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合同。
栏目小编为您整理的“道路合同”或许能够为您提供新的想法。在近些年的经济发展当中,我们经常需要拟定合同。合同阐明了双方需要在期限内进行的工作。我们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道路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包干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如增加工程另作计算。
4、工程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竣工。
5、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等;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市容、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和预定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规定,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落实各项现场安全措施,如发生与现场施工相关的安全责任事故,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设备、水、电、气设施不受损坏,如损坏由乙方负责,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垃圾和消防等工作。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五条:关于工程款及结算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和人工费由乙方垫资。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道路合同【篇2】
甲方(托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运人):
工商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 ________________ 。
的人。在本合同中是指________________ 。
中托运人指定的提取货物的人。
的证明,是货物交接单证。
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6、承运人责任期间是指从收到货物起至运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止的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8、本合同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1、危险货种类:
□爆炸品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杂类
的货物。
第三条 运费及其他费用:
1、运费:____
其他费用、代垫费用等。
3、托运人在收到《费用清单》后的____日内,审核确认后发回承运人,由承运人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给托运人;
4、托运人按结算期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在结算期届满前____日,支付上月运费。结算期为____________ 。
□油价每上涨或下跌 ____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 %。
□劳动力成本(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每上涨或下跌 ____ %, 运费相应上涨或下跌____%。
承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增加数额在《费用清单》中另行列明,托运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____ 日内支付。
托运人应当将按照本合同计算得出的运费减少数额书面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已收取运费的,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下一结算期的费用中扣减。
第四条 货物的保险与保价:
1、保险:
□由托运人自行办理;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由承运人代为办理保险的,托运人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费用由托运人另行支付给承运人,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保险事故,承运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托运人办理理赔。
2、保价:
□ 否
□ 是牭テ被跷镒芗鄢过 ____元,或毛重每公斤超过____元时,必须保价。保价费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由托运人在货物启运前支付。
□ 具体业务具体协商选择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上注明。
第五条 货物的托运与承运:
托运方委托承运人托运货物前,应提前____小时递交《道路危险货物运单》,并提交与货物及运输有关的其他单证。如托运货物不符合法定或约定运输条件的,承运人可以在____小时内要求托运人改正;托运人拒绝改正或无法改正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托运人的运输要求。
第六条 货物的交接:
交接货物时,交接双方应当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单》,核对品名、件数及包装状态和标志标识,在交接单证上加以记载。
第七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托运危险货物和对危险货物进行作业。
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承运人应当具有的证书、证照或证明,如委托外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在沪承运的,必须查验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后与货运单一并留存。并比对《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明确承运车辆。
3、托运人应当及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将已办理各项手续的单证和证明文件送交承运人。
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和其他规定,妥善包装货物并在外包装上设置标志。
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并告知承运人相关注意事项。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托运整箱时,需提交危险货物装箱清单。
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并指派装卸指导员,并对其行为负责。
7、托运人不得在危险化学品中夹带普通货物,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
其他费用及偿还垫付费用。
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给予书面通知,并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承运危险货物。
储存、经营许可证,复印后与货运单证一并留存,不得为无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其车辆及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及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货物的车辆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证。其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从业资格证,并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证书、证照或证明。
4、承运人不得将承运的危险货物转交其他无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运输。
的要求悬挂标志,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以及与所载运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承运车辆必须是正常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
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核实货物的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应急措施以及运输要求,并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
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采用合适的方法对货物进行固定、捆绑、衬垫。在装货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包装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并通知托运方,更换合格的包装后再装车。
运输时,应当遵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限量装载危险货物,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
9、承运人应当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收货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取或者承运人无法联系到收货人的,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应当毫不迟延地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 责任的划分:
(一)托运人的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或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而造成车辆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机具、设备损坏、污染或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 未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货物妥善包装,并未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3) 货物包装质量不符合标准,而从外部无法发现;
(4) 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危险货物,未添加或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瞒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承运人错运误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由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偿还垫付费用的,除上述费用外,并须支付上述费用的____‰/日的违约金,在____日内,托运人仍不支付的,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货物。
5、托运人不提供或不能足额提供约定数量的货物时,应向承运人支付不足部分运费的____%的违约金。
(二)承运人的责任
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变质;
(3)货物的自然损耗和性质变化;
(弃置或作其它处理;
(5)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6)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的情况。
2、由于承运人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而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为标准起算赔偿金额,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运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承运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规定的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4、货物发生灭失损坏的,如果托运人在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并已支付保价费的,按保价金额赔偿。托运人未对货物进行保价或虽在货物启运前声明货物价值但未支付保价费的,承运人支付的赔偿数额为灭失损坏货物运费的____倍,迟延交付的赔偿数额为迟延交付货物运费的 ____倍。
