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范文网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范文 > 读书笔记 > 导航

恺撒之死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9-25

恺撒之死读后感收藏。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恺撒之死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恺撒之死读后感(篇1)

《恺撒之死》读后感


《恺撒之死》是一部历史题材的文学作品,以罗马共和国最后一位独裁政治家恺撒(Julius Caesar)被暗杀的故事为背景。这部作品展现了权力、背叛和政治斗争的复杂性,以及个人抱负与国家利益之间的矛盾。通过深入了解罗马政治体制和恺撒的生平,我们可以从中获得许多有关历史和人性的启示。


本书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复杂多面的恺撒形象。恺撒被描绘成一个充满野心和权力欲望的政治家。他精于演讲和外交,让人们感到他是一个聪明、有魅力和卓越的领导人。他的决策和行动也暴露出他的孤立和独断,这使他的对手对他产生了不信任和嫉妒的情绪。通过对恺撒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到权力对一个人的影响,以及纠结于个人抱负和国家责任之间的困惑。


本书生动地描绘了罗马政治体制的腐败和衰落。罗马的政治体系在恺撒时代已经变得非常庞大和复杂,政治家们不断争夺权力,导致内讧和血腥的冲突。作品中的角色众多,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政治意图和私人动机,这使情节更加扑朔迷离。作者通过对政治斗争的描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政治腐败和野心的危害,以及它们对一个国家的破坏性影响。


本书通过暗杀和背叛的描写,揭示了权力斗争中的残酷现实。恺撒虽然是一个有影响力的政治家,但他最终被一个自己曾信任的人出卖。这暗示了权力斗争的无情和利己主义的危险。作品中的角色都处于一个权谋的社会中,在他们的眼中,个人利益远远超过了国家和集体利益。这让我们深思权力的本质和我们个人在面对权力时的行为。


本书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历史对现实的影响。尽管《恺撒之死》是一个历史性的小说,但通过对恺撒个人和罗马政治的描述,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看到历史对我们现实生活的影响。作品中所揭示出的权力斗争、政治腐败和背叛等问题,也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一些国家的政治现实。对于政治和历史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现实,并从历史中吸取教训。


小编认为,《恺撒之死》是一部引人深思的作品,通过对恺撒的生平和罗马政治的描写,让读者触摸到了历史的脉搏。它不仅是一部关于权力与背叛的史诗,也是对我们自身的反思。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历史对现实的影响,提高我们的政治素养,并了解权力斗争中可能出现的陷阱和诱惑。这部作品鼓励我们思考权力的本质、责任和义务,以及如何在纷繁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我相信这本书将对希望深入了解历史和人性的读者产生深远的影响。

恺撒之死读后感(篇2)


《恺撒之死》是一部关于古罗马历史上著名政治家恺撒被刺杀的著作。这本书以其精彩的叙事和详细的历史背景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好评。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入了解了恺撒的人物形象和他在古罗马政治舞台上的作为。


在《恺撒之死》中,作者对古罗马帝国末期的政治局势进行了深入分析。这个时期,古罗马帝国正陷入政治腐败与内乱之中。恺撒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和将军,他深刻认识到罗马帝国所面临的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国家的稳定与繁荣。


恺撒的才华和权力引起了一些人的嫉妒。这些人怀着对恺撒的恐惧和嫉妒之情,决定采取行动来终结他的统治。在这些人中,布鲁图斯和卡西乌斯是最主要的策划者。他们以恺撒篡夺皇位为由,发动了一场丧心病狂的刺杀行动。


在这本书中,我对恺撒的人物形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恺撒是一个富有远见的政治家,他善于权衡利弊,并能做出明智的决策。尽管他在军事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战争的人。相反,恺撒更倾向于和平与稳定。他对敌人宽容,对朋友慷慨,这也让他在古罗马社会中广受尊敬。


恺撒的死使罗马帝国再次陷入了混乱和内乱。刺杀行动并没有达到策划者的目的,相反,它激起了人们的怒火和反抗心。恺撒的支持者对刺杀者进行了报复,引发了内战。这场内战最终导致了罗马帝国的衰落和崩溃。


在读完《恺撒之死》后,我对古罗马历史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这本书生动地描绘了古罗马政治舞台上的复杂和危险。它向我们展示了权力争夺的残酷和政治阴谋的丑恶。尽管恺撒的死暴露了罗马政治的黑暗面,但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到他的远见和英雄气概。


在今天这个世界,我们仍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政治问题。恺撒的故事提醒我们权力是多么珍贵,但也是多么危险。它教导我们应该尽力避免个人主义和权力滥用。相反,我们应该像恺撒一样,关注国家的利益,并为人民谋福祉。


《恺撒之死》是一部令人深思的作品。它不仅向我们展示了古罗马政治的残酷和腐败,还展现了恺撒作为一个杰出政治家和统帅的形象。通过仔细阅读这本书,我们可以从中获得关于权力和政治的启示,并将其应用于现今世界的各个领域。它是一本必读的著作,我强烈推荐给所有对历史和政治感兴趣的读者。

恺撒之死读后感(篇3)

《恺撒之死》读后感


《恺撒之死》是一本关于古罗马历史上重大事件的书籍,作者通过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重建,为读者提供了一次精彩的历史演绎。这本书是如此详细、具体和生动,让我沉浸其中,仿佛亲身经历了当时的历史风云。


《恺撒之死》主要讲述的是古罗马大帝凯撒的暗杀事件。凯撒是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历史人物,他领导罗马帝国经历了伟大的变革。凯撒的统治引起了众多人的反感和嫉妒,最终导致了他的遭暗杀。这个故事深入揭示了权力的腐化、政治斗争的复杂性以及人性的善恶。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能够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对细节的重视和对历史真相的追求。作者通过对古代历史文献的翔实引用和对历史事件的深入分析,再现了凯撒暗杀事件的全过程。无论是背后的政治阴谋还是暗杀过程的细节,作者都描绘得栩栩如生。通过这种生动的叙述,我仿佛置身于当年的罗马城,亲眼目睹了历史的发展。


本书还对当时罗马社会的政治和文化背景进行了细致的剖析,使我更好地理解凯撒的统治时期。凯撒是一个杰出的军事统帅和政治家,他通过改革和扩张帝国,彻底改变了罗马社会的面貌。他的崛起和暗杀不仅仅是一个个人的故事,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通过这本书,我对凯撒及其时代的历史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方面是对权力的揭示。凯撒的统治虽然给罗马带来了伟大的变革,但在追求个人权力和统治扩张的过程中,他也走上了道德和法治之外的不归路。他的统治激起了众多贵族的反感和嫉妒,最终导致了他的遭暗杀。这个故事深刻揭示了权力的腐化,以及权力对人性的影响。凯撒之死对我来说是一个警示,让我认识到,权力如果没有约束和平衡,很容易导致腐败和混乱。


小编认为,《恺撒之死》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历史著作。作者用详细、具体和生动的语言,将凯撒的暗杀事件还原得栩栩如生,使读者仿佛亲历其境。通过对历史事件的深入分析和对历史背景的深刻剖析,读者更能理解凯撒统治时期的社会政治环境。这本书不仅开阔了我的历史视野,也让我对权力的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相信,经过这本书的启发,我将更加关注当代政治和权力的运行,并以更加客观的眼光看待历史和现实。

延伸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收藏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书笔记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红与黑读后感收藏”,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红与黑,两种色调相反、反差极强烈的色彩的并列,书名乍一看觉其模糊晦涩,不可捉摸,然将全书反复咬嚼之后再细细体味,深觉这两种颜色确实代表作品最精华的意义和价值。红与黑,作为两种切实可感的色彩在整部小说中出现了多次,为思考这两种色彩的深层的象征意义和挖掘小说的主旨提供了基本信息。

红与黑,分别代表了小说主人公于连的两条人生道路:投身于红色的军旅生涯在战场上建立光荣功勋和披上黑袍,去当教士。行伍与教士阶层,革命与反动,血与黑袍,激情与死亡,可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于连的勋章……

红与黑,首先表现为军职和圣职的对立。于连生于拿破仑时代,呼吸过那个时代充满了刀光剑影和光荣功勋的空气,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英雄伟人的美梦,立志像拿破仑那样,凭借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及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然而,正当他即将进入英姿勃发的年龄,时代风云变幻,拿破仑惨败于滑铁卢,被大革命推翻了的波旁王朝实现复辟,平民青年通过个人才智而飞黄腾达的道路即被堵塞。他的梦想与追求,他生不逢时的悲剧与幻灭失落,历史经历了一次翻天覆地的变革,对他而言,时代与社会已是一片空虚,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去当教士。当于连看到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在一场无聊的纠纷中被一个小小的教士所击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神父就有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他聪明地觉察到,在他生活的时代必须改变策略才能实现飞黄腾达的伟大计划。他不再提起拿破仑的名字,而开始发奋攻读神学,希冀用《圣经》和《教皇论》作为自己向上攀登的垫脚石。他把对拿破仑的狂热崇拜和对帝国的缅怀、向往埋在心底,但时时于不经意间在言行举止 的细枝末节上显露无遗。于连一出场就是在偷偷地阅读拿破仑的《圣赫勒拿岛回忆录》;他入世的第一步,到德雷纳尔家任家庭教师时竟随身藏着拿破仑的头像。他不仅怀着在复辟王朝的统治下被视为忤逆的敌对的政治向往和异端的价值标准,还外化为自己的行为,在那个压抑他、扼杀他、挤兑他的社会里,一直神经紧绷,心理戒备,无时无刻不在准备进行战斗。而在这种战斗的心理准备中,他总是把拿破仑作为激励斗志的榜样,以拿破仑的回忆录作为汲取精神力量的源泉。

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希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提供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激情,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尖角嶙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命运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眼中仍是个“对于头脑发达到足以领悟的人而言”的“十分简单的问题”。在他看来,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投入为谋求个人幸福而奋斗的伟大事业,庸碌地活着实与死亡无异。当所有幻想的不可实现性在他面前骤然呈现的时候,他选择了拒绝乞求赦免,因为即便能逃脱司法的惩处而苟延残喘,命运的判决也早已把他投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最后在法庭上的那段发言是他生命的绝唱。个体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光荣与死亡的较量中,在红与黑的交缠中,从绚烂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激烈冲突。于连属于大革命以后成长起来的中小资产阶级一代知识青年,受大革命种种新观念的熏陶,拿破仑丰功伟绩的鼓舞,早在心中粉碎了封建等级的权威,而将个人才智视为分配社会权力的唯一合理依据。他雄心勃勃,意志坚强,在智力与毅力上远优于在惰怠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处处受人轻视。对自身地位的不满,使他对这个社会抱有一种天生的仇恨;对荣誉和财富的渴望,又引诱他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常“由于受遭人歧视的想法的困扰,主人公就像一匹受惊的马,随时随地准备全力以赴投入战斗,击退那些有权讥笑和惩处的人。这是一个与整个社会抗争的不幸的人。”同时,追求财富的目标的第一步是离开韦里埃,“他在这儿的所见所闻,使得他的想象力都僵化了”,他要“拿起武器”,向上流社会进军。他代表着资产阶级个性中最有活力、最有进取心的一面,其对立面是腐朽落后的复辟势力。他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等级观念,以个人价值对抗高贵出身。于连的以个人为核心的、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也注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他的才智受到某些人的赏识,却招来更多人的仇恨,人们千方百计给他的成功设置障碍,终于完全粉碎了他的幻想,最后在法庭上,他总结自己的一生为:“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情拥护者,英雄业绩、伟大事业和自由的向往者,他从充溢的感情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存形态。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他曾经有意或无意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狡诈了,原来的理想主义观念被所谓“清醒”的理智的光焰渐渐燃荆然而他毕竟不属于那个统治阶级,当被那个阶级当作卑贱的敌人彻底地抛弃时,他才猛然从梦境中清醒过来,绝望地与那个阶级彻底决裂,在痛苦中回归自己真正的灵魂王国。但这时他的生命也行将结束,一个桀骜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上简短而崎岖的轨迹终于不再延续。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

司汤达透过于连的心灵折射纷纭繁复的现实关系,通过个体人物展现时代、社会的本质特征。反过来,也不难发现,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矛盾、冲突与斗争也不可避免地内化为主人公自身的`精神世界。于连自己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就是红与黑的化身。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红与黑读后感说来真是惭愧,大三了才读到这本世界文学名着《红与黑》,但还是十分庆幸在我人生中重要而迷茫的这段时间读到了它,于连的一生对我们这个阶段的年轻人有重要的警示,于连身上有我们的影子。于连的生活是一场与自己的战斗。他的自我意识太强,这与于连所描述的社会家庭环境有关。他的家庭没有给他一种正常的温暖和爱,父兄的极力排挤,母亲形象的缺失,是这个"钢铁"家庭缺少一种柔和的力量,而于连则是一种相对柔弱的存在,但是这样的家庭容不下这样一种力量的存在,父兄的粗横蛮暴,唯利是图,金钱至上,与于连的俊美,聪慧和敏感是水火不容的,于莲的有点在这个家中全都当做不可救药的缺点和耻辱,动不动就拳脚相加,于连只有去老军医和西朗神父那寻求缺失的父爱和自己价值的实现。

生活的压抑,让他的外部发展力量受到抑制,被抑制住的就转化成内部的自我意识世界的建构力量,所以他的内心是极为丰富的,他必须要在心里维护自己的尊严和赏识自己的才能,并且给予自己崇高的希望和地位才能存活下去。于连崇拜拿破仑。拿破仑的形象是野心勃勃和短小的。他从一个年轻的军官一步步爬上了皇帝的宝座。他建立了法国第一帝国,统治欧洲,是战场上的英雄。拿破仑的传奇人生,让同样身在底层,体格柔弱的于连找到了某种向上攀爬的偶像力量,给了他可能,所以他深深的崇拜这拿破仑,并受到拿破仑平等,自由,博爱的思想影响,和极强的报复心,好胜欲,都有一个精神指导,即对拿破仑的崇拜。

他是个相当的将军,因为将军可以挣很多钱和权力,后来他相当牧师,因为牧师可以得到很多钱和尊重。后来有机会去市长家里做家教,他第一反应是不愿去做仆人,当有人爱他时,他内心的第一感觉也不是温暖和开心,而是报复了市长,战胜了公爵,证明了勇敢,他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一种自我存在的价值地位,他感知爱的能力已被这种力量所遮蔽,他只有事情过后满满回想才能发现自己是爱德瑞纳夫人的,自己是爱玛特尔小姐的。于连爱上德瑞纳夫人,或许是德瑞纳夫人身上与他理想中的母亲的形象的一致性,优雅而又富有爱心,可以抚慰他敏感的心,包容,照顾他,让他在市长府邸感受到被尊重和地位的抬高,他不接受那个女仆,因为女仆的地位不能给他尊严上带来满足,他的偶像拿破仑也曾以女人为阶梯。

抛开所有这些,于连是爱德瑞纳夫人的,从最后于连在狱中和德瑞纳夫人的对话可以看出,是德瑞纳夫人将他从那个由野蛮男人包围的"钢铁"家庭中解救出来,让他感受到了来自女性的关爱,让他冰冷的世界得到一些温暖。德瑞纳夫人与玛特尔小姐是两种不同的女性,德瑞纳夫人身上的自我意识比较弱,而玛特尔小姐身上则有强烈的自我意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勇于追求,德瑞纳夫人显得犹豫不决,优柔寡断,在宗教信仰与爱情之间摇摆不定。于连临死前需要的是德雷娜太太的包容之爱,让自己温暖起来。于连太寂寞,太敏感了。他说德雷纳太太是他的情人,玛特尔是他的妻子。

于连的奋斗史与拿破仑很像,他努力,抓住时机,机智,勇敢,具备几乎一切成功的品质,他极尽所能的奔赴成功之路,可是他的内心却住着一个定时炸弹,()是他的过于敏感,极端的自我让他一直在刀刃上走,时时会引爆,到最后他终于没能控制住内心的自我膨胀,而向德瑞纳夫人开枪,也就是从那一刻起,他的内心才平复,才拨开了迷雾,看见了人生,也才看见自己的内心,找到那个硬壳里面的自己。于连非得毁灭才能领悟吗?拿破仑给了于连一个梦,这个梦在一点一点向于连靠近,于连也被这梦吸的越来越紧,不能自拔,在森林里看不见森林,于连置身其中无法看清自己,这也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处在青年时期,一直迷茫,看不清,等明白之后也就过了青春阶段,如何在青春的冲撞里掌控好自己?

