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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发表时间:2024-09-25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8篇。

如何写主题演讲稿才能体现内心所思所想呢?我们使用上演讲稿的情况与日俱增,准备演讲稿,让演讲者能更好地把握机会,抓住听众注意力,演讲稿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听众对演讲主题的理解和印象,我们听了一场关于“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1】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同学们都会觉得很神秘、威严、崇高吧!其实,法律与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那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作为小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平时我们要做到:

一、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纪、班规等等。

三、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四、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2】

2019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所有山西太原人难以忘却的深夜,16岁的中学生郝某某,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无独有偶,天津少年姜某今年只有13岁,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

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哪儿也不让孩子去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去上网.

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

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

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

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

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3】

提起法律,让人感到尊严和崇高。事实上,法律与道德、习惯和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这些规范的存在,使社会秩序井然。

现在我分享一些中学生关于法律教育的演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一8班的**, 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在我们身边》。

让我们听听两个令人心碎的案例。

仙区某高中,一名高三学生,因为午休时在寝室说话被室友制止,二人发生打斗,心怀不满的他从校外买了水果刀,径直走进正上课的教室,朝室友脖子一抹,从容地离去。由于抢救无效,学生当场死亡。

天市城区某高中,一名高三学生因要求转班不成,仅仅是心中怀疑是其班主任从中作梗,但怀恨在心,乘该老师夜晚查寝室之机,将其关在寝室内,朝老师身上连刺二十余刀,并威胁在场室友不准报警抢救,致老师当场死亡。

为什么充满青春活力的校园会屡屡发生这么残酷的血案?为什么原本应该追求光明未来的青少年会下此血手? 这难道不该引起我们沉痛的反思吗?

总有些同学认为,法制离我们很远,我们只需要关注考试的内容,所以缺乏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在政治课本上学到法律相关内容,也是漫不经心,一晃而过。我们不知道法律制度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这与我们的生活和成长息息相关。当我们与同学产生矛盾时应该怎么办 ;当我们与家长意见不合时应该怎麽办;当我们因为成绩而压力过大时又该怎么办。

这些都需要法制给我们以引导。

为了健康成长,我们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约束和保护自己。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养成守法的好习惯。为此,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应认真接受法制教育。除了在政治课本上了解法律,更要学会在生活中运用法律,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了解《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等必要的法律法规。

应该宽容地待人处事。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只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却最终引起巨大波澜,但这些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只要你对凡事不要斤斤计较,你会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其实有很多种。

应提高自身控制能力。许多人并不是不了解法律,也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但因为一时的冲动,也许就做出了让自己后悔终身的事,可见控制力是很大的一个因素。

应提高自身素质及修养。在闲暇时光多做一些有益的事,或者可通过**、阅读、体育锻炼等健康的方式放松自己,不仅增加了自身内涵,还适当的释放了自己的压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事积少成多,蕴含着强烈的法律意识。我们有守法的好习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大家在不经意间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作为中学生,眼前最近的便是学校的法规,不破坏公物,教学楼内不打闹,校园内推行自行车,这些其实都是为了我们自己而确立的法规,如果连这些都不能遵守,又怎能保证今后走出社会还能遵守社会、国家的法规呢?

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

12月是法制教育月,在这个特殊的月份,我希望与大家共勉,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为争取中国法制教育的体制完善而不断努力。

中学生宣传法制教育演讲稿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守法的中学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这条规则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治国的基本方略。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应该了解、学习、理解和遵守法律。但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

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4】

在第八中学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

各位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见面,谈谈青少年的法律教育。你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信任。你的成功是国家繁荣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

“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攻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日常言行必须受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不可侵犯的。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为了远离犯罪,这是学生首先要弄清楚的。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国家、颠覆人民民主**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秋序和经济秋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坐的学生应该超过14岁,对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

看,这位同学,我应该叫你孩子。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可见,未成年人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受到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弄清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和刑事责任,我们再来了解一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数据,一是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而十

五、六岁以下孩子犯罪总数又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二是和2000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平均下降了2岁。同学们啊,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事实面前的真相!这是你必须正视的警钟!

