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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01

教育局通知(范本13篇)。

在日常的办公事务中,或许都写过类似公告通知这样文体。通知公告中应当注重社会公正和公正性,同类的优秀公告通知,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为您特别订制的“教育局通知”一定能够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您认为本网页很好可以将其加入您的收藏夹!

教育局通知【篇1】

市直学校和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我市设县级防空警报试鸣分中心,届时将根据省指挥部命令,同步鸣放防空警报信号。为切实强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标准化管理,提升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经研究,决定于9月18日当天集中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9月18日防空警报信号及时间

预先警报:10:00—10:

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空袭警报:10:08—10:

11(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解除警报:10:16—10:

19(连续鸣响180秒)。信号之间间隔5分钟。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各自实际,以不发生事故为底线,从实战的角度,提前编制详细周密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方案,在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和点评总结等各个阶段充分考虑每个细节,避免疏漏;要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争取当地民防等部门的支持和指导,确保9月18日当天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安全、稳妥、有序进行。

市直学校和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应当及时宣传、组织、指导、检查、考核。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各校要将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的方案、总结、**等资料上传“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各市直学校和教育管理中心还需将一整套活动资料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民服务中心a301)。市教育局将对这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xx市教育局

20xx年9月13日

教育局通知【篇2】

附件: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红旗飘飘引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

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一、比赛规则

现场打分,并在演讲结束时宣布比赛结果。

二、评分方法

采取100分制。最后得分是7位评委的平均分。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相同的分数,则保留到最后三位,以此类推。

三、评分细则

主要从演讲内容、演讲技巧、演讲效果、出稿要求和时间五个方面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1.演讲内容(40分)

(1) 教育活动主题紧密联系,务实、积极、内容真实,中心突出。

(2) 观点鲜明,角度新颖得体,材料典型充分。

(3) 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清晰。

2.演讲技巧(30分)

(1) 使用普通话,发音标准,说话清晰,音量适中。

(2) 语言生动、生动、轻重缓急、抑扬顿挫。这是自然的,但不是人造的。

(3) 动作、表情、语言相互协调,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思想感情。

(4) 他们精神饱满,风度翩翩,衣着得体,举止亲切端庄。少数民族选手可以穿民族服装。

3.演讲效果(10分)

演讲能令人信服,感染性强,具鼓舞性、激励性,发人深省,催人向上。根据演讲的需要,可以利用“或背景”等,但不要让嘉宾主导听众。

4.脱稿要求(10分)

不得看稿;演讲流畅,无明显背诵痕迹。

5.时间掌握(10分)

小学5分钟,中学6分钟,每超时10秒扣1分。

教育局通知【篇3】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级学校、局、部:

为进一步落实阳教发号《关于开展“农村支教”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年进一步做好“农村支教”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支教”活动的意义

进一步做好“农村支教”活动,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支教”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安排“结对支教”、“集中讲学”、“拜师收徒”三大活动,扎实做好年“农村支教”活动。

二、大力推进“结对支教”活动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凡城区中小学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和新招聘的教师,每人都要有一年以上的乡镇基层学校任教的经历,从年起,作为推先评优、职称评聘、教师聘用的必备条件之一”的规定,自年起我县有“结对支教”任务的实验中学、实验小学、镇中学、镇中心小学,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职称评审和聘任必须参加“结对支教”活动,且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凡是具备条件的“结对支教”学校,可以采取“一对一”的形式顶职对调。派出学校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保留编制,享受原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同时学校应每月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助,让支教教师专心在受援学校任教。受援学校根据派出学校教学需要,负责推荐具有培养潜力的教师,接收派出学校教学任务,期间不改变编制性质,享受原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成对教师接受两校的双重管理,主要是教学学校的管理。双方学校要为“结对支教”人员交通、住宿、生活等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三、广泛开展“集中讲学”和“拜师收徒”活动

全县获县级及以上业务称号的现任骨干教师,要积极参加“集中讲学”和“拜师收徒”活动。县城常住学校要开展骨干教师联系乡镇同类农村薄弱学校活动。乡镇中小学,可安排骨干教师在本校、本乡镇同类学校内参加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联系其他乡镇同类学校开展活动。

所有骨干教师都要参加以上两项活动;“集中讲学”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5次,“拜师收徒”活动至少指导2名以上年轻教师提高业务能力。