不畏浮云遮望眼?别怪于连,真的很难做到,尤其是有这样的天赋和机会。于连的一生是一个典型的底层青年人奋力攀爬的形象,想要出人头地而不惜背弃了信仰,完全的利己主义让他的人生失去把控,他是可怜的,今天的我们和于连有万分的相似,没有强有力的背景,想改变现状,要自己努力改变人生现状,在这个努力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迷失自我,价值观被社会现实的残酷所扭曲,唯一的坚守就是要想尽办法逃离现状。

当你放弃一些东西时,它会变得容易被接受和成功。如何选择才是真正的问题。于连是一个极端的化身,我们也将面对他的选择。那时,我们不但要谴责廉,而且要理解、怜悯和悔改。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类似的小说,我喜欢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视角放在改革开放初期,两者都对农民的子女的前途进行了探讨,前者的解决途径是读书当老师,后者的解决途径有两个,一个是诚实的品格得到贵人赏识(孙少平从农民变成了工人),二是找一个好对象(孙兰香嫁给省委书记的儿子)。

“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奋斗是值得推崇的品质,但是,如何奋斗才能解决问题,方向在哪里却很难得到一个答案。

于连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当家庭教师时,首先考虑的不是工资,而是跟谁一起吃饭,他不愿意被当做下人。但于连又是一个虚伪的人,他对瑞纳夫人的爱始于自己过分的自尊心得到侮辱,当代话语来说,用借女人上位说于连也不为过。

但是,于连又是一个阶级意识强烈的人,他知道自己是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认同自己所处的低位,这让他感受到侮辱。他所处的环境是被上层社会所看不上,下层社会间内卷严重(神学院的生活)。他的奋斗可以说在一开始就错了,如果他选择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后的审判就不应该说出批判社会阶层的话语,如果他选择做一个平权者,就不应该走上这样一路往上爬的道路,试图挤入上层社会。

于连也是一个心口不一的人,在巴黎,信奉共和的于连却站在了公爵的一方,也显示其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可以放弃自己的信仰。

于连错就错在这种矛盾,有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语言和行为,却有着平权的内心世界,这种矛盾在最后的审判时爆发,于连就作为了这样的一个牺牲品而成为一个经典人物。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3篇

红与黑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也是一本值得我们去看的书。下面.jinpinTjian ul li a小编整理了红与黑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一)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

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二)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三)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 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 ,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 政治小说 。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 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 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 狂欢 和 喜悦 ,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 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 现代小说之父 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 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 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 篇7

寒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于连·索黑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也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把眼光转向题目。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妈妈,妈妈也不确定,妈妈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她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 篇8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平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平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与黑读后感 篇9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DD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红与黑读后感 篇10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

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读后感作文收藏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而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为了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一篇读书笔记是很有必要的,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读后感作文收藏,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读后感作文 篇1

《中国梦我的梦》读后感暑假里,我读了《中国梦 我的梦》这本书籍,书中的每一个篇章都深深地震撼着我,让我不由得思绪万千……人类,世界上最灵活、最聪明的种类,用双手制造出了地球的色彩,聪明的头脑,灵活的双手,超凡的.思想,撑起了后代的蓝天。

炎黄子孙的一代又一代,就在幸福中生存。 可是,人类的勤劳、珍惜因富有而退化。人们不再爱惜食物,吃不完扔了;不再爱惜水,哗啦啦的水流进了脏兮兮的下水道;不再爱惜电,电灯每天工厂废气污染、发电厂的空气污染者,只有树和其它的绿色植物。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保护地球,保护树木!鲜花来自地球的芳香,小草来自地球的清新,它们是大自然给我们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让我们改变我们的坏习惯,因为,家园只有一个,地球不能克隆!

读后感作文 篇2

谈美读后感(一p>

美学,往往给人一种略显神秘的色彩,我一直认为美学就像其他深奥的哲学一样。读完这本谈美书简后,我发现这是一门带有人文主义色彩的的美学,值得每一个人深思p>

纵观全书,不难发现朱光潜先生用书信的形式向我们阐释了美学问题,讲得明快、亲切、自然,普及了许多深刻的美学知识。这本书反复强调美学的起源来自生活。一切都应该从现实生活开始,从生活中捕捉。我认为当我们意识到美的时候,往往都是离不开人的p>

作者说“美是一种价值,而价值属于经济范畴,无论是使用还是交换,总离不开人这个主体”。从人的品质思想,我们会看到最初的美,那就是书中说的“不涉及欲念和利益计较”。正如所说的这样,美学这门深奥的学问,往往就是最本真的。

就像之前很多**评价的最美的人物。他们就是做到了这些最本真的人性美。而反观当下,现在仍是有不断地事件是为了利益的争夺p>

之前,不断受关注的反腐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据。自**加大对贪腐的整治力度之后,有数不胜数的**落马,大到“老虎”,小到“蚊子”,似乎覆盖了国家的所有部门。贪腐现象只是社会不正之风的一个产物。

所以归根结底,腐败是社会个体贪图利益的不良倾向造成的,这与朱先生所说的人性之美恰恰相反。书中说:人是一个整体,是各种能力的多方面统一。

所以,我们不能够因为自己一点点的私欲而不断贪婪,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充满真能量的p>

总而言之,这本很薄的书,充满着深奥的美学思想。读过这本书,我觉得只需将这“美”充分的融入到每时每刻的生活中,不断地充实我们的精神生活p>

谈美读后感(二p>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逝,今天我过得很有意义。我读完了第13封信。然而通过这第13封信,我对美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这就是朱光潜先生在83岁那年写给青年的美学认识读物《谈美p>

《谈美》全书共有15个话题,也就是15封信。首先他先提出了“美感修养”的问题,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免俗”。这是对“利害圈”和物欲要有一些超越,有一些精神的寄托,有一些理想与情趣,其中艺术活动就可以起到这种超越利害关系的作用,在“无所为而为”中净化心灵,得到人格精神的提升p>

提到“美感修养”的问题,我们都会问:如何培养美感呢?朱光潜通俗而又深入的进行了论述。

他点明:审美的态度和审美的眼睛是要逐渐养成的。当谈到人们对事物的不同态度,或者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观察事物的立足点也不同,同一事物在不同心理状态的人身上会有其独特的心理或视觉反应。

一棵古松,木材商是商业的心态去看,看到的是古松的实用性;科学家是研究的心态去看,看到的是古松的科学性;而画家用欣赏的心态去看,他用审美的态度,尝到了美的味道。古松在不同人眼里映衬了三种效果,只有画家不是从“用”的角度去看,而是如朱先生讲的:“无所为而为”的欣赏眼光去看的特点,说明人异于其他p>

动物,除了生活需求外,还有更高尚的追求“美p>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俗语讲:“距离产生美”。其实朱光潜先生就明确的指出了美和生活的距离。

真实世界笼罩了雾、雪或雨就容易给人们另外一种联想,其状态使真实世界同你我之间产生了距离,因而有了古往今来的诗情画意等及赋美感的意境。就如同美学上的“移情作用”,把自己的情感转移到外物上去,仿佛觉得外物也有同样的感情。所谓:

艺术**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想应该也有这个道理。美与现实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要看到事物的美,就必须把它放在适当的距离去看,把现实生活中的物质欲望放在艺边去看,才能真正沉浸在艺术的美中。

有些人总是容易忽视熟悉事物的美,因为太熟悉而没有距离和神秘,从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真正的美。有了距离,才会有向往,美就会出现在你的眼前p>

天才也是靠勤奋得来的,没有不需要勤奋就获得能力的。下功夫才会思如泉涌,才会有灵感。朱光潜先生引用杜工部的话: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告诫我们要踏踏实实用足功夫,笔下才有神韵。心中才有灵感,灵感才可以映射出一个人的才能,但天才的背后却是下苦功服磨练心境、意志、技巧。

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讲的也是这个道理吧p>

这13封信,通俗易懂,让我第一次对美学有了清晰的认识。语言是那么亲切自然,知识在这种脉脉温情的态度中传达出来,其间没有美学中那种概念的堆砌,却使人们对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最美的人生必须有一个美丽的人生态度,所以我想每个人都应该读这13封信。很容易理解,语言也很迷人。它会让你喜欢这第13封信。读完后,你会感到轻松,净化心灵,改善精神世界。

它会对你有所启示的p>

谈美读后感(**>

“五一”期间逛新华书店,应女儿的要求,买了一本中学生课外文学名着必读篇目《谈美书简》。这是一本薄薄的只有105页的小书。女儿学习忙无暇阅读,我便拿来品读,了有收获p>

这本《谈美书简》主要是一本就一些读者提出的问题用回信的方式统一进行回答的小书,因此可以说比较浅显易懂,虽然不是系统完整的美学着作,却也从一些很重要很关键的角度p>

对美学的入门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很有启发的作用p>

比如在《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一文中,作者比较具体、完整地讲解了在文学与戏剧作品人物与环境的关系。他首先回顾了这一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然后指出典型人物是能够体现一定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而典型环境则是典型人物所处的特定情景和背景,能够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典型人物应生活在典型环境中,而不能与环境相脱节。

在这里,共性是通过个性来表现的,是在特殊中显示一般。文学之所以能在偶然性中见出必然性,是与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这一理论分不开的p>

读后感作文 篇3

闲来无事,想起作业中还有一个作文。于是打开电脑,在发着蓝光的屏幕上一页一页的寻找。偶然间,我看到了一篇眼前一亮的作文。这篇作文也是一篇观后感,但这篇观后感却让我想起了一些往事。

“记忆里的家乡的过年是极为热闹的。家家户户门前都挂上红红的灯笼,大家一起手忙脚乱地往自家的大门上刷上一次粘粘的浆糊,小心翼翼地用粗糙的手掌笨拙地贴上红红的对联。”这一段话使我回想起了以前的时光,幼时的过年都是和哥哥姐姐们一起过的。每年大年三十的早上,大人们都忙着买东西和打扫卫生,孩子们没有事干就只能出去玩。哥哥姐姐总是会带着我出去玩,哪里人多就去哪里玩。黄昏时分,一行人带着大大小小的东西回到家,匆匆洗完手就迫不及待的坐到饭桌前,一边同哥哥姐姐大闹一边往嘴里送东西。吃完饭后,就迫不及待的跑到楼下,在一片绚烂的烟花中盼来新的一年。

但是,有些东西就像天花一样,有过一次就不会再有了。年还是那个年,但人却不是那个人了。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哥哥姐姐们工作的工作,结婚的结婚,每年过年饭桌上的人的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手机上的一句‘新年快乐’。许多年轻人认为,“过年”不过是一种消遣,一种习惯。因此,他们或与朋友举杯共饮熬夜跨年,或忙于工作无心其他,或沉迷于过年的气氛,大张旗鼓的张罗……麻木的为了“过年”而过年。’但他们却不曾想过,过年的意义仅仅只是和那些平时轻易见不到的家人坐在一张桌前聊聊天而已,并不是只因为‘过年’而过年。哥哥曾说过‘为什么每年都要不辞辛苦的回家,只是因为有家人的地方,才是自己真正的家。’

临近过年,只能在心中默默期盼那些远在他乡的兄弟们能重新聚在一起,回忆一下心中最快乐的那个年。

读后感作文 篇4

读完作文(一)

——看完《快点》

《匆匆忙忙》由现代名家墨客自猎,细腻描写了岁月流逝的痕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光阴的感受和遗憾。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客观形式。它是一个由过去、现在和未来组成的连续系统。它是材料的行为,变化的连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痕迹。每个人都有时间,但有些人不能公平地安排时间,只能让时间偷偷溜走。

我记得一句话:“时间是最无偏见的,给予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是最私密的,给予任何人都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你认为那矛盾的话呢?不,这不是反对。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就是时间对的地方。那么为什么时间如此自私呢?如果那些人随意消磨时间,让时间过得很快,一天什么也不会发生。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结果,他的二十四小时很短。而有些人公平地安排时间,好好把握时间,不浪费时间,操纵时间做一些刻意的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平淡的生活,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工作。他们的二十四小时很短。

“如果你赢得了时间,你就赢得了很多。”列宁的话语回响,充分体现了时间的宝贵。 “年轻强者不用劳力,老者忧伤。”澄清了一个人年轻时没有照顾好重要的时候,但到了老了,他只能觉得白费力气。假设他轻而易举地努力建设,那么他就会赢得时间和充实,他不会为哥哥的工作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时间,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有的人认为,每天匆匆忙忙地做很多工作,就是照顾时间;有的人认为一天都是工作,不管工作是否正经,都是要照顾好时间;有些人认为,从早到晚,我会照顾好车票、房子、座位和汽车。他们都错了。照顾好自己的时间,不是整天无所事事,不做一些无意义的工作,不把不公当成潮流,追求利润。他高贵,一生只为自己谋取利益。既然走遍了全国,就应该珍惜时间,做事业,珍惜时间,努力建设科学常识,建设祖国,遏制灾害和方法,利用唯一的时间以诚待人,以诚待人,即照顾好自己的时间。最终目标。

燕子来去去去,杨柳又凋零,桃花盛开。光着身子走遍了全国,转眼就光着身子回去了?但不能相等。为什么会这样?我们何不趁着这美好的时光,好好珍惜时光,努力建设,努力实现好好珍惜时光的终极目标呢?