有关专家根据犯罪分类情况进行排列,排在前5位的少年犯罪依次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下面结合具体案例

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据介绍,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与网络游关,网络游戏和网络交流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网络在为全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也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

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要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学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

他时髦的网名和英俊的外表使他在网上很受欢迎。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李某**了女孩,并被判处6年监禁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

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破案,逮捕了李某和杜某。

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中的盲目比较。社会比较的趋势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影响。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

这类案件约占青少年犯罪的12%。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几次抢劫后,小强因当场使用暴力抢劫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去世的小庆很小的时候就独自生活。虽然他有一个姑妈,但他不能给他更多的爱。

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3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在一个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近三成的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曾是或是正在流浪的孩子。长期在外流浪的占到10%左右,长期没有家庭的管教和家人的关爱使他们生活

在社会的底层,如果混淆是非标准,就难免误入歧途,成为社会的最人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因黄色**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粗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影响很大。他们往往从好奇发展到企图,最后导致犯罪。

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录像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录像带,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经过几次暗中作弊,小雨等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决定找人试试。他们把一个女同学骗到小雨家里演讲。

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至7年监禁

所谓知已知彼,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离失足的陷阱,健康快乐地度过青少年时期。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它意味着未成年人在遭受犯罪侵害后,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 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坐到这里,和同学们一起学习有关法律的常识,希望我的谈话能给同学们一些启示: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党和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今天,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同学们都知道,毒品十分昂贵。每个吸毒者轻者每天要花

一、二百元,重者

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之内,要花3万元到10万元。如此巨额的毒资,绝大多数吸毒者难以承受。

尤其是年轻人,通常没有收入或收入很低。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瘾。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人一旦吸食毒品上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干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云南泽山的一个农民过得很好。

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从此这个家庭厄运降临。因为毒品需要很多钱,他们不得不卖掉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两个孩子被迫辍学。他还疯狂地虐待妻儿,成了魔鬼。

为了买毒品,他亲自把8岁的男孩卖给了毒贩。16岁的女儿害怕出卖自己,只好离家出走流亡。但几年内,她也染上了毒瘾,最终因在火车上贩卖毒品被判处死刑。

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毒品搞得家破人亡。

令人震惊和震惊的是,毒贩的爪子已经伸向校园和青少年。有资料讲:____(省、市、区、县)____年的一次突击查毒中,吸毒者六成是青少年。

同年____(省、市、区、县)一次抓获吸毒分子32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中小学生。____(省、市、区、县)有三兄妹,由于受父亲影响,上初中、小学;就染上毒瘾,后被送到戒毒所强行戒毒。____(省、市、区、县)有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染上毒瘾,堕落成**罪犯。

为制止毒品传播,严惩毒品犯罪,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禁毒法律和措施。因此,无论是从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都不能参与任何吸毒活动。

瘾的危害

不规范的经济酒吧直接影响青少年的健康。青少年由于沉络游戏而读不见书,不能自拨、甚至跳楼自杀的事例就发生过,这里我就不列举了,据资料报道,天津某医院亚健康**中心对学生进行脑像图检测中发现,长络游戏,会影响左前脑的发育。该中心的杨大夫介绍,经过对200名学生进行的测试,发现其中40%的学生出现了左前脑发育不良的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几乎出现左前脑发育不良的孩子,都有长时间玩络游戏的经历。

谈起经络游戏为何会影响左前脑发育,该医院亚健康**中心的大夫介绍络游戏的内容符合人的右脑的感知特征,却有悖于左前脑的逻辑思维习惯的,会抑制左前脑的发育。从人脑分区的不同功能来看,人脑的右前脑是控制人的创造力,而左前脑则是负责基础知识的储备,对基础知识储备的驾驭能力以及再学习的能力等。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许多学生看起来很聪明,但他们的实际学习成绩却在下降。

也就是说,即使孩子的创造力再强,没有基础知识的储备和驾驭能力,以及良好的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学习成绩也无法提高

人们交往空间的扩大,也改变了一些人的交友方式。好多违法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这一交流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由友盲目的信任,而不幸遭致了不可换回的伤害。给自己的一生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所上交友时一定要慎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注意。

一。不要说你的真实姓名和地址,**号码,学校名称等。

2.是最好不要轻易许友会面。

三。如果你必须见面,你最好去一个有很多人的地方。

4上求爱者最好不予理睬。

5个。不要反驳或回答谈话中的朋友,并以沉默的方式对待他们。不去理会他,让他自讨没趣。

全国因安全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生命死于非命。

**领导对中学生安全的指示:“人民生命高于天,人民利益重如山”。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教育”。在这里,我想向学生们介绍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

一. 交通安全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不要在人行横道或天桥上行走,要随意过马路。

三。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四。在行车道、桥梁和隧道上追逐、玩耍和战斗。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在铁轨上散步和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个。不服从铁路口岸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一。12岁以下的儿童单独骑自行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过马路,走斑马线或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个。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打架。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要在人行道上行驶,也不要在非机动车的右侧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四。转弯时减速,观察并做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消防安全教育的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一) 中学生的消防知识