四、加强“农村支教”活动的领导

“农村支教”活动是教育系统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各有关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城乡互动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活动力度,提高活动实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支教”活动计划,保证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受援学校要根据教学、科研、教学的需要,积极与配套学校联系,做好合作,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县教育局将对“农村支教”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督查,每年7月份考核评价。农村支教工作满一年,经教育局考核圆满完成支教工作任务的教师,当年年度暑期考核定为优秀等次,在申报晋升教师高、中级职称时优先推荐。对故意不参加支教活动的,职务评聘和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得列为优秀等次。

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在支教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在4月2日前将实施方案书面报送教育局人事股,并将电子版下发至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平台。

教育局通知【篇4】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为了弘扬劳动精神,学习劳动者的伟大品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7日至5月6日。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致敬劳动者—**说”为主题的学生德育活动。各校要组织学生查找有关“五一”国际劳动节的资料,了解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感受身边劳动者的工作,绘制手抄报在学校、班级展示,歌颂劳动者在平凡的岗位中无私奉献的精神。“五一”放假期间,各校要注重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倡导学生走出家门,寻找身边的劳动者,通过一张**、一幅画配合文字说明,学会尊重、关爱身边的劳动者,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二)组织开展以“劳动最关荣—实践行”为主题的师生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全员参与清理死角,改善校园及周边环境的面貌。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学生”评比活动,通过各校深入推进文明校园的创建,为恢复xx“全国文明城市”做准备。

放假期间,倡导学生分担家庭生活中的劳动,在父母的指导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培养感恩之情和独立自主的能力。

(三)组织开展以“传承五四薪火—风貌展”为主题的青年、团员活动。在5月4日前后,各校要充分利用国旗下教育等宣传手段,向学生讲解五四运动,让学生了解节日由来和纪念日的意义。组织入团仪式、入会宣誓等活动,加强责任教育。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青年和团员进入社区开展志愿劳动。

三、几点要求

(一)各学校要重视“五一”“五四”两节活动,结合校情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突出主题,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务实。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各学校要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要积极倡导节俭热烈的过好两节,严禁铺张浪费。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将活动的意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营造出学校文明和谐、奋发向上,家庭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氛围。

(三)系列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活动小结,选取部分活动**(各县区教育局10张、局直属学校2张)与活动小结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想道德教育科。

联系人:

联系**:

电子信箱:

xx市教育局

20xx年4月27日

教育局通知【篇5】

各区县教育(教育、体育)局、高新区、区国土局、局所属学校:

暑假是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阔视野、培养社会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好机会。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为重要教育契机,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

年7月初至8月底

三、活动内容

(一)“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

1.开展“学党史知党恩,做党的好孩子”宣传教育活动。少先队员可以在老师和家长的辅导下,登陆“中少雏鹰争章网”,自主申请注册,实名登记,参加纪念建党90周年“红领巾心向党”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学党史、唱红歌、寻足迹、画愿景、写箴言”每参加一项活动,并获得优胜,即可获得单项电子奖章。五项活动全部参加并获得优胜的少先队员,可向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通过审核,颁发“知党爱党章”。

各小学在开学后及时统计获章情况,填写《“学党史知党恩,做党的好孩子”获章情况汇总表》(附件1),由区县汇总后于年9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团委,领取“知党爱党章”。

2.开展“寻访红色革命事迹”活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回顾感悟中华民族走向自强复兴的百年历程,号召青年团员通过追寻红色足迹,重走红色革命路线参观相关历史博物馆,调研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等方式,践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崇高志向。“寻访红色革命事迹”活动形成的材料将参与全市中学社团展示评比活动。

3.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学校实际,以服务师生员工、服务社会为重点,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通过志愿服务老党员、老干部、老红军、老模范等形式,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热情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积极争当“文明小市民”行动

各学校积极动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以雏鹰假日小队和团小组的形式,进社区开展“创城进社区,争当文明小市民”活动。开学后,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可推荐10支队伍,高新区、区地事局、市属学校可各推报3支队伍参加优秀雏鹰假日小队和优秀社会实践小队的评选。《优秀社会实践(雏鹰假日)小队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活动总结在年9月20日之前报市教育局团委。

(三)“品味书香,诵读经典”读书征文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品味书香,诵读经典”暑期读书征文活动,根据组委会推荐的图书,组织好中小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养成诵读经典作品的良好习惯,陶冶情操,端**行,开阔视野,提升境界。

