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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录心得体会

发表时间:2024-05-31

警示录心得体会(集合九篇)。

或许,遇到很多不同的事物就有不同的想法了,我们可以把心得体会当作倾诉对象,用纸和笔倾诉给它们听。持续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自己形成思考的习惯,中学范文网编辑向您推荐“警示录心得体会”相信您一定不会失望,仅供参考的阅读材料!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1

3月**日下午,观看了警示教育视频《央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警示录(一)》,展现了中央坚决整肃"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展现了各级党委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监督执纪的坚决行动,展现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党风政风改进、社风民风转变的重大成果。一定要加强学习,正确的树立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在物质利益和享受面前要稳得住,不能有丝毫的动摇,要有平淡心态。通过观看《央企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警示录(一)》列举的贪官违法和犯罪的过程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犯罪也是一天一天开始的,由接受小恩小惠到接受大笔礼金,由开始的心惊胆战到后来的心安理得,把党和人民的权利变成了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警钟不能长鸣,私心越来越重,以致于发展到麻木不仁,习以为常,由于放松了学习忘记了领导的重托,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坚定信念,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时时不忘“廉”字。无论我们所处何岗位,每天都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一定要同他们保持好距离,同他们不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往来,在日常的工作中就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不能有任何形式的私心杂念。常言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只有坚定廉洁信念,提高自我的约束能力,提高自己的反腐能力,经得起诱惑,才能经得起考验。

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纵观犯罪分子沦为阶下囚的全过程,他们的变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这就要求自己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从小节抓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正确处理好与自己打交道的人和事,特别是和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交往中,坚决杜绝参与他们的吃请,过好金钱关、人

情关,不能让国家的利益有丝毫的损失,不接受纳税人、当事人的小恩小惠,洁身自好,练就防腐拒变的本领,埋头工作,为国税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要筑牢自己工作中的防腐防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自由人与阶下囚只有一步之遥,都应自觉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袭和诱惑。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2

领取了《中央企业靠企吃企案件警示录》之后,我把书认认真真读了一遍,结合近期在新闻上看到几位央企干部违纪问题,感慨颇深。我认为,作为一名项目负责人,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时刻严以律己,时刻警钟长鸣,从“小事”防起,努力从以下三方面做到自律。

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筑牢理想信念。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伴随人生的重要任务,学习使人进步,学习能够理清思路,所谓“读书思廉”,顾名思义,既读又思,在读的过程中,要理解所读内容,要认真反复思考自己的行为有无过失,是否时刻保持一颗廉洁的心。只有读后而思,才能把读的东西变成自己的思想,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缤纷世界的诱惑,从而保持平常之心,甘于寂寞,心静如水,做到廉洁从业。因此,平时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在掌握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结合自身的工作,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知识,了解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及做法,学习廉政准则、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业务知识。从思想上、行为上落实廉政准则。

二是必须处理好四种关系。当前是开放的时代,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都使每一名央企干部面临着考验,这就要在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为此,在新的形势下,作为一名央企干部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模范的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处理好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不能给他们留有优越的感觉和幻想的空间,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央企干部“平时的素质,关键时站出来,利益前让出来,危难时豁出来”的气魄。

三是必须加强自我约束意识。“勤生明、廉生威”的道理谁都懂。个人的廉洁主要来自自律,再严的法纪,如果不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因素作为基础,没有个人的自我约束,也是无济于事的。但自律不是自在、自发、自生的,而是通过自身努力逐渐养成的。公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达到自我提高与进步,这是增强自律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决加强自我监督,不高高在上,不搞一言堂,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牢牢树立廉政的工作观念。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3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5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6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7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8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9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0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4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 广州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7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8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9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0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3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6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7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长春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8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武汉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29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齐齐哈尔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0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1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哈尔滨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2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成都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3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鞍山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4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上海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5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6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上海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7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8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上海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39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广州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0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1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2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3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4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5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6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7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香港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8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49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50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 上海 国务院国资委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5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52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53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5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55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56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57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58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59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0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1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2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3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4 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5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6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7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8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69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0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1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2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3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4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5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6 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7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8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79 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0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1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2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3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4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5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6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7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8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89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0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深圳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1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大连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2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深圳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3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澳门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4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西安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5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北京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6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7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实业 国务院国资委 一般中央企业

