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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合同

发表时间:2024-06-14

基建合同(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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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合同(篇1)

最新的学校基建工程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的学校基建工程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教学楼一座,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①工程名称:教学楼。

②工程结构:本工程系钢筋混泥土结构。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有变动,需经双方商妥,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

③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面积xxxx平方米,按预算总造价xxxxxxxx元。

④承包工程: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办法,一切材料均由甲方自行采购,特别是属于国家供应的水泥、钢材、玻璃、白铁、铁钉、圆木、毛竹等材料,甲方应按预算量办好调拨单,自行采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⑤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给乙方40%的工资款,计xxxxxxxx元;浇灌屋面后再付给50%,计xxxxxxxx元,其余10%待工程验收后实际决算一次付清。

⑥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施工,确保质量。工程完成前3天,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予以验收签证和办理手续。如质量不符,乙方应负责重修。

⑦本工程施工期xxxx天。由xxxx年xx月xx日正式开工,至xxxx年xx月xx日止竣工。如中途停工,而又不属甲方供应材料不足造成停工,应由乙方负责。如属甲方材料不足所停工,而甲方又无工作安排,必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由通知之日起,7天之内的工资应由乙方负责。超此期限由乙方负责。

⑧其它事项:甲方派xxx同志为施工代表,负责工程及验收等一切事宜。乙方派xxxx同志负责工地施工事宜。

⑨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县教育局和县城建环保局备案。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公证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基建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 建筑工程队建造 房一幢,本建筑总平方面积为m,每平方米价格为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元;瓷砖地板砖每平方米价格为___元,楼梯、卫生间平方面积双算,总平方面计算以上楼板覆盖面为准。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多次协商,特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房一幢,砖混结构:包括基槽开挖,砌砖钢筋制做,支模板、瓦房、屋顶处理、房子粉刷。

二、地梁、圈梁、柱子、支模另算,每米价格___元。

三、甲方应备好建房所用的各种建筑材料,保证材料的供应及时。甲方负责模板、电胡芦、电夯的费用和拉运,负责乙方架材、架具的拉运。负责烟茶的供应(每天每人一盒烟)。提供灶房、灶具、住房一处,甲方负责基建期间的工地安全看护,支模配合木工电锯。

四、甲方应保证工地的水路电三通,提前处理好邻居关系和兄弟纠纷,以免造成建筑中途停工,否则误工后果由甲方负担。在施工中,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按图纸施工,如确实需要变动的要经甲乙双方协商方可变动。

五、甲方负责开工前现场清理,浇好所有的建房用砖、筛灰、土方回填、粉刷浇墙,所有建筑平方面以外的活另说价格另算。

六、付款方式:

基建承保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开工放线付40%,现金___元;第二次上梁当天付40%,现金___元;第三次内粉完工付15%,现金___元;第四次工程完工后付清所承包款,现金___元,完工达到工满钱清。

七、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墙体端正、粉刷平直。工程质量争取达到农村基建优质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时刻注意节约用料,安全施工应放在首位。在抓好质量的前提下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坚持现场施工,乙方负责交工后三个月的工程质量保险,保证屋顶不漏水,粉刷瓷砖不拖落,如有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担材料。

八、在施工期间,如地基开挖有大的地质问题,由甲方自己负责处理。甲方负责前、后、中、瓦房管饭。

九、基建期间的乙方工地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时刻强调工地安全这一大事。

十、双方协议成交后。单方私悔合同者,后果自负。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各负其责,信守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中证人:

年月日

基建合同(篇3)

基建管理办法

1.目的:通过对工厂内基建项目的控制,确保公司基础设施的建设满足生产的正常运转和符合环境管理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区内部的零星工程维修、整改及新建项目的基础设施工程。3.职责

基建科:负责工厂内基建项目的方案制定、造价审核、工程发包及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生产单位或部门:根据需求提出工程制作申请单并协助项目的实施和验收。4.内容 立项

厂区内部的零星工程维修、整改项目由生产单位或部门填写《工作联系函》,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地点、工期及基本的使用要求。《内部联络函》需经部门总监、公司领导审批后立项。厂房、设备基础及办公楼装修等固定资产类的维修工程,除按条执行外,需填写《设备保修单》报行政部和分管领导批准; 施工方管理

厂区内部的零星工程维修和小型基建项目由公司基建组自己维修。大型基建项目由基建科从市场挑选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的选择应以有施工资质及施工能力、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信誉好、能提供良好的保修服务、价格合理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标准。

基建科应充分了解市场,参照条准则对施工方筛选,对判断合格的施工方建立施工档案。实施:

小型基建:由施工部门将经领导签字批准的《内部联络函》交基建科,基建科根据工程填写《辅料请购单》,物料到厂后按要求开工实施。

大型基建:由基建科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简图,交施工单位报价,报价经基建科审核,报送公司领导批准,并签订施工协议后,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基建科跟踪进度、监督实施; 工程竣工后,由基建科核算实际工程量和发生的费用,办理施工决算。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设备部和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并填写及相关台帐登记。5.记录表单: 《工作联系单》 《固定资产申购单》 《土建竣工验收报告》

基建合同(篇4)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人),注册商标,_________,住址,_________,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人),注册商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总包人与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一、释义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二、总则

2.1 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2 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2.3 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1 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3.2 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3 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3.4 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1 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4.2 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_________(其他从略)

三、工地施工与通道

5.1 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5.2 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5.3 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_________。

四、开工与完工

6.1 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6.2 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6.3 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6.4 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6.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五、指示与决定

7.1 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7.2 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1 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六、工程更改

8.2 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8.3 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七、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1 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9.2 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9.3 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9.4 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清单内规定的超额部分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9.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八、通知与索赔

10.1 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10.2 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已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10.3 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九、工场物料财产

11.1 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11.2 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十、赔偿

12.1 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12.2 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十一、保险

13.1 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13.2 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13.3 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十二、养护与缺陷

14.1 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14.2 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十二、付款

15.1 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15.2 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15.4 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15.5 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一一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一一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15.6 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十三、总包合同的终止

16.1 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16.2 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16.3 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十四、分包人违约

17.1 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B.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17.2 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17.3 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十五、争议

18.1 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18.2 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18.3 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1 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19.2 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19.3 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19.4.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19.4.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十六、生效

19.5.A.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一一S.I.1972/1147一一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建合同(篇5)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由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与______(设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设计单位”)共同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文函,经双方认可,设计单位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以人民币(大写)元(¥)的合同总价,承担_________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含答疑及澄清);

(5)投标函及投标文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正版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G1-G4层)。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设计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完成本工程各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工作。

4.建设单位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单位支付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副本___份,建设单位执___份,设计单位执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且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建合同(篇6)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一)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一、工程名称:镇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镇村西头组

三、工程内容:

1、修建农贸市场区间道路1200米;

2、新建供水管网1800米,排水管道米;

3、人行道建设生态砖4550平方米;

4、完成道路绿化1200米,栽植绿化树木700棵;

5、完成____区内电源、电网建设,安装路灯180盏;

6、完成东环路农贸市场商户180户;

四、工程总造价:伍仟伍佰万圆整(5500万元)。

五、工程工期:工程工期为14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乙方开工前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协调当地关系,帮助乙方解决因场地和附属物等与当地群众发生的冲突,维护施工路段的车辆通行,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使乙方能够顺利施工,并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工,如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或中途停止,甲方有权拒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擅自或降低设计标准,保证在规定的工期内高质量完成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对一切安全事故负全责,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总工程30%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30%;

2、乙方完成总工程60%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30%;

3、乙方完成总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的40%。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号码: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号码:

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或甲方议标),由乙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民法典、条例及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工程类别:

(四)承包范围:

(五)工程造价与承包方式:

(六)本工程预算造价为 元人民币。

(七)本合同全部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办理:

(根据本工程实际的承包方式选取其中之一和补充协议说明进行结算)。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即根据施工图纸增减变更和有关文件规定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规定结算。

3、按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结算。

(七)承包方式 :

1、全部工程实行按图包工、包料、包工期。

(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税金、保险金,本合同承包金额

(九)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

第二条:工期

天(日历天从开工包括,按有关规定由甲方承担。 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未排除;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者。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一个月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2、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要砌好施工现场的四周围墙。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送甲方及县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便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及监督。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

工安全和

第三者的安全。

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的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到文明施工。

5、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6、在交工及________年的保修期内,如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7、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8、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拆除)。并将施工中损坏的人行道等维修好,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应根据验评标准提供材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及有关试块(件)试验报告、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检验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监站、设计单位进行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检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楮 ,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和评定应执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付 万元( 元)工程预付款。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____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 %时,不再按进度付工程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 %的款,留 %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结乙方。

4、若甲方拖欠工程款时,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6、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万分之三罚款。

7、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到有关部门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甲方凭盖有乙方印章的发票拨付工程款。

8、甲方应将工程款拨至乙方指定帐户内,不得直接拨至施工队或班组,否则 ,所造成的一切质量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将结算书面通知甲方作予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在竣工时,乙方向甲方和质监站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及竣工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质监、设计、造价站等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优良,则以提交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竣工验收一个月后,若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拖欠部份应计利息给乙方,利息按当地经办银行月利率 3计算。