前人曾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邵戈志义在诗中也提到“年少壮志,不劳而获”。老是伤心”。每当听到关于照顾和保护时间的句子,我就会背诵莫子勋的散文“快点”。

那篇文章讲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不要浪费时间了。从此,我明白了时间就是金钱,连念也明白,我已经度过了4600多个日日夜夜,可那4600多个日日夜夜,我做了什么?只是假装,只是仓促而已。四千多天的匆忙之中,除了伪装,还剩下什么?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位公司员工向他的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告诉他,一年365天,单休52天,减去那104天,还剩261天,你还有每一天。如果你不在工作岗位上呆16个小时,减去那170天,你还有 91 天。你每天花30分钟喝咖啡,度过了23天,还剩下68天。还有22天。您每年请 2 天病假。只有20天。每年有5个假期。公司不上班。减去这 5 天,还有 15 天。新的一年慷慨地为您安排了 14 天的假期。如果这样下去,你只剩下一天工作了,你必须请一天假。看完这个笑话,我不仅笑了,读了600字,笑后还有一丝热情。虽然老板在乎收集的时间可能不正确,但足以说明我们需要照顾好时间。

朋友们,每当你在电脑上时,键盘前的日子,当你看电视时,日子在屏幕上一闪而过。朋友,虽然人生苦短,但仔细算一算,我们的人生有多少时间花在工作和建设上呢??记得陈中珍说过:人生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和委屈,都不要四处游荡,不要争吵,走自己的路!任何缠绵,包括争吵,都会消耗你的精力、时间和生命。不要耽误你的旅程。

“燕子已去,有时间再去,柳树枯萎,有时间再绿,桃花开,有时间再开,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我忍不住想。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赚钱杀了你,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自杀。”同学们,抓紧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这就是生活!

看完作文后(2)

——读完《平凡的世界》

手里捧着大书,看到贾平凹对陆尧的评价说:“他是一个优秀的作家,他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他是一个伟人。但他是夸父,在干渴的道路上堕落。”他的文学就像一团火,点燃了灼热的火焰。”我记得我妈妈看过。这本书说陆瑶已经筋疲力尽了。当他写完这本书时,他像突然熄灭的火焰一样死去了。

我打开它,一页一页地翻着。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有一种不情愿的感觉。那些陪我度过半个寒假的人,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不肯散去。

孙少安不惧挫折和屡败屡战,以及对田润野曲折而不尽如人意的爱情,让我为他深深的骄傲和惋惜。大家的祝福。这让我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对秀莲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感。她取代了润野,成为了少安的妻子。但随着对她的了解越来越深,我渐渐明白,邵安和润野幽的恋人根本靠不住的,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丈夫,而是那个讲义气的旧社会。

孙少平的感情真的很坎坷。郝红梅的背叛,田晓霞的牺牲,给这个热情洋溢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但他的精神依然坚强。他不怕吃苦,也不怕被人嘲笑,因为他在建筑工地当小工,在大亚湾挖煤,因为他从小就戴着补丁。衣服打着补丁,他上学的时候一直吃不下馒头和一份A、B菜。正如他对自己美丽大方的姐姐蓝翔所说的那样,这样的环境也有它的优势。对他来说,好处就是让他受苦。和笑磨砺你的灵魂,让它变得极其强大。

那首动听的歌曲《在那遥远的地方》,带着金波的执着,一直徘徊在青海那个美丽的地方。他们可能不懂语言,但歌声足以传达他们之间热烈的爱。他们也可以不知道对方是谁,但是印有“为人民服务”的杯子足以维持他们之间的默念。

还有忠诚的安索子。从欺骗少平到哭求上级陪在他身边,再到勉强把少平举起来的时候,他还不忘腾出一只手来扇了伤害他亲爱的班长的人的眼睛,我想这就是改变是不可避免的。煤矿工人不是不厚道,也不是高尚,只是他们太普通了,他们只是茫茫碳山中一个又一个又脏又臭的挖炭工。

润野、小夏、侯玉英、锦绣并没有与邵安少平兄弟结盟。但他们的感情是纯洁而真诚的。润野的两句来信,一度让站在路上的邵安震惊不已;小夏,这个逝去的小生命,在她拥抱少萍的时候,可爱的看了一眼;侯玉莹瘸子 给少平那么多真爱的女人,还是难免后悔和别人结合;一直视少平为亲妹妹的锦绣,也放弃了学识渊博、风度翩翩的顾阳民,爱上了他。有时候我只是看着我想,像田福堂,孙少安,孙少平有什么魔力让这么多女孩着迷。我无数次在心里暗暗想过他们的出现,但始终没有确定的结果。是的,因为它们太普通了。

它们像花一样平凡,永远在春天绽放。然后碎片掉进了泥里,只有香味和往常一样。这些平凡的花朵,平凡的人,平凡的感情,构成了这个平凡的世界。

看完作文(三)

——读完《堂吉诃德》

by 陈雅琪

《堂吉诃德》是个悲剧我不知道还是喜剧小说。一个生活在乡下的贵族——吉哈娜,一个痴迷骑士小说的贵族,一个痴迷骑士小说到疯狂,充满虚幻事物的贵族,一个为了像骑士一样旅行而毁了自己的财富的贵族.

他的脑袋里充满了幻想。他想象自己是一个骑士,爱上了一个乳白色的女孩,他自己给她取名为杜尔西尼亚旧铠,两次骑在瘦马身上,一路可笑,把风车当作巨人,把客栈当作城堡,把羊群当作敌人的军队,把奴隶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袋当作一个巨人的头,一个商人作为骑士,到处被人嘲笑和殴打。第二次远征结束,当她被别人打败时,她的头脑变得清醒,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荒谬。可惜她身体很虚弱,回到家就卧床不起。对骑士来说,他取消了继承权,很快就去世了。幸运的是,他最后的觉醒,让他得以与他共度最后的时光。

第一次看《堂吉诃德》,真的觉得很可笑。主人公堂吉诃德所谓的“勇敢的骑士”让我觉得好笑,而他的“勇敢的行为”让我更觉得这本书很无聊,但我无意中浏览的写作背景引起了我的兴趣。看了写作背景,才知道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的时候,是打击、讽刺捏造、离奇的骑士小说情节和对人的不良影响。在《堂吉诃德》中,我看到了文字背后西班牙社会的丑陋,也看到了拼命实现梦想的堂吉诃德。人,谁没有梦想,但有多少人拼命实现了?

这本书是悲哀的,悲哀于当时西班牙的黑暗社会;对骑士小说造成的不良影响感到悲伤;唐吉诃德的悲伤,为这个荒谬的梦想而绝望,这本书是幸福的,幸福的唐吉诃德最后一次伟大的启蒙就是告诉我们,要实现我们的梦想,我们还需要看看这个梦想的本质。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400字 关于读后感的作文500字

读后感作文 篇5

今天,天气不错,不过有些热,我本来要到外面玩,但想想外面的艳阳高照,我还是忍下脚步来,安安心心地看起书来了

还是跟前天一样,我又认认真真地读起格林童话来了,这本书是妈妈送我的,它的作者是雅科布。格林和威廉。格林,所以,书名就取名为《格林童话》,里面的故事总能告诫我好多有趣的故事与真理。

今天读的是《比目鱼的故事》。这故事讲在海洋的王国里,鱼儿们觉得它们的国家杂乱无章,没有秩序。于是,大家提议用游泳比赛来选出它们的国王,哪个游得最快的并给予弱小的队友友好帮助的就可以当国王,管理国家。这个提议得到大家的一致拥护。大家一起在岸边排好队,当一声令下,鱼儿们纷纷跳入大海,拼命地朝前游去,过不了一会儿,有鱼儿在大喊,“飞鱼,领先了”这话让比目鱼也听见了,它于是赶快往前游,在飞鱼的后面时,狠狠地朝它的屁股咬上了一口,非鱼受伤了,负痛地慢了下来,但它这一卑鄙动作让岸边的鱼儿们看得清清楚楚,大家都对它的行为感到很愤怒。 为了惩罚它,大家都朝它挥起拳头,把它的嘴跟眼睛给打歪了,并且让它从这群体中离开。谁都不再理它了,从此,人们看到比目鱼的那副怪样,它的眼睛都歪在同一边,显得非常丑陋。

故事很精彩,我看得深深入了迷,从中,我悟出一个道理,做人要光明正大,不可伤害人,因为,恶会有恶报,也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的。

读后感作文 篇6

“他们就这样坐在河边,脚垂在水里,眼睛望着远方,他们心里想的也许是一样的,也许是不一样的。但是,他们靠得很近。”这段话出自王一梅阿姨写的《鼹鼠的月亮河》。在这本书中,有一只与众不同的黑色小鼹鼠——米加。他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离开了家〃后面米加又会发生什么呢?我们一起往下读吧!

在美丽的月亮河,住着米先生一家,他有九个儿子,前八个都是棕色的,可是唯独第九个,却有着一身乌黑的皮毛,他就是米加。米爸爸认真地教着他的孩子挖掘,可是米加不喜欢挖掘,他喜欢画图纸、做发明,并且总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米爸爸和米妈妈虽然为他感到烦恼,但是还是赞同了他的想法。米加常常在夜晚时坐在月亮河畔,一边看月亮,一边想着他的发明,有时还会在卵石上画图纸。它每天都这么做,从而认识了每天洗衣服的尼里。米加为了能让尼里轻松一些,准备为它发明洗衣机,就去城里打工挣钱来买零件,离开了月亮河。在城里,他遇到了会魔法的咕哩咕,他们一起进行表演,来挣钱。终于,米加挣了许多钱,买到了零件,回到了月亮河。它将洗衣机组装好了,送给了尼里,得到了大家的赞扬。

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米加是在关爱下成长的。如果没有米先生和米妈妈的宽容、接纳,米加肯定不能快乐成长。因为米加那与众不同的黑色,特殊的睡眠习惯,一点也不会的挖掘本领,完全可以是米加在这家族中无地自容。可是大家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那么爱它,没有故意的挖苦与讥讽,没有孤立欺负米加。月亮河的美,不仅在于那蜿蜒的河流、清澈的河水、朦胧的月色、光滑的卵石,更在于那里人们的心灵美:纯朴、真诚、宽容等等。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宽容与原谅,当别人天生就是有些与众不同时,我们不应该嘲笑戏弄他,而是应该有一颗能够宽容理解的心,这样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友谊。

当然,米加的成功也离不开自身的努力与它的进取心。我们应该学习它,有了自己的目标就不断的努力,不要退缩,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不能遇到一点点困难就轻易放弃。

其实,学习也是如此。只有不断的学习、看书,才能在学习的道路上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平坦,取得好成绩,攀上知识的顶峰。

通过读这本《鼹鼠的月亮河》,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书,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通过读书,我也明白了许多,我爱读书!

松鼠读后感收藏


中学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推荐的这篇“松鼠读后感”文章内容深刻值得深思。科罗廖夫曾说过,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每个人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尽相同的看法。众所周知,写一篇读后感一势必要通读全文。在这里您将会发现属于自己的阅读世界希望您能够喜欢!

松鼠读后感(篇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魔法师的帽子》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的儿童文学大师、女画家托芙杨松创作的。书中主要讲了:在一个美丽春天的早晨,姆咪罗尔从梦中醒来,和小嗅嗅小吸吸一起去山上堆石头玩儿。途中它们捡到了一顶魔法师的帽子,于是就把它带回了家。可是这顶帽子却让姆咪谷出了大事儿,帽子把鸡蛋壳变成了五朵小云、还把那些有毒的植物变成了藤蔓,使姆咪家变成了一个枝繁叶茂的森林,可是最后那些植物都死了缩回了帽子里。姆咪罗尔才知道这是一个魔法帽。在八月盛夏的夜晚里,姆咪一家和小动物们一起聚会。忽然来了两个小家伙,他们是某甲和某乙,他们有一个皮箱,里面装着一个大大的、会变色的宝石,那可是无价之宝。可是有一天,正在开盛宴,一个魔法师骑着黑豹从天而降,他是为了拿到宝石而来的'。为了得到宝石他实现了每一个人的愿望,最后也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宝石。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姆咪罗尔了,他心地善良,有时候笨手笨脚的!因为有一次姆咪罗尔睡着睡着吊床断了,他摔了下来,他决定自己修理下,于是他拽呀拽呀就是没成功,最后经过家人的一番教导,他才把断绳接上,你说可笑不可笑?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做什么事情要动脑筋,不要太死板,还知道要了要乐于助人,有一颗善良的心!

松鼠读后感(篇2)

一天早上,松鼠先生醒来发现月亮掉在了他的屋檐上。松鼠先生根本顾不上赏月,在他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幕可怕的场景,因为被人当成偷月亮的贼,他被关进一个牢房的小房间里。

为了不被误解,松鼠先生只有一个想法,他必须把月亮带走!斯奎勒尔先生尽力把月亮从屋檐下推下来。

一天早晨,刺猬突然醒来,因为月亮落在他的背上,被他的刺牢牢地绑住了!松鼠先生告诉刺猬,如果有人发现他偷了月亮,那就太可怕了!他们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月亮弄走!

松鼠先生帮着刺猬千方百计地甩月亮。山羊先生走了过来看热闹,不料,月亮插在了他长长的角上。山羊先生甩啊甩,角却牢牢地扎在了树干上!

刺猬挂在月亮上。月亮在山羊先生的角落里。他的角落又在后备箱里了。月亮被损坏了,两个洞被刺穿了。现在一片混乱。

也许山羊不会被抓住,也许一切都可以解释清楚,也许月亮上的洞可以修补。松鼠先生抱着这样的幻想。第二天早上,这最后的幻想也破灭了。一群老鼠成群结队地来道月球上,这会改变月球的味道,留下一个新月。

就这样,山羊自由了,刺猬自由了,老鼠吃饱了,月亮却严重受损!大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把月亮弄走!让它回到天上,那里才是它的家。

所以罪犯们齐心协力。老鼠抓了刺猬,刺猬抓了松鼠先生,松鼠先生抓了山羊先生,山羊先生弯了一棵小树。最后,他们用这个弓把月亮射向天空。

现在,月牙形状的月亮终于又出现在了天上,小动物们仰望着月亮,在心里说:快点,快点变回以前那个样子吧。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无论问题有多大,它都会变小。

松鼠读后感(篇3)

《松鼠》这本书是我最近读过的一本非常有意思的儿童故事书。 故事讲述了一只叫松鼠的小动物,它生活在一个大森林中,每天忙于收集松果作为自己的食物储备。然而,松鼠并不仅仅是一只会做饭的小动物,它还有自己的梦想和故事。

首先,我被这本书吸引的是它形象生动的插图。每一页都有精美的插图,让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故事。我特别喜欢插图中的松鼠形象,它的眼睛明亮,毛发细腻,看起来非常可爱。插图中的森林也被绘制得栩栩如生,树木、花草、小动物们都活灵活现。这使得整个故事更加生动有趣。

故事的情节也很有趣。故事开始时,松鼠还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小动物,在大森林中平淡无奇地生活着。然而,它对大自然的热爱和内心的梦想,让它成为了一个勇敢的冒险家。在松鼠的冒险旅程中,它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但它从未放弃过。通过松鼠的努力,它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森林中的英雄。这个故事告诉读者只要坚持努力,就能够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除了有趣的情节,这本书还融入了一些教育意义。通过松鼠的故事,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勇敢、坚持的价值观。松鼠不怕失败,不怕困难,总是勇往直前。在面对挫折和困难时,松鼠始终保持着积极乐观的态度。这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明白只要不放弃,就有可能成功。

最后,我还想说一下作者的文字表达。故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被描述得非常细腻入微,让读者能够身临其境地感受到松鼠的喜怒哀乐。作者运用了丰富的形容词和修辞手法,使整个故事充满了想象力。这让我在阅读时更加投入,仿佛自己也成为了故事中的一员。