98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 国务院 中管金融企业

99 国家开发银行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0 中国进出口银行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上海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7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金融 北京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8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09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10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12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13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中管金融企业

114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15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16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17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18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19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20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2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22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 财政部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23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24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文化 财政部 一般中央企业

12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 财政部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26 中国烟草总公司 行政 财政部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27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 财政部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128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 水利部 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4

按照公司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宁东运营指于3月21日下午组织古窑子地区的党员干部和技术骨干一起观看了集团公司“央企脊梁·员工榜样”颁奖晚会光盘。光盘虽然播放完毕了,但我却被晚会中的“英雄”人物和“敬业”人物的感人事迹所感动着,久久不能平静……作为一名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尤其是一名铁路运营指挥部的指挥长、党工委书记,不仅要有“舍小家为大家”的敬业精神,更要有“不畏前行,大胆管理”的责任意识,还要比他们多一份担当,多一份责任。以下是本人的几点体会:

一、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永恒的主题,就像晚会中的刘剑同志、彭显银同志,从一个“门外汉”到“悬灌梁专家”,从一个“机车司机”到“高级工程师”,他们倾注了所有精力来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的才能,他们用“永不服输、永不言弃”的勇气和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指引了我。想到此处,我认为根据宁东指当前的发展形势,首先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求同存异,化解矛盾,团结一致,从整体上确保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有序有效扎实开展。为此,我要不断强化自身政治素质,提高管理能力,科学决策,高效运行,广泛开展形式任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好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问题。一是充分利用中心组学**台和学习内容,加强专业知识和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利用空闲时间,多看报纸、新闻,在了解当前铁路运输市场形势的同时,及时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制定工作措施,调整工作计划;三是在深入一线、上车下站的时候,虚心像老同志、业务好的同志请教学习,尽力弥补在铁路运输业务知识的欠缺。

二、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和团队建设。一个单位建设的好坏,核心在领导班子,关键在领导干部,基础在职工队伍,晚会中的方水保同志、王波团队、邱军团队的光辉事迹和工作业绩都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是保证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两个指挥部合并后,运量低、任务重、人心散,亟待加强班子团结和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一是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增强班子成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全局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建设的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塑造领导班子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职工队伍的业务学习培训,不断加强职工专业技术知识和文化知识的培训;五是加大各项生产活动的组织和投入力度,如“技术比武”、“安全月”、“岗位练兵”等,不断营造科学、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职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六是做好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形势教育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确保职工队伍高度稳定。

三、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方水保同志作为一个项目经理,他精细管理,精打细算,将上交款指标做成横幅贴在办公室墙上,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对一个企业来说,效益是最终目的,企业有一个好的效益,职工的幸福指数才能不断攀升。首先,要在全指挥部大力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培养全员从细处抓起、从小处抓起的节约意识;其次,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要控制非生产性成本开支,加强汽车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抓好责任成本管理工作;再次,要继续实施二次责任分解,根据公司每季度的指标调整情况,对全年指标按月进行分解,将指标责任落实每位管理人员,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安全大于天,安全就是一切。

机车神医“彭显银”同志,他把机车安全看的比身体还重,不管白天黑夜,只要机车上有故障,他都奋勇前行。做好安全管理的前提是要有一系列制度来约束、管束。因此,一是通过日常工作中的实践,及时查漏补缺,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使各项管理工作有理可依、有据可凭;二是进一步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要加大新建立制度的宣传力度,制度不仅要上墙、上车、更要上心;三是适时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活动和交流经验座谈会,大力营造浓郁的安全氛围,在加强职工的安全文化基础的同时,不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四是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标准,并加大违章违纪考核和奖励力度,有效促进全员说标准语、干标准活、上标准岗。

晚会中14位先进人物和优秀团队的刻苦钻研、任劳任怨、牺牲自我的精神让我着实钦佩、敬畏。但使我感触更深的是:他们是一群平凡的人,却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不平凡的人生,他们在一天天一年年当中,用自己的才能、甚至是宝贵的生命,赢得了十六局全员的尊敬和赞许,他们一直践行着“责任重于能力,意志创造奇迹”的核心精神,就如方水保同志所说的:只要大家众志成城、砥砺前行,相信十六局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5