发生火灾的原因:

1. 用火不慎发生火灾。

蜡烛照明、蚊香、电器、液化气灶

2. 用电不慎发生火灾。

电线老化,拉接混乱,保险丝为铜线,电热毯,电炉故障

3. 用油不慎发生火灾。

油加热温度过高、容器滴漏

4. 燃放烟花爆竹。

5. 吸烟乱扔烟头。

6. 玩火。

(二)火灾的预防:

1. 家庭防火:

① 安全使用炉火。

② 安全使用液化器。

③ 安全用电。

④ 少年儿童不要玩火。

⑤ 燃放烟火爆竹要注意场所。

2. 学校防火:

① 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入校。

② 不要乱烧废物。

③ 实验中使用的可燃物应正确使用。

④ 经常检查电器。

⑤ 设置消防器材,不破坏消防器材。

⑥ 宿舍的安全防火。

3. 公共场所防火

学生要做到:

① 不要把烟火带到公共场所。

② 不准玩与火有关的游戏。

③ 不准学生在山林野炊。

(二) 灭火基本知识

一。隔离方法:将着火的物体移开,不要与其他物体接触。

2。窒息方法:将空气与火隔离,用干粉灭火器、沙子、湿被子等灭火。

三。冷却方法:用水和灭火器冷却。

4. 报警:火警**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地点街道名称。

1、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元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

"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要养成成遵守纪律的习惯,就要在以下及方面下功夫:

一是时刻注意培养自己遵守纪律的自觉性。遵守纪律贵在自觉,自觉是遵守纪律的关键。

二是把纪律的道德观念付诸行动。纪律不是用语言,而是用行动。

第三,我们应该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三国时期,刘备临死前郑重告诫儿子:“勿以恶小,勿以善小”。

这两个字,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纪律修养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违纪”。

2、要做到学法、懂法。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学生:我们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栋梁。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保护自己,学会求知,学会借助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广阔的世界里,健康、快乐、安全的成长。让生命之船绕着礁石和危险的浅滩航行,乘风破浪,扬帆起航!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6】

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我是X校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大三学生,受区政府的聘任,我担任本校的法制辅导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会在本校进行相应的法制宣传。

上星期三下午,我陪同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去参观了看守所,并在回学校后给他们进行简单的讲解以及回答他们的疑问。今天,我想通过学校的广播,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今年霞山区“关爱行动”的重中之重。由于时间有限,我并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讲清楚,所以今天也就简单讲述一下一些概念性的理论性的知识。或许同学们有些会听不懂,我等一下讲完之后,也会去各个班级的教室看一下,如果同学们在听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记下来,等到我去了你们教室的时候就可以向我提问。

要讲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先弄清楚三个概念。一个就是法律,一个犯罪,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请老师将三个关键词写在黑板上,谢谢)

先来说说法律。可能很多同学会认为,法律就是惩罚坏人的东西。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对每一个公民而言的。法律赋予了每一个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律是约束公民的自由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没有自由。法律之所以要限制我们的自由,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就比如开车,只有你遵守交通规则了,别人才能更有自由的开车;也只有别人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的驾驶才能更自由。所以,这种自由的约束是相对的。法律就是给我们一定的规则,我们就要去遵守,否则,就将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个,就是要来讲讲犯罪。什么是犯罪呢,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再具体点说,就是任何会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律必须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就是犯罪。通俗一点来讲,就是说,只要你的行为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就会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某种罪,这就是犯罪。例如我们平常经常说到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贪污罪等等。

最后就要来说说未成年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就都是未成年人。说到这里大家就会有疑问了,也就像上个星期去参观看守所有个同学向我提出的问题。那就是“不是要十八岁以上才会被抓的吗”。这点是错误的。并不是说只有十八周岁以上的才会受到刑罚处罚。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受到刑法处罚。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在14岁以上16岁以下犯了八种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就要受到刑法处罚。另外,已满16周岁的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16周岁以上的不管犯了什么罪都要受到刑法处罚。但是,在犯罪时或者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判死刑。这也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有,就是不满14周岁犯罪的,则依法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所教养。我国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就有各种条款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规定。

那么,为什么区政府今年会把这项活动作为重头戏呢?为什么要在各中小学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活动呢?