总的来说,这本《松鼠》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儿童故事书。插图形象生动,情节有趣,教育意义丰富,作者的文字表达精彩,让我享受了一次美妙的阅读经历。通过这本书,我不仅得到了娱乐,还学到了很多有意义的东西。我相信这本书不仅适合儿童阅读,对于大人来说也是一次美好的阅读体验。我希望将来还能读到更多像《松鼠》这样精彩的故事书。

松鼠读后感(篇4)

读《变成松鼠的女孩》有感

《变成松鼠的女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任性自私的女孩,名叫思维。一个任性自私的女孩不小心打翻了女巫的返老还童汤,被女巫变成了一只松鼠。,一天里常常在人类和松鼠的摸样中变来变去,虽然能听懂动物的语言,能在树上像空中飞人一样飞来飞去很好玩,但是烦恼也跟着来了。

作为一只小松鼠,他应该学会吃松籽,在街上小心行走,不要被人踩扁,整天担心被人发现是松鼠。虽然她后来凭借自己松鼠的身份成了家喻户晓的超级动物明星,但内心却挣扎在当受人欢迎的明星松鼠,还是不被同学接纳的平凡女生之间。要解除咒语就得以松鼠的身份做好事,帮助别人,虽然松鼠的力量弱的连罐汽水都扛不动,但最后以她的智慧打败了凶悍的绑匪,成功解救了人质立了大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经历了困难内心才会成长,即使力量弱小也可以创造奇迹,即使变成松鼠也要生活的幸福。我以后要不怕面对任何的困难,力所能及的帮助有需要的人们,让社会充满了爱,大家互帮互助才能生活的更好。

松鼠读后感(篇5)

我看了一本名叫《三个兄弟鼠》的书,里面有很多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白云棉花糖〉。

我喜欢三个兄弟鼠,它们鬼灵精怪,脑子里不停地冒出好多主意。这不,早上老三捡到了一朵白云,白云很白很软。它抱着白云去找兄弟们商量。鼠老大说:“把白云用来做枕头吧!”老二却说:“做棉衣!”老三说:“用来做棉花糖吧,我们可以分了吃。”它们齐声说:“好啊!好啊!”没想到鼠兄弟们还是超级棒的糕点师!先在云上洒一些白糖,再喷一点水果香料,再到太阳光下去晒,又香又好吃的‘白云棉花糖’成功了!动物们闻到香味都来了,一会儿就分完了。可三个鼠兄弟还没尝味呢!它们还请大家第二天来吃。可是,第二天,大家却没有看到它们,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为了捡白云,感冒了。有这样的.好朋友,大家很感动。

真是了不起的三个兄弟鼠,不仅聪明、勤劳,还有一副热心肠。好样的,鼠兄弟,我就学习你们这种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松鼠读后感(篇6)

《跑进家来的松鼠》读后感

这是一只淘气又聪明的小松鼠。它跑进了作者的家。小松鼠千方百计地“藏”方糖、晒蘑菇,还躲进烟囱里,搞得家里灰蒙蒙的……它就是《跑进家来的松鼠》中的“主人公”。一家人对这“不速之客”是多么友善啊!

得知松鼠“偷”了方糖,爸爸说“原来松鼠才是我们家那个不诚实的孩子。”他们已经将松鼠当成自己的孩子啦!读了这篇课文,我颇有感触。

报纸和电视上有报道说,许多有爱心的人收养和遗弃猫狗。其实,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有些人过着节俭的生活。这样的行为让我们不禁充满敬佩之情!可是,却也有一些人不但不善待动物,反而贩卖、虐待甚至是猎杀动物。

某个地方的餐馆实际上是在网上卖野猪肉。记者随后在菜单上看到了穿山甲和五步蛇,其中许多是国家保护动物。这些人只将动物当作一种食物,令人憎恶!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也是地球上的生物,有灵性、有感情,人类应该与之和谐相处。

我呼吁:人类应该善待动物,亲近动物!tips:

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的一个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它离不开对周围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了解外面的世界,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勤奋实践,这对提高作文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松鼠读后感(篇7)

读了《松鼠》这一课,让我无比的喜欢上了大自然的小动物。

松鼠的种类有很多,全世界约有240种,我国有26种。根据生活环境的不同,松鼠科分为树松鼠、地松鼠石松鼠等。这篇课文也写出了松鼠的行为特征、智慧、机警、轻快、感情丰富,描写出了小松鼠的外形飘亮、可爱乖巧。

我们不要再破坏生态环境了,因为这生态环境可是这些小动物的家啊,如果你换一个立场想一想,如果,你是一只小松鼠,别人在破坏你的家,破坏你生活的地方,那你又会怎么想呢?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和爷爷奶奶一起去了密县的神仙洞的鬼谷爬山,我们爬了一半,站在桥上远处眺望,我们发现了两只小松鼠在岩石上跑来跑去,真可爱。其实,大自然不光是这些小动物的家,而且还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如果你任意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迟早有一天,你会发现,我们生活的地方,从此不再需要清洁工了,因为大家都不保护环境,还需要清洁工吗?那么,就请你从现在开始,不要在破坏环境了,好好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方吧。

在我们这个美丽的大家园中,还有很多和松鼠一样惹人喜爱的小动物,它们都是地球大家庭的成员,让我们珍爱自然,珍爱生命,为这些可爱的小动物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吧!

松鼠读后感(篇8)

这是一只调皮而又聪明的小松鼠,它跑进了作者的家中。小松鼠千方百计地“藏”方糖、晒蘑菇,还躲进烟囱里,搞得家里灰蒙蒙的……它就是《跑进家来的松鼠》中的“主人公”。一家人对这“不速之客”是多么友善啊!得知松鼠“偷”了方糖,爸爸说“原来松鼠才是我们家那个不诚实的孩子。”他们已经将松鼠当成自己的孩子啦!读了这篇课文,我颇有感触。

《感动学生的动物故事》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农民在路上捡到一只受伤的鸽子,连忙将它抱回家,还给鸽子治伤、买食物。他们相处了几个月,突然有一天,鸽子发疯似地要农民夫妇出门……“轰”,地震来了,夫妇俩逃过了一场劫难!他们善待鸽子,鸽子也给了他们回报。

报纸上、电视里不断有报道,许多有爱心的人收养弃猫、弃狗等,其实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有的还是省吃俭用养这些猫狗的。这样的行为让我们不禁充满敬佩之情!可是,却也有一些人不但不善待动物,反而贩卖、虐待甚至是猎杀动物。某地一家饭店竟然在网上公开销售野猪肉,记者随后在他们的菜单里看到五步蛇……好多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这些人只将动物当作一种食物,令人憎恶!

其实,动物与人类一样,也是地球上的生物,有灵性、有感情,人类应该与之和谐相处。

我呼吁:人类要善待动物,与动物亲如一家!

哈姆雷特读后感收藏


以书为友,一生受益;以书为伴,一生充实;以书为乐,一生幸福,作品是作者写的,从面世以来就引起了巨大的欢迎。将从书中的领悟和见解记录下来,写成文章,就是一篇读后感。我们将带您探索“哈姆雷特读后感”不为人知的事情请看下去,鼠标右击以收藏本网页链接!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1

11月28日,国家大剧院迎来了英国皇家莎士比亚剧团与李六乙导演合作的《哈姆雷特》世界首演,我有幸观看了这场演出。

此版《哈姆雷特》由李健鸣对原作做出了重译,结合舞台语言的特性创造出更适合表演的台词和节奏。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这个版本的话剧也会有不同的解读。

我来之前已经看过朱生豪的译本,了解了故事梗概,但是看的过程中仍感觉有些吃力和沉闷。

没看过剧本的观众可能会更加感觉云里雾里,我周围的几位就一直在悄悄讨论剧情。

一是因为濮存昕和卢芳会分别扮演两个角色,有时角色转换太快令人反应不过来他(她)是谁。

二是场景的搭建过于抽象,主要依靠舞台中央一个巨大的圆形平台进行转动来达到多场景的效果。

因此,这部舞台剧主要还需依靠演员来展现故事魅力,濮存昕、胡军老师都是正常发挥,令我感到意外好的是戏子的唱腔和波洛涅斯扮演者的台词。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2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情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己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一定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己改编了一出描写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己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况。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

新国王知道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杀人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己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哈姆雷特这才知道: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后,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个人的批评,可是保持你自己的判断;你可以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考虑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可以怀疑太阳会移动;你可以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世界名著《哈姆雷特》中有这样一段话,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要是他能够践登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的”。

文中的哈姆雷特身处王子,父亲被叔父谋杀,于是他立志要为父亲复仇,他于是与现任国王也就是他的叔父斗智斗勇,最终他用利剑惩除了叔父而自己也不幸死去。

在我看来,这句话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十分合适的,他敢于和强大的敌人作斗争,证明他有勇气,他誓死为自己父亲报仇,说明他有孝心、有决心,面对敌人的计谋,他灵活地作出判断,体现他的机智;在爱情与理想之间,他果断地做出了决策,展现了他果敢的决策能力。他的素质能助他当一名优秀的国王,可命运使他遭受额外的打击,断送了他的国王之路。

相比之下,现在的许多人的命运并非颠沛流离,而仅仅因为他们的意志不足够坚定、顽强,导致理想终究无法变成现实。有一类人,他们说他们自己有过人才华只是命运对自己有所不公,但是,真正能成功的人,哪一个又不是凭借自己才华和能力度过难关最终取得成功的呢?与哈姆雷特相比,他们少了实际应对挫折的能力,故无法成为真正成功的人。还有一类人,他们拥有素质、能力,但缺少了敢于拼博的精神,所以也无法步向成功。

从《哈姆雷特》的这一段话中我认识到,生活中,只有灵活运用自己的能力,才能走向成功。

正因如此,我也应尝试做一个有这样素质、有拼搏精神,并将个人能力充分发挥在大大小小事情中的人,也只有这样,自己才能获得充分锻炼,成功才会不再遥远。

做一名有勇有谋的人,即是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感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感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

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透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莎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就应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述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十分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取了死,“死即睡眠,它但是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貌,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完美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角色,他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美好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奇怪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美好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面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曾经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具备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能力。然而面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3

昨天晚上,我和妈妈一起看了部电影《哈姆雷特》,这是一部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所著经典的戏剧 ,但却是一个悲剧。

本剧讲述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先王死了,王子哈姆雷特非常伤感,痛感丹麦失去了一个贤王。不久,先王的弟弟克劳迪登上了王位,服丧期未满,便娶了先王的妻子乔特鲁德。一天夜晚,两个守卫正在露台上站岗,忽见到先王的灵魂,守卫把这件事告诉了王子哈姆雷特殿下。第二天夜晚,哈姆雷特见到了先王的灵魂,先王脸上的悲哀盖过愤怒,脸色惨白,身上披着一件盔甲,先王的灵魂告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我是被你的叔父克劳迪害死的,当时,我正在花园里睡觉,这是克劳迪悄悄地走了进来,用一种剧毒的毒液滴进我的耳朵里,使我全身麻痹,死去,他在外声称我是被蛇咬死的,其实是他杀害了我,还抢了我的妻子,你要帮我报仇,记住我。''知道了真相后,王子装疯卖傻,找机会证实事实的真相。有一次,哈姆雷特叫一个戏班子,演出当年克劳迪杀害先王的过程给国王王后看,国王脸色大变。当天晚上,王子找王后说话,克劳迪的御前大臣波洛涅斯在门后偷听,被王子识破,一枪杀死了波洛涅夫,他的女儿奥菲莉娅因为父亲的死精神错乱,最后失足落水溺毙。御前大臣的儿子为了给妹妹和父亲报仇,跟克劳迪串通好用毒剑刺死了哈姆雷特,他在临死之前杀了御前大使的儿子,给了克劳迪喝毒药,王后误喝了毒药死了。

哈姆雷特说的话有时富有哲理,有时则是充满市井俚语,应场合、心境不同而不同。哈姆雷特真是一个孝子,当哈姆雷特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被克劳迪害死时,他不顾一切的想尽办法为父亲报仇。我不全认同哈姆雷特的做法,哈姆雷特报仇没错,但哈姆雷特不该那么急切的报仇,做事前应该想一想自己做这件事的后果,这样才不会两败俱伤。

这真是一部好电影,里面有许多味美的诗和句子,电影深刻揭示了封建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说明作者深刻的思想和艺术上的成熟和才华。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4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一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奶瓶……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读后感 篇5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

“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家读后感收藏


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很多人会沉浸其中,因为书中引人入胜的描写带给我们无数的感悟。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受,通过写读后感来表达出来。当谈到“家读后感”时,这篇文章无疑是一篇值得一读的作品。再次感谢您花时间认真阅读这篇文章!

家读后感(篇1)

长篇小说《家的变迁》作者程湛馨是我的战友。

解放军这所熔炉般的“大学”,曾把无数的爱国热血青年百炼成钢,成为家喻户晓的人民英雄。我和程湛馨共同毕业于解放军这所特殊的“大学”,倍感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1987年11月入伍的我与1979年12月入伍的他,相识于1988年初。在早我入伍八年的程湛馨面前,应该说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字辈”。

当年,师机关官兵都亲切地称他为“程保密”。他给我这个刚入伍的新兵最深的记忆,有两件事:

一件事是我们每天去机关食堂吃饭,总是看见程湛馨最后一个进食堂。当听到炊事班长说没菜了,他脸上还笑眯眯地说:“没事儿,只要有馒头,酱油蘸大葱就行。”当炊事员小朱给他拿来两个馒头,一碟酱油,一棵大葱,外加一块豆腐时,他笑着说:“太好了,谢谢!”说完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我好奇地询问跟我一个新x连结束下到机关炊事班的小朱:“程保密干啥这么忙,天天吃饭都赶不上趟?”小朱就操着浓重的山东口音对我说:“听我们班长讲,程保密平时喜欢读书、写作,一忙起来就忘了开饭时间。总是别人吃完饭后上楼提醒他时,他才过来吃饭。”当年他这种废寝忘食的学习精神,就是在人才济济的师机关也难找出第二个。他就这么与众不同!

另一件事是那年春天,他在沈xx区《前进报》发表了一篇“我为编报献一计”征文,大伙都纷纷向他表示祝贺。他白皙洁净的脸颊上立刻泛起两朵红晕,略带羞涩地说:“我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不值得一提。”说这话时,黑边眼镜框后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眨了又眨,仿佛还流露着些许的难为情,让额头上整齐的寸发,都想站出来申辩证明他的精明和强干。我当时就想,这么虚怀若谷的人,将来无论在哪里都会使自己不断进步的!

