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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4-10-21

红字观后感精华。

我们听了一场关于“红字观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到底该如何写好有关作品名的观后感呢?好的电影可以激发我们浓浓的兴趣,就算时隔多年,再次观看仍然充满感动。通过阅读和写作我们可以获取知识和技能,经常写观后感,可以让自己的思维更加丰富,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红字观后感(篇1)

血红的字母A,代表着一个众所周知的耻辱,但那挂在胸前的红字,却远远不及烙在内心的红字可怕,《红字》读后感。

霍桑的《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受到不合理的婚姻束缚了的少妇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白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被罚示众,独自承受着来自整个社会的唾骂与讥讽,仍然保守着一个秘密--孩子的父亲是谁。一次又一次被当众xx,作为一个柔弱的需要保护的女性,却把所有的苦难都扛了起来。她一边受前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担心情人的安全;她一边独自负起抚养珠儿的责任,一边还靠自己的本领生活。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体现了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白兰与丁梅斯代尔牧师这对情人的不幸遭遇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受到惩罚,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读后感《红字》读后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作为白兰和牧师两人不应该产生的的结晶,她就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展现了出来。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而后来珠儿的转变和好的归宿就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才能获得美好的结局。

在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的自省就是红字压力的体现。虽然他的内心不断受到煎熬,但他仍不愿放弃神职。一直的犹豫不决使他退缩,但那个红字却同样的刻在他心里,以至于心魔折磨着他,几乎把他逼疯了。只有那红色烙印最后的显露,才是他生命与人格的解脱。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的是正义的声音,有的却是罪恶的谴责。红字就是每个人自己,战胜红字就是面对自己。即使有一天,发现自己走错路了,你也应该转身,大步朝着对的方向去,而不是一直回头怨自己错了,或者一直不敢面对自己的错误.

红字观后感(篇2)

佛家讲,一叶一菩提;农家讲,一花一世界。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有叶,有花,有草,有树。但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你送去心的丈量,美的世界。

红字a代表着众所周知的耻辱。但漂浮在胸前表面的红字远没有深深烙在心里的红字可怕。

霍桑的《红字》以主题思想深邃,想象力丰富和写作手法独特而标志着美国长篇**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描写了一个不受的合理的婚姻束缚的**犯了为清教社会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受罚的故事,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社会的冷酷与虚伪。

实际上,年轻漂亮的女人海丝特·白兰(hester prynne)和年轻的牧师也是合理的。两个有活力的生命,一个不愿被年老迂腐的丈夫束缚,一个不愿被清规戒律束缚,才导致了这情可原、理可容的悲惨局面。

白兰地是整个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她受到惩罚并暴露在公众面前。她独自承受着来自全社会的虐待和压力。她还保守了一个重要的秘密:谁是孩子的父亲。

一次又一次被公众视为弱者需要保护的女性,但所有的苦难都被背负。她一边受以前丈夫阴魂不散的威胁,一边还要保证情人的安全;她独自承担起抚养珠儿的责任,靠自己的技术养家。一个人有着那么多的责任与情感,怎么活得下去?

可白兰做到了。她甚至用她的善良和真诚来减轻她的轻蔑。作为母亲,她心力交瘁;作为女人,她更是勇敢坚强。

《红字》霍桑思想的矛盾性。一方面,他对这对情人白兰牧师和丁梅斯代尔的不幸充满同情;另一方面作家又认为男女主人公由于人类普遍的弱点而犯下了罪行,理应通过受苦而赎罪,通过皈依宗教而获得新生。因此,他安排了珠儿这个人物。

作为白兰地和牧师不该有的感情结晶,她具有双重性格。一开始珠儿代表着白兰出轨的象征,她的举止,她的言行,实际上便是白兰内心深处不愿被宗教礼仪束缚的叛逆感。白兰心里被胸前红字压抑住的冲动,在珠儿身上便完全体现了出来。

因此有时珠儿会用手指对母亲胸前的红字指指点点,有时甚至会勒令她戴上红字,实际上只是白兰心中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过去的耻辱。

后来,珍珠的变化和良好的结局是霍桑的另一种心态。只有皈依正统,我们才能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在这本书中,丁梅斯代尔牧师的自省是红字压力的反映。尽管他的良心不断受到折磨,但他仍然不愿放弃自己的祭司身份。他的犹豫使他畏缩,但红字一直铭刻在他的心里,一直于心魔折磨他,把他逼疯了。