一、

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人不学习,万事被挤占,作为教师不仅要学生学习好,而且更重要的是学习别人明白的知识。为此,在工作中不论忙,都不能忘记读书。一方面,自己不断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教育实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根据教改的新思路、新理念及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潜心研读教学杂志,学习教学杂志上有关新课改的理论知识,及时写教学心得,使自己能够更好的服务于教学工作。并抓住学校安排外出听课的机会,虚心学习,不耻下问,及时消化,吸取别人的精华,在自己的教学中为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平时向书本学习、向身边有经验的老师学习,提高自己的课堂教学水平。总之,为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平时自觉参加上课组织的教学教研活动。

二、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推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造就高素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推动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目标的领导班子建设,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下同),总经理(总裁,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总经理(总裁、院长、所长、局长、主任,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三)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

第三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

(五)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六)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四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标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具有累计十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党群工作相关的经历;

(二)提拔担任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两年的应当具备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提拔担任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层级正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应当具备下一层级正职和下一层级副职累计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党章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担任总会计师的,还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职称;从事财务会计或者审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八年。

第六条 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面向海外招聘人才,根据需要明确特殊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七条 实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职位禁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职数和任期

第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经理班子、党委(党组)按照党章、《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履行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九条 根据中央企业规模大小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从严掌握董事会、经理班子、党委(党组)职数。

中央企业董事会职数为七人至十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至二人。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经理班子职数根据公司章程确定,为四人至七人。未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经理班子职数为五人至八人。

中央企业党委常委(党组成员)职数为五人至九人;设书记一人,党委可以设副书记一人至二人,党组在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一人;设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一人。

第十条 中央企业党委常委(党组成员)与董事会、经理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党委(党组)书记和董事长可以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一)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总经理任期由董事会确定,每届任期三年;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三)中央企业党委,每届任期五年。

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第四章 选拔任用

第十二条 选拔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采取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方式进行。其中,对经理班子成员的选拔应当逐步加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力度。

第十三条 任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可以采取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

(一)对董事会成员实行委任制、聘任制或者选任制;

(二)对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经理班子成员实行聘任制,经理班子人选经组织考察、按照管理权限审批或者备案同意后,由董事会决定聘任;

(三)对未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经理班子成员实行委任制或者聘任制;

(四)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实行选任制或者委任制。

第十四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下简称中央组织部)、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按照管理权限、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考察、任免等事项。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组织选拔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沟通酝酿;

(二)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

(三)组织考察;

(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五)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

(六)讨论决定;

(七)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职。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公开招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

(四)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或者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了解人选情况;

(六)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七)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

(八)讨论决定;

(九)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职。

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在本企业范围内公布竞争职位、职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

(四)民主测评;

(五)根据测试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七)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八)综合分析,提出任用建议;

(九)讨论决定;

(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职。

民主测评也可以在测试之前进行。对民主测评得分过低的人员,应当取消其参加竞争上岗的资格。

第十八条 在中央企业内部选拔领导人员,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结果作为有关人选是否列为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民主推荐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九条 选拔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业绩、素质、能力.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要重视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人数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条 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选拔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听取纪检监察机构、国务院派驻中央企业监事会主席和协管方的意见;根据需要,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方式担任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第二十三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所任职中央企业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下同)兼职的,须按照管理权限向中央组织部或者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任前备案。未经同意,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中介机构兼职。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任期考核评价和年度考核评价。第二十六条 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要突出考核评价其经营业绩以及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主要考核评价其业绩、素质、能力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层分类考核评价,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综合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八条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第二十九条 考核评价结果经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审定后,向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反馈。

第三十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中央企业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激励监督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第三十二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构成,以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为主。

第三十三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复后实施。除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同意外,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方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任何收入,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奖金等任何报酬。国务院国资委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审核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报告国务院,同时抄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

