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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鼠复仇记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8-18

九鼠复仇记读后感(集合3篇)。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九鼠复仇记读后感(集合3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九鼠复仇记读后感 篇1

说起郑渊洁,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童话大王,他创造的一个个童话形象,如:皮皮鲁、鲁西西、舒克和贝塔……不知被多少人疯狂喜爱。我也是他的忠实粉丝,当我读了他的《九鼠复仇记》后,心中顿时涌出万千思绪……

书中主要讲了火箭“洛杉矶号”在太空用老鼠做实验,宇航员们把九只幼鼠养大,然后把母鼠杀死,他们有的在老鼠头上插满电线,有的把老鼠头切下来……总之,这就是一场大**。回到地面后,长大了的九只太空鼠对宇航员展开了一场巨大的复仇行动……最后人类为了保护宇航员,想出了种种办法,把太空鼠消灭了。

读了此文,我不禁想起了一篇名叫《巨鼠杀人》的文章,无独有偶,讲的也是捕杀老鼠的故事,是核电站因为泄露有毒物质,使周围的老鼠发生了变异,对前来考察的科学家发起了猛烈的攻击,最后巨鼠同样被消灭了。

不管是太空鼠还是巨鼠,虽然它们最后都被消灭了,但是,我不禁要问,只靠一味地滥杀,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如果说书中的太空鼠和巨鼠使人类陷入了极大危险,应该被杀死,那么地球上的其他动物呢?为什么杀戮动物如此猖獗?

这个故事清楚地告诉我们,滥杀滥杀只能破坏人与动物的和谐,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更致命的破坏。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停止捕杀动物,保护环境!地球上有一种叫美洲旅鸽的小鸟,上个世纪70年代,还多得能将天空遮黑,它味道鲜美,是举枪可得的美食,就是因为这一点,美洲旅鸽遭受了致命的打击,被人类毫无节制的滥杀,80年代,它们的数量急剧减少,90年代已经完全绝迹了,这种一天里可以除掉数十只害虫的可爱的益鸟,永远地失去了“球籍”!这是令人多么沉痛的一件事呀!

如果这个惨痛的教训不能让人们深思,我们生活的地球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变成沙漠。

如果鲨鱼从地球上消失,我们将永远无法欣赏到美味的鱼翅;如果大象死了,我们将永远看不到珍贵的象牙;如果我们的万兽之王被毁灭,我们将永远无法理解虎骨的魔力!还等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呼吁:

禁止滥杀野生动物,保护环境!

九鼠复仇记读后感 篇2

说起郑渊洁,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童话大王,他创造的一个个童话形象,如:皮皮鲁、鲁西西、舒克和贝塔……不知被多少人疯狂喜爱。我也是他的忠实粉丝,当我读了他的《九鼠复仇记》后,心中顿时涌出万千思绪……

书中主要讲了火箭“洛杉矶号”在太空用老鼠做实验,宇航员们把九只幼鼠养大,然后把母鼠杀死,他们有的在老鼠头上插满电线,有的把老鼠头切下来……总之,这就是一场大屠杀。回到地面后,长大了的九只太空鼠对宇航员展开了一场巨大的复仇行动……最后人类为了保护宇航员,想出了种种办法,把太空鼠消灭了。

读了此文,我不禁想起了一篇名叫《巨鼠杀人》的文章,无独有偶,讲的也是捕杀老鼠的故事,是核电站因为泄露有毒物质,使周围的老鼠发生了变异,对前来考察的科学家发起了猛烈的攻击,最后巨鼠同样被消灭了。

不管是太空鼠还是巨鼠,虽然它们最后都被消灭了,但是,我不禁要问,只靠一味地滥杀,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如果说书中的太空鼠和巨鼠使人类陷入了极大危险,应该被杀死,那么地球上的其他动物呢?为什么人类滥杀动物的活动如此猖獗?这个故事就很明确地告诉我们,滥杀只能破坏人与动物的和谐,给人类的生存环境带来更致命的破坏。

现在,我们要做的事就是停止滥杀动物,保护环境!地球上有一种叫美洲旅鸽的小鸟,上个世纪70年代,还多得能将天空遮黑,它味道鲜美,是举枪可得的美食,就是因为这一点,美洲旅鸽遭受了致命的打击,被人类毫无节制的滥杀,80年代,它们的数量急剧减少,90年代已经完全绝迹了,这种一天里可以除掉数十只害虫的可爱的益鸟,永远地失去了“球籍”!这是令人多么沉痛的一件事呀!