(四)“绿色家园—环保低碳”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优秀低碳主题作品征集、低碳生活调研等活动,引领全市广大青少年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从家乡实际情况入手,探访社会民情,倡导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从身边小事做起,投身到低碳环保的实践中去。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和领导。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合力,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责任,抓好落实。活动要周密安排,加强安全和卫生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周密、安全的保障措施,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2.注重创新和实效。我们要精心设计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教育活动载体。要结合实际,配合当前形势,积极开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节能减排、安全教育等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以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家庭和社会参与文明城市建设。

3.及时宣传和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密切与新闻**的联系,做好典型宣传报道工作,要积极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务求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教育局通知【篇6】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其中,初中教师42名,小学教师72名,幼儿教师6名。具体岗位详见《乐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3日至1993年7月14日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六)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七)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

(八)“小学教育”专科学历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能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按政策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

(一)报名方式此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报名时间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22日(上班时间),共三天。

(三)报名方法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乐至县201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填报信息、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登记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贴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登记表》一式一份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历和专业的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同时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聘资格,且后果一律自负。

2、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每人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37号文件规定,两科共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3、准考证发放。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于8月2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1)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和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本次考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特殊职位经县人社局、教育局批准,可放宽到2:1)。

笔试科目为《教师基本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师基本知识》包括《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占50%)和《教育基础知识》(占50%)。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等。

《学科专业知识》中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教师岗位主要考所报学科的学科知识,知识面不超过该学科高中新课程标准;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主要考所报学科的学科知识,知识面不超过该学科初中新课程标准(其中报考小学语数教师岗位的语文、数学各占50%);报考初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主要考所报学科初中新课程教材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主要考幼儿园现行教材内容。

教育局通知【篇7】

关于组织初中集体备课活动的

通知各乡镇教育局、县级和民办初中:

为加强教材研究,提高教师备课水平,教研中心近期将举办集体备课活动

一、参与人员

语文、数学、英语各学科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参与备课的骨干教师,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学科的全体任课教师。

二、活动内容

1.期末考试质量分析;

2.学科集体备课;

3.中考试题分析。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四.有关要求

1参赛者应准时参加活动,上午8:00到会场签到,并携带记录本、期末考试试题及相应的教材。

2学校应统一安排往返交通,注意交通安全。

3.活动统一安排午餐,午餐时间为12:30,午餐地点在金桥学校餐厅一楼。

宁阳教科研中心

二o一五年三月五日

本次集体备课涉及到初三复习研讨的问题,本学期不再单独召开初三复习研讨会,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初

一、初二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初三数学所有老师。请安排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会议其他要求详见教研室通知。

初中教研室韩忠

2015.3.11

教育局通知【篇8】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实际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名。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报名时间:年5月16日至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永城市人事局二楼会议室(东方大道中段市政府院内)。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相结合。网址:,电子邮箱:ycszp@

4、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本人须填写《永城市2011年教育糸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可在永城市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⑵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7、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8、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1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证到永城市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教育局通知【篇9】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1篇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办发〔2018〕45 号)精神,落实县委《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在全县各学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垃圾分类和环境资源意识,形成自觉行动。确保到 2019 年底,实现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覆盖;到 2020 年底,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达到 100%。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开展主题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结合《生态小公民》教材,落实垃圾分类教育课时。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校园教育教学管理、融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保日、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活动、校园文化节、科技节等,组织开展社团、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环保创意展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参与热情。

(二)推进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深入开展“生态垃圾分类我践行”等活动,把绿色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

(三)完善配套设施。配置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

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方便师生分类投放,确保各类垃圾投放到位。全面实施校园垃圾分类管理,做到厨余(餐厨)垃圾定点储运、有害垃圾建档管理、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其他垃圾源头减量。

(四)创建达标学校。全面开展秭归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并纳入申报市级生态绿色学校和文明校园的必备条件。

(五)辐射家庭社会。开展“小手拉大手,践行垃圾分类”活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自觉行动的浓厚氛围。

(六)总结推广经验。适时召开全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会,交流推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典型案例,推动形成经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学校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完善工作计划、制度,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学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三)督创并举,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管理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各学校将初步自查整改情况(主要从宣传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置投放、活动落实三个方面自查整改,并附上相应图)电子版于9月26前传教育局后勤中心(各乡镇学校由中学汇总上传),后期活动按要求实施。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2篇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学校,县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19〕6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温教办体〔2019〕73号)等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育人水平,现将全面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温州市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的“2020 年 10 月底前,县城区全面实施强制分类”的要求,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为建设美丽平阳作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把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强制分类,落实责任。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学校要将其纳入年度教育工作总体安排,抓紧部署落实,要制订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