第三十四条 对作出特殊重大贡献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切实维护国家、出资人、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要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自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中的中共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通过考核评价、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实施。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和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及其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按照中央有关规定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查处。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派驻中央企业的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国有资产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 例》的规定,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离任、任期届满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十条 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作用,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坚持职工代表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民主评议制度。涉及改制、重组、破产、关闭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企业在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一条 实行中央企业党员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中的中共党员要依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中央企业党员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中的非中共党员需要报告有关事项的,应当报告。

第四十二条 实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具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按照依法合规、从严从俭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信、业务招待、差旅、考察培训等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应当明确标准,制订预算方案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实施,年终将执行情况报国务院国资委,并接受职工民主监督。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同时抄送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建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三)违反财政金融制度或者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四)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或者办事规则,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因经营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

(六)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七)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八)对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恤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九)对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者明显损害国家、出资人、企业的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董事本人表决时未投反对票的;

(十)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七章 职业发展

第四十五条 适应中央企业领导人才成长规律,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的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

第四十六条 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实行分类培训、综合培养,重点提高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学习能力、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一个任期内应当参加累计不少于两个月的培训。

第四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开展有利于职业发展的在职自学和自主选学。

第四十八条 建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学习培训档案,将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九条 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交流制度。对需要重点培养和因工作需要、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应当予以交流。交流可以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之间进行。

第五十条 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队伍建设。明确后备人员的发展方向,制定培养计划,按照培养为主、动态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合理、结构科学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队伍。

第五+一条 推选和确定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员,应当扩大视野、拓宽渠道、坚持条件、发扬民主、严格考察,经企业党委(党组)讨论后,分别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审定。

第五十二条 有计划地选派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及其后备人员到党政机关和国家重点工程以及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企业任职。

第五十三条 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企业努力工作的优秀人才,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

第八章 退出

第五十四条 健全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退出机制,完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免职(解聘)、撤职、辞职、退休制度。

第五十五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予以免职(解聘)或者撤职:

(一)任期届满未被续聘(任)的;

(二)在任期(年度)考核评价中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未达到称职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

(四)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六)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职的。

第五十六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一)任期内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

(二)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或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连续两年未完成,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

(三)因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严重不实的。

第五十七条 实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答辞职和责令辞职。

因公辞职是指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辞去现任职务;

自愿辞职是指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引答辞职是指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责令辞职是指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引答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本人未提出辞职的,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第五十八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岗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二)重要项目或者重要任务尚未完成,而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三)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的。

第五十九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自愿辞职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对擅离职守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十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达到任职年龄界限、不再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其在下属企业所兼任的其他职务也应当一并免除。

第六十一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应当退休并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退休后,不得在原任职企业及所出资的企业担任任何领导职务;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因工作需要在其他企业担任职务的,一应当事先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批。

第六十二条 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继续对原任职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保密期限按照国家和原任职企业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对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中由国务院国资委推荐的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涉及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的选聘和考核评价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董事会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7

我参加了由县纪委组织的到临沧监狱的警示教育活动。走进临沧监狱的大门,应对高墙电网,心境感到压抑了许多,在监狱参观了“警钟长鸣,拒腐防变”案例剖析展,听取了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这些犯罪人员,他们许多都是国家机关干部,都以往身居领导岗位,以往有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以往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过一些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

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然而却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把自我送进了监狱大门。他们辜负了领导和同事的信任,也让自我陷入了心灵的泥淖。他们因为贪污或挪用公款,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而要应对漫长的刑期。高墙隔开的是自由,不再是美丽的蓝天;电网拦住的是一颗颗已经失去自由的心,是被禁锢的身体。服刑人员的现身忏悔和参观,使自我真切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一幕幕、一出出,触目惊心;一声声、一句句,发人深思,受益非浅,感慨良多,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

在警示教育报告会上,经过原沧源县教育局局长张文富、原耿马县林业局局长李文彬等几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经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党员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梦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究其原因,主要是放松了对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其次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给他们造成了可乘之机。那些腐败分子也曾做出过贡献,随着地位逐步的升迁,权利的逐步扩大,逐渐淡忘了自我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的诱惑下,步入了罪恶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从中我也清醒的认识到,仅有不断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才能坚定自我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提高自我约束本事,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各种诱惑,才能应对市场经济大潮坚持警省、坚持冷静、坚持操守,立于不败之地。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断反省自我,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本事。经过警示教育,在今后工作中我要做到: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本事

