并向代理记账机构风险管理人员介绍情况,在评估风险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八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抽调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组成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业务风险控制的最高领导机构。业务风险日常管理由代理记账机构质量监管部门负责。

第八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业务风险通常分为财务代理风险和税务代理风险。

财务代理风险是指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评估该类风险时应关注客户委托动机和目的是否正当,客户所处的行业地位和社会环境,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及治理层的身份地位及其对财务法规的态度,客户所处的经济环境、经济效益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税务代理风险指纳税申报及其他税务代理业务出错的可能性。税务风险通过报告审核与报告报送岗位不兼容方式控制。

第八十三条业务承接风险评估为高、中、低三种,从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风险分为无胜任能力、有一定胜任能力、完全胜任能力,业务收益风险分为超额收益、一般收益、超低收益。

第八十四条业务承接风险评估后得出的结论为放弃业务、承接但需重点关注业务、承接业务。

放弃业务的标准:高风险、无专业胜任能力、超低收益、客户缺乏基本诚信等。

承接但需重点关注业务的标准: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风险基本能够控制,客户不缺乏基本诚信,但有重大不确定性事项需持续关注的业务。

第八十五条凡未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而承接业务或风险评估记录归档不完整的,一经查实,将视具体情况对具体负责人予以如下处罚:责令改正、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警告、暂停或收回签字签发权、辞退等。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六条本规范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负责解释,若遇有国家财税政策变动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七条在执行中如遇有本规范未明确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代理的方案 篇4

第一章前言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广告行业也在不断完善和扩大,我们创办广告公司的重点在于业务,经营手法的创新,这是xx广告公司与众不同之处。首先,我们的广告公司既向市场推出广告类服务,同时提供了对广告业有兴趣的xx学院在校大学生实践和操作的平台。我们把xx广告公司投入商业运作,但不以赢利多少为惟一创业目的,能在社会实践中有所获得才是我们的真正的追求。

其次我们拟与湖南其他大中型广告公司合伙组建xx广告公司,共同受益,共同承担风险。我们将与合伙的广告公司签订xx学院广告人才长期推荐合同。合伙公司需要哪一方面的人才,需要这个人具备哪一方面的技能,以此为基础合伙公司帮助我们在xx广告公司运营中着重训练学生的这方面素质和能力,使我们的学生素质能力各项均达到合伙广告公司的要求标准。这个训练过程我们将在学生在校阶段就可以培训完成,学生毕业后就可以直接到合伙广告公司中工作。

xx广告公司的发展策略,一方面增强了我们的技术力量,为实现市场效益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公司的市场行为可以丰富学校的教学资源,它产生的社会效应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校的知名度,从而形成良好的互动,促进xx学院有关学科的发展。

我们将不断努力进取,为把xx广告公司创办成一个代表xx学院大学生创业成果的窗口形象而努力。

第二章公司描述

(一)公司名称

广告公司

(二)公司性质

集制作、代理、策划、创意、调查、咨询为一体的媒介性合资广告公司。

(三)公司宗旨

以帮助客户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已任,旨在通过公司科学、专业、真诚的服务来建立客户与市场的最佳沟通渠道,把客户有限的资金进行最经济的策划和设计,让客户以最低的广告成本,达到最佳传播的效果。

(四)公司目标

打造代表xx学院大学生创业成果的窗口形象。

(五)创业理念

xx广告公司目前处于调查研究和起步的.阶段,但是我们形成一个共识,即在起步之初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和方向,走一条有自己特色的路子,通过有效的资本运作,实行各种方式联合或兼并其他小公司,在当地形成强有力的广告集团。从最初吸引小客户做起,以精益求精的务实态度与客户建立良好的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逐步扩大自己的经验和名气,一点一点划分属于我们的“势力范围”。

我们将努力在每一个细节之中,都融入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通过各种渠道分析广告发展的动态和趋势,从研究受众及市场出发,具体落实为我们的每一个客户提供科学化、专业化的服务。只有不断进取,不断超越自己,这是xx广告公司发展的关键。