如果这种惨痛的教训还无法让人类深思,那么,我们生存的地球在不久的将来,也许会变成一片荒漠。

如果鲨鱼从地球上消失,我们永远也无法体味鱼翅的鲜美;如果大象都死于非命,我们永远也见不到珍贵的象牙;如果我们的百兽之王遭受灭顶之灾,我们就永远也无法领悟虎骨的神奇!还等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呼吁:禁止滥杀野生动物,保护环境!

九鼠复仇记读后感 篇3

《九鼠复仇记》不是一本书,是郑渊洁童话里的一个长篇小说,它叙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就只在太空出生老鼠智力非凡,它们一出生,它们的母亲就被实验员杀死了,九只智力非凡的老鼠得知后,就展开了它们的报仇计划……

我觉得这些老鼠都很可怜,也很善良,说它们可怜是因为它们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说它们善良是因为原来它们打算杀掉七个跟它们有杀母之仇的人,但是后来它们于心不忍,只是伤了一些人,而那些没有良心、爱心的人类呢一等它们的母亲没用了就杀了它们,这些例子不在少数。比如说有人为了赚钱而去捕杀鲸鱼,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大量砍伐树林,难道人们看到一棵棵高耸入云的百年大树变成一个个树桩时,听到电锯砍树那“刺啦啦”刺耳的声音时都没有一点心痛的感觉吗?当人们污染空气时都不想想PM2.5是怎么来的'?我看过一个故事,是讲有些渔民是如何捕杀海豚的:他们先制造许多噪音,将海豚群赶到一个死角,然后拿起鱼叉不分青红皂白,使劲地向下戳。原来平静的海面早已波涛汹涌,原来为蓝色的海水已变成一片血海,接着,渔民们就开始打捞海豚……

我相信有一点良心的人都会觉得很残忍,我要告诉那些随意破坏地球、生命的人:地球不只是人类的,如果有人再不爱惜地球、爱惜生命,就会遭到报应!

扩展阅读

节水读后感(集合3篇)


这篇关于“节水读后感”的内容是中学范文网的编辑为您整理的,愿通过本文您能够解决困扰您的问题。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我读了作品一文,文章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为了能够更好的去回味这样优秀的作品,不如将自己的感受写成一篇读后感。

节水读后感 篇1

今天我看了一则广告,是关于节水的。广告很短,但却使我受益匪浅。

这则广告主要讲了人们不断浪费水资源。有一天,人们打开水龙头,缓缓流出来的竟是一堆沙子。他告诉我们要节约用水,不能浪费。

有一次,我起床用水洗脸,刚想把水倒掉,就想起了这则广告,决定好好这盆水。我先把一半水倒出来,把昨天晚上的袜子洗了,省了一盆水,只不过水变脏了。现在水已经很污浊了,还能干什么呢?我左思右想,有了!我用这些水冲厕所,不就省了一大盆水吗!于是我把那盆水放在马桶旁,预备着。这半盆水就用完了。我准备再用另外半盆水。这些水非常干净,碰巧今中午吃米饭,我就用这些水淘了米。吃过午饭,我又看到我养的两只乌龟的壳上非常脏,我便用这些水把它的壳洗得一尘不染。就省了好多水。不过剩下的.水非常非常的脏了,还能干什么呢?我又灵机一动,倒入姥爷的烟灰缸中。当烟头放入水中时,这些水就能变成一瓶杀虫剂,洒在植物上,就不会有虫子了。

我们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人类再乱用资源。就会使可再生资源变成不可再生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枯竭。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精心保护我们的地球,这样才能让我们的子子孙孙更好的生活在这个地球上。

节水读后感 篇2

节水是一项关乎全人类福祉的重要课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关于节水的书籍,它让我深刻认识到节水的重要性,并激发了我对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强烈愿望。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作者详细介绍了全球水资源短缺的现状以及人类面临的挑战。他强调了水是我们生存的基础,但由于过度开采、污染和浪费等原因,我们的水资源变得越来越稀缺。这引发了我对于个人在保护水资源方面有何作为的思考。

书中还详细介绍了如何通过改变生活习惯来节约水资源。作者提到,我们可以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着手,比如在洗澡时减少用水量,合理使用洗衣机和洗碗机,及时修复漏水管道等等。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改变,实际上对节约水资源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依靠自己的行动来共同保护水资源。