仅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本事,不学习就无法提高,本事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善。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以史为镜,能够知兴替;以人为镜,能够知得失”。所以,在价值观上,我们也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时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办事,既要讲贡献,也要讲回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本事,把握时代脉搏,时时刻刻与党中央和上级坚持一致,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本事,从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要坚定信念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梦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梦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梦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仅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我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本事,提高自我警省本事,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要以案为鉴

经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在自我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得出了“三点警示”: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应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坚持警惕、坚持冷静、坚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研究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我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我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我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警示三: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坚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身家性命。经过警示教育报告会上几位现身说法的罪犯,用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

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经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梦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中也使自我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时刻提醒自我,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如果为人民谋利益之外的胆子大了,会出大事,轻则政治上的死亡、精神上的死亡,重则生命上的死亡。如果是这样,怎样能对得起党组织的精心培养教育,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给予无限关爱的家人。经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我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我。

四、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方面,要求大家做到的,自我首先带头,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姑息迁就,敢于动真碰硬。党的光辉形象靠党员的共同努力来增彩,党的利益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警示自我,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记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8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8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9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1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6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7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8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19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2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5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6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8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29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0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1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2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33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4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5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36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7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8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9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40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41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42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3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4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5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6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47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48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49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50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51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3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4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5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56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57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8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9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0中国盐业有限公司

61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62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63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4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5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

66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67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68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69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70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

71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2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3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74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5中国中丝集团有限公司

76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77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78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79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80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81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82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83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84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85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86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7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8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89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90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91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92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93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94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

95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96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警示录心得体会 篇9

在我的脑海里,教育是我的天堂,它就像一个无边无际的海洋,我不敢去涉足,但我敢于去发现它,并不一定能够让它更美好。我在这个学校里的学习时间很短暂,但这里给我带来的学习和锻炼是我一生受用不尽的宝贵的财富,我将会好好利用这一段时间在这里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为以后踏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这里也给了我许多的实践和经验。所以在这里,我要再次感谢在这个学校的老师以及在这里学习过不同的老师们对我的关怀和指导,以及在实习期间学院领导们对我的关心和支持,谢谢你们!

经过这次学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比较详简单的了解,对以后学习的工作都有一定的认识。我的专业是中学数学教育。在这个学习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感悟了很多。从老师们的讲课中,我们对教育的理解和见解逐步升华为以前的认识。我明白教育的真正意义和作用,同时通过学习我也看到了自身的不足,这些不足是无法从日常生活中体现得到的。

通过这次学习,我也对教学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在日常教学中我们要做到认真备课,因为教案是一切教学活动的前提条件,不仅备教学内容,对于课堂知识的传授也是至关重要的。我在教学实习时的主要内容是数学。在实习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教学方法经验不足,教学技巧不是很丰富,所以在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很多做的都不是很好。在课堂上,有时自己会因为讲课声音小、表情不自信等原因,讲课时发呆板的语言也不多,不能够吸引学生,学生也不知所云。在课后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教学方面的问题,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这都是我们实习生在教学中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在这里不仅要求我们能够仔细的去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还要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以便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我们在学校的时候,学校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的办公场所,但是在这里我看不到我们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我们的心理和生活环境也不是很好,我们可能会很迷茫和无助,但是在这里就不一样了。我们的生产环境和学历不是很高,在学校只是一个大学校园,生活方式和学习方式也都是学校中的一小部分,而这里的学习方式和学习方式是很不一样的。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氛围都是学校中的一大部分,而这一个学习方式就不一样了。在这里的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都是学校中一大部分,学校中的各种学习和各种教育都是学校中不可能接触到的。

这次的实习,我感到自己的收获还是很大的。我觉得自己在以下方面的表现还是很不错的。首先是在教学方面。教学的方法是很重要的,教师自身的形象也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所以上好一堂课很重要。在上课的时候,我们要让学生们都能够积极的参与到课堂中来,这样的话,上课的气氛一定会很活跃,学生们就能够学得非常轻松。同时,这也是一堂教学技能的提高,我觉得这是我们这个专业要去努力的,我也会在这次实习中加倍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