根据调查资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来逐年上升,这也就意味着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关进看守所或监狱。在这个本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的花季年龄,却因为一步之差被关押在冷冰冰的牢房里,与外界隔绝,得不到父母和学校的关心和关爱,这是多么可怜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于是逐渐产生了厌学心理,在他们的诱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关进牢房。

因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重大,同学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千万要杜绝与不良青年、犯罪团伙的来往,而自己也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寻找刺激而以身试法,这样的结果只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时,要正确运用网络这一工具,不要去网吧,不要上非法网站,应该利用网络学习更多只是,提高自身的素质。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7】

第一条 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共同参与。

第二条 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评比、信息汇总等工作,并定期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工作。

第三条 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

(一)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二)增强国家公务员特别是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三)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使其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司法;

(四)推动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使其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第四条 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要做到及时广泛、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和宣传橱窗;

(二)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全市旅游系统宣传贯彻动员大会;

(三)办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或学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四)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专项培训;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农村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一把手分管领导具体抓。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村级事务、实行村民自治的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完成工作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构。要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有限条件,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等。积极开展法治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文艺演出等相关活动,增强农村群众法治意识。

四、完成培训考试任务。干部职工要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普法培训和考试,参训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五、加强信息收集及宣传引导。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引导,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果。要汇总、整理、保存好有关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档案资料,做到记载真实、管理完善。

一、“党委政府发文”制度。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以及涉面广、大的重要普法工作以县委、县政府或两办文件形式下发,确保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普法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办每月开一次会议,学习文件,讨论问题,制定措施,研究落实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每年召开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交流经验,推广典型。

三、“请示报告”制度。接到上下级来文,要认真登记。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天送有关领导阅示,并按规定时间办结,不得拖延。凡遇重大问题,必须逐级请示汇报。

四、“法律培训”制度。对全盛全市统一安排的在全体公民中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每年要组织一期普法宣讲骨干培训班,一期法制副校长及政治教员培训班,1—2期村干培训班,三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并督促乡镇以会代训培训村组干部。普法办要组成普法讲师团到社区、乡村进行巡回宣传。

五、“每年一考”制度。坚持每年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并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干办发23号文件及余干县委组织部、余干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余干县司法局干组发(2006)21号文件规定,把考试成绩作为提升、聘用、晋级、调资、评先的重要条件。

六、“成绩登记”制度。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和管理。认真填写法律考试成绩登记卡,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法律六进”制度。县普法办每年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开展法进乡村、法进机关、法进单位、法进学校、法进社区、法进企业活动1次以上。同时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和有关专业法的颁布实施日在城区广场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教育进入千家万户。

八、“法制副校长”制度。认真贯彻《关于印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精神,指导和督促全县各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发挥已聘任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明确职责,利用第二课堂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

九、“法制讲座”制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宣传作用,办好专题法制节目。继续办好每月一讲《法制讲座》栏目,使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县普法办每年编发普法简报不少于8期,乡镇场及机关单位编发普法简报每年不少于6期。

十、“创建示范点”制度。在对原有依法治理示范点进行巩固提高的同时,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的推广,广泛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创建活动。

十一、“普法教育月”制度。以在全民中重点普及法律为重点内容,以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落脚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村普法教育月活动。

十二、“依法集中整治”制度。针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政法委牵头,积极组织各有关执法部门参加,实施多部门、全方位的依法集中整治。

十三、“资料归档”制度。县普法办要及时将各类普法工作资料按时分类归档,各乡镇场普法办以及各单位普法办都要将普法工作资料按时分类归档,收集素材,积累经验,反映成果,便于检查,做到文书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十四、“督促检查”制度。县普法办每年要对所辖区域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普法工作人员要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十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报”制度。普法办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大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同时将活动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以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篇8】

为此,我们的国家于1991年9月4日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这是一部保护你们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现了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的关爱.

然而,这部法律实施至今,现在仍然有不少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因为工作关系,我们曾经接触、目睹过许多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未成年受害人、以及因触犯法律而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未成年人.

在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漠视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还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无动于衷、束手无策.

所以,让你们掌握一些法律的基本常识,对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你们知道了什么是违法行为,你们就有可能不再触犯法律、不再误入歧途断送美好前程.

如果你们知道了自己有什么权益,那么,当你们的合权益受到侵犯时就有可能勇敢的拿起法律的**进行维护,同违法行为进行斗争.正因为如此,我希望同学们不但今天要认真的学习,而且平时也要多接触、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

下面,我就向同学们介绍一下,我国现行法律中同学们所享有的一些基本权利.以及我国《未成年人保**》、《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一些基本常识,并对你们提出一些要求.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有什么特性?权利如何行使?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所以,在座的同学们,你们都是未成年人.