只有最后暴露的红色印记才是他生命和人格的解放。其实书中把他描写得如何一步步走向灭亡还是有前兆的,因为有时精神上的刺激与压力往往要比肉体表面的可怕地多。

我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暗示和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红字。当我们做不该做的事情时,一定有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

然后良心就会不断受苦,所以有些罪犯会自首,甚至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感到羞愧甚至自杀。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

每个人心中都有红字,但有些是正义的声音,有些是罪恶的谴责。红字是每个人自己的,打败红字就是面对自己!

红字观后感(篇3)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红字观后感(篇4)

《红字》的作者纳撒尼尔。霍桑出生在北美新英格兰殖民地上一个没落的的清教贵族家庭里,他的祖先都是早期殖民地时期的英雄人物,以致霍桑对他们和他们所处的时代充满了敬仰之情,但同时也发现其英雄的背面是封建与宗教文化专权的罪恶。不幸的是,这个家族到霍桑曾祖父那一代就开始衰落,到他父亲那一代就与平民无异了。

霍桑的父亲英年早逝,留下他和母亲独自抚养他。在这一过程中,霍桑不仅看到了母亲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更多的则是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低下、男性社会的不公。再加上霍桑后来接受高等教育,并越来越多地与女性主义者交往,使得他在精神上更加同情女性在思想上也更加倾向于女性主义思想。

就是这些背景和经历促成了霍桑对清教思想、文化**、封建制度的批判,对宗教原罪说、罪与罚的重新思考,对社会道德、人性的剖析,对女性成长与命运的探索。而最终,霍桑将这些思想都融入到文学创作中,并充分体现在《红字》这本书中。

《红字》围绕红字“a”的象征意义及其变化,讲述了一个女性在清教所判定的“罪与罚”中成长的故事。年老丑陋的学者罗杰。齐灵窝斯和年轻漂亮的女主角海丝特。

白兰地结婚后,她决定搬到新英格兰,让妻子先等她。命运注定,海丝特爱上了年轻英俊的当地牧师亚瑟。丁梅斯德,并怀上了牧师的孩子。

这件事情很快被全村人知道,人们把海丝黛连同刚出世不久的婴儿小珀儿关进监狱再押上邢台示众受辱,并判其终身佩戴代表“通奸”耻辱的红字“a”。在接下来的七年里,海丝黛带着小珀儿远离人群过着简朴如苦行僧般的生活,靠精妙的织绣手艺维持生活、扶助穷人病人和遭难者,最终获得了人们的尊重与钦佩,将红字的象征意义变成了与“尼姑胸前十字架”同等意义的“天使”的象征。反观与海丝黛同罪的牧师,却时刻活在负罪的痛苦中,一步步走向身与心的枯竭。

而原本受人尊敬的学者齐灵窝斯,则因始终执着于复仇变成了真正的魔鬼,等待他的结局也只能是在心灵扭曲的痛苦中死亡。

海丝黛。白兰地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读过的所有书中最受敬仰的人物。她容貌端庄美丽,性格温柔坚韧,性格大方善良,但最重要的是,她仍有独立性。

这种独立性不仅体现在她远离人群、独自抚养小珠儿的行为上,更体现在她对精神世界的日常反思和探索上。可以说,她的精神境界已经远远高于同时代的任何女性和男性,甚至连成天钻研宗教或各门学科的牧师和学者也无法企及。这可以从书中对海丝特的行为和精神的描述中看出。

海丝黛因犯通奸罪被判在胸前戴上耻辱的标记---红色的“a”字,接着被关进监狱、推上邢台示众,被彻底孤立、成为公众谴责的对象,还遭遇到剥夺对小珀尔抚养权的威胁。但她很快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精心缝制并装饰了那个象征着自己罪恶的红字,直面人们的惩罚和谴责,不带任何情绪地帮助他人,并精心教养她与情人所生的女儿,就像生长在汇集罪恶的监狱边的小花一样,她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平静如水的心态面对悲剧的人生。另一方面,远离人群的独居生活使她产生了比常人多得多的思考,使她能看到所有人深藏于心底的罪恶,使她滋生了最原始的女性主义思想。

