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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租赁合同

发表时间:2024-08-19

吊车租赁合同实用。

随着人们对于法律的理解更加到位,合同对人民群众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让我们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有约可依,怎样写一份合同?我们听了一场关于“吊车租赁合同”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欢迎阅读希望我们的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阅读需求并收藏我们的网站!

吊车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出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吨吊车,_________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_________

三、租赁时间暂定_________天,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四、财务结算

一、计收费标准:_________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二、进出场费:_________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_________个班)由甲方支付。

三、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_________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_________天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以后每_________天付一次,预付款_________元。

四、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五、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一、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五、歪拉、斜吊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七、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八、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十、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十一、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十三、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四、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它:

一、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_________方负责。

二、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三、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_________方负责。

四、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机主):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设备,在平等、互利、互愿的原则下,经两方友好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租用设备

a、设备名称: 吊车 规格型号: QY25EI、QY20EI、QY16EI、QY8EI 数量:按现场实际情况

二、拟租用期限:临时租用 (按小时计算,每次租用不低于4小时,达不到4小时按4小时计算)

三、租金及结算

1、租金

a、按小时租用: 25T=200 元/小时、20T=180元/小时、16T=140元/小时、8T=100元/小时(此单价已包含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备的进出场费承担方式: 乙方承担

3、起租时间从设备到甲方施工现场第 1 日起计算,每月20日为租金结算截止日期,30日前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每月付清当月结算租金,结算时乙方提供税务发票。

四、两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完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无跑、漏、冒、滴现象,噪音及排气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应配 1 名技术熟练的、持有效操作证件的司机,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费乙方自理。如果司机的技术水平和设备能力达不到甲方业主或工程监理的合理要求时,经甲方提出,乙方必须及时按要求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清退该设备,并解除合同。

3、租用期内乙方司助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合理调动,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可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乙方司助人员因个人行为违法乱纪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操作司机应有识别该施工任务潜在危险源的能力,甲方有告知该项目存在危险源的义务。该项目可辨识的危险源(安全、环保等)是 安全 。

5、设备台班以甲方现场指挥、调度员签认的运转记录为准;工程量按甲方相关部门确认的计量为准。甲乙方两方现场负责人相互签认运转记录,以确保租金结算的准确性。

6、乙方对设备的运转、存放安全负责。乙方司助人员应熟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章操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司助人员操作不当、设备运转、存放等)造成事故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事故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不减免乙方的责任。

7、乙方设备的附属油料、配件、维修可由甲方代购,月末从租金中扣除。乙方的材料费和生活费借款不得超过未付租金的80%,否则不予借款。借款须经机主书面同意。

8、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设备的所有权行为。

9、司助人员工资、劳保等由出租方(机主)负责。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1、如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5天向对方声明,并征得对方的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两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

1、甲、乙两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两方结算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两份。

4、未尽合同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 乙方 :

设备主管: 司机:

电话: 电话:

吊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

【委托】【法定】代理人: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

【委托】【法定】代理人: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辖区。

2.自然状况: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层,本房屋在第层;【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结构:;户型:室厅卫厨,若为非成套住房或分租的住房,共享的非居住空间包括:。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物品、装修等状况见附件1。

3.权属状况:【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合同】的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名称:。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

本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且【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出租】。

第二条房屋租赁交易形式

1.租赁用途:本房屋出租仅作为居住用途使用。阳台、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租赁形式:【整租】【分租】。如分租,分租房间的具体位置应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注;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公用部位的使用情况见附件1。

3.出租方式:【所有权人出租】【购房人出租】【转租】。如属于转租,出租人应取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4.租住人数:本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并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出租人。单间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5.租赁渠道:本次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_____种方式成交。

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执业经纪人及实名登记号:,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名称:。

6.备案登记: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山东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或到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合同解除的,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

承租人属于流动人口范围的,应当依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出租人应当督促、协助承租人申报居住登记。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房屋交接

1.本次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承租人不再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为对方重新招租或腾退房屋提供方便。本房屋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本房屋,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还完成。

第四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标准: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小写元。承租人按【月】,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租金支付的具体约定如下:。

本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2.多人承租本房屋时,各承租人姓名及月租金分摊金额如下:。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出租人应据实予以协助配合。

3.押金:人民币小写元。承租人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于 年 月 日前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出租人将押金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承租人,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1.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及房屋租赁税由出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水费电费网络宽带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分租服务费车位费公共电费公共水费。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见附件1

2.房屋分租中其他费用承担的补充约定如下:

3.本合同中未列明的房屋租赁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交费凭据向承租人返还相应费用。

4.承租人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修

1.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不危及人身安全,并向承租人提供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督促承租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措施。

2.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3.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维修、更换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更换,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损毁,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分租房屋使用中,对于分租承租人应承担的房屋公共部位及其公用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维修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承租责任人的,应由相关分租承租人平均分担维修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装饰装修、增设或拆改附属设施设备。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其他特殊情况

1.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售本房屋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出租人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收到通知后日内,未书面回复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本房屋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本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如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或转借的,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在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时,出租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或依法定合同解除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通过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向对方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单方解除本合同。