阅读这本书后,我决定立即行动起来。首先,我认真审视了自己的生活习惯,发现了很多浪费水资源的地方。比如,我以前总是洗澡时不分时长地享受着热水,现在我会控制时间,用快速而有效的方式完成洗澡。此外,我还规范使用洗碗机和洗衣机,只在有足够数量的衣物和餐具时才进行洗涤。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水资源,也为环保事业做出了一份贡献。

同时,我还积极影响身边的人加入到节水行动中来。我组织了一场节水宣传活动,向朋友、家人以及社区的居民们传达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我们一起分享了节约用水的小技巧和经验,并建立了一个节水交流平台,大家可以互相帮助和指导。通过这样的行动,我们增强了人们对于节水的意识,不仅改变了个人的生活习惯,也为社区节约了大量的水资源。

此外,我还加入了当地环保组织,参与了一些相关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清理河道和湖泊的水源,推广节约用水的宣传等等。通过这些实际行动,我深切体验到了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同时也认识到自己在其中的微薄之力。

通过这本书的阅读,我深刻认识到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并真切地感受到了我作为个体对于水资源保护所能做出的贡献。我将继续努力,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节水行动中来,共同为保护地球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而努力奋斗。只有每个人都行动起来,才能真正改变我们生活中的水资源浪费现象,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节水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读了《生命之源》这本书,懂得了水是生命之源,没有水,我们就无法生活、生存,万物生长也离不开水,但是我国水资源严重缺乏,水早已不再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了。

在日常生活中,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现象是十分严重,令人痛心的。在我们学校就有部分学生上完厕所,不关紧水龙头,好好的水被白白地流掉,太可惜了。

我们宜兴是江南水乡,过去每一条小河都清澈见底,鱼虾成群,人们都在河里洗菜、淘米、洗衣服。如今家乡的河流早已被污染,人们的生活垃圾、工业废水都进入河流,使门前的小河又脏又臭,鱼虾也早已无影无踪,水草、垃圾随处可见。我们的生活用水全部来自横山水库,这不能不让我们每个宜兴人引以为戒。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一定要节约用水,注意环保,从小做起,从我做起,让我们一起珍惜水资源吧!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红与黑读后感集合九篇


我用心为您准备了“红与黑读后感”,真心希望您喜欢。书籍就像是一盏神奇的灯,能照亮人们最为遥远、最为黑暗的生活之路。这本书中作者的作品充满了知识和智慧。读完之后,我深深感受到表达自己对家国的热爱以及对文化的修养的方式。请您耐心地阅读这篇文字的全文!

红与黑读后感【篇1】

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悅、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红与黑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1

这部小说是一部关于一个年轻人的激情、鲁莽、高傲、虚荣、社会的不公、命运的捉弄的小说。它几乎成为各国青年的案头必备书。每个年轻人几乎都能在这部现实主义小说的主人公于连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于连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上天给于连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他凭借着自己的手段爬上高处,正要享受无数的荣耀和赞美,上天却将他从高处又拉了下来,年纪轻轻就上了断头台,断送了一生。

这部小说实际上就是一部成长史,他书写了主人公于连的人生的四个阶段,分别是小城时期,神学院时期,巴黎时期和监狱时期。于连在这四个阶段一步步成长起来。在他成长的这几个阶段他不断地转化着角色和面临着不同的选择。

于连每次的选择都会面临不同的人生。第一次他可以选择不去市长家里当家教,那么他便不会与市长夫人有任何交集,以后的事情便不会发生。在他当家教的时候,如果他选择和女仆艾丽莎结婚,他就会得到女仆继承的财产,从而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是于连拒绝了。在富凯提出可以和于连一起贩卖木头的时候,于连也拒绝了。这些选择无疑促使于连最终实现了他过上上流社会的生活。但于连其实是矛盾的,他在选择教会还是选择当一个骑士而纠结。在于连小的时候,看见几个骑兵很威风的回到维里埃,就决定长大也要当骑兵,但是长大后看到富丽堂皇的教堂内心又产生了动摇。他于是将自己的未来的命运寄托在谢朗老神甫身上,为了得到神甫的欢心,于连可以用拉丁语把整部《新约》全部背下来。并获得去神甫家上课的机会。但这并不代表着于连对于教会有多么的热爱。他在当家教的时候讲拿破仑的照片放在房间里。而当他知道谢朗老神甫离职获得的报酬时,又向往骑士。可见,于连的内心并不坚定,它一直在这聊着中摇摆不定,当哪一方对自己更有利时,他的内心便会偏向哪一方。