第七条:其它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或由于非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内容,由乙方总承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肢解工程内容及材料,否则,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随意转包(除工程专业必须外),若特殊情况需分包时,必须经项目主管建委同意,并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经济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共同努力,把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抓好。

第八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报原签证机关签证后,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____市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对违反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刑事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了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报请____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负X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送县建设局施工股审查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数,________年的维修期满后,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4、工程内容:由乙方承揽甲方的 工程的全套服务,包括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维修保修、人员培训等工作内容。

5、建设期限: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总工期____日。(具体入场施工时间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共同确认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包干总价为: 元 ,人民币大写: (费用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

2、付款方式:采取转帐方式支付;待本工程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的100%;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变更及结算

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履约。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乙方不得拒绝。

2、变更价款由双方参照本合同价款定价原则及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结算时予以调整。

3、乙方应于本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自收到合格的结算资料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审核。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服务

1、工程完工后____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 2____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验收自行使用的,亦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以甲方投入使用当日为准;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为本工程提供为期________年的维修及售后服务;本工程所有设备保修以厂家所提供质保为准,且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保的规章制度标准。

4、以上设备、线路的维修及售后服务均指由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及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若有明显人为损坏情况,售后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保修期满,双方再另行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乙方应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

五、甲方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指导乙方工作,并负责协调乙方与各部门关系的处理。

2、在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现场,并尽快协助乙方办理临时用水、用电。

3、甲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签证手续,按约支付。

6、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本工程现场代表,具体负责现场施工和工程协调事宜。

7、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尽约定协助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之约定的条款,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受损方的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及解决方法

1、在合同履行中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八、合同的生效及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日为准。

2、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若需变更或者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方可有效。

九、其他

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书面文件,即成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确认之日起;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公章) (公章)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四)

为了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____县(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将工程,承包给(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 工程名称:新建工程

二、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三、工程总造价:大写(元)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必须符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标准,对该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品。

五、约定施工工期: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标准拨付。(扣10%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到期返还)

七、资金来源:省、市、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八、甲乙双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乙方应在开工前仔细核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如发现施工图存在偏差或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解释权由甲方确定。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施工中若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九、质保期(________年)此工程质保期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生效,并结清全部款项,随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建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五)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2,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 构筑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 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 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 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____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 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 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 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 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基建合同(篇7)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责划分

(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

(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

(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

(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

合同管理

第四条 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

第五条

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第三部分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第七条

各项目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材料和设备的管理,设置专业的检查验收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对进场的每一批工程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八条

检查验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主要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等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各类检验试验记录或检测报告等。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或新产品时,都必须通过技术鉴定,并制订出质量标淮和操作规程后才允许在工程上使用。

(二)特别重要的材料、构件、配件、设备、仪表等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要求由施工单位复验。

(三)项目部、监理单位对材料、构件、设备、仪表产生疑问,可以随时抽样复验。复验合格由项目部承担费用,复验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并严禁使用。

(四)施工规程、规范、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检验(如强度、压力、绝缘等)一律按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进行,并通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到场,不得任意减少内容和降低标准。

(五)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必须按专业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检验。

(六)材料取样、送检等过程,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必须派人参与。

第九条

检查验收完毕后,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由项目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材料/设备检查验收表》,注明各种材料或设备的型号、批次、规格及质量检验情况等,项目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必须在检验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

经检查和验收符合要求,并经各项目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签字认可的,可作为合格材料进入场地。未签字认可的一律不得使用,并要责成供货商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设有材料场,各种材料要分类存放,确保材料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用于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行业内部有关规定,保证在施工中不影响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加 3 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建立设备台账,掌握各种设备运行状况。

第十三条

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项目部和监理单位要抽验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第四部分

工程进度管理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合理分解工期,分阶段、分工序控制,抓主要矛盾和关键工程,实现对工期进展的科学预测,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接受施工任务后,首先要组织力量核对设计文件,进行补充调查和施工测量,编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安排好施工所需的劳力、材料、机械、工具、工棚和生活供应等工作。

第十六条

工程调度会管理制度

(一)为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检查落实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状况,协调解决基建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实行工程调度会制度。

(二)工程调度会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或成员均要参加,必要时公司机关业务部门派员参加。

(三)工程调度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天一次,各项目部要认真做好本项目的调度会会议记录,每天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公司。