出租人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导致房屋无法居住的;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连续达日或累计达日以上的,或欠交各类费用超过¥元的;

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的;

承租人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的;

承租人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且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或承租人如因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被对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中涉及第项,应【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涉及第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情形外,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时间结算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文本有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房屋交还确认书四个附件;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吊车租赁合同 篇4

表达吊车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吨吊车,数量: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 元整。

五、税后计收费标准元/月,没有满月按元/天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时,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帐户。甲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 甲 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 甲 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施工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甲 方负责。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返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范本协议书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设备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数量: 壹 (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海南省市区西外环北路A段第二标段 市政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保证车辆的合法性。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机械手情况:

乙方为甲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具备相应驾驶执照),姓名才贤 ,电话号码: 由甲方负责食宿,由 乙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月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超过 240 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240 小时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大写)/月(或: 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计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内燃油料(柴油)由甲方负担,其他耗油(机油、黄油等)由乙方负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存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工作过程中,机械手对设备故障不能排除,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4、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规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不得转租或抵押该机械。

八、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好的设备。如车辆非法行驶或违规驾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工作之余外出应向甲方工地管理员请假。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机械手应每日签字核对甲方工地代表填写的《机械作业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计算租金。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租金 %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吊租赁合同范文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 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XX年11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XX年10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七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八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5

吊车租赁合同书

吊车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简称甲方)杭州加列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出租方:(简称乙方)韩建峰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25吨吊车,数量:壹台。

二、租赁时间从2014年 5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1 日。

三、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 贰万元整。

四、税后计收费标准元15000/月,没有满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时,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帐户。甲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 甲 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 甲 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施工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甲 方负责。

五、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news/558B951715E6CB94.html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八、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返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九、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时间: 2014 年 5 月 1 日 时间: 2015 年 5 月 1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6

履带吊车租赁合同范文一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惠州项目部

出租方(乙方):惠州大亚湾强龙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根据 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 工程的需要,拟承租出租方的35T履带式起重机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租赁设备名称:35吨履带式起重机。

二、 设备数量: 一台。

三、 设备使用地点:惠州大亚湾炼油项目

四、 设备租赁时间:

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3日止(为暂定时间),拟订期限8个月,具体车辆进场时间以承租方通知为准,

租赁方式:

1. 采取包月计费方式:包月单价为,每天作业10小时,累计不超过300小时月租不变。超过300小时后的超出部分按包月价折合成单位小时的费用累计核算加班费用。

2. 设备进场、出场及现场组车、拆车的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五、 付款方式:

1. 付款时间:设备进场达到指定地点后开始计费,到退车日截止,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租赁结束后1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2. 付款方式:支票或电汇。

六、 合同价款结算:车辆租赁价款的最终结算以承租方签订的现场签订单结算为准。

七、 出租方责权;

1. 出租方须派机械性能良好的车辆进场,机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2. 出租方机组人员自进入承租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承租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承租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不听指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司机。

3. 出租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出租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出租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机械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4. 出租方机组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危险作业。

5. 在施工配合中如出租方机械发生故障,出租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如因此影响承租方施工吊装一天(不含一天)以上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可免签当天台班费(施工间隙修车除外)。

八、 承租方责权:

1. 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指挥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

2. 承租方在吊装过程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 出租方机械进场后,承租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件),承租方要负责赔偿。

4. 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承租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承租方必须做好充分的照明工作。出租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6. 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台班费。

7. 承租方应向操作人员提供货物或吊装物的重量、几何尺寸等数据,并按吊装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包括停电、水、有毒有害和可燃液、气体、地下隐藏物、指挥人员上岗证等安全防范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8. 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有关车辆、人员进场手续,费用由出租方自负。

9. 如承租方终止租用需提前5天通知出租方。

九、 安全责任:

1. 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HSE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

2. 双方均有保证施工过程中吊装作业安全的责任,且承租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场地。

3. 发生吊装事故,吊钩以上责任由出租方负责,吊钩以下及地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十一、其它:

1. 出租方机组人员在承租方施工期间,吃、住、行由承租方负责。

2. 用)。

十二、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20xx.00元/天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六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盖章):经办人: (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盖章): 经办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履带吊车租赁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1、吊车主要用于甲方施工地点的吊装工作。

2、租赁期内的吊车改变工况、吊装准备、在合同作业地内的段距离行走、因气候和待料等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日等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时间:

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计 月。(以工地实际签单为准,车辆进场后三天不开工开始算租金)

2、租赁期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提前3日另行签订吊车租赁合同。

六、使用方法:

1、甲方提供试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国际燃油(柴油)。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的名号作业所需的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和行走场地。

3、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配合抢修。每月修理和保养为贰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赁费。

4、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另计。

5、甲方提供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伙食并解决用车当地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6、甲方提供随车配件及工具的存放场所,并负责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进退场

1、甲方负责提供在用车所在地的运输路线,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出场手续。

2、乙方应及时组织吊车的卸车、组装和出场前的拆除、装车。由于甲方场地、辅助车辆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吊车不能按期出场,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3、进出场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费用及单价:

1、进出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赁费用: 元/月(人民币大写 )

3、日单价:月租金/30此价格为不开票价格

4、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⑴、乙方设备进场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设备完工做好结算,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⑵、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不得以业主未付款或本公司手续繁忙为借口延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

⑶、实际使用少于一个月且吊装结束,租金费用按一个月结束不变,甲方应允许乙方吊车提前出场。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应在吊车的额定能力范围内精心设计、严格审批吊装方案和技术措施,吊装方案应提供给乙方,保证吊车有足够的安全余量,因提供的构件重量不准或吊装方法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施工所需吊具均由甲方提供,由于吊具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所需的安全工作场所、道路、设备堆放场地和其它的吃药设施(如照明、电源灯),并根据乙方的需要免费提供配合和帮助。对因地下不明的沟、坑、洞、穴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和一切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5、施工现场的总体防盗、防火、防灾害性等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由于安全保卫等原因造成吊车损坏或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安排吊车作业时,应保证乙方作业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安全操作。

7、甲方负责吊车的运输协调配合工作,提供准确的进场路线,特别是做好在吊车作业地进出厂区、装置区与外界阿赫业主的联系工作。

8、甲方应提供其主管公司的营业执照附本或主管公司的相关证明,并提供受托人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和公司证明)。受托人为甲方的保证人,保证期限为甲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9、甲方有义务督促施工人员将带电的电焊线挪离钢丝绳,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与钢丝绳至少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如因乙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机械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听从指挥员的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或不利于安全的指挥。

3、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应遵守现场管理条例,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作业人员应向甲方提供有效操作证件。

5、设备施工若强度较高,钢丝绳等耗件耗损较大时,乙方应提前备好,避免影响甲方施工。

十、安全

1、吊车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纳入甲方安全管理和考核范围,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2、在吊车使用期间,若发生人员或财产事故,双方应共同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必要时可聘公安或生产安全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评判。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下(绳索、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和履带以下(道路、地基)由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和履带以上由乙方负责。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按照公平原则,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4、因吊车使用现场甲乙双方外的第三方发生事故涉及导致吊车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追债。

十一、双方联系人及负责人

1、甲方指定 为用车负责人,其签认的所有有关结算等文件甲方认可。

2、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其负责现场工作协调及工作量签认。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起诉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履带吊车租赁合同范文三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1台履带吊机,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①吊机类型及数量: 50吨履带吊1台

②吊车型号:QUY50A

③吊车生产厂家:抚挖

④作业内容:乙方履带吊服务于甲方工地吊装使用。

⑤工程项目:

⑥工作地点: 。

二、租赁期限(暂定): 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9月22日(其中开始使用10天为试用期),具体进场时间待甲方项目部通知,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以甲方项目部结算核定单为准。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需要可以续租。

三、租赁费和付款方式:

1、租金:

履带吊租金 元/台/月(包括吊车租费、进出场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2名起重工工资、劳保用品等一切费用在内),如超出或不足1个月,按每天1266元增加或减少计算。乙方结算时提供租赁发票给甲方。

2、付款方式:甲方租赁乙方吊车使用完毕,自乙方吊车退场之日起满3个月后支付总租费的30%,待吊车退场之日起满6个月后再支付总租费的30%,余款在乙方吊车退场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四、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

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有违反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理。

3、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地上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而造成吊机损坏或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时整改。

7、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正确使用履带吊。

2、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款项。

3、甲方提供乙方操作人员住宿。

4、甲方提供履带吊为甲方工作时使用的柴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5、在租赁期内,甲方具有乙方吊车使用的支配权。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领导的指令,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给予3000元/次的罚款;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令,强制施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机械设备能进行正常施工。如果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每月维修不得超过一次),若维修时间超过3小时,乙方须即刻提供相同设备投入施工,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若因机械故障影响甲方施工工期,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费 1500元/小时(该罚款无需乙方确认,甲方可直接从租赁费中扣除)。

3、乙方应每日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于甲方施工或现场待工状态。

4、租赁期间乙方每辆履带吊车必须至少配备2名具备起重作业上岗操作证、身体健康、思想纯正、安全意识强、勤劳刻苦的起重驾驶员。乙方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执行“十不吊”规定,如由乙方责任所造成的事故,事故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设备在施工期间耗用设备的安全、保养、更换及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负责。

6、租用期间,乙方吊车及辅助设备的保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7、乙方操作人员膳食由乙方自己负责。

8、乙方必须确保吊车进场时吊钩保险扣、钢丝绳、履带等设备的使用性能完好,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安全,否则造成的一切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如乙方不守信用,提供的履带吊不是正宗50吨履带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50吨履带吊起重标准,甲方将扣除乙方所有租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乙方提供的履带吊必须在使用前到上海市规定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并出具履带吊检测合格报告,确保该履带吊使用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方违约,需向甲方赔偿伍万元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果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或出租物使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营部代表: 联系电话:

工程部代表:

驻工地现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