于连自身的矛盾不仅体现在他的人生目标上,更体现他的性格上。他是一个自卑而高傲,鲁莽而冷静,虚伪而真实,满是虚伪却又充满激情,自视清高的人。他的性格很大一部分与他所出的环境有关。他生于一个家境相对不错的木匠家庭,家里有一个锯木场。但是他的父亲和哥哥们都不识字,所以经常抱着书读的于连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另类,于连经常受到哥哥们的欺负,所以他是对于自己的出身一直是自卑的,在上流社会人的眼里,他就是一个贫穷的下等人。所以于连才迫切逃离那个家庭,成为一个上等社会的人。在所长夫妇带于连参观房子的时候,于连觉得那些仆人似乎都严阵以待,准备迎击蔑视,这里从于连对于仆人的反应也从侧面反应了于连的自卑。他的这种自卑源于自身身份的强大落差。在参观所长装饰漂亮的房子时,于连内心很不平衡,一方面感到深深的自卑,一方面又非常嫉妒。所以于连看到所长的房子时觉得这些东西有卑鄙的成分,认为这些钱来得不明不白。于连长期以来的自卑感使他变得极其敏感,他觉得在市长家里虽然自己收到了彬彬有礼的接待,但他却从中看出轻蔑的微笑和高傲的优越感,并大大地收到了刺激。对于周围的人或事于连都小心翼翼地,尽管有时鲁莽无知,但他还是不断地戒备着。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2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充满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做出很多批评,是个小私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的牺牲品等等。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固然没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向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他内心的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时间已经给了作者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批评,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待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引领我啃完这本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一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人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是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锁上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的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于青年冲动下追求幸福“英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青年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时被毁于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取决于他自我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大司令,或者当上年薪千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职责”;他要挤进上流社会,甚至真的以为是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

其实,于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若放下尊严表示屈服。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红点黑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追求人生的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好处。我们不难发此刻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道路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就应在制定一个计划。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3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4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5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期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我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我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貌,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之后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感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感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我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务必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感情与道德职责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但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就应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到达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感情使我理解这位置的”。

深夜2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但是,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到达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我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我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我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个性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我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一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我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我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十分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感情小说,并被3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感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明白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感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我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但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我的感情苦恼讲给他听,他推荐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到达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我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务必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我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就应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先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我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明白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明白,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我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6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资料介绍,明白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取《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十分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杯具。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最后松口承认他们感情。但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感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感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感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感情”。

第一段感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但是之后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但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能够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明白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能够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感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我想象中的感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感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下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感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务必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我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在狱中的于连还是选取了德·雷纳尔夫人,我才觉得于连并不是一个没有人性的野心家,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当他在瓦勒诺家中吃饭的时候能够看出。但是光凭善良是无法在那个社会生存的,所以他学会了伪装,他在贝桑松的时候学会了这一切。他有野心,那是因为他有学识,他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他不甘屈尊人下,有人说过不愿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一个有潜力的人就非得很平庸的过一辈子吗?他要追求幸福,当他在木材场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看喜欢的书,当他踏入市长家中的时候,他就开始被那个肮脏的社会给染色了,他那时才快满十九岁。他不明白什么叫幸福,只有他在征服德·雷纳尔夫人的时候,当他完成一个又一个计划的时候,当他看到马蒂尔德小姐在他面前屈服的时候,当他当上轻骑兵中尉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但是随后又会自责。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责怪于连,我们要痛恨的是那个社会。

当于连被德。雷纳尔的一封信给毁掉幸福,他要报复,他入狱了,入狱让他远离了社会,使他卸下了伪装,这时我们才看到真正的于连,他才会找到真正的幸福。

在我们此刻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感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感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期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心得篇7

有一天,我在图书馆里转悠,发现了书架上这本《红与黑》,作者司汤达。名字好熟悉,是啊,读书的时候熟记了许多国家许多作者的许多代表作品,但是几乎都没怎么看过。一时兴起,就借回家了。

在司汤达47岁的时候,《红与黑》这部作品终于与世人见面。在一两百年的时间里,这部作品经久不衰,我想它有它存在的理由。只看了一遍,说实话,我并没有办法完全参透。以后有时间,我会重新再读。先记录下目前的一点短浅认识。

环境改变着于连·索雷尔,超越阶级需要付出惨痛代价?