亚瑟。丁梅斯德牧师是与海丝黛密切相关的人物----他们共同犯下了通奸罪。事实上,丁梅斯特作为清教主义、权力、道德和文化的代表,也是清教主义及其法律的牺牲品和牺牲品。

长期以来接受的宗教思想已经深深根植于丁梅斯德心中,使得他对罪恶的感受远比一般人深切刻骨,同时也使他无法像海丝黛那样坦白自己的罪行。这就导致他连续承受了长达七年的自我惩罚和内心谴责,时刻挣扎在说与不说的矛盾和痛苦中,以致他的身体和心理都因承受巨大压力而日趋枯竭。唯一庆幸的是,在本书的结尾中,丁梅斯德终于在死前克服恐惧,将困住他七年的秘密公之于众,最终获得了心灵的慰藉和灵魂的解脱。

老罗杰。齐灵窝斯也是一个悲剧人物。在还未被仇恨蒙蔽心灵的时候,齐灵窝斯是一个博览群书、知识渊博的学者,他每日苦心钻研各门学科,用他那精湛的医术救过不少人。

然而,由于偏执于对妻子和其通奸者的仇恨,他变得更加衰老丑陋、冷血无情,在复仇欲望的趋使下逐渐丧失了人性。一方面,这体现了知识与人性扭曲的关系,正是因为他过于追求书本知识而忽视了对自己精神世界的塑造和对外界情感的关注,才导致他人性的扭曲。另一方面,齐灵窝斯的改变说明了仇恨对一个人无比巨大的毁灭性,正是因为他七年来念念不忘复仇而以**的方式探寻他人的灵魂秘密、折磨他人的精神,才导致他变成了“魔鬼的使者”。

而他的结局是,在迪米特自己说罪行死后,他也死了,随之而来的是他的仇恨。

海丝黛和丁梅斯德的女儿珀尔,她是父母“罪恶”的结晶,是等同于红字的一个耻辱的证明,但同时,她却也是“从一种茂盛的罪恶的热情中开放的一朵可爱的不朽的花”。她身上蕴含着某种阴暗、狂野、多变、反抗、轻浮的特质,她的叫声与不可解的巫婆的的咒语极其相似,她身上充满着浓郁的妖气,美丽动人、天真无邪,不遵守任何的道德约束。这其实是女性主义的一个极端,是女性完全背离清教法规的反叛的一面,有积极性也有危险性,因此在提倡女权运动时必须要避免走向这个极端。

以贝林汉姆总督和约翰。以威尔逊牧师为代表的清教徒权威和盲目服从权威的村民是本书的另一个重要思想层面。书中随处可见对这些权威们出席集会的盛大排场和奢华住所的描写,这些描写讽刺了他们那些身处上层社会之人的虚伪和**。

他们掌握着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迫使普通民众谋求自身利益;他们宣扬清教所要求的朴素生活,却建造豪宅,毫无节制地享受财富;他们赞扬上帝的仁慈和博爱,但他们对她进行了冷酷无情的审判,几乎剥夺了她抚养女儿的权利。而那些“淳朴善良”的村民们,其实就是一群被宗教**而盲目听从权威、没有独立思想的跟风者,最可怕的是,他们在清教影响下形成的社会道德观念已经完全扭曲。他们评价一个人不是根据那个人的品性,而是听从权威和众人的说法。

以他们的道德标准来看,海丝黛自从犯下通奸罪就永远成了不可饶恕的罪人,因此即使受了她的帮助他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她唾骂或表示冷漠。

这就是我读这本书时的想法。霍桑对清教思想、文化**、封建制度的批判,对宗教原罪说、罪与罚的重新思考,对社会道德、人性的剖析,对女性成长与命运的探索给了我很多启发。

红字观后感(篇5)

红字读后感

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红字观后感(篇6)

