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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

发表时间:2024-09-26

交易合同通用。

在企业开始谈合作的时候,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相信很多人都曾经看到过合同。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交易合同(篇1)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1】以下提供____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一份,由房地产法【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栏目整理,仅供参考。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____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____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____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____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身份证号:通信地址:编码:电 话:委托代理人:电 话:乙 方:身份证号:通信地址:编码:电 话:委托代理人:电 话: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买卖合同【2】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

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

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

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 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出卖人:买受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补 充 条 款附 件 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附 件 二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附 件 三

交易合同(篇2)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解释:【交易习惯】

第七条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条文主旨】

本条是对《合同法》交易习惯的解释。

【条文理解】

一、适用范围

本条对《合同法》中交易习惯这一概念进行了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交易习惯的规则,确定了交易习惯的举证责任。本条解释适用于《合同法》中直接或者间接包含交易习惯这一概念的法条。

《合同法》中直接包含交易习惯这一概念的法条共有第第第第第第客运合同和保管合同中的一些附随义务。

包含交易习惯概念的第第第第第第第161和第170条等8条引用第61条,这些法条都涉及根据第61条中的交易习惯填补合同漏洞的问题,从而间接包含了交易习惯这一概念。

可见,广泛运用交易习惯来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色,而通过司法解释对交易习惯概念进行准确界定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二、确定交易习惯的前提条件

本条解释规定,认定《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的前提条件是该交易习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即交易习惯必须适法。强制性规定的目的就是控制和限制当事人的行为,因此,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或者交易习惯等理由来规避强制性规定的适用。例如,《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条是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因此,即使典权在实践中存在,法院也不能基于习惯做法而认定其物权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中存在着大量的任意性规范,如包含“另有约定”或其他类似措辞的许多条文。这些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在当事人没有考虑到或者有意省略的情形下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补充。所以,如果交易习惯可以表明当事人“另有约定”,则应认为该交易习惯排除了《合同法》任意性规范的.适用。《合同法》中引用第61条规定时多采取“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应当……”的规定模式,这也佐证了交易习惯在合同解释中优于《合同法》任意性规范的地位。所以,如果按照本条解释确定的交易习惯同《合同法》任意性规定相冲突,则应以交易习惯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某种习惯只是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的做法,而当事人并不知晓,则任意性规范应优先于这种习惯做法。

三、确定交易习惯的规则

本条解释规定了两条确定交易习惯的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一)和规则(二)〕:“(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这两条规则充分体现了合同法“缔约自由”的原则,即当事人只应受其所同意的习惯做法的约束。

(一)规则(一)的理解与适用

1.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在规则(一)中,确定某种做法是交易习惯的要求有两个:一个是客观要件,即“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这体现了交易习惯地域性和行业性的特点。确定交易习惯的另一个要求是主观要件,即“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由此可见,这里所说的交易习惯和我们通常所说的交易习惯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某种习惯做法仅仅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被通常采用,则该种习惯做法并不足以被认定是交易习惯。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一汀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力一当事人。

2.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理解

因为规则(一)所要求的只是“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而没有要求无例外地遵守,所以某种习惯做法只要经常性地被采用,就满足了客观要件。因此,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完个有可能存在几种通常采用的做法,都满足规则(一)的客观要件。在这种情况下,因为这些做法都无法排他地确定,所以当事人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就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

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本解释对主观要件采取了非常严格的界定,要求必须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不能是“同意、认可”。也就是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要求不能强化为“同意、认可”;交易对方不承担了解和掌握特殊交易习惯的注意义务。这种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界定是相当严格的,意味着即使某种习惯做法已经在某地区或某领域、某行业无例外地得到遵守,交易对方仍然只有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才受到这种习惯做法的约束。可见,本规则中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要求加强了对不了解当地习惯或者缺乏业内经验的相对人的保护,也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的尊重和私法自治的要求。

通过规则(一)确定的交易习惯不同于学说上通常所说的习惯法,因为这里的交易习惯的效力基础在于当事人的意思。从这个角度出发也可以推知,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同某种习惯做法相冲突,则这种习惯做法就不能被认定为交易习惯。

需要注意区分的是,_上述严格要求并不妨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以采取明示意思表示以外的其他方式来确定。例如,如果交易一方在签订合同时书面告知对方合同解释及附随义务的确定应当采取某种习惯做法,而交易对方并未对此表示反对,则应当认为此种习惯做法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的交易习惯。