一个成长在康忒州维鲤叶普通木匠家的儿子——于连·索雷尔,就是整本书的主人翁了。一个年轻人从17岁—22岁的生命历程,在这段旅程中,他以一个打工者的身份一步一步升级着自己阶级角色,经历着两段因为纯爱,因为利益搅动的爱情。

环境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智吗?会的,我认为。在个人地位上,他从卑微——假装高傲——欣喜有钱人——野心权利地位,虽然作者一味要把于连·索雷尔塑造成与阶级贵族、红衣教士完全不同的一类人,因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文中读到韵味,还是让我想到他的所做作为发生着悄悄地改变。于连·索雷尔的理想偶像拿破仑正好反应了他的动机和愿望,一个生活底层的会拉丁文的普通市民,崇拜拿破仑的反叛和权利,在阶级晋升的这条路上,他不仅没有办法控制他内心的自卑和渴望,还要洋装自己适应上流社会的外在表现。在内外纠结中,他一步一步往上爬,爬得何其辛苦。

来自红色——红衣天主的拉扯,来自黑色——贵族阶级的打压,怎么可能让一个普通人,一个不属于上流社会的人轻易越级,给他划出了重重牢笼。假入没有发生抢杀德。雷纳尔夫人的事情,或许他能成为德。雷纳尔先生那样无趣的人,那样作者司汤达设计的主人翁与众不同的人物个性也就完全崩塌了,死刑的不幸恰好保留了于连还纯正的光环。

于连·索雷尔抢杀德。雷纳尔夫人时候,他在思索什么?冲动?怨恨?野心?

现在,我还是很难理解于连·索雷尔用枪杀害情人的想法。那一刻,到底他在思索什么?估计认为是对信任的人“背叛的冲动惩罚”吧。枪杀的结果如果是德。雷纳尔夫人当场死亡呢?会是什么样的结果。他会伤心吗?他会自首吗?还是他会真正成为马蒂尔德小姐的丈夫,这个不得而知。

在现代,我们也会因为冲动对亲近的人做出许多过分的行为。情侣之间彼此说出一些狠心的话伤害对方,母女之间因为一些小事争论不已,,继子因为口角杀害自己的继母……我们的情绪不被我们自己控制,往往就总是做出一些情绪越轨的事。我还是愿意理解于连,理解为对“背叛的冲动惩罚”。

马蒂尔德小姐是作者司汤达的希望之笔吗?

马蒂尔德小姐的出场时间较晚,但并不影响我喜欢她。就算你们说她是依靠阶级背景也好,说她是依靠巨额财富也好,在我看来她的行为更像现代女性的标榜。可以去爱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可以在劳燕分飞的时候站出来,可以在情人离世的不舍不弃。在爱情里,她单方面的付出显然比于连更多,在一个阶级观念剧烈的法兰西,对一个陌生男子从俯视、仰视、依从、跟随、救助……

红与黑读后感:真正的爱情不就是这样吗?在付出里找到自己的幸福。也许,马蒂尔德后来嫁给了某位伯爵,也许马蒂尔德依靠丰厚的年金孤寡终身,也许马蒂尔德再次遇见了她的爱情,谁说得准呢?现代社会里,女性在多种头衔下,在多种角色中,在无数条件的考量下已经不能独立作出思考了,经常有别人、家人、朋友出来插足管理她们的关系。像马蒂尔德这样的思考和行为,还是不那么顺溜。在中国的今天,没有外在的法兰西阶级礼节,依然有内在的阶级枷锁,隐形压迫。只要有政治,有国家,这种阶级关系就不会消失。

读完了,还感受到些什么?有事故事离我们远去,有些道理还离我们很近;有些人离我们很近,有些心却离我们很远。

红与黑读后感【篇2】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着作,研读起来。我读了一上午,最后在每一句话的基础上读完了。这本书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一场病态爱情的悲剧,也向我们展示了红黑两条道路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陋。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略地采取了***x种有背社会道德的伎俩,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老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对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这个社会的对抗,也是对无所作为和浪费青春的对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外表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这很好地揭示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着丽安对生命意义的追求,而黑色则代表着社会上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的各种人,却不明白自己的真正意义!