家读后感(篇2)

以前我对三国的理解很肤浅,读了品三国之后,终于把魏蜀吴三家兴衰的原因弄清楚了。魏蜀吴三足鼎立的发展由来,三国是一个风云变幻,沧海横流,英雄辈出,令人神往的时代,不知多少盖世的英雄在那里大显身手,叱咤风云,正可谓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这里有天下纷争,群雄并起;有英雄豪杰,君主谋士;有文韬武略,气贯长虹;有儿女情长,肝胆相照。而后来魏国一支独大统一中原的其中有多少可以为后世所称诵。

每当我们看到赵云单骑救主,诸葛亮火攻赤壁,张飞在长坂坡那声惊天一吼,在我们内心升腾的是无限的敬佩与正义感,我们从三国中看到了战争,看到了侠客,看到了谋士,我们成醉于其中......但是,我们不曾思考,也不曾问自己:“历史为什么会如此发展?诸葛亮为什么要选择刘备?袁术为什么最后会饿死于长亭?”曹操为什么会在官度之战中大败当时第一大军阀袁绍,从此天下莫敌。

最应该有看头的是魏国的开创者曹操,千百年来历史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治世的能臣,有人说他是乱世的奸雄。最终也难盖棺定论。但是他的丰功伟绩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英雄,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人物。所谓乱世出英雄在那群雄并起,英雄豪杰诞生的年代,曹操是那时的乱世英雄而董卓、袁绍、袁术这三个人用他们的蛮横和愚蠢反衬出曹操的雄才大略:也正是他们的蛮横和愚蠢成就了曹操的盖世功业,而他们自己只能算作乱世的枭雄,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00年间他们在对待皇帝的问题上就可以反映出各自的才能与智慧,那时皇帝的国家统一的象征对待皇帝的态度是考验臣子是忠是奸的试金石他们做法是董卓是最野蛮的废立:曹操主张迎天子奉天子以令不臣:袁绍也是想换皇帝的,可见曹操在对待皇帝这个问题上就高人一筹这使他在政治上有更多的资本也使他在人民渴望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得到了更多的民心。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这是曹操在对待大义上的成功。

待人才上曹操也是高人一筹的,从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就可以看出曹操的军事和领导才能,在这场战争中曹操虽然有政治优势但军事力量却明显不如袁绍,那么他是怎样出奇制胜、以寡敌众、以弱胜强的呢。他把战场选在官渡就是一个可以使敌军一深入就会使补给线拉长战争成本增加,而自己呢可以集中兵力,集约财力敌进我退不计较一两个城池的得失。曹操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有务实的精神深知不得幕虚名而处实祸的道理,正是这些使得曹操和袁绍在敌强我弱的现实下打成了平手,但第二件事就是关键了“许攸判逃”就是袁绍的大省失了,为什么他要判逃呢,是袁绍不听忠言,这样的头让许攸感觉没有前途,所以他要走。而曹操不记前嫌委以重任,操本人也是虚心听取下属的意见,能不胜利么?从此曹操打败袁绍就是中原无敌了,为后面魏国统一三国打下基础。

从《品三国》让我认识到三国时期的历史价值。读史可以明智从三国中的曹操的成功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具有的成功的优秀品质:1名至实归,更重实际。2德才兼备,唯才是举,3重用清官,不避小贪4善于做自我批评而扬他人等。这些领导作风时隔20xx年的今天仍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家读后感(篇3)

这本书的作者是村上春树,当老师第一次介绍这位作家时,我那狭隘的爱国热情油然而生,所以当时对这本书也并不感兴趣。第一次读是老师在寒假布置的作业,也就试着读了读。因为这本书很晚才到,所以也就没有读完。但《我的职业是小说家》这本书读起来也不是很难理解的,更像是一名记者在做采访一样,而村上春树就是那位被采访者,他向我们娓娓道来他的写作经历,生活经历。

小说就像把一件简单的事情从发生到结果复杂化的编写,着重描写事情发生的过程。村上春树说:“小说家属于脑袋不太好使的那一类,倘若不亲自爬上山顶探究竟,便理解不了富士山究竟是怎么回事。”小说家也是挺有挑战的一个职业,如果你没有那持之以恒的精神,是写不出一本好的作品的。村上春树在第一章的最后片段也提到了,小说家的的共同优秀品质:“那是非写小说不可的内在驱动力,以及支撑长期孤独劳作的强韧忍耐力”。

在我看来,这位名家成为作者的原因有点……忽然被彩蛋砸中,就如那些什么玄幻小说,灵魂附体一般:在看着自己喜欢的棒球赛的时候,忽然冒出一个毫无征兆的念头“对了,没准我能写小说!”,然后就抓住那一瞬间的`灵感,在每天关店之后,利用深夜的时候去写,完全凭借着自己的感觉,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水到渠成,地写出了人生的第一部小说《且听风吟》。村上春树的写作习惯,具他自己描述,喜欢用外语写,然后再翻译成自己的母语——日语,所以他的小说,一直有人说有一股翻译腔在里面。这种写作方法的确挺好的,但对于我们这些外语不好的来说,这恐怕是件难事了。村上春树,是在自己有工作可以养家糊口的时候,才偶尔抓住自己的灵感成为小说家的,在他自己预测的人生轨迹里面,并没有说要成为小说家。

在读第三章时,我们能深刻感受到村上春树对于文学奖这件事情其实并不是很感兴趣,他对这些所谓的“荣耀”,倒是看得很轻。大概正是抱着拿不拿奖都无所谓的心态,村上春树对待文学奖这个问题有着独特的见解。在他看来,那些虚无奖项还不如买多几本书,提高销售量,来得实际。“当一个读者付出一千几百日元,甚至几千日元买一本书是,他绝不可能别有用心,(大概)只有一个坦率的想法:‘我想买这本书!’”。村上春树,还为自己找到了同样不爱文学奖的美国作家纳尔逊。艾格林,他故意醉酒错过了美国艺术暨文学学会成就奖。

村上春树成名已久,但是每次有人请他担任文学奖评选的时候,他总是拒绝的。“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够格担任文学奖的评审委员”,他认为,带着自己的思维角度去别人的作品非常不好。“作家最重大的义务就是为读者不断的写出更高质量的作品”。

家读后感(篇4)

智商,情商是听的最多,也是了解最多的。那何为语商呢?作者给出一个定义,它是语言的商数,是语言的组织,运用能力的综合。本书详细描写了成为演讲家所需的技巧,思维方式,训练方法等告诉我们,通过学习,锻炼,人人都可以做演讲家,并举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例子。读完这书,我学习到了很多很实用的演讲技巧。

上台紧张怯场是常见现象,每个人第一次上台都会这样,没有被对手打败,倒是先被自己的恐惧征服了。知道为什么会紧张,才能针对性的练习。作者总结了紧张原因:没有经验、自我否定、易受干扰。那我们积累经验,自我肯定、解放自我不就行了吗?看完作者的对策会觉得做到不紧张,其实也没那么难。不紧张是我们跨过的第一步,台风的养成也很关键,它能让我们的演讲加分,作者也从坐姿、步伐、手势、眼神、笑容、气息分别做了详细阐述。身体语言也是演讲中很严重的一个环节,作者很风趣的用“屠龙刀”、“七伤拳”、“神鹰抓”、“一阳指”等动作形象的给我显示了身体语言的魅力。要在演讲上面再进阶升级一下技能的话,那就得从演讲稿,内容呈现方式,语气处理方式以及处理演讲中的危机处理,来让你的演讲水平提升到更高的高度。做一个最顶尖的演讲家,还必须拥有丰富的知识,你必须多阅读、多学习,让涵养由内而外的散发。

当众说话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聚会吃饭,开会讨论,集体面试等等。可以说我们除了睡觉,其余一大半的时间都在说话、沟通、表达。这种能力可能是我们个人发展的瓶颈,没有哪一个伟人、名人没有这种能力的。避免吃这种哑巴亏,我们就很有必要围绕演讲来做专项训练。无时无刻不要忘记学习。欲变世界,先变其身。欲变其身,先变其口。

家读后感(篇5)

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家读后感(篇6)

家是什么?家是王维《杂诗》中“来日绮床前,寒梅着花未”的那朵寒梅,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九曲回肠,家是崔颢《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缕缕愁思,家是李白《春夜洛阳城闻笛》“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家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那夜半歌声,家是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似箭归心,家是李商隐《夜雨寄北》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就此放弃了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看书读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有时还能提出一些家长不能相处的解决方法,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的唯命是从,和那封建社会的那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家》的读后感字数500字(篇2)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是小时候妈妈一句一句念给我听的。那时,我认为《家》只不过是在写高公馆那个有五房儿孙的大家族。听的,只是它热闹的气氛罢了。

当我长大了一点时,无意间又翻出这本《家》,粗粗的又读了一遍,读出了一些人物的特点,不由得想起了作者。《家》虽然是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但也有将近十年创作积累,依然不失华丽的文学色彩。

当我再一次读起《家》,不仅读出了更深一层的人物性格,而且感受到了封建道德的黑暗与无情。

这本书最主要的人物是高老太爷,他是封建道德的化身,也是高公馆这个黑暗王国的君主。觉慧是在家中反抗封建力量的代表,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但却被高老太爷囚禁,但是他敢于反抗,在经受了一次次挫折与失败之后,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取得了反抗封建制度的胜利。最终,在一个静悄悄的黎明,觉慧登上了驶向上海的航船,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家》的读后感字数500字(篇3)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家》的读后感字数500字(篇4)

终于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平息。它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带给了我欢笑,悲伤,气愤,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家》的读后感字数500字(篇5)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

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家》的读后感字数500字(篇6)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他的“不抵抗主义”有时令我很反感。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不抵抗主义”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而相反,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

家读后感(篇7)

这是一个封建大家庭的故事,也是那个时代社会的缩影。在那“家”中,专制的老太爷,整天只知道闲聊打牌的太太们,以及一些被生活所迫的青年们都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使这个日渐腐朽的家继续运转。其中最痛苦的,无疑是那些青年们,因为他们心中仍留有的热情,使他们在这冷如冰窖的“家”中深受煎熬。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代表了那个时代中的三种不同的态度。这三个人都在理论上接受了新思潮,新概念。可是觉新“长房长孙”的身份使得他不得不去应付封建大家庭中的各种礼数和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在重重压力下,他只能用“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来武装自己,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情很敌对的人物,一个委曲求全,一个从不屈服。觉新老是为了顾及他人的感触而冤枉自个,觉慧坚持自个是对的而不会太介意他人。在那个年代大布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惨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在之路。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鄙人鄙见,觉新未必不行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 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甘愿将许多苦楚自个担下,屡为他人意念而冤枉自个,如此博爱、献身之精力当为世人之榜样。其不行取之处是明知他人是有意的损伤而逆受,近于窝囊,珏之死实是大过错。为人当有博爱、献身之品质,凡事多替他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本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双眼。觉慧之性情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行太多,不管自个怎么的正确都不行太固执于自我,许屡次他关于觉新的嘲讽责备都近乎狠毒。现在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不管是关于朋友、兄弟乃至是爸爸妈妈都不愿稍作退让,只顾及自个的喜怒哀乐而不愿替他人想半点。

家读后感(篇8)

古人云:“开卷有益”,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让我们的头脑有知,明智而知不足,扩充知识以外兼可涵咏性情。对于教师而言,读书不仅是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更是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辛燕工作坊每周推送坊员读书笔记一篇,使坊员之间形成追赶超越积极读书,读好书的读书氛围!

成人在艺术教育中的角色

《我是儿童艺术家–––学前儿童视觉艺术的发展》一书是美国高宽课程模式的系列著作之一,主要阐述了高宽课程模式中儿童艺术能力的发展。

阅读

高宽课程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它主要以公立幼儿园儿童为主要对象,以帮助儿童学会主动学习为基本价值取向,以系列关键经验为主要学习内容,以计划、行动和反思的活动教学为基本组织形式,旨在让孩子们对周围的自然与社会具有高度热情和广泛兴趣的一种幼儿园课程模式。

《我是儿童艺术家》中探讨了视觉艺术在幼儿发展中的价值,提出了一种新的艺术教育法–––单项深度法,以艺术媒介为核心,分为引入、拓展、创作、反思四个阶段逐步熟悉艺术媒介,发展幼儿的艺术感受力和艺术表现力。

在《我是儿童艺术家》阅读中,我感受到美国学前教育教师对儿童在艺术教育中起到的`深入引导的作用,这一点还需要我们国内教师客服一定现实因素,积极学习。成人应最大限度地支持儿童的艺术发展,不仅仅是教师,也包括家长。在幼儿艺术创作过程中,我们应更加重视过程胜于结果,提供与真实生活之间的联系,鼓励儿童去探索、创造和对自身的艺术体验进行反思。

其实艺术教育不仅仅是儿童艺术领域方面的发展,成人通过支持儿童的艺术创作与艺术表现,帮助儿童整合了其他领域的发展。包括空间关系、语言、感觉、记忆、阅读、数学和社会技能。艺术创作帮助儿童理解了远近、上下与前后之类的概念。欣赏与讨论艺术的过程也是儿童分享各自观点、学习他人看问题的角度的过程。成人还应提供具体的、与儿童生活相关的学习材料。他们能够表现真实生活中的人和事,并且观察到他人是如何使用艺术材料来传递和分享自己的体验的,逐渐地丰富和扩展儿童的独立探索。成人能够帮助儿童自然获得感觉、创造与欣赏视觉艺术的能力。

总之,作为成人如果能够灵活地使用材料和空间,在生活开放性地将艺术纳入其中,并且对儿童的兴趣和能力负责起来,他们就是有效的艺术教育工作者,也能为每个儿童提供个性化的艺术教育。

读后感收藏: 明日之学校读后感范例


古语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如何才能将读书笔记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感收藏: 明日之学校读后感范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看到《明日之学校》这本书,给人一种希望;看了书之后,又有一种不着边际之感。

《明日之学校》是杜威1915年的著作,时至今日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时近百年,杜威这本著作的价值仍未被中国社会真正重视,更不要说发现可行的实践方法。中国高喊教育改革,高喊减压减负,高喊课程改革,这些已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而实际情况是:中国学生学习压力越来越大,读书越来越辛苦,辛苦到父母都不舍得的地步。在现在的中国,还只能看到明日之学校的海市蜃楼,不着边际。

杜威在教育即自然发展一章中的一个观点,有一语惊醒梦中人的力量。那就是:把作为一个儿童用得着的东西交给儿童,而不应该只是拿成人所积累的知识即与儿童的生长迫切需要毫不相关的东西强加给儿童。

我们为什么要学习?归结到本质,学习是为了生存,达到一个再高些的层次就是为了生活,如此而已。当中国的孩子是辛苦的。中国当今的教育真是在不惜一切代价迎合一句古话:活到老学到老。从还是母亲肚里的一滩血团开始,中国的儿童就已经在接受胎教了。对于胎教我不置可否,听一些古典音乐和胎教故事,这些不会增加大人和肚里的负担,即使无益那也无害。一旦进入小学,中国的孩子就被宣判了12年有期徒刑,直到进入大学才获得解脱。在12年服役过程中,中国孩子被要求强制学习的内容果真有必要学吗?

当今学校教育似乎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每每遇到小升初、中考、高考等影响孩子命运的考试,媒体总是不舍放弃新闻报道的机会。孩子的家长也竞相参与到孩子的大战中,家校通时刻联系着家长和学校。但是,这些人的关注无法给我们孩子的学习条件带来根本的转变。当我们的孩子在受教育的漩涡里痛苦挣扎时,这些人只能做到像围观群众般里三层外三层的越积越多,时而发出一两声无奈的心疼的叹息。中国教育渴望受到更多学者专家、政府机构的关注。但愿明日之学校早日成为今日之学校。

《草房子》读后感收藏


读书是过程,读后感是结果,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刷新我们的认知。 读后感是一种对自己内心深处情感的倾诉和宣泄,怎么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经过认真筛选栏目小编为大家推荐一篇题为“《草房子》读后感”的文章,欢迎您阅读本文同时建议将其收藏备用!