(二)密切协同,合力推进。各学区、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垃圾分类办、综合执法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学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的工作机制。各校要积极寻求属地政府的支持,完善校园垃圾分类管理的收集储运体系。

(三)督创并举,注重实效。教育局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督导考评、安全检查和文明校园创建,确保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建立通报制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全面落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狠抓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节约型、绿色型公共机构建设要求,实行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节能、节水、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开展教材循环使用。学校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在显要位置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不得使用一次性餐具和水杯。

(二)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根据校园教学、运动和生活等不同区域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投放点。做到“数量合理、种类齐全、标识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易腐垃圾定点储运、有害垃圾建档管理安全处置、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其他垃圾源头减量”。

(三)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教育。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班会、进课堂,与德育工作相结合,融入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世界环保日、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校园艺术节、科技节等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各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常态化。

(四)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2020 年12月前,全县创建10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开展学校垃圾分类优秀案例、教案汇编推广,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同时,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德育示范学校、绿色学校、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的评测体系。

(五)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让垃圾分类成为大家的新习惯、新风尚、新规矩。把绿色环保理念带回家庭、带进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6日

县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通知第3篇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计〔2018〕61号)和《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瑞委办发〔2018〕1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经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与规范》(附件1)和《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等文件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管理体系。2018年底,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幼儿园)10所、20所、30所。到2020年底,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实现垃圾总量零增长;确保全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点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要求

主要针对分类垃圾桶设置、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宣传氛围营造和垃圾减量等内容,尤其是按照要求做好垃圾桶“四分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设置工作,在教学楼各楼层设置2分类桶(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每个校区定点设置4分类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在合理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桶,如每幢教学楼出入口或学校某一公共区域,特别要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桶,并做好日常记录工作。要将环境保护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新生入学培训、主题教育等活动形式。宣传氛围营造,可通过宣传栏、LED、横幅标语、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附件2、3)。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强对垃圾分类教育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充分了解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形成自觉意思,培养生活习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垃圾分类部署会、发放宣传手册、校园广播宣传、设置垃圾分类场所、制作垃圾分类文化板块、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和参加社会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与参与率,树立起“垃圾分类,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理念。

(二)组织实施。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9月10日前完成分类垃圾桶设置工作,并以新学期为契机,落实开学第一课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主题班会课,通过校园“环保小卫士”评比、课堂趣味知识问答等方式,对照《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进行全方位落实。各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投入,保障经费到位,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更新;要建立学校教学、德育、后勤等部门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内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绿色校园、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校园环境。

(三)监督检查。教育局通过开学夜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等方式对学校进行抽查,并将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工作业绩考核、绿色学校评比、文明校园创建等内容,采用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等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负责。各教育学区在9月28日前将学校(幼儿园)垃圾分类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和《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附件5)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联系人:周继造,联系电话:65651871,699875;邮箱:rajyws@163.。

附件1.《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与规范》

2.《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参考标语》

3.《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片》

4.《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

5.《瑞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学校检查评价表》

6.《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7.《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

教育局通知【篇10】

年12月27日13: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国家南海博物馆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占地面积150亩,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旨在收藏、保护、研究并多角度、多层面展示南海及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保护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促进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我馆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岗位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仅1个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布:2016年12月26日起通过人民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主要以网上报名为主,请报名者将有关报名资料进行扫描,再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地点: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组织人事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办公大楼1526)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国家南海博物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2.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进行公布。

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②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国家南海博物馆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国家南海博物馆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本公告由国家南海博物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教育局通知【篇11】

各学区、镇中心校、初中、县属各单位:

2016-2017学年即将结束,为做好学年结束前的各项工作,保证全县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充实的假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2017年7月12日至8月30日放假,2017年8月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其中新高三年级8月1日至8月30日可集中组织学生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高中学校自行安排,并报教育股备案)9月1日报到上课。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申报,经县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二、假期工作安排