5、承运车辆未接入交通运输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未被录入《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接入车辆目录》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货物起运前,托运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收货人,并承担因变更合同所发生的费用。
3、任何一方变更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保密事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记录、通讯、信息和交易披露给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政府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要求而强制披露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_____,该期限不受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应当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选择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划去前款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始,至 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提出续签合同。如双方未就延展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则本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但若双方在合同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托业务关系的,则视为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延展至最后一次的承托业务完成之日止。
第十三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职位: 职位:
日期: 日期:
道路合同【篇3】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xx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告)
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岳阳市青年路太子庙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陆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2月27日开工至20xx年4月27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规范。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11.6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包括进度报表、资金计划、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单价采用清单报价,清单内未涉信的增补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后按岳阳市“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浮8%计算。严格按照岳金审(20xx)第081号审计报价执行。
12.2无单价包干的项目按清单进行结算,无定额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价(单价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标项目按中标价和有关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计计算,扣除累计已完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甲方审查,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三十天内付给乙方(或作说明),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
1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在12个月内分期拨付,具体为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工程款的60%,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后累计拨付至工程款70%,同时乙方必须100%结清民工工资,余款待终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留5%的资金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达到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结清。
第十四条 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14.3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订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必须时甲方可随机抽样检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道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等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对此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检查,符合要求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负责。
1 4.6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录等施工技术资料。
②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如不能按时接受,致使己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拒绝交付。
15.4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搞好工程结算,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15.5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末审定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结算。
第十六条 附则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实施办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16.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数后失效。
16.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6.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其它
1、在设计与经评审的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实际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合同价为合同控制上从,超出清单外工程量及上限总价,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审查认可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价。
3、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明关因素进行的监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道路合同【篇4】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机械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_______________项目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随机人员
(人数)
租赁金额
(元/月)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机械设备进场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50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据实结算,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 50000 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____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道路合同【篇5】
编号: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旅游接待用车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
2、甲方应查验和核对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乙方车辆及驾驶员的有关手续,发现不符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调整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地点组织符合乘坐人数的游客乘坐车辆,负责清点人数。
4、甲方安排的团队运行计划应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提出违反有关规定的行车要求。甲方组织的旅游团队人数不得超过约定的客车核定的载客人数。
,保证使驾驶员能有必要休息,配合驾驶员执行安全运输的有关规定,以确保运输安全;并对游客进行安全乘车教育,维护车上秩序;避免、制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不安全的乘车行为;发生事故时,应首先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驾驶员或有关部门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6、车辆运行途中发生故障不能及时修复,乙方又无法安排接驳车辆时,甲方可另行联系其他单位的合符规定条件的车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损毁的责任。
设施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
驾驶证、营运证、汽车二保凭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企业准驾证、营运客车行车路单、车辆检验报班合格证。跨省、市及到龙胜、资源的车辆应达到一级车况。春运期间,提供的车辆必须具有春运车辆技术检测合格标志。
用车时间、行车路线及起止地点提供运输服务。
制止游客携带危险品或不安全的乘车行为,在无法制止的情况下,有权停止车辆行驶直至有关不安全隐患消除;发生事故时,应首先保证游客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救助游客及保护其财产。
衣着整齐、举止文明、讲究职业道德,为游客提供最佳服务;运输期间,应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或遇险及其他意外事件的游客。如因驾驶员服务质量的问题造成游客投诉,由乙方及驾驶员承担责任。
的营运汽车必须备齐2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7、甲方旅游团队人数超过车辆核定的载客人数,或甲方委派的导游员私自增加游客人数,以及甲方团队运行计划违反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乙方及其驾驶员有权拒绝承运。
过错而导致的游客人身伤亡或财物遗失、损毁的责任。游客在景点下车游玩时,驾驶员负责车上财物的安全。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费用结算
1、趟次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按趟次合同约定运输费用的 %向乙方交纳订金或预付款,结算时计入用车费用扣抵。
2、运输费用应符合价格管理部门有关运价规定,自用车结束之日起 日内,双方凭趟次合同及本合同结清费用。
3、因甲方原因逾期结算或支付的,按银行同期 利率计付利息。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因故需改变合同约定或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变更内容履行或终止合同。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终止或变更合同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擅自改变或终止合同一方承担。
3、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选择立即终止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