《草房子》读后感【篇1】

《草房子》语言优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小说主要描写了这位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小学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生活。

他所在的学校叫油麻地小学,教室都是草房子。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嗍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

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草房子》读后感【篇2】

《草房子》是一部写在油麻地的人们的夸姣日子,在哪里,日子着一群聪明又顽皮的孩子,在他们身上,产生了环绕咱们或许都不知道的事:校长的儿子桑桑很顽皮、秃顶的陆鹤因秃顶常常被他人玩弄、聪明美丽又文静的纸月、一向据守着油麻地的秦大奶奶。

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因而常常被他人玩弄。他看他人都有美丽的头发,觉得自己和他人不相同,很自卑,就常常一个人在小河滨哭泣。但他也尝试着尽力掩盖自己的缺点,但他从没忘掉看护自己的庄严,在一次扮演中英勇承当了秃头的人物,并超卓的完成了使命,让同学和教师对他刮目相看,赢得了咱们的尊重。陆鹤让我真实知道了了什么叫做:只需心灵美,再丑恶的形象也会散宣布动听的光辉。

纸月是个聪明文弱的女孩,她的一言一行,感染的许多人,桑桑便是其间之一。桑桑之前历来都不爱洁净,总是一身脏淤泥,还常常抢妹妹的饼吃,把桌上吃的汤汤水水的;而现在,桑桑变得洁净了,吃饭也变文静了。这,都是纸月的劳绩。我常常由纸月联想到我自己:我也要像纸月相同,做个善解人意的小姑娘,爱惜现在,爱惜友谊,不管做什么工作都严格要求自己,尽力做到最好,对他人起到活跃的促进作用,平常要谨言慎行,或许我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目光就能改动一个人。

你们在看《草房子》时,有没有留意过那个不幸的桑大奶奶呢?或许你会想那些厌烦他的人相同厌烦他,但我却反而对他产生了怜惜。为什么由于要建校园而拆了桑奶奶的房子呢?建校园不便是要满意公民吗?可校长他们却为了自己的利益用硬抢的把桑奶奶的草房子给拆了,把麦子拔了,看到桑奶奶躺在艾地上,我流泪了,桑爷爷留给桑奶奶的只需这幢草房子和这片麦地,可校长却毫不留情得把它们毁了

《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知咱们:每个人的终身都不是一往无前的,都充溢了悲欢离合,磨难和美好犹如白天和黑夜相同,永久与咱们相伴,当磨难降临的捣乱,咱们不能逃避,要满怀期望,浅笑着去面临。

《草房子》读后感【篇3】

我至今仍是一个很有小孩缘的人,兄弟们常常可以看见有一群孩子跟着我,如同自己便是他们的孩子王一般。可向我这么一米八的个子,站在孩子群中,谁看了都会笑,笑的人多了,自己也罢逐渐的就习惯了。所以,自己直至今日,仍然信任头顶上的那一片蓝天,有一半是归于我,归于我那亲爱的幼年的。

我对上个世纪孩子们的幻想,是源于自己的父亲。父亲小捣乱自然是非常顽皮的,玩弄同学,偷人家的糖块的事他都干过。仅仅那时家中是穷到简直揭不开锅了,日子过得没有主人公桑桑那般好。。

当然,父亲由于忙,总是讲得那么的大略,真实较为细化的日子,是在《草房子》中看到的——

记住书中写过这么一段——

‘桑桑指着很远处的一个似有似无的黑点:“她回家了。”

“你没有留她?”

桑桑站在那儿不动,朝大雪中那个向前逐渐活动的.黑点看着——整个雪野上,就那么一个黑点。

桑桑的母亲在桑桑的后脑勺上打了一巴掌:“你多半是欺压她了。”

桑桑忽然哭起来:“我没有欺压她,我没有欺压她……”扭头往家走去。’

我不敢肯定,每个人的幼年中都会有这样的工作产生,但我信任,在那段时刻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所喜爱的人。或许至今想起来,都会有少许的激动——

前年冬季,忽然在宅院里碰见她,所以一个陡起的回忆忽然闯入脑际。

小捣乱和她在一个宅院里,也相同是在冬季。她忽然闯入老屋阳台上的那个窗口,朝我一笑。现在想起来,那笑仍是那么的甜,影影绰绰的伏在脑际中,又浓浓的糊在心头。我不知道,那是否是一种偶尔,但从那以后,每天只需趴在那里,便都能见到她,就为看她那一笑。

有段时刻曾想着,上去和她搭上几句话,却不知道怎样去说才好,比及忽然发现她走过去了,却又有些无以言表的懊悔了;有时乃至想着,能像文中的桑桑相同,在她受欺压时,能充任一回所谓的英豪——手中拿着把刀,凶相毕露的对面的人。即便不是真打,但讳饰的形象也非常有气势,看起来也是很有一个男子汉的滋味的。可想着想着,便会不知不觉地笑起来,想:算了吧,晚成,这样做太傻了,何况,哪有那样的时机啊。可每次沉浸在幻想中,总有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满意与激动,就如同她真地在我眼前相同,但那毕竟是非常模糊的,乃至非常软弱。可自己每次都会坐在那,保持着一个动作,转 贴 于 贵 大 在 线 呆呆的望着前方,傻傻地笑着,把自己彻底融进了幻想中,外人看来如同是疯子相同。

我想,环绕家长是不理解这些“想入非非”的,他们甘愿让孩子们去学英语,也不要咱们消耗时刻在这里愣神。

作者在代跋中这样写到:今日的孩子们不管是在心理上仍是在生理上,都与昨日的孩子乃至未来的孩子没有什么根本上的差异。那种关于这个国际的坦白,猎奇是永久不会改动的,也永久是那么的浓,永久不会因岁月流逝而逐渐的淡化。

是的,咱们具有相同纯真,热心的童心,咱们相同对这个国际充溢疑问。仅仅现在的社会影响了咱们太多太多,有些捣乱,好像现已不再像一个小孩子了。

书中所写到的和同伴们坐在草房子上的情形,或许现已不会再出现在咱们眼前了。每个人都会有步入社会的那一天,就像文中的桑桑相同,也毕竟会上初中,脱离油麻地,脱离那陪同了他十几年的草房子。而在这个捣乱,那份本归于咱们的幼年,也总会向那远去的白鸽一般,消失在日落的余晖中,消失在咱们的脚下。或许,幼年真的不是永久,但咱们总应该有颗童心,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支撑咱们清醒、稳健的走向前方,也为了未来,咱们的孩子。

终供认,我的幼年已离我远去,但我信任,我仍有一颗童心,一颗永不会老去的永久的心……

《草房子》读后感【篇4】

七年级六班王玉铄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油麻地里那群可爱的孩子……长篇小说《草房子》里描绘的童年画卷一直在我眼前浮现:

桑桑是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他调皮,聪明,善良,勇敢,充满正义感。他总是喜欢做一些不合逻辑和夸张的事情:他把蚊帐做成渔网;他把橱柜做成鸽子的家,结果遭到父母的严厉斥责;他帮助纸月殴打和欺负她的坏同学。

还有一件事让桑桑自疚不已,就是注定不能在一起的蒋一轮与白雀姐姐的短暂感情。后来,当他得知自己身患绝症时,他勇敢地面对,最后他的病被一位老中医治好了。这种乐观坚强的精神是很多人做不到的,值得学习。

我不仅被这本书的魅力所吸引,而且被故事中的情节深深打动。桑桑在油麻地的六年小学生活中,经历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感情纠葛;天生秃顶的少年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又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纯朴少女的身世之谜……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纯洁的生活就像一张白纸。虽然偶尔会画黑色的线,但所有的画都很漂亮!

我静静地想: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过和桑桑一样的童年,就比方说我,与朋友在一起时不懂得珍惜,还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吵,气的想一辈子不要再见到他,可是到有一天,要分开了,才知道原来是多么美好快乐。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它让我们想起浪漫、纯真、无忧无虑,让我们感到温馨快乐,它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悠远,而且永恒……