那么,在权利方面,我们和成年人有区别吗?其实人生而平等我们不论男女,从出生时起就与成年人一样,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我国《宪法》第33条就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所以,在基本权利方面,我们与成年人是平等的.(当然,对于一些特殊权利,比如说婚姻权、生育权等你们是没有的,必须成年以后才能享有)虽然,你们的权利与成年人平等,但是,你们的权利又有一些特性:因为你们年龄小,心理和生理都不十分成熟,对有些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还认识不到,所以,这些权利虽然属于你们,但你们暂时还不能行使,而需要由你们的法定人(也就是你们的父母或其他成年的家长)代为行使.

对于这方面,我国《民法通则》就有明确的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

其民事活动应由其法人(父亲、母亲和其他监护人)进行。因此,对于小学

1、 二年级、三年级和一些四年级的学生,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已经是小学生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因为这个时候,你们虽有权利,但法律规定你们不能行使权利.当然,对于你们在年龄和智力上能够理解的行为或者是一些纯获利的行为他们还是可以进行的,比如:购买简单的文具、接受奖励和赠与等.

其次,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进行与他们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是,有些活动他们也无权进行,比如:与他人签订买卖房屋、机动车辆的合同、自己开办公司等.

我记得在前段时间,我曾看到这样一篇报道,说某省某市有三名未成年的初中生,异想天开地背着家长结伴跑到南方,想开一家小公司.先别说他们的本事有多大,单凭他们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一点,工商机关就不可能给他们营业执照.

所以,对于在座的同学们特别是10周岁以上的同学来讲,请你们一定要注意,千万别什么事情都去干,因为法律所规定的你们行使权利的行为是有限制的.即使你做了,法律上也是不认可的,是无效的行为.

2、 你享有哪些基本的公民权利?(1) 你有被抚养的权利。我们都知道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不幸失去父母的孩子,或父母因经济困难或身体疾病而无法养活自己的未成年人呢?我国《婚姻法》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哥哥、姐姐如果有抚养能力的就应该抚养自己的弟弟、妹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健康状况良好、并且有经济能力抚养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按照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也可以要求他们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

如果这些亲戚没有能力或缺席怎么办?请同学们一定要记住,这时候还有党和我们的国家,你们可以找到当地人民**,国家和**有法律规定的义务来帮助你们.同学们一定都知道在今年的5月12日我国的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级的大**,在这次自然灾害中有很多的小朋友都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成为孤儿,这个时候就是我们的党和**承担了对未的保护义务的.

再有,对于被抚养的权利我举一个例:如经常有父母当孩子惹他们生气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说:再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当然,同学们就应该知道了,父母的话只能是气话.

但是,如果他们这样做了呢?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时父母就违法了.同样,也有的孩子不满父母的严厉管教,扬言要同父母断绝关系,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也同样是行不通的.

因为,除了依法定程序,子女被他人收养外,父母与子女间的身份关系,是不能消除的.所以说,如果有父母亲不抚养自己的子女的话,那么他们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

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保护.(二)你们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对于你们的这一权利,我国的《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法》都明确规定:年满6周岁的孩子,不分性别、民族和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经济比较落后和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让年满入学年龄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可以让未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所以,如果有的家长因经济条件不好,或者孩子的成绩差而不让孩子继续读书,那么,未成年人就可以拿起法律的**,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曾经,我就过很多的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人一方的父母因经济困难,而对方不肯支付教育费导致未成年人辍学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对方父母都是被判承担教育费的.

所对于教育权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一定要知道自己的权利,要知道运用法律的**来保护自己.(三)你们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对此,我国《民法通则》也有相应的规定.你们作为未成年人,虽然年龄小,生活比较简单,但也有自己的隐私,法律同样保护你们的隐私.

如:个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等及其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被他人收养的事实、身体的某些疾病等都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包括父母、老师都不可以随意拆看、毁弃、隐匿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不可以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如果你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同样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来进行捍卫.(四)你们拥有生命权、健康权和维护人格尊严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定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101条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所以,同学们你们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你们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即使是你们的父母也不得以教育的名义随意打骂、甚至打伤、打死自己的孩子,老师也不能随意体罚未成年学生.

如果你们的人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侵犯,不管父母和老师的出发点如何都是违法的,严重的还会触犯刑律.当然,如果是父母和老师偶尔的轻微的进行必要的教育性的惩罚(我所指的是惩罚而不是体罚)的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

我记得你这么大的时候,我曾经因为迟到、没有完成作业、打扫卫生等而受到老师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