(六)公司服务

1、专业化的广告服务

——为我们的客户提供详细准确的行业咨询服务,包括数据调查资料,分析结论。从而使得客户的投资更科学、合理,全方位与消费者沟通。

——成立内部的研究机构,逐渐开创自己的理论架构和知识体系,建立自身文化内涵。

——与媒体成为战略伙伴,代理和完全买断媒介的大量广告版面和时间,由我们单方向对广告主进行广告媒介的推销和贩卖。

2、个性化的业务服务

——是永州市第一家含有为婚礼策划和营造婚礼气氛业务的公司。

——为客户提供开业、节庆、房地产展销、产品促销、大型活动的策划,以及向客户出租活动中必须的大型升空气球、充气拱门,卡通人等宣传造势工具。

——代理联系举行活动所需礼仪小姐。

3、为客户提供准确、科学的市场调查

——不必客户东奔西跑,我们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效果测定服务

4、其他

——用户利益:我们因自身特点具有业务成本上优势。能把客户所需的广告预算降到最低,做到真正的优质价廉。

代理的方案 篇5

一、活动背景

六一儿童节是孩子们最期待的节日之一,为了让孩子们在欢乐中度过这个特殊的日子,同时增进亲子间的互动和沟通,我们酒店特举办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题

欢乐六一,亲子同乐。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

四、活动地点

多功能厅、户外草坪、儿童游乐区等。

五、活动对象

酒店住客及附近社区居民家庭(特别是有儿童的家庭)

六、活动内容

1、开场舞蹈表演

由酒店员工或专业舞蹈团队带来精彩的开场舞蹈表演,为活动营造欢乐的氛围。

2、亲子互动游戏

设计一系列亲子互动游戏,如亲子接力赛、亲子跳绳比赛、亲子画画等,让家长和孩子们共同参与,增进亲子关系。游戏过程中设置奖品,激发孩子们的参与热情。

3、亲子手工DIY

邀请专业老师指导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制作手工艺品,如卡通人物、风筝等,让孩子们在动手制作中锻炼想象力和创造力。

4、美食DIY体验

为孩子们准备一场特别的美食DIY体验活动,邀请专业厨师现场示范制作,让孩子们在家长的陪伴下亲手制作美味的点心或冰淇淋。同时,也提供丰富的自助餐供家长和孩子们享用。

5、儿童电影放映

在酒店多功能厅或户外草坪设置电影放映区,为孩子们放映适合他们观看的电影,如卡通片、故事片等。提供舒适的观影环境,让孩子们在观影中度过愉快的时光。

6、儿童游乐区

在酒店内设置专门的儿童游乐区,提供各类游乐设施,如滑梯、秋千、蹦床等。安排专人负责照看,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七、活动流程

1、活动签到

家长和孩子们到达活动现场后,进行签到并领取活动资料。

2、开场舞蹈表演

由酒店员工或专业舞蹈团队带来精彩的开场舞蹈表演。

3、亲子互动游戏

组织家长和孩子们参与亲子互动游戏,增进亲子关系。

4、亲子手工DIY

邀请专业老师指导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制作手工艺品。

5、美食DIY体验

孩子们在家长的'陪伴下亲手制作美味的点心或冰淇淋。

6、儿童电影放映

为孩子们放映适合他们观看的电影。

7、儿童游乐区

家长和孩子们在游乐区自由活动,享受亲子时光。

8、活动结束

活动结束后,对参与活动的家长和孩子们表示感谢,并赠送小礼品作为纪念。

八、活动宣传

1、通过酒店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吸引目标客户关注。

2、在酒店大堂、客房等区域设置活动海报和展板,吸引住客和访客参与。

3、与附近社区合作,通过社区公告、宣传栏等方式宣传活动信息,吸引社区居民家庭参与。

九、注意事项

1、确保活动现场的安全和卫生,为家长和孩子们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参与环境。

2、在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孩子们的隐私和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3、提前准备好活动所需的物资和设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4、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为孩子们带来一个难忘的六一儿童节,让他们在欢乐中度过这个特殊的日子。同时,也为家长们提供一个与孩子们共度美好时光的机会。

代理的方案 篇6

一、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4.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业务承揽

1.承办代理记帐业务必须由代理记帐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经办人员必须向委托单位说明代理的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及收费标准等,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或手段招揽业务。

(六)执业纪律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记帐机构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也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机构中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其代理记帐人员不得参与对同一委托单位提供经济鉴证服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二、业务操作流程

(一)、与客户接洽

1、了解企业的情况,确定合作意向,针对企业的要求确定会计工作流程;

2、签定代理记账合同;

3、免费办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和变更业务;