《草房子》读后感【篇5】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篇十三:《草房子》读后感今天,我又翻开了《草房子》,看到了杜小康的故事。杜小康的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都是油麦菜的经商,但是他爸爸拿着家里所有钱去购买一批货时,出了事情,后来杜小康在学校门口卖东西,赚钱。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只要努力,就会得到回报。记得上次,妈妈带我去参加舞蹈比赛,一开始出场的是大哥哥,大姐姐们。他们都跳得师傅精彩,而且都有高难度的动作,我有点害怕,怕我会得不到好成绩,我紧张的心情被妈妈看透了。我跟妈妈说:“妈妈,我害怕!”妈妈听了,笑着说:“他们的年龄大,跟你不是一个组别,我们要不出去练练”我跟着妈妈出去练一练,我那紧张的心情慢慢消除了,当我再次进入礼堂,坐在位子上,我又紧张起来,而这次,我想到了《草房子》书里的杜小康,他不怕苦不怕累,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这些场景,我坚持下来,告诉自己,要像杜小康那样,我的心情舒畅起来,一身轻松的样子。妈妈告诉我:“很快轮到你了,不要紧张”我跟着妈妈走进后台,我一紧张,马上就想到杜小康,相信杜小康,我鼓起勇气,走向舞台,开始我的表演。是杜小康,是他让我赢得了比赛,他那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每一天的精神鼓舞了我,是他让我从紧张的心情中逃出。篇十四:《草房子》读后感在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名叫《草房子》的故事书,这本书虽然没有华丽的外表,但是故事内容却十分动人,深深的吸引着我,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主要描写的是油麻地小学的学生秃鹤,桑桑,纸月和杜小康他们周围发生的事情。作者把每个人物都描写的非常细致。秃鹤的秃是很地道的,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一颗那么光溜溜的脑袋来形容,阳光下这颗脑袋像是打了蜡一样光亮。故事中的桑桑生了一场大病,爸爸带着他四处求医问药,却没能把他治好。但是病中的桑桑仍然坚持上学,最好在大家细心的关怀和帮助下,桑桑渐渐的好了起来,人们之间充满了真情和关爱,给了桑桑巨大的勇气。通过作者的细心描写,书中的每一件事情都好像真的发生了一样。以后我们在写作的过程中,也应该把事物描写的更加生动美丽,不应该敷衍了事。篇十五:《草房子》读后感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知识是学不完的,但我们要用我们的一生来认真学习。我的爱好数不胜数,经常变,但唯一不变的就是——读书。我得到一本好书,就像鱼儿得到水一样。现在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草房子》。作品写了小主人公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从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一个不怕苦,不怕累的坚强女孩——纸月。她的妈妈是当地最水灵的女子,后来怀孕,谁也不知道这孩子是谁的,纸月的外婆没有责怪纸月的母亲,只是做好她应该做的事情。纸月的妈妈不经常出门,只是在家里给将要出生的纸月做做衣服,鞋子。纸月出生后的一个月后,她的妈妈走了。从此,纸月的外婆将纸月悉心的抚养大。纸月住在板仓,但有坏孩子欺负她,便不得不转到油麻地,每天要走三里路上学。而且她写得一手好字,会背许多首古诗,是一个不会骄傲的优秀学生!后来纸月的外婆去世,纸月把她妈妈给她缝的漂亮书包送给桑桑,结果就消失了;与纸月一同消失的还有浸月寺里的慧思和尚,乡亲们很平静,仿佛纸月和慧思和尚是一对父女……纸月的家庭环境很普通,与她的家庭环境正好相反的是杜小康,他也是一个坚强的男孩。杜小康是油麻地最有钱的人家,也是桑桑的好朋友。杜小康是一个敢作敢当,自由自在的男孩。结果因为他父亲在一次把买来的货物用船托运时,高兴所以喝酒,对面行驶来船把他撞倒河中,货物被海水浸泡,他又昏迷不清,导致家中为给他治病而破产。休学后的杜小康不怕别人嘲笑,在学校门口摆小摊。他留给人们的是一个坚强的背影……将心比心,让我们伸出援助的手,给困难人民一点帮助,就会让当今社会多增添一份光彩!篇十六:《草房子》读后感乡村,是美丽的;乡村生活,是无忧无虑的。而《草房子》就描述了这样一个境界。《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目睹、参与了许多平常而又伟大的事情……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既清楚而又带着朦胧,使人扑塑迷离。在这本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章《秃鹤》。而这,不仅仅是因为作者所写的美景,更让我心动的是作者描写的那件趣事:一天,桑桑看见有人在河上打鱼,他自己也想要试一试,于是就回到家,把爸爸妈妈房里的蚊帐给拆了下来,修剪过后,用来做成一张网去打鱼。当我读到这时,就不禁“扑哧”笑出声来。从这里,我体会桑桑是个淘气、想象力丰富的男孩;从这里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作者刻画的这个人物。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不知不觉地把这本书给读完了,突然之间,我想起了自己……我出生在贵州,那儿也是个乡村,现在,因为我的爸爸妈妈在这里,所以我来到了这里。记得以前在老家上学的时候,作业是很少的,我和几个小伙伴们每天都玩地灰头土脸的,可是自从来到这里后,作业整整增加了至少二至三倍。成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使我失去了自己的空间。还有一次,老爸给我看了以前在老家时,他帮我拍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我,两手插腰,脸上洋溢着笑容,显得格外阳光。可是现在,每次我拍照的时候都不会再笑了。在学校里,现在有许多同学因为作业过多而导致无法及时完成,更严重的是许多同学还会成绩下降,不仅如此,回到家后,还要被父母责骂。唉,我现在是多么怀念以前住在老家的情景啊!《草房子》给我的太多太多,我领会不完,只希望,我们小学生的生活能像他(她)们一样无忧无虑……篇十七:《草房子》读后感初次接触《草房子》是在一堂语文课上,由于教科书涉及了这本书的部分片段,我们有幸观赏了由《草房子》翻拍的电影。不到两个小时的观看中,眼睛竟湿润了十几次。用了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不到300页的书,竟是发自心底的感动。我奇怪了,这本书写的只不过是20世纪60年代的一群乡下小孩,只不过是他们6年的小学时光,却紧紧地牵动着我的心绪。蓦地,我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未曾这样感动过了。我微笑着回想那一个个让我心动的镜头,几个小主人公的脸庞像一朵朵盛开的太阳花,在我的面前得意地摇晃,桑桑,纸月,秃鹤,阿恕,细马我的心被映得暖暖的。“桑桑与人玩篮球时,被对方狠咬一口,胳膊上都流出鲜血来了,也没有将手中的球丢掉,还坚持将它投到篮筐里,纸月看见了这些,就用细白的牙齿咬住薄薄的。血色似有似无的嘴唇,弯曲的双眉下,眼睛在阳光下跳着亮点。这时,桑桑如果看到了这双眼睛,就一定会听出:桑桑,你真了不起!这如此简单的,充满童趣的文字,在我心底被定格成一幅生动的图画,而在这样干净悦目的文字里,我仿佛听到了两个孩子不同频率的心跳,悦目随即变成了悦耳。我喜欢这种全身心投入的愉悦,像在音乐厅里听交响乐,身体的每个器官都在惬意地跳舞。“他(细马)喜欢看鱼鹰捕鱼,喜欢听远处的牛哞哞长叫,喜欢看几个猎人带了几只长腿细身的猎狗在麦地或棉花地里追捕兔子,喜欢听芦苇丛里一种水鸟有一声无一声地很哀怨地鸣叫,喜欢看风车在风里发狂似的旋转”每当看到这样的字句,我都会默默地多读几遍,类似这样朴实又优美的语句,似乎是曹文轩的长项,他不忽视对任何个人物的描写,他们外表的其貌不扬和生活中的平淡无奇也许注定了他们内心的思想丰富,甚至显视出奇的华美与浪漫,小学生也许说不清自已心里这些零零碎碎的曼妙,但一切都由曹文轩的笔替他们说了。读曹文轩的文章,总能激动地发现一种难得的大众化的古典美,因为质朴,因为真实,还是因为自然与人灵犀相通?我想三者都有吧。我迷恋,崇尚并且追求着这样的感觉,毕竟在这个年代,能让人真正感动的东西已经不多,尤其在读后有一种拾起了丢失的东西的感觉,是想笑想哭的冲动,是人情味儿,亦或是一颗久冷的童心。“在黄昏时分,桑桑的号啕在哭,告诉这里的所有人,秦大奶奶与油麻地的人们永远地分别了。她既不是老死,也不是病死,而是又掉到水里被淹死的。上回她是因为救一个孩子而落入水中,而这一次落水,仅是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我盯住这些文字,它们既不鼓动,也不煽情,却实实在在地感动了我。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生活,我们几乎已经忘却,或者从未知道过怎么样去爱,怎样去恨,怎样去触动每一根未曾退化的感性神经。正如曹文轩说的那样,能感动今天孩子们的东西无非还是生离死别,游驻聚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与殷勤情爱而让我们感动的早已不是抒情的浪漫主义或写实的现实主义,因为这些对于现在的孩子们来说已经显得太过空乏和苍白了,我们需要的应该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使古典回归自然,带着一点点历史的旧色的谈谈的乡土气息,既然道义、情感、智慧和美都是永恒的,那么今天的孩子便依旧会为自己父辈的故事所动容。在大自然这个广阔的空间中,历史的庄严感动与沉重感早已荡然无存,但它的睿智与古典美并没有随风而逝,反而以一中更加轻松的方式走进今天孩子们掩上的心扉。做个孩子,那也是很快乐的。篇十八:《草房子》读后感《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以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如过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欲望。“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沟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秦奶奶悲痛欲绝。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它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能的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就是都用自己的爱的诠释吗?这一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让我不明白的是怎么就会因为一个南瓜而落水呢!难道你从前的坚持,从前的抱怨……都烟消云散了吗?起先,你是自动的离开校园,寻找自己新的生活,快乐,自由,舒坦……接着,你是情不自禁——那震撼的救人举措;用拐杖哄赶进校园的鸭子,在菜园边上守着;等待时机,你终于要离开学校了,而且是一件一件,自己漫漫的搬,谁都不需要帮忙。今天,你终于奋不顾身,为学校的一个南瓜而永远的离开了……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伤心,而自责。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篇十九:草房子读后感有一首歌,永远在我们耳畔回响;有一种情,永远在我们心头荡漾,这就是爱。爱是人类最美好的语言。我细细地品读着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被那浓浓的爱包围着,感动着。一幕幕动人的情景在我脑海里不时地浮现:秦大奶奶热爱土地,但为了油麻地小学有一批最好的课桌,能更好地发展,她最终放弃了那片土地。渐渐地,秦大奶奶爱上了那群可爱、活泼的孩子。有一次,乔乔不幸落水了,她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救人,结果自己病倒了,一躺就是半个多月。最后,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永远地离开了大家。是什么让她放弃了自己的土地?是什么让她两次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这难道不是因为秦大奶奶爱着孩子吗?桑桑不幸得了重病,他的父亲不辞辛劳地带他去远方看病。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发;为了孩子,他在短暂的时间里,踏破了鞋子。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迹,桑桑又能健康地去上学了。我沉思着,心潮澎湃。我不由得想到了那震撼世界的七日。大灾面前,质朴的人们心中有着爱,毅然地选择了舍己为人。被压在楼房下的姜辉,虽然自己动弹不得,却拼尽全力唱歌安慰同样被压着的母女俩;医生周北川,虽然自己的亲人遇难了,仍竭尽全力去救治灾区的病人;解放军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每一个人:他们是人民忠诚的守护神……13亿人民的爱,犹如繁星满天,明晃晃照亮汶川大地。织梦内容管理系统我们在爱心中孕育生长,再把爱的芬芳撒播到四方;我门在爱心中纵情歌唱,再把爱的幸福带进每个人的心里,让爱的芬芳永远伴着我们。篇二十:《草房子》读后感终于,又重新拿起了已经看过多遍的《草房子》,却总是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每一次看,都是一种新的感觉。它,以桑桑为主角,第三人称的角度,描绘了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不同寻常的一段经历,一种结局。而每个人,都好像有一次转折,极其重大的转折,使本来预料的结局瞬间更改。这次重读刚开始看了四章。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秦大奶奶”一章。秦大奶奶的遭遇,可以说是很不幸的,努力了几十年,终于获得了一块土地,丈夫却早逝,这片土地也因为要建学校,给了她另一块地。任谁,也不想离开,这一片努力拼搏了几十年,还有自己丈夫梦想的地方。秦大奶奶,用自己的行动,表现出了自己的不舍。虽然,有些做法有些过分,感觉好像不懂事理,但如果你是她,你会怎么做呢?精神饱受打击,命运又如此不公,别人对自己的,也只是不理解和强行对自己的攻击。也许,学校和秦大奶奶都是有理由的,从自己的角度看对方都是无理野蛮的,但事实就是如此无情,就是让两边都是对的。终于,两方的不断纠缠,解决于一次生与死的界点。是秦大奶奶为了救人,而差点送命,让学校方面对她很是感激。也是学校方面对秦大奶奶救命之恩,让她感到了温暖,也就不在与学校方面纠缠了,更是不断地帮助,好像自己是学校的一份子。最后的结局也是又一次体现了秦大奶奶对学校的热爱,为之感动——竟是为了一颗落水的南瓜,而不幸被水冲走,离开了人世。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一个个跌宕感人的故事,不禁为之感叹,为之惊心。篇二十一:草房子读后感窗外依然下着蒙蒙细雨,房间里静悄悄的,我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书,此时,《草房子》俨然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带领我漂过了宽广的大海,穿过了一座座高山,飞向浩瀚的宇宙。这种感觉像蜜蜂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像沙漠中干渴的人发现了绿洲。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让我的思绪跳跃飞翔。读《草房子》让我结识了一群栩栩如生的人物,每个人的个性都是一方胜景,他们以各自独特的方式在油麻地这个舞台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于是油麻地出现了一幕幕有声有色、耐人寻味的悲喜剧。我第一次被《草房子》这部小说感动得要流泪,是读第四章《红门》,那时的杜小康由于父亲经营的百货店倒闭而家境贫困,不得不舍弃了学业。他和母亲一起去田里干活,父亲又生了病。杜小康知道是他孝敬父亲的时候了。他整日对父亲嘘寒问暖,无微不至。读到一个个这样的场景,我不禁潸然泪下。虽然这样温馨的画面十分美好,但却折射出了人生的苦涩,如那些在野风中摇晃着叶子而散发香气的苦艾,令人惊奇的是那饱受风霜的无瑕心灵。回归现实岁月的长河,再想想我自己,不仅不能照顾父母,还总是惹他们生气。有一次,由于顽皮捣蛋,我把自己的手指夹伤了。妈妈手忙脚乱地把我送进了医院。在一阵昏迷后我终于醒来,看见妈妈趴在我的床边,疲惫地睡着了。晨光中,妈妈朦胧湿润的眼睛和那纤弱的双手,让我看了不由得心酸。想到妈妈一夜没睡静静地守护着我,而自己以前却经常惹妈妈生气,我哭了,我为自己以前做过的让妈妈伤心的事而惭愧。我轻轻地下了床,抚摸一下妈妈的手,爸爸在这时也匆匆赶来了,我和爸爸一起把妈妈扶到了一旁的床上躺好。此时正好有一缕阳光射了进来,是那么温和。人人都要懂得感恩,学会感恩,有时只是一句安慰的话语,有时只要一份善意的鼓励,都可以让感恩之花在人们的心中绽放,让人类沐浴在感恩的芬芳中。篇二十二:草房子读后感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老毛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篇二十三:《草房子》读后感最近,我看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是本很有意义的书,是由曹文轩老师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很奇怪,草房子是什么样子的呢?原来他所说的草房子不是我们所知道的茅草房,而是用海滩上十分有韧性的茅草盖的,它冬暖夏凉,一幢一幢的被太阳一照,十分华贵,这就是主人公桑桑和他的小伙伴们生长和成长的地方。桑桑是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他在草房子的时候亲眼目睹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执着坚守,还有垂暮老人在人生最后所闪耀的人格光彩。草房子给桑桑还有他的伙伴们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在桑桑生病的时候他也非常坚强的和病魔斗争,让他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最后因为考上了中学,第二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没醒来的时候,就将在这桑桑和他的家,远远地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草房子。

《草房子》读后感【篇6】

回忆里幼年那纯真的滋味,想念着孩提时说的那些单纯的话,做的那些风趣的傻事。

无数次在梦里回到儿提年代:赤着脚在泥里挖蚯蚓;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幼年时余留在嘴边的香味一次又一次躺在河滨,俯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水面,真想大声喊道:我想回到幼年。是啊,幼年多么让人幸运呀!

当我走进曹文轩的《草房子》,当我读到陆鹤对人格庄严的据守;纸月软弱表面下坚韧的性情;杜小康从优胜的家庭条件忽然变成失学儿童后的反抗;蒋一轮教师与白雀姑娘注定无望凄苦的爱情;桑桑面临病魔羁绊体现出来的对生与死的安然时,我想起了我的幼年。

我的幼年是一条五颜六色的橡皮筋

两个小朋友站在两头,中心让其他小朋友跳各种把戏的:小汽车,嘀嘀嘀,马来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八三五六,三八三五七,三八三九四十一嫩嫩的童音悄悄哼着,咱们脸上尽是欢喜的表情,小腿在皮筋上翻飞,即便不小心摔倒了,也不哭,拍拍身上的尘埃,接着跳......

我的幼年是一片鸡毛

鸡毛在风的吹拂下,飘飘悠悠地飞着,时而高,可以与大雁比美;时而低,又如蜻蜓浅飞。有时被风吹到河里,在湖面上架起一叶小舟;有时被风吹到芦苇丛中,当小虫子的乐土,乃至还可以把它当作苇叶的风筝!

转眼间,幼年成了遥遥的回想,在河的对岸向我招手,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就像那烟波浩渺的河,尽管咱们从前高枕无忧地在它的清波里嬉戏、打闹,但现在无法再次踏足了,只需那深深的回想,只需在梦中才干再次领会这种趣味。

读完了《草房子》,我理解了,幼年便是一间溢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咱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全部夸姣的地点,她美得安静、温馨、悠远,而且永久。

《草房子》读后感【篇7】

油麻地小学是一色的草房子,在这一色的草房子中总是安排着一丛两丛竹子,或三株两株蔷薇,或开得五颜六色的美人蕉,湛蓝的天空上翱翔着一只只白鸽。便是在这美丽的当地,日子着一群聪明而又单纯的孩子:桑桑、纸月、杜小康……其间,我最喜爱的是陆鹤。

陆鹤与桑桑从一年级开端到六年级一向是同班同学。但由于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人们都叫他秃鹤,而且经常摸他的头来玩弄他,直到三年级时,秃鹤为了不让任何人摸他头,乃至戴上了鸭舌帽,可却遭到他人肆无忌惮的玩弄,直到会操中夺回了自己的庄严。陆鹤面临他人的讥讽,他虽也想过抛弃,想要停学,可他仍然坚持了下去,并以会操扮演保护了自己的庄严,哪怕遭到校园的责罚他也仍旧去做了。由于他理解当一个人没有了庄严,那他更会一文不值。这令我愈加喜爱他。

人的庄严是可贵的,假如一个人失去了庄严,他活在这个国际上还有什么含义呢?在这个彩色的国际里,金钱没了,可以用双手去挣;荣誉没了,可以从头争夺;可庄严没了,就永久丢了。咱们要像秃鹤相同自己去保护庄严!

正如屠格涅夫所说:“自负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却是全部伟大事业的来历。”庄严是对存在的全部证明,庄严是对相等的一次回应,咱们要自负自爱,由于庄严是成果全部伟大事业的来历!