1、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学校要在组织好学情质量检测工作的同时,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各层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库,填写好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整理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原始资料,为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2、全面总结本学年度工作,认真筹划2017-2017学年度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组织开展各个层次工作总结,为下学年工作正常开展打好基础。各学校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本学年度的典型案例报教育股。

3、切实做好学校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反思最近全国各地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防止触电、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事故的发生,全力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指导,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二是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校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微机室、远程教育设备、实验室、办公室、教师宿办室、学生公寓、食堂、蛋奶储藏室等重点部位进行进行检查,做到查水、查电、查防盗设施。三是落实好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抓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校的安全。要安排、落实好假期行政值班制度,采取安全保卫措施,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各单位主要领导保持信息联络24小时通畅,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学校务于7月10日前将值班安排上交局办公室。

4、安排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一是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假期教育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禁止学生进入游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二是各学校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以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各学校要立足地域特色,组织师生利用暑期走访革命前辈、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遍访特色产业,了解家乡民俗、风情,家乡变化,广泛开展家乡精神、家乡力量宣传活动,通过师生的言行举止,向社会传递正能量,把学生的“成才梦”与“中国梦”、 “家乡梦”有机结合,从小培养学生树立“爱家乡”、“爱祖国”的爱国情怀。三是组织好学生“学汉语、写汉字、用汉文”实践活动,让学生了解汉字的“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意美以感心”的特点,安排好学生假期的读书、写字活动。四是切实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 “五严”规定,严禁各校及在职教师组织任何收费性补课班,严禁各学校为各类补课班、培训班提供场所。各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要把书面作业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开学后,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城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家校通(朗朗通讯)构建家校联系机制,特别是班主任要及时通报学校情况,给家长、学生温馨提示,学生及时向老师反馈在家表现。

5、加快项目建设和维修工程进度。各学校要利用暑期的有利时机,加快项目建设和维修工程进度,强化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安全,确保工期不延误,确保不影响开学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6、组织好教师读书学习活动。各学校要利用暑期,要求每位教师必须阅读一本书(推荐目录附后),做好读书笔记并于学习会期间安排组织好教师读书交流活动。

7、各小学组织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具体安排按县局培训文件执行。

8、做好新生入学宣传工作。高中阶段各校要认真落实县局关于高中阶段的招生宣传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录入本校学生的宣传工作,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义务段各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城区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

9、召开教师暑期培训会。8月26日上午九时在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小学校长会议,8月27日—28日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学区、初中、县属学校以校为单位召开教师学习会。学习会主要内容为:一是学习党的教育法规、政策,二是传达县局暑期培训会精神,三是教师读书心得交流,四是新课程改革知识学习,五是总结、安排工作。

10、做好新学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教学设施的添置、维修及教学用品、各种计划、安排务必在学习会前准备到位,并积极与新华书店协调,全力做好循环教材的使用工作,确保8月31日报到,9月1日准时上课。

教育局通知【篇1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的统一安排和湖教人17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能履行学校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

(2)生源地是浙江省的年、20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1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的合格证书);

(3)生源地是浙江省,本科是师范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专业必须对口且要求是本科生直接考(升)入硕士研究生学习的;

(4)“211”工程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

(5)湖州市区(包含吴兴区、南浔区)户籍,具有五年及以上教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在高中段学校从事该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学效果显著。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验审本人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只招一个岗位的招聘数与报名数达不到1:3的`不开考;其他岗位报名数超过3人,但达不到1:3的将酌情减少招聘数。

考试方式:根据湖教人172号文件,由市教育局按照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组织说课和回答问题。

说课、回答问题以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招考计划,在报考人员中按照说课得分(70%)、回答问题得分(3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政审后招考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教育局通知【篇13】

经研究,我市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18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本次招聘对象是全日制师范院校二本以上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一本优秀毕业生为主)。

时间:204月26日至27日(26日下午3:00―5:00收取报名材料,2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1.具备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3.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原因暂不能提供者,需在毕业报到时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5.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6.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队拼博精神,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1.报名。应聘者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面试。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主考官通过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确定签约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由北流市教育局与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4.如出现有的学科签约人数不足设岗数,由招聘工作小组作出适当调整。

1.对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北流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教师设岗表序号 学校 合计 岗位及招聘人数政治 语文 数学 物理 生物 历史 地理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1 北流中学 6 1 1 1 1 1 1 2 北流市第二中学 4 1 1 1 1 3 北流市第九中学 3 1 1 14 北流市铜州高中 5 1 2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