3.对“订立合同时”的理解

从交易习惯的时间性特点来看,规则(一)要求交易习惯是“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依据本规则,交易方不得以合同成立后交易对方才得知的交易习惯为依据对其主张附随义务或者对合同条款的某种解释,除非交易对方的“得知”直接体现为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4.对“交易对方”的理解

需要特别一子以强调的是,由于解释中规定的是“交易对方”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故认定交易习惯并不要求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订立时都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某种习惯做法,只不过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一方不得向交易对方主张该交易习惯,但这并不妨碍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该习惯做法的一方主张该交易习惯。例如,甲和乙订立合同时只有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某交易习惯,随着合同的履行,如果甲发现该习惯做法用于解释合同对其有利,则其不能依据规则(一)主张该交易习惯;但如果乙发现该习惯做法用于解释合同对其有利,则其可以依据规则(一)主张该交易习惯。可以发现,这样规定有利于在加强对缺乏经验一方保护的同时,避免有经验的一方逃避依交易习惯而应履行的义务。

(二)规则(二)的理解与适用

在规则(二)中,确定某种做法是交易习惯要求该做法是“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当事人双方的实际履行行为直接表明了他们对合同含义的真实理解,所以如果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某种习惯做法,就可以公平地认为该种习惯做法构成了理解和解释当事人双方表达及行为的共同基础,应当认定为交易习惯。另一方面,交易习惯一经确立,当事人就会出于对该交易习惯的信赖进行承诺,履行附随义务和理解合同内容,而《合同法》则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保护这种信赖。

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某种习惯做法可以和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的做法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在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证明交易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来主张该交易习惯;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则只能适用规则(二)来主张该交易习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在当事人先前的交易中出现过一次,一般不宜认定为交易习惯。

另外,此处的习惯做法一般情况下指的是某种“以前”反复发生的做法,例如,甲厂是乙商家的供货商,尽管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但甲厂在历次供货过程中,都向乙商家提供“环境友好”证明;如果甲厂在某次涉诉供货中突然中断提供上述证明,导致乙商家立刻提出异议,则此次供货之前的习惯做法可以被用来作为证明交易习惯的证据。反过来,如果甲厂在以前的历次供货过程中都没有提供“环境友好”证明,乙商家收到货物也没有提出异议。后甲厂改进服务,开始提供上述证明,则法院不宜根据后来形成的交易习惯认定之前甲厂没有提供证明的行为违约。

(三)规则(一)和规则(二)的关系

相较而言,规则(一)比规则(二)的适用范围更广,因为规则(一)除了可以适用于多次反复交易外,还可以适用于当事人双方的第一次交易。另一方面,规则(一)和规则(二)也不是彼此孤立的。在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对于交易习惯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规则(一)和规则(二),认定的交易习惯应尽量和规则(一)及规则(二)都能协调一致。如果确实不可能满足上述要求,则应认为规则(一)优先于规则(二),即认为当事人以意思表示排除了惯常做法的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则(一)优先于规则(二)的理由在于规则(一)中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直接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因而最接近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普通的地区习惯或者行业习惯,即仅仅满足了规则(一)中客观要件的习惯做法,则应当认为规则(二)中的习惯做法优先于一般的地区习惯或者行业习惯,这也是因为当事人在系列交易过程中形成的习惯做法更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四、交易习惯的举证责任

本条解释规定:“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该举证责任的内容应按照本条规定中两个规则的具体要求来确定。如果当事人主张依据规则(一)确定的交易习惯,则其不仅需要证明地方习惯或行业习惯的存在,还需要证明对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习惯。如果当事人主张依据规则(二)确定的交易习惯,则其应证明在争议案件前双方已经通过经常使用建立了所主张的习惯做法。

另外,因为本条解释已经明确规定了对交易习惯的举证责任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和第7条的规定,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严格依照本条分配举证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第一百三十六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交易合同(篇3)

甲方:…… 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于20xx年6月14日购有小型普通客车壹辆,车辆品牌为华泰特拉卡,车辆型号…… ,车架号……,发动机号:……,排量:3.5L,车牌号云……。该车辆20xx年3月5日由……评估价格为人民币玖万元正(小写: 90000.00元),评估编号为……字【20xx】第0311号。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于20xx年3月5日,将车牌号云C37156的华泰特拉卡小型普通客车以……评估的价格(人民币……,小写: ……元)卖给乙方。乙方以现金一次性付清购车款。

2、自乙方购车之日起,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务、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该车须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乙方须积极办理,甲方应提供相关资料以便过户。