霍桑让我再次相信人的内心的博大。生命中的每一种情节都极具喻义,我们要做的只有宽容和沉默。

故事情节简单,如果可以的话,一篇短篇小说尽可表述清楚。而霍桑却极尽心理之能事,竟写出一部宏大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发生在一六五〇年前后的波士顿,作为在英格兰被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移居至此,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甚至走向极端,禁止妇女微笑,儿童嬉戏。海丝特•白兰智慧而且刚毅,虽为齐灵渥斯的妻子,谣传丈夫早已丧身大海,与敏感而学识渊博丁梅斯代尔牧师发生私情,并育下一女婴珠儿。事情败露之后,海丝特被监禁数日,并在受弄刑台受辱数小时,并要时时刻刻佩带能奸的标志“A”字样的红字。但她拒绝说出女婴父亲的名字。而后移民至此的齐灵渥斯恳求海丝特隐瞒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此地做了一名医生。海丝特饱受周遭的耻辱与诟病,深居简出,乐人好施。而丁梅斯代尔牧师一方面要宣扬所谓的正统教义,另一方面又要忍受心理的折磨与煎熬。齐灵渥斯为了治疗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病情而走近他的身边,并从他的日常言行中感觉到他心中的隐痛,并生发了报复的仇恨。在海丝特•白兰与丁梅丝代尔的森林中一次会面后,海丝特向丁梅丝代尔揭露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牧师内心感到更大的痛楚和解脱。牧师决定在庆祝选举的布道时完成自赎,向众人表明了自己的罪恶,最后丁梅斯代尔走向海丝特•白兰受辱的刑台,因病情加重而死亡。一年之后,齐灵渥斯也逝去,与丁梅斯代尔合丧一处,但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共用一块墓碑:“一片黑暗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而海丝特•白兰再次返回此地,依然佩带耻辱的象征红字安静地活着。

霍桑极尽渲染描摩人的心理,避免言语落入流俗,为后世所推崇。使我更感兴趣的是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深沉而厚重的人文内涵。

“A”字的意义多重性引人深思。由于海丝特•白兰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的美行,使得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ADULTERY)的耻辱徽记,而成了“能干”(ABLE),甚至是“尊敬”(ADMIRABLE)的标志,而小珠儿则当作“天使”(ANGLE)的象征,更有甚者,将其看做社会的进步(ADVANCE)或者美国(AMERICA)的象征整个社会的错综关系的象征。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珠儿、齐灵渥斯”极具深刻的意味。毫无疑问,故事最大的主角当属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人生哲学让她活得坦荡无恃。当事情败露,海丝特本可逃避,移居别处,她内心强大的救赎意念,以及隐藏在深处的对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眷恋,支撑着她默默地承受着无处不在的非议与指责,她没有仇恨,更恰当地说,她安静本分的生存意识战胜了仇恨,只是默默地行事好施,她没有目的,行善的美行不是来赚取好名声,她只是用正常的方式对抗人们心底的怒恨。霍桑在书中结尾处写道:“一个值得探讨,引人入胜的课题是:是恨和爱,归根到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霍桑十分明确地给出了我们答案,当“二者发展到极端”时是“密不可分和息息相通的”,作品也向我们印证了这一观点,齐灵渥斯的情到极处而生恨,而丁梅斯代尔爱之真切却痛苦不堪。爱和恨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使一个向对方谋求爱慕和精神生活的食粮。”这句话也能在文中找到证据。完成之后,“都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人或痛恨的人同样置身于孤寂凄凉的境地。”结合故事,情节,这一论断更加深刻可晰。海丝特•白兰是爱与恨交融得恰到好处的例证,而牧师爱大于恨,齐灵渥斯恨多于爱,而珠儿则是似一个独立于情感王国的精灵。故事更具深义的是,当两人相继死去,海丝特•白兰自愿又回到那个充满着她的耻辱与悲伤之地。她心中坚定的信仰,使得原本耻辱的红字竟使人生畏起敬,这也昭示着世界变得成熟与宽容,一切正义、真诚的情感都被接纳。霍桑作出了呐喊:“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显示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的最坏之处。”我曾经饶有兴趣的想过这个问题。人只单纯的分为好人坏人是不够的。一个纯粹的真善美,无可非议,他一定会上天堂;一个服从于内心的道德失准的人,我们可以判定他是坏人,但他

是真诚的,他所做的每种行动都是心底真实的思想而引发的。但一些好人违于内心,隐藏内心真实的想法,一些坏人也许由于难言之隐而不得不扮演恶人的角色。世界太丰富,我们确实无法判别每个人的真实心境,那就只能真诚与宽容来完成自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