(1)由于旅游团队原因延误行程计划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2)甲方及其委派导游员改变运行计划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承担增加运输里程或时间所产生的费用。擅自改变运行计划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并向乙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2、乙方
(1)乙方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退还降低服务标准多收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加收费用。
(2)由于乙方或驾驶员的原因产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约定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道路合同【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总硬化面积约一万四千㎡,现对硬化工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的施工进行发包。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混凝土道路及练车场地硬化工程的施工,详细做法及工程量见图纸及变更。
2.2、承包范围发生变更或调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条 承包方式
3.1、包工【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3.2、不包含施工中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及水、电费用。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进入现场后 天。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5.1、合格工程;
5.2、同时施工质量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变更、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六条 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
6.1、合同价款
6.1.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综合单价为, 陆元肆角 人民币(大写)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已包括混凝土路、防滑纹、伸缩缝、所有道路工作内容的人工费、管理费、其它风险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为包死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6.2、结算办法
6.2.1、合同综合单价包死,工程量据实结算;
6.2.3、结算及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6.3、支付方式
6.3.1、无预付款,经监理及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付已完工程量的50%;甲乙双方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保修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
6.3.3、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7.1、验收标准:
7.1.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甲方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同类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7.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第八条 质保期及维保
8.1、本工程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为 壹 月 ,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出现下列质量问题按双方责任划分,
8.2、甲方责任:
1、路基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由于甲方提供的一切原料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乙方责任:1、由于乙方振动、模板、配料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并做出相应补偿;2、乙方在道路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天气自然灾害出现造成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11.1.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为 ,职权:负责项目实施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乙方施工,涉及到费用的现场签证,须经过甲方内部审批后方可生效;
11.1.2、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11.1.3、对乙方施工过程质量、工程竣工等的验收;
11.1.4、对乙方进场材料、施工半成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乙方不得使用,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调换、退场或返工;
11.1.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和施工作业环境及各参建方的关系;
11.1.8、施工前甲方将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施工中乙方自行负责安装及水、电表的安装,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后进行使用。
11.1.9、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10.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职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工程施工和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甲方的工程监督;
11.2.2、配合甲方对进场材料的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服从甲方人员的现场管理;
11.2.3、按照合同工期和合同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11.2.4、严格实行工序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报验制度,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11.2.5、施工期间至工程交付时,由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应由乙方负责清运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道路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运输、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施工机械由乙方自行负责。
5、合同价款:
路面硬化每米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切缝、养护、模板安拆等与路面施工有关的工作。(竣工后以实际丈量为准进行结算)。
6、工期:自开工______________之日起,_______日内竣工。若因砂石料水泥等原材料不能到位工期顺延。天雨三天工期顺延。
二、技术要求
路面为_______cm厚、_______水泥混凝土路面,宽_______米。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严格控制路面宽度。,平整度、纵横向的坡度,材料质量,并按监理和规范的要求施工。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为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2、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3、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4、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施工后分阶段视进度支付到总价款的_______%。下剩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税费由甲方支付)。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道路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个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现场:
第2条工程范围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
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垂直开挖30 cm,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 cm厚C30混凝土路面,在无路芽路段安装路芽,新老混凝土路面沥青勾缝,清除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成品养护。
第三条合同方式
合同方式:劳务和材料合同
第四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工期为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工程价格
(1)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根据合同附件中的工程图纸和详图以及工程范围中规定的内容,工程价格不会因任何条件的'变化而调整,整个工程将按上述“项目范围”全部内容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一天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应根据工程图纸和施工说明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该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接受
一、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根据施工图和设计规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由双方共同验收。如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免费返工。
第九条质量保证
1.乙方负责该区域施工期间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坚实,并做出质量保修承诺。如果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项目资金中扣除保修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在保修期内,如果符合保修条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书面保修通知后的有限时间内修复损坏的路面..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应用图纸并进行现场炕底,交底需经现场双方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工作。
二、参与甲方组织的现场炕底,并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和管线。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现场确认或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和方法进行施工和安装,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变更,以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规定等原因导致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一切损失。如果甲方不负责任,有哪些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价款的违约金。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首先,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
第十六条支付条款
甲方验收结算完成后,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项的剩余10%应在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进行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则施工进度不受影响,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替代:
替代:
地址:
电电:
日期:
日期:
道路合同【篇9】
9.2.10设计人确保自身和参与设计人员具备设计资质、资格有能力履行合同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和其设计成果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的权益之情况,否则设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2.11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或为本项目之外的目的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发包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12.1设计人应提供优质的服务,设计人应至少派一名业务素质强的能胜任的现场服务设计代表常驻工地,时间每周不低于一次,协助配合发包人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参与现场相关技术问题的处理和隐蔽工程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的要求在两个小时内做出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指导、电话解答的回应。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验收合格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6任何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12.7 本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陆份,设计人叁份。
12.8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9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传 真:(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传 真: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邵武市城南新区古山溪左岸生态城市政配套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邵武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规模及设计内容如下:
上表中数量仅为初步估算,市政道路、桥涵估算2.4亿元,土石方1.4亿元,共计3.8亿元。最终双方以施工图预算为准。
2. 3设计内容:
初步设计:市政(含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及燃气、照明、管线综合及概算)、场地平整(土石方,防护)、防洪堤
施工图设计:市政(含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及燃气、照明、管线综合)、场地平整(土石方,防护)、防洪堤
第三条 设计依据:
3.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
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GJJ45-2006)现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规程、标准
3. 3. 1 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
第四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 1 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设计任务书;
4. 2 规划方案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
4. 4符合设计要求的现状及前期规划综合管网资料,道路规划资料;
4. 5经双方商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4. 6 设计人员应认真核对、研究包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文件,若有任何问题及疑问应接收后三日内提出。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5. 1 方案设计:本合同生效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达到国标要求设计深度并满足当地报批要求,并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份(含文本、图纸),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一份;
5. 2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审定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份(含文本、图纸、初设概算),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一份;
5. 3 施工图设计:取得初设批复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光盘内容需包含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与纸质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根据当地报批需要,不少于8套,并附设计成果电子文档光盘一份。
5. 4 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审定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量资料、成果的内容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勘察资料、成果应提供完整文本和图件不少于15套,并附包括全部资料电子文档的光盘一份。(测量选用的基准点及坐标高程系统应与甲方提供的1:500地形图一致)。
5. 5 以上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均需达到国标要求的设计深度并满足当地报批要求。
6. 1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本合同勘察设计费为市政工程部分以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进行优惠后按照工程总投资的1.05%计取;场地平整部分按照¥70万元包干;防洪堤部分按照工程总投资的
1.5%计取。其中市政道路设计费计算暂按投资额2.5亿元计取,防洪堤设计费计费计算暂按1000万元计取,最终结算金额按照施工图预算金额计算。。
6. 2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总额暂定为¥ 万(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上述费用为估算金额,实际勘察设计费用以最终核定的施工图预算文件为结算依据。
6. 3勘察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6. 5 上述勘察设计费等均为含税金额;
6. 6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各阶段款项前,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正规发票。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7.1.2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图纸资料、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
7.1.3 发包人指派 为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图纸审核、设计意见交流等事宜。如有变更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
7.2 设计人责任:
7.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7.2.3设计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7.2.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7.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
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无偿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7.2.6在正式提交阶段设计成果前根据发包人要求所进行的所有调整,其 费用均已包括在本阶段设计收费中,设计人无权要求发包人增付设计费。
7.2.7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各专业图纸错漏碰缺等矛盾之处,设计人应及 时纠正。
7.2.8 所有设计变更(含发包人提出)均应及时列入图纸目录。
7.2.9 设计人指派 为联络人,负责就该项目不同设计阶段与发包人进行交流及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联络人如有变更设计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7.2.10 设计人在勘察测量时应通知发包人,勘察测量的数据应经过发包人认可才有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8.2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无偿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金额以不超过设计费总额为准。
8.3 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达 30 日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并有权要求设计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8.5 由于设计人泄露发包人的商业秘密所造成的损失,设计人应负责赔偿。
8.6 如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未能通过发包人的审核,设计人应负责无偿修改至通过发包人审核为止,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8.7凡属设计人设计范畴内的设计内容,设计人均有义务及时到现场服务解决。所有现场工程问题的有效回复为两天,逾期不予回复,将按合同总金额的
9.1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3设计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取得的知识产权属于发包人。
9.4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其中发包人须同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私人印鉴,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9.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9.7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9.8 合同双方之通知、信函等文件的收件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载之单位地址为准,一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本合同所载地址发出通知、信函等文件均视为已实际送达。
9.9其他约定事项:
9.9.1 设计人负有准确及时完成现场服务的责任,应指派专门的路桥设计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道路施工期间,设计人应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协助发包人解决问题直至问题得以解决,双方不再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也不加收费用。
9.9.2 在施工全阶段,设计人相关人员应到现场参加每周的工程协调例会,并于会后48小时内完成图纸及施工说明的修改,及时交付发包人。
9. 9. 3该合同价格包括设计人所有人员费用、聘请的顾问人员、印刷打印、通讯、差旅费用、设计人及其设计人所有人员应缴纳的税费等类似所有在设计人执行本合同所述的服务中发生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无义务再向设计人支付任何款项。
9. 9. 4后附设计团队及技术支持人员名单。非不可抗力及发包人同意,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更换且设计汇报须由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参加。非主要设计人员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即时书面通知甲方。
9. 9. 5本合同附件见附页资料。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日期: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