4、该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须遵照执行。

5、该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县财政局存一份(此合同交易的车辆为县级某单位公车,故需要县财政局存档一份)。

附件: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机动车辆价格鉴定评估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3月5日

交易合同(篇4)

卖车方(甲方):___________

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愿意将王派电动车,牌号:鄂as00000,车架号码:00000,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总额(人民币)为00000,大写:00000整。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格性负责(包括该车登记日期0000月00日至转车之日0000年00月00日00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00000年00月00日00时交车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之日起,一切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含过户费、保险费)。

四、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乙方在购车时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五、该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易合同(篇5)

甲方(收购方):

乙方(出售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收购乙方车辆的相关事项,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车辆情况: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颜色类型: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保险有效期:__________行车公里数: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车辆购置税:__________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车辆价款:

本车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车辆给甲方。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剩余车款及该车辆交付甲方(_____年___月____日___时)之前的交通违法、违章、年检而产生的一切税费、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四、陈述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该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且保证该车辆不存在任何可能被法律法规禁止经销、买卖、拍卖或经纪的情形,否则因此产生的纠纷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一切有关该车证件,对证件的有效性、合法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并保证该车辆可以过户转籍。

2、乙方保证在该车交付之前,该车因交通违法或未按时缴纳国家相关税费等,产生的向政府部门承担的罚金、滞纳金、保险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一切费用和责任均有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在该车辆过户之前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无任何他人主张之权利,否则,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与之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车辆报关费。

4、乙方保证该车辆的里程数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否则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拥有追债权。

五、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所需材料,致使转移登记延期的,乙方应每天按车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提供证件不符或任何可归责任于乙方的原因,致使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机手续,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就所受的损失向乙方追偿。

六、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乙方(在_____月之内)有回购权,回购价格为_______元整。若乙方未能按时回购,甲方视为乙方放弃回购的权利,甲方有权处置。

3、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易合同(篇6)

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公开挂牌交易房地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合同。甲方自愿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委托乙方公开挂牌交易《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详见附件一)中所列房地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各交易标的物的交易条件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和下列条件执行。

(一)竞买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按照挂牌底价的10%左右取万元整数确定(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

(二)竞价阶梯由乙方按照挂牌底价的2%以内取万元或千元整数确定;

(三)成交后由乙方当场和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二),并由甲方按深圳市房地产权管理部门的规定即时和竞得人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其中《补充协议》样本由乙方起草,并经甲方确认。《买卖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和竞得人双方按《买卖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概与乙方无关。《买卖合同》依法需要公证的,由甲方和竞得人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共同申请公证,公证费用各自承担50%。

(四)竞得人须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竞得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买卖合同》的定金,并适用定金罚则。

(五)竞得人可选择将除定金外的全部成交余款直接支付给甲方,或将成2交余款交乙方委托监管(以下简称托管)。

(六)在向竞得人交付标的物之前,甲方因取得或使用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负责结清。自标的物交付之日,因使用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的课税(费)对象和标准,由甲方和竞得人各自承担,其中,托管成交价款的,乙方不负责从托管款项中扣、缴除甲方支付乙方交易服务费以外的税、费。

(八)竞得人应当按《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和甲方办理标的物交付、转移登记手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交易标的物的《房地产证》、《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甲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交易标的物的状况(含瑕疵)以甲方提供的资料及《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的描述为准;甲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以及交易标的物的合法性负责,否则,乙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在签本合同订后由乙方起草,并以乙方名义在《深圳特区报》、其他报纸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告,甲方对不超出本合同内容的公告全部认可并受其约束。首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于30日,首次交易不成功需进行第二次交易的,公告期不少于15日(仅限除挂牌底价下调而其他条件均无改变的情形),具体公告时间由乙方根据工作安排决定。

甲乙双方同意:

(一)双方共同组织不少于1次集中看房活动。其中,客户的召集由乙方负责;现场看房的组织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还应当协调各交易标的物的物业管理部门在看房过程中提供必要的配合。个别客户的看房需求,甲方同意提供必要的配合。

(二)竞买申请由竞买申请人向乙方提出,履约保证金由乙方代为甲方收取,并存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三)乙方负责按规定审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电脑报价和现场竞价的组织工作。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委托合同,乙方均可向竞买人展示。交易标的物在挂牌以前已出租的,甲方应依法定程序告知承租人该交易标的物的公开交易情况。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由甲方负责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竞买手续的,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办理的,视为放弃3优先购买权。甲方未通知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挂牌交易公告发布后,除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已作出查封或其他限制交易标的物权利的司法裁定、行政决定外,甲方不得中止或终止各交易标的物的挂牌交易;甲方确有正当原因需要中止或终止挂牌交易的,应当在成交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给乙方和相关竞买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自挂牌交易公告发布至产权转移登记核准期间,出现司法机关查封交易标的物或行政机关限制交易标的物权利的,甲方同意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挂牌交易公告发布后,暂无人提出竞买申请的,相关标的物的交易中止;