很多人认为朱利安是个自私的人,但事实上,这是错误的。作者没有批评和讽刺他,而是对他感到更多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3】

《红与黑》这本小说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1《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2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 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 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 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 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 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3《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4《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肉欲,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红与黑第十章读后感篇5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着外,对其被称为名着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篇4】

我有些时候会有些不明白,为何于连拒绝辩护上诉,主动赴死。实际上,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理解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我的信念和梦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这样,于连就必须挺身赴死。

于连选择了死亡。正是对于死的自主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塑造的这个叛逆性格的完整性。

从表面上看,于连蔑视当时法国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但他所践踏的,却是在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谁也没有意愿真正遵守的虚伪的道德信条。于连是一个大胆的诚信家,但这是因为欺骗和谎言已经成为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人借以谋生的手段。那些高官显贵们正是在为社会服务,为公众献身的招牌下,为自我及家族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所以,作为一个大胆的诚信家,于连惨遭厄运。

是的,这就是王朝的弊端,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而因为自我想用自我的努力跻身于上流社会就引来了杀身之祸,光荣与梦想和幻灭与死亡同样化身为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对来世的恐惧,有的只是一腔的雄心壮志和满脑子的冒险精神,生活对于他是一场残酷的搏斗,要么为荣誉、地位、财富及一切现世幸福而生,要么期望破灭、粉身碎骨而死。他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供给的一条平稳的发财道路,不想过一种安稳、自足而平庸、乏味的生活,他不能让岁月消磨掉博取荣光的活力,宁愿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探求一条飞黄腾达的捷径。他怀揣野心在乱石林立的社会里孤军奋战,却得不到上帝的眷顾,最终碰得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代价是失去生命。

于连并不惧怕死亡,在他生命的最终时刻,死亡、生存与永恒在他的眼中一向也只是一个问题:何时才能够成功、胜利。是的,他做到了,至少,上帝会与他同在。

红与黑读后感【篇5】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书中最主要的三个角色:

1。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长得清秀英俊,一心想进入上流社会。

2。德.莱纳夫人:市长夫人,长得端庄美貌。当她看到了年轻英俊的于连后,被他所吸引,不自觉地爱上了他。后来事情被人察觉,两人不得不分开,但她仍然一心想着于连。后来教士逼迫她写了一封诽谤于连的信,破坏了于连的婚姻。

3。玛蒂尔德小姐:巴黎一个很有势力的侯爵的女儿,长得天姿国色,但生性古怪。她后来也爱上了于连,并且不顾父亲反对,坚持要嫁给他。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 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 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 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 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 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 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 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 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 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 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 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

红与黑读后感【篇6】

红,是喜庆大气的颜色,是红军服的诱惑,是飞黄腾达的捷径。黑,是肃穆庄重的颜色,是教会神权的基础,是无上神权的大门。于连,一个出身卑微的木匠的儿子,却用尽手段,辗转于红与黑之间,费劲心思,妄图这两者所能带来的权与力。

心比天高

于连虽然是一个出身卑微的下层人士,但他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渴望凭借自己的奋斗跻身上流社会。于连有两个明显特点:野心大;自尊高。

于连起初疯狂地崇拜拿破仑。他羡慕拿破仑生活的时代:那是一个战争纷乱的年代,那是一个乱世出英雄的年代,那是一个能让有志青年不会仅能“给财主的儿子教拉丁文了”的年代。他渴望被大人物赏识,就像他所说的“要是拿破仑活着我马上可以当军官”一样,借此追逐功名利禄,洗去乡土气味,摆脱贫寒破帽,让他像一个上等人一样,被人尊重。因此,他讨厌极了神父这个没出路的职业,把愤懑不满深深地植根心底。然而,当他在一次典礼上见识到了教权的至高无上时,他的因处在和平年代而干瘪的野心迅速地膨胀起来,使他浑身颤抖、心驰神往、激动不已。“难道军队能使我具有这样的威力吗?你看一个国王,在这儿只是一个配角,大主角是主教。于连于连你走错路了。”于连喃喃自语着,痴迷地狂喜地呼喊神学院,幻想成为主教,享受至上的权力。抛弃拿破仑,选择神学院,一切显得多么自然。于连不信仰任何事物,他只信仰自己,选择光明的道路。

于连不甘现实、敢于冒险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他就是那一类“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他有一定知识、勇气、野心、尊严,对这个社会的不满,并且渴望改变。 平等