百万英镑读后感收藏


我们要认识到读完一本书后内心的感受,所有人都从作者的作品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当我们仔细品味一本名著之后,我们获得的知识可以写成一篇读后感。以下是关于“百万英镑读后感”的相关主题内容,是编辑整理和收集的。感谢你的阅读,希望这篇文章可以激励你,并请与你的朋友分享!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1)

《百万英镑》是马克·吐温著名的具有强烈讽刺意义的小说代表作。讲述了一个因故落魄他乡、诚实、聪明的人,两个富有的兄弟借给了他一张面值为一百万英镑的纸币,并以他在三十天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打了一个赌。最终,主人公不仅活过了三十天,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但由始至终从来没换开这张纸币。作者通过这篇小说,向世人展现了当时社会中人们对金钱过分的看重,讽刺了金钱在那时能够呼风唤雨的作用。

主人公亨利在漂洋过海到达伦敦后,身无分文。在得到百万英镑的纸币后,兴奋至极,先吃了顿饭,然后又去了服装店。服装店的店员看到一个这样的“乞丐”,就故意从仓库中找到一套别人定做但不满意的次品,给亨利。亨利被激怒,但服务员用盛气凌人、恶毒讽刺的话来嘲笑他。当亨利掏出百万英镑的纸币时,作者对店员的神态描写、动作描写更是堪称绝佳。大量的恰当运用比喻,这样的描写使读者和作者产生共鸣,蔑视那种只认钱、不认人,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小市民市侩形象。

人们常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时万万不能的”,诚然,钱固然重要,在现今社会,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用钱。但是万万不能过分看重金钱。它仅仅是一种工具,帮助我们走向成功之路的工具。倘若我们将它看为人生的成功,那你的人生观就接近扭曲。我们拥有金钱,是要让它成为我们的奴隶,为我们效劳,而不是让我们成为金钱的奴隶,终生为它效劳。过分看重,就会不择手段地来争取,来得到。钱乃身外之物,将它看的轻一点,你就会起码比那些市侩小人有更高一层的境界了,而不会去“以金取人”了。无论是现今社会还是那时的局势,许许多多的人生活在这个喧嚣的城市,被烟尘掩埋,看不清事实,麻木、庸俗。马克·吐温以幽默、诙谐的笔调写这篇小说,就是为了唤醒人们心底被尘封已久的那块安静的岛屿,没有任何杂念,抛开世俗的喧嚣,单纯的为了自己人生那个美好的目标而奋斗。我们是否也应不辜负他的苦心,仔细的思索一下呢?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2)

他看到一艘大船向这边驶来,他努力的向那艘船挥着小旗子,吸引船上人的注意,船上的人看到了他,并把他一同带回了自己的国家。他身无分文,无家可归,饥饿的他坐在路旁,他盯着一个小男孩手中的梨,小男孩吃完了梨扔下梨核走开了,他很想捡起那梨核但又怕别人看不起他,就在这时他被一位奴仆喊回了家中,他望着金碧辉煌的大殿,痴痴的迷恋。一个陌生的男子给了他一个信封并叮嘱他回去后再打开。他回家打开一看是一张一百万英镑,整个世界只有两张,他不敢相信。

他发现了一张字条:这是我给你的钱,它已经属于你了。他欣喜若狂,立刻冲进一家饭馆,在结账的时候,他掏出了那张百万英镑,吓呆了当场所有的人,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么大面值的钞票。由于谁也找不开,所以直至欠着,最后他不仅保留着那张百万英镑,还还完了所有的欠账,变成了一位百万富翁。他最后才知道,原来当初给他钱的人是因为打赌,赌是:乙方认为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

甲方认为他不能花完所有的钱。所以甲方赢了,乙方赔给甲方损失。在他成为百万富翁后的一天,他遇到了一位女孩,并且帮助了他。最后才得知,这位女孩就是甲方的女儿,来测探他有没有乐于助人的精神,结果他过关了,那张百万英镑真正属于他了。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我们生活中一定要乐于助人,只有一点一滴做到,才会是一位真正有爱心的人,只有付出,才会有所回报。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3)

《百万英镑》是美国现实主义小说家马克·吐温的著名短篇小说。讲述了一个穷困潦倒的营业员美国小伙子亨利·亚当在伦敦的一次奇遇。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借给亨利,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一个月的期限到了,亨利不仅没有饿死,反倒成了富翁,并且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在兄弟那里也获得了一份工作。

马克吐温是美国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著名演说家,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小说中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生动的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令人忍俊不禁。马克吐温用幽默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高超的写作技巧表现小说背后的深刻主题意蕴——“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荒唐可笑,同时作者也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和黑暗的统治。

人性总有阴暗面,我们渴望成功、财富,却不能不劳而获,从小说主人翁亨利.亚当斯的遭遇我们可以知道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的回报才是真实的。如今,享乐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弥漫了整个社会,漂亮的女孩为了更好的物质生活甘愿当别人的情人、小三,破坏别人的家庭;整个社会有钱就好办事儿,没钱办不了事儿,人们交个十几万就可以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交些钱就可以进入名牌学校,犯罪了交些钱就可以一笔勾销;父母教育子女要现实,找对象要经济实力好的,相亲节目上甚至说出了“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这般荒唐的!这些骇人听闻的例子每天都发生在我们身边。

我们总是在抱怨没机会、社会太黑暗走后门儿的太多,以至于自己一事无成。如今的社会,一有事儿大家首先就想到谁谁谁我认识,可以给他塞个红包,这样事情就好办了。我们扪心自问,自己难道真的不曾动过这些心思?这些黑暗的、不公平的现象是我们每个人自己造成的!改变,得从每一个人开始做起!

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我很喜欢的书——《百万英镑》。

《百 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一个美国的员工在海上迷了路,被一个船长救起,后来被带到了伦敦,开始了流浪生活,在这期间有很多人侮辱他。后来两个兄弟发现了他, 并打赌:给他一张一百万元的英镑,他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不把钱花出去看他能不能活。结果在这个时间里人们对这个富翁拼命地拉拢,让他免费吃饭、睡觉等。最终 他得到了三万英镑和一位漂亮的妻子。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一个人有了钱,会有很多人对他非常尊敬,还会有一些人不停的讨好他,而那些讨好的人一般都是一些唯利是图、见风使舵、见钱眼开的`小人。而一个人没有钱就会被一些人所侮辱、嘲笑。而干这些事的人通常还是那些、唯利是图的小人。

这 本书被我读完后,我想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个人想要在一个公司当大官,可是他没有很大的学问,如果靠学问当大官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开始给那个公司的董事 长送礼。他每周给那个董事长送两三次礼,然后再请他吃几顿饭,这样久了,那个人居然当上了经理。这个人和那些人一样,是个阿谀奉承的小人。

不能做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人,要做一个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勤劳和诚实而获得自己的事业的人。这就是我的启发。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5)

《百万英镑》写于1893年,是英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中篇小说,作者用漫画笔法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生动的表现了小市民的见闻,令人忍俊不禁。每看完一章总让人不禁浮想联翩,猜测主人公的命运。

故事主要讲述了两富豪兄弟打赌一个贫穷的人获得100万英镑,看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这位贫穷人叫亨利,是一个年轻人。他拥有100万英镑以后人们开始巴结他,给他吃免费的食物,免费给他制作最昂贵的衣服,邀请他去住最好的酒店等等。他在此期间遇见了他的美丽善良的妻子,而且他还获得了万众瞩目的公爵之位和拥有银行的三万利息,到最后他还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作品过程中插入了英国穷人的悲哀。

我读完这本书以后觉得主人公亨利他是一个幸运的人同时他也是一个有善良有正义之心的人,可能也是因为他的这种品质才让他拥有平凡人所没有的东西,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不能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欲望的话,那么你最后也会沦为欲望的奴隶。所以在当今的社会我们依然要保持我们最初的内心善良之心,这个有可能让你在以后的生活中结识到让你珍惜的朋友。在亨利拥有100万英磅期间他用自己的钱来帮助别人,当时的大使馆给他的一千美元他用来帮助别人。他的遭遇也是一部英国在20世纪时历史时代的结晶,因为他记载了那段英国的社会百态。

我看完以后还看出这部小说一个明显的主题——对当时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一种批判。20世纪的英国已过去但它还是有我们学习的地方,我想到了我们当今的社会也存在着这种严重的拜金主义风气,例如结婚时所提出的要求、某些学校所提出的学费。所以对于现代的我们来说这部书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反思我们所嘲笑的社会会不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发生在我们身上,想到这个结果我们应该引起注意。我们作为这一代的青年人我们应该以身作则杜绝拜金主义在我们年轻一代蔓延,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与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所以马克·吐温告诉我们金钱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而剩下的大部分是我们对生命的追求与渴望。是的,我们的生命中还有很多需要我们要做的事,我们的梦想就是一部分,我们的未来生活所要承担的责任。最后,我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他让我对于生命的理解又多了许多,与及对于生命的意义我又有更深的感悟。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6)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百万英镑》的书,它的作者是马克吐温,听爸爸说他是美国著名的作家,而《百万英镑》也是他笔下较好的小说。

当初,我还猜测“百万英镑”是一个人中了彩票大奖获得了一百万英镑,然后再写怎么用着一百万。没想到写的居然是马克吐温自己的故事:27岁的马克吐温到了伦敦,他衣衫褴褛,身上只有一元钱。当时他看见有一个只吃过一口,而掉在地上的梨,突然他被叫进一幢别墅中区,在房子中有上了岁数的绅士,他们换了一张一百万的英镑,给马克吐温还让他拿着这些钱过一个月。马克吐温首先到了饭店,吃完结帐时他拿出那张一百万的英镑,但因为无法找钱老板就让马克吐温先记账,别的店也一样。后来,马克吐温靠自己辛勤的劳动把欠各家店的账还请,并又把那张一百万的英镑还给了那两个人,但他们又把钱送给了马克吐温。从此,马克吐温就变得十分富裕了。

“‘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说:‘朋友,对外地来的,你们不能总拿以貌取人哪。这套衣服我买得起,就是不愿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添麻烦。’他稍稍收敛了一点,可那种口气还是暴露无遗。他说:‘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不过,您要是出难题的话,我告诉您,您一张口就咬定我们找不开您带的什么票子,这可是多管闲事。正相反,我们找得开。’”看,别人怎么跟他说,他都不生气,还和颜悦色地跟对方讲话。还有,他太幸运了,居然遇上了送钱的人。

这就是我的感受了。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7)

最近读了一本《百万英镑》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

《百万英镑》这个故事讲了弟弟和他哥哥打赌,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而弟弟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他们把这钱送给了一个乞丐,名字叫亨利·亚当,他带了一张一百万的支票,在30天里,看他怎么办。没想到最后居然成了一个富翁。就是因为他的那种纯洁,诚实的一颗心,所以才会变得这个样。

我知道许许多多的富人都看不起那些老百姓,都不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来帮助所需帮助的人。钱是很重要的,有了钱可以炒股,可以买房子,可以造别墅。但钱不是万能的,钱虽然能买到漂亮的房子,但买不到人生最可贵的品质——诚实:钱虽然能买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但买不到家人的温暖。他最后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身的品质。

《百万英镑》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人比钱财更重要。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8)

“有钱能使鬼推磨”,以前,我并不认同这句话,因为我觉得现实社会中,贪婪之人必尽是少数,但是,读了百万英镑之后,我才知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位里,金钱至上。

马克吐温用幽默的语言,描写了一个美国流浪汉亨利遇见了正在打赌的两兄弟,并从他们那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在短短几分钟之内,他成为了百万富翁。从此发生了一系列的故事。

百万英镑使它拥有了豪华的房子,奢侈的用品。我也明白了很多:有些人为钱忙了一辈子,累了一辈子,担心了一辈子,带头来还是人财两空;有些人,虽然生活过得拮据一点,可是,他们靠双手打拼,创造了属于自已的舞台,相比两者,我更喜欢后者。前十一把双刃剑,也是沼泽,如果你避开,绕道而走,就不会越陷越深,迷失了自我。

再回头看看主人公——亨利,在他之前,不是有很多人从两兄弟面前走过吗?为什么唯独亨利得到了这份“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是因为他诚实可信,当他看到那张巨额支票的时候,他并不是思考怎么靠着一张支票过一辈子,而是想回去跟两兄弟道歉。再往后的一个月里,亨利充分展示了他的聪明,他利用百万英镑赚到了二十万英镑,并如期把支票还给了那两兄弟,还婉言拒绝了一个好职位,只是他并没有想到,最后,那两兄弟中,有一位竟成了自己的伯父。假设亨利没有一颗诚实而又善良的心,他会从一个流浪汉变成一个名义上的富翁吗?答恩是肯定的,不会。

钱不是万能的,当钱像洪水一般向你袭来。你只会成为钱的殉葬品,做任何事都要适度,常怀一颗满足的心,相信你会过得更幸福。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9)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令我感触颇深,这是马克·吐温的作品,他原名是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在1863年,他第一次使用了那个举世无双的名字----马克·吐温,《百万英镑》读后感。

《百万英镑》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两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聪明又诚实的外地人漂泊过来,既无亲友,又只有那一张100万的钞票,而且还没有方法证明他是钱的主人,会怎么样呢?

哥哥说他会饿死,因为没法证明那是他自己的,可弟弟说他会过得很好,正好这位亨利·亚当斯走过,就得到了这笔钱财,最后不仅没有饿死,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想到一个问题:钱是万能的吗?

不是,萨克雷的《金钱不能买----》告诉了我答案。

金钱可以买“床铺”,但不能买“睡眠”;

可以买“珠宝”,但不能买“美丽”;

可以买“纸笔”,但不能买“文思”;

可以买“房屋”,但不能买“家庭”;

可以买“食物”,但不能买“食欲”;

可以买“娱乐”,但不能买“快乐”;

可以买“谄媚”,但不能买“忠诚”;

可以买“伴侣”,但不能买“朋友”;

可以买“服从”,但不能买“尊敬”;

可以买“权势”,但不能买“智慧”;

可以买“肉身”,但不能买“爱情”;

可以买“**”,但不能买“和平”,读后感《《百万英镑》读后感》。

看来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买不到很多东西!

马克吐温写道,讽刺的是,金钱并非万能。对于那些看到钱的人,他无情地讽刺了一个生动的人物。所有的人物都栩栩如生,令人钦佩!比如,老板对金钱开放的形象托德,就被他描述得淋漓尽致。从语言和动作的变化可以很容易地看出。看来我们不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真正的电影。不值得学习吗?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10)

《百万英镑》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创作的,马克.吐温原名赛缪尔.郎赫恩.克莱蒙斯,《王子与贫儿》等。

书中对“金钱是万能的”这一想法进行了讽刺,文中,主人公亨利,亚当斯在被确认是一个老实但贫穷的人后,收到了一些稀奇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了他一百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服装上瞧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英镑,希望别人找零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找不开钱,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元的利息。

我不禁想感叹周围主人公的幸福遭遇,其实世界上也怎么会有如此美事 但书中那些餐馆的老板和服务员,礼服店的老板,诸多伙计,甚至一些在场的人对亨利亚当斯的前后反应,都十分耐人寻味,从本质上和态度上对亨利发生了变化,不仅时刻保持微笑,还改了说辞,作者想要讽刺的其实就是当时的社会状态,基本就是一模一样,对那些有钱人奉承巴结,却看不起穷苦的人。

文章整体诙谐,在文中也不忘幽默一下,让读者在那些开心中慢慢体会,慢慢回味故事中情节,非凡都是在描写那些奉承有钱的人看到了百万英镑的支票是的表情,可谓是惟妙惟肖,让人忍俊不禁,其实生活中也是,或许没有那么严重,但总有一些征兆,这是百万英镑这篇的另一种折射,虽然有一些夸大,但足够证明其内涵。

百万英镑读后感(篇11)

“金子!只要一点就可以使黑变白,丑变美,错变对,懦夫变勇士,卑贱变高贵,老朽变得朝气蓬勃,跛足的可以丢掉拐杖,瞎子可以重见光明。它能使受咒诅的人快乐,使患灰麻风的人受尊敬。

”《百万英镑》是个很有趣的短片**,马克吐温用了大师级的手法写出了人们见钱眼开的特点,讽刺了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读了《百万英镑》后,我有很多感想。

《百万英镑》主要讲的是伦敦的两位富翁兄弟打赌,把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大钞借给亨利。我哥哥以为他会饿死,因为他不能证明钱是他自己的。弟弟认为他过的很好。亨利没有饿死。相反,他成了一个有钱人,赢得了一位美丽女士的心。

他还从兄弟俩那里找到了一份好工作,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逛街。我看到了一套玩具,我就求爸妈给我买。

爸妈一看到**大吃一惊,想带我走。我却说:“你们不买,我就不走了。

”爸妈看到我死性不改,赖着不走,才给我买了。现在我看完《百万英镑》后。我感到很惭愧。父母赚钱不容易。他们还必须买这么贵的玩具。

我想对父母说:“对不起,我不应该买这么贵的玩具,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虽然钱是好的,但人们的贪婪使钱成为魔鬼,是人们为得到钱付出一切,是人们一事无成。不管如何爱钱,也不可以丢掉做人的本分;不管如何爱钱,也不可以做损人利己的事;不管如何爱钱,也不可以走上犯罪的道路,应该以正确的方法获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