4、负责企业各项减免税的申报;

(二)、内部建档

1、登记总台帐《代理记帐登记表》、《代理记帐收费管理表》、《月度收费统计表》、《帐表费登记表》;

2、为客户创建内部代码及相应的档案,分配责任会计和外联人员;

3、档案一旦建立,我们将严格按照内部操作流程处理客户账目,客户将享受到我们提供的各种增值服务;

4、根据客户情况我们有专人定期和不定期上门与客户沟通解决问题,定期配合我们填制客户回访表,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客户经营和账目情况,为了规避风险,我们会定期会不定期提出财务建议书。

(三)、日常会计服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每月25日后上门收取客户的原始凭证;

3、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2人一组,分别进行记帐和审核工作,打印和装订记帐凭证;按客户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提供部分账簿的电子版。

4、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月末进行转帐与会计结算业务,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打印月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6、会计部总监负责审核当月所有发生账目,包括票据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核、税款计算合法性的审核、往来账的核对、并对客户账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在所有账务审核无误后填制税务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并对纳税情况与客户沟通。

(四)、报税和交税

1、每月末,正确核算和申报企业应交纳的各项税金,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填制税收缴款书。

2、季度和年末根据企业的会计帐簿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调整项目,核算企业所得税税额,向税务部门报送企业所得税相关报表和代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进行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编制和报送相关会计报表;

3、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对外商投资企业,负责到财政部门办理年检等手续。

4、会计到国、地税税务所上门申报及网上申报。

5、申报完成后会计将填制的税收缴款书交到客户开户银行,划转税款。

6、在日常的经营中如遇各类税务检查和稽查,我们会第一时间介入,用我们专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关系协调能力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保护客户利益。

(五)、其他增值服务

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我们由专人与客户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客户的问题和需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可随时提供上门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所有涉及财务、税务、工商的各种事务。

1、免费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纳税策划,根据客户的要求提出管理建议,提供现金流量分析、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

2、对有出口业务或其他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提供减免税的申报等业务;

3、为企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年检和转正手续;

4、办理年终财务决算和所得税汇算;

5、代办工商营业执照、增资验资、改制等;免费协助企业办理工商年检;

6、代办审计、评估、司法会计鉴定及其他全套会计业务。

三、业务质量控制规范

(一)、本公司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二)、本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1、遵守会计法律、会计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快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代理的方案 篇7

一、活动背景

端午节,又称龙舟节、重午节等,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之一,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在这一天,人们会进行吃粽子、赛龙舟、挂艾草等一系列活动,寓意着驱邪避疫、祈求健康平安。为了弘扬传统文化,同时吸引顾客,提高超市销售额,我们特制定以下端午节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

1、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强顾客对端午节的认知和兴趣。

2、提升超市品牌形象,增强顾客黏性。

3、刺激消费,提高端午节期间的销售额。

三、活动时间

端午节前一周至端午节当天(具体日期根据农历五月初五确定)

四、活动内容

1、粽子特惠活动

在端午节期间,超市推出各种口味和品牌的粽子,包括传统口味和创新口味,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同时,进行粽子特惠活动,如买一送一、满额立减等,吸引顾客购买。

2、端午节主题商品展示

在超市内设置端午节主题商品展示区,展示与端午节相关的商品,如艾草、香囊、五彩线等。同时,通过精美的陈列和布置,营造出浓厚的节日氛围。

3、端午节互动体验活动

在超市内设置端午节互动体验区,邀请顾客参与包粽子、制作香囊等传统文化活动。同时,设置互动游戏和抽奖环节,增加顾客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4、端午节健康讲座

邀请中医专家或营养师在超市内举办端午节健康讲座,向顾客介绍端午节的养生知识和饮食建议。通过讲座的'形式,提高顾客对端午节健康饮食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5、端午节购物满额送礼品

在端午节期间,顾客购物满一定金额即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礼品可以是与端午节相关的商品,如粽子、艾草等,也可以是超市特色商品或优惠券等。

五、活动宣传

1、线上宣传:通过超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吸引更多潜在顾客关注。

2、线下宣传:在超市内外张贴活动海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品,吸引顾客进店参与活动。

3、媒体宣传:与当地媒体合作,进行活动报道和宣传,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活动预算

七、活动总结

在活动结束后,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活动效果和顾客反馈。同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活动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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