(二)挂牌交易公告发布后,已有人提出竞买申请但尚未成交的,相关交易标的物的交易中止,并由本中心退回竞买人的履约保证金;

(三)交易标的物成交并已签订《买卖合同》,但转移登记尚未被核准的,由甲方自行与竞得人协商解除或变更履行《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乙方按照甲方和竞得人已达成的协议,处理扣除甲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自查封或权利受到限制之日起30日内未达成协议的,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按照竞得人要求退款的书面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甲方应当在乙方退还竞得人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交易服务费。

(四)房地产权登记机关驳回登记申请的,按照甲方与竞得人的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处理成交价款(乙方代收的,乙方无须支付利息)。驳回登记是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参照本条前项规定处理。房地产权登记机关驳回登记申请的,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交纳交易服务费,甲方须在被驳回登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按前款处理后,甲方还应当承担竞买人或竞得人可能循法律途径追究的其他责任。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正式向竞得人移交房地产之日止,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保证交易标的物的全部瑕疵已全部如实披露;

(二)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将交易标的物转让、抵押、出租;

(三)保证交易标的物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也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权益或受任何第三人(含行政、司法机关)的限制;

(四)委托挂牌期间,交易标的物被依法查封或出现房地产权利受到限制4的其他情形的,甲方应当在权利受到限制当日通知乙方;

(五)在挂牌期间保证保持交易标的物现状。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如有改变或发生变化的,甲方在成交后不得主张对因改变或发生变化而取得的权益;对因改变或发生变化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由甲方向竞得人赔偿损失;

(六)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就交易标的物的公开交易情况,通知标的物的物业管理公司(标的物的转让、移交还需要开发商配合的,还需要通知开发商),并取得其必要的配合。

(七)其他法定义务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甲方违反前款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概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届时甲方仍须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服务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组织交易;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发布《挂牌交易公告》;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将交易标的物及其相关资料向竞买申请人展示;(四)按照本合同和《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的规定受理咨询、接受竞买申请;

(五)按本合同规定的交易方式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易活动;

(六)不得与竞买人或其他第三人恶意串通、压价组织交易;

(七)其他法定义务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未履行前款义务造成甲方或竞得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下述标准向甲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挂牌成交的,对每个交易标的物(多套房产整体交易的,视为一个交易标的物),成交额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部分,按2%计收服务费;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超出部分按1%计收服务费;未成交的,乙方不收取交易服务费,但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甲方应支付乙方为交易标的物提供挂牌交易服务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前款所述挂牌成交,是指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条件经公开挂牌确定竞得人,并由乙方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情形。发布公告后,竞买人已报价却因甲方原因中止或终止交易的,或经公开交易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拒绝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仍视为挂牌成交,交易服务费的计算基准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或已确定的竞得价计,甲方同意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优先在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成交价款中扣除,不足扣除5的,由甲方自双方结算之日起3日内另行交纳。在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被核准并在甲方交纳其依法应负担的税费后,乙方将扣除了甲方应付交易服务费后的合同定金和托管款项的余款(不计利息),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给甲方;不足扣除交易服务费的,由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委托合同终止:

(一)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合同规定的交易终止情形出现的。

本合同终止后,不免除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继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因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交易标的物清单》、《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二○○七年月日

签约地址:

(一)上列各交易标的物均取得商品房性质(红本)《房地产证》,按照国家和深圳有关法律、法规,均可以进入市场公开转让。

(二)各标的物现状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均以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地产证》记载内容披露的,但实际面积及相关产权信息以转移登记时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最后核准为准。

(三)交易成交价包含甲方应当交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甲方应承但的交易税费、水费、电费、煤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因甲方取得、使用和转让该交易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交易合同(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售出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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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产品名称

数量和交货期

合计

(月)

(月)

(月)

单价(元)

型号规格:

总价(元)

付款

条件

托收承付?付款自提

买方

卖方

1.双方同意按1963年1239号文所附式矿产品合同条款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纠纷的促裁按国家经委、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民银行1979年8月8日(79)工商总字51号、(79)银会字第5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3.凡产品用于下列者,请打“3”表示:a挖潜;b革新;c改造;d基本建设;e节能;f单位机配套。