第五部分

现场工程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实行项目部与监理单位双到位监督原则,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是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必须要指定专业人员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和检查制度等,贯彻“防检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抓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争创优质工程。

第十九条

建立工程质量三级检查制度,即施工单位自查、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日常检查、公司业务部门抽查三级检查制度。其中,施工单位的自检和项目部、监理单位的日常检查,每周不能低于5次;公司业务部门的抽查,每周不低于1次。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一)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二)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三)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四)负责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项目部必须在场)

(五)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六)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第二十一条

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施工单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第六部分

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参与建设的各施工单位,是保证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是否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十四条

各项目部在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格,作业规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危险作业及季节施工、交叉平行作业、防治水、重大运输、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项目部。需对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查。

第二十七条

由于设计错误或选用不合格设备而导致事故,要追究设计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安装存在问题而导致事故,要追究施工、安装单位责任;对于订购低劣产品和材料而在生产中出了事故,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七部分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二十八条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程序

(一)施工前要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入细致的会审,并进行技术交底,为施工做好准备,图纸会审中提出的变更设计意见,由监理单位汇总,经项目部审核审定、总经理批准后,再报原设计单位校核签发。

(二)施工过程中,若项目部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施工图,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变更。

(三)若施工单位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变更设计时,应提前拿出变更设计意见报监理单位审核,然后经项目部审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再由设计单位签发变更设计文件。

(四)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所有工程量必须现场测量后据实填写,参加人员必需现场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现场签证单一式三份,由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五)所有签证,施工单位必须在进入下一工序前24小时将联系单报送监理单位校核,经项目部领导、总经理审批签认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九条

执行变更、签证的责任

(一)施工单位在接到被确认的变更、签证后,必须按经确认的变更、签证的具体要求实施。

(二)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若造成质量问题或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并按该部分工程造价的30%进行违约处罚。

(三)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项目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

确定变更价款方法

(一)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确定价款。

(二)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按本合同条款中的相应规定执行。

(三)按本条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变更价款的,由施工单位按当地市场行情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项目部确认后执行。

(四)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工程验收及结算

第三十一条

工程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和下一步安排,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或下阶段建设的条件,总结工程建设经验并对工程作出评价等。

第三十二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

(一)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隐蔽工程的检验目的在于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道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进而使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二)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前12小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明确隐查内容,通知项目部、监理单位及有关验收单位做好验收准备。

(三)经检查合格,由各验收单位共同签署《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四)检查发现问题,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有权利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施工单位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项目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五)施工单位未通知各验收单位自行隐蔽,项目部、监理单位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检查费用和施工修改费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第三十三条

分部工程月度验收及结算

(一)分部工程月度验收由项目部、监理单位组织进行,时间为每月21-24日,月度完成统计以25号的实际进度为准。

(二)按合同要求,若月度验收合格,由施工方呈报经项目部、监理单位审查认可的结算单据,分别经项目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度款结算。

(三)若验收中存在问题,由项目部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出据质量处罚单,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月度结算。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一)工程竣工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司机关各业务部室联合参加验收,必要时勘察和设计单位均要参与。

(二)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对于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4、具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5、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有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质量合格文件及进场试验报告。

6、提供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三)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提前7天向项目部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2、项目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验收组根据验收方案,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经全体验收组人员签署验收意见。

4、经验收合格,由项目部对竣工验收情况形成验收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竣工资料归档手续。

5、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由项目部确认。所造成的质量损失和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负责将施工合同、变更、签证等结算凭证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决算资料一并交公司综合部,实施单位参与并配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工作,工程竣工决算结果由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按合同、决算书及归档证明办理最终结算。

第九部分

工程资料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发放和存档本工程的所有资料。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健全原始记录制度,并建立单位工程档案,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的内容必须能全面反映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表格设计规范。

第三十七条

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记录的各种原始资料、试验资料、计算资料由各单位自行保管,竣工验收时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全部统一移交项目部,项目部分类整理后转公司办公室资料室归档。

第三十八条

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每月对各施工单位的各种原始资料和试验资料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错填、漏填、作假或填写不合格现象应责令各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第三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所进行的日常检查、抽查、阶段验收的原始资料,各自负责保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由项目部收集并移交公司办公室资料室归档。

第十部分

奖罚制度

第四十条

公司制定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奖罚措施,分阶段对项目部进行考核。

第四十一条

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检查人员未按照规定履行检查职责,若有擅离职守、脱岗离岗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每少检查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十二条

发现施工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设备的现象,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返工,不合格材料必须立即清理出施工场地,并按照材料在工程中的关键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 罚款5000-元;若不合格材料未及时清理出施工场地,按照材料价值的2-3倍增加罚款数额并强制进行清除。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使用非指定厂家范围生产的材料,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使用非指定厂家范围生产的材料,按照使用不合格材料处理。