收货单位

供货单位

企业性质

全民、集体、社队

资金来源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报挂号

电话

电报挂号

结算银行

账号

结算银行

到达站

交易合同(篇8)

合同编号:NM-11300401

合同签订地:

供货方:XXXX电动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订购方:山东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

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仅以此协议为准。

一、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

二、付款方式:

1. 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前付清全款(共计:¥18400元人民币)。

2. 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随车或单独寄出。

三、结算方式:

现金、电汇、信汇(任选其中之一)。

汇款路线:

四、交货方式、地点、运费

第 1 页 共 2 页

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方式、

由乙方派人到甲方仓库验收或委托甲方代为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六、其他:

1、乙方应承担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洪水、暴风、雨、地震、火灾等)以及其它不可预见或

不可避免的情况致使交货延迟或不能交货,甲方对此不负责任,但需以书面方式或其他方式

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交详尽的延误原因及资料。

3、乙方不得将所购的产品进行仿制、复制,否则,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0万元。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由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页 共 2页

交易合同(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场内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租赁场地进行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租赁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内__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的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乙方,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计年__________个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时间、方式

1.租金

该营业用房(摊位)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亿__________千百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十元整。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付时间、方式

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的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

第四条场地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将营业用房(摊位)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促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的权利;

2.要求乙方更换违规从业人员的权利;

(二)甲方义务)甲方义务

1.有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经营范围,并核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各类经营可证;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日常经营所基本的条件和相关设施,同时须加强对日常设施的保养、维护;

3.意变动市场用途和布局,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

4.须制定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作好记录、认真依法处理;

5.负责地及其提供的设施的正常维修,或者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在租金中折算;

6.期间,甲方确需收回出租场地的,必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时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赁期内可收取租金金额的%计算,并退还有关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

2.按指定使用租赁的营业用房(摊位),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甲方书面同意,有对所承租的营业用房(摊位)进行修缮的权利;

4.有权拒绝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二)乙方义务

1.应当在租的营业用房(摊位)内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经营许可证;

2.经营的商品购自合法渠道,并提供正规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不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3.须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物凭证;

4.乙方的原因造成对承租营业用房(摊位)及相关设施的损坏,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负担修理费用或者对损害部分予以赔偿;

5租凭期内,如乙方因情况特殊需要退租的,必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的%计算。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或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市场管理制度,出售掺杂使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的,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

3.经甲方同意,将营业用房(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的.;

4.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营业用房(摊位)的,经甲方_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5.日未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变更营业用房(摊位)的位置、布局而影响乙方经营的;

2.自变更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的用途而影响乙方对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使用的。

第八条毁约责任

租凭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租金%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使营业用房(摊位)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有关的预收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续租

(一)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营业用房(摊位)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二)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营业用房(摊位)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营业用房(摊位)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营业用房(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或者按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更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及食品卫生安全的商品,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商品抽样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由甲方负责销毁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市场经营管理者(甲方):__________(签名名或盖章)场内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易合同(篇10)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质押、司法查封。

确认,并对车辆状况完全充分知晓,并同意按照车辆现状购买。

乙双方商定该车辆转让价格为叁万伍仟元整(¥:350000元),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车款给甲方。

4、在乙方全部支付车辆价款后,甲方将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车辆交付后,该车辆产生的一切问题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

违章和罚款、扣分,由甲方负责处理;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纠纷、违章和罚款、扣分,由乙方负责。

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交易合同(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由买方购进,由卖方售出下列商品,订立本合同:

产品名称

数量和交货期

合计

(月)

(月)

(月)

单价(元)

型号规格:

总价(元)

付款

条件

托收承付 付款自提

买方

卖方

1.双方同意按1963年1239号文所附式矿产品合同条款承担经济责任。

2.合同纠纷的促裁按国家经委、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民银行1979年8月8日(79)工商总字51号、(79)银会字第5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3.凡产品用于下列者,请打3表示:a挖潜;b革新;c改造;d基本建设;e节能;f单位机配套。

收货单位

供货单位

企业性质

全民、集体、社队

资金来源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报挂号

电话

电报挂号

结算银行

账号

结算银行

到达站

交易合同(篇12)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买卖车辆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二、甲方用作买卖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做价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签定协议后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义务:甲方收到全额购车款后,必须将本车所有手续证件、发票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未过户之前,每平年的年检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之前所有违章罚款及签定前发生产权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

七、以上条款双方检查无误后,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