第四十四条

施工单位用于工程施工的机具设备不符合行业内部有关规定,影响施工质量,发现一次罚有关施工单位500-2000元,责令立即将不合格机具撤出施工现场。

第四十五条

进行工程质量抽查时,发现所检查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隐蔽工程不合格的,每次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返工,因此造成的工期延

第四十六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违反施工技术要求和行业工程质量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发现一次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当月出现三次以上,责令该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顿,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七条

违反国家、地方有关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相关规定,致使公司受到环保部门罚款的,公司按罚款数额的50%给施工单位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

施工原始记录或工程验收记录有错填、漏填、填写不合格、整理不及时现象,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记录作假或各种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有作假现象,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

工程资料检查时,每缺少一项,罚责任单位100元;每缺少一份签证或试验资料,罚责任单位50元,累加计算。

资料检查时不在现场,不提供资料、不配合检查或现场施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罚款3000-元。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通知项目监理单位、项目部等有关单位而私自进行工程隐蔽的,另罚施工单位1000-元。

第五十条

项目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未按其工程质量管理职责开展工作,造成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损失在元以下),对项目部、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罚款1000-50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造成严重质量或安全事故(损失在元以上),对项目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罚款-元,由责任单位赔偿损失,并解除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合同关系。

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未按各自管理职责开展工作而影响工程进度,情节轻微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对责任单位罚款-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其他处罚。

第五十二条

参加各项工程验收的人员,不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和竣工标准进行验收,视情节给予300-5000元罚款,并承担相关损失。

第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现行标准、行业标准、合同等条款或本办法其他规定的,视情节给予300-5000元罚款。

第十一部分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有相抵触之处,按法律法规或施工合同执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

基建合同(篇8)

基建合同是一种用于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方行为的合同。在一些大型基建工程中,由于涉及到多个承包商、政府部门和投资方等多个参与方,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需要缔结基建合同来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基建合同以及它的作用。

一、什么是基建合同

基建合同是指为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各方行为而签订的、记录了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基建合同主要由政府、承包商和投资方三个主体来签订。政府负责招标、审批和监督等工作;承包商则承担具体工程建设任务;投资方则提供相应资金支持。

基建合同通常包括如下条款:

1. 工程建设的总体情况,包括工期、预算、总面积和主要建筑结构等;

2. 各方权利和义务,包括计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经济管理等;

3. 担保和保险条款,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争议能够得到解决;

4. 违约责任条款,确保各方遵守合同约定,避免造成经济和法律上的损失。

基建合同对于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签订基建合同,各方可以明确各自职责和责任,有效规避潜在风险,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二、基建合同的作用

基建合同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基建合同明确了各方的职责和责任,规范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避免了因为缺乏约束而导致的混乱与纷争,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成功率。

2. 保护投资方的利益

基建合同通过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担保和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障了投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避免了因为承包商或政府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3. 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基建合同保障了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益,确保承包商得到应有的合理报酬,在经济和法律上得到保护。

4. 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基建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地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促进协作和沟通,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基建合同还规定了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要求。

5. 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基建工程一般都是大型的公共设施,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通过签订基建合同,可以避免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争议,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基建合同的缺陷及解决方案

基建合同虽然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合同执行力不强

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缺乏诚信,签订的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就会推诿扯皮,导致基建工程无法顺利进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包括建立行政诉讼审查机制,加强对政府部门和承包商的监管力度,着重打击不诚信行为。

2. 合同规定不全面

一些基建合同规定不够详细、不够全面,导致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理解偏差,造成施工时间和成本的增加。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制定更为详细、全面、科学的合同,加强合同解释方式的统一。

3. 合同约束力不充足

一些基建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不具有约束力。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是建立一个规范的诉讼和仲裁平台,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加强对违约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合同的约束力。

总之,基建合同对于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合理规范合同内容和法律保护机制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发挥基建合同的作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发展。

基建合同(篇9)

正文:

基建、修缮工程决算审计费协议书

基建、修缮工程决算审计费协议书

为了认真贯彻《_________省教育系统基建投资项目和修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维护学校利益,严格防止报审工程决算高估冒算,特制定本协议。

凡送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其报审决算金额,经审计后审减额在10%(含10%)以内的审计费由学校(甲方)负担,计入工程总造价;审减额超出10%部分的审计费由报审施工单位负担。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报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基建、修缮工程决算审计费协议书

基建、修缮工程决算审计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