同时,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穷,衣服上都打满补丁,却不接受露易莎好意的施舍;他低微,却有一身傲骨,宁折不弯。面对堂堂市长,他说:“我是个小人物,可不是个下等人。”可见,他不认为自己低市长一等,而认为自己与他是平等的。面对一个踩了他的鞋子还辱骂了他的贵族子弟,他不是忍气吞声、唾面自干,而是挺直腰杆,以一种强硬的姿态要求给他道歉,与之决斗。面对与侯爵一家,他请求上小饭馆去吃饭也不愿要与他们同桌吃饭的荣誉。于连的自尊使他不屈服于这个社会,也使他像个男人一样立身于这个社会。正是这一身铁铮铮的傲骨,使于连吃了苦头,也慢慢成熟。

命比纸薄

23岁,在这样一个意气风发的年龄,于连的生命随着一声枪响终结。于连英年早逝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首先,是露易莎的原因。就全文看,露易莎是害死于连的直接原因,但是露易莎为什么要揭发于连那“不可饶恕的罪行”呢?第一,因为于连勾引了她,后来又抛弃了她。露易莎对于连一见钟情,但由于身份的原因只好将这段爱恋埋葬在心理。而于连出于对市长的报复心理和试炼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突兀地牵了她的手,深情地向她表白,又默不作声地潜进她的房间,令她背叛了上帝、疏忽了孩子。但于连却在事情败露的时候跑了,留她一个人受人指点。第二,嫉妒心理。“虽然神学院并没有女人,可是这并不能够使我感到安心,也不能够解除我的痛苦。不过,我现在唯一的安慰,就是我们俩都是不幸的。”这时候,与于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能让露易莎那颗“有过良心的谴责,虚伪与羞耻”的心不那么痛苦。可是,于连后来却在短短几年里又勾搭上一个姑娘,他一个人享受荣华富贵和美人,让她一个人继续在罪恶的泥潭里受苦受难,独自承担着一份因由两个分担的罪孽,她嫉妒了,也不甘了。或许露易莎并不希望于连死,只是想把他拉下神坛,或许,也是希望于连能回来。

其次,是于连自身的原因。第一,他虚假伪善,比如之前说不会因为一顶主教的帽子而放弃露易莎,之后却因匿名信、主教等原因而离开,比如口口声声说着自己不会撒谎,却谎话连篇,只是稍稍酝酿一下,就可以面不改色地对比拉神父编造一套关于卡片的谎话。他说:“正如他们所说得,我是属于地下的。”他没有一个单纯的心灵,他的心是伟大的,也是自私的,是纯洁的,也是丑陋的,是多情的,也是无情的。第二,他做事随心所欲。在勾引露易莎前,他压根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他、会不会接受他,只是凭着一腔热血、一个好运冲了过去。在咖啡店,又是随口对一个漂亮小姐表白,让她在看见他时举起花,不考虑会对他在神学院的学习会造成什么影响。在教堂公开射杀露易莎,之后就坐着等死。他说:“我根本不要什么将来,我有现在就够了。”第三,他太多情了。如果他不招惹露易莎,就可以风风光光地与玛基德过日子。如果他不招惹玛基德,他就有可能在六年后成为一名主教。然而可惜的是,拥有优秀相貌的他最后还是死在女人的手上。

最后,是社会的原因。上流社会的人高高在上,不把像于连这样的青年放在眼里。“一种看不起,他们是用很礼貌的方法来表现的,你要是不看明白,那只会上当。如果你想得些名利的话,就得做出上当的样子。”我就得比拉神父说的很对,面对于连,他们的鄙视从礼仪中看出。在市长家,“吃饭的时候不要穿脏的衬衣”。在德拉莫尔侯爵家,“在5:30吃饭前要换套衣服、把你漂亮的靴子脱掉,换上一双长筒袜子”。他们用那高高在上的优雅的礼仪,狠狠地嘲笑着贫寒青年的落魄与老土。于连受到了“这匹马来问候你的身体的嘲笑”,对与一个贵族私生子决斗的不满鄙视和“侮辱人的不相称的勋章”。他说:“每句话都在伤我的心。他不当我是神职人员。”比拉神父说:“在他们看来,神父是为他们求永生的仆人。”没错,那个有钱有权、奢靡享受的上流社会,仍在高傲地、不屑一顾地排挤那些不该属于这个圈子的人。

结尾

于连向往“世间的荣华、富贵,还有发号施令的喜悦”,希望“成为蔑视法律的人”,希望“走虚荣与强权统治的道路”。跪在地上的于连念叨着“左边第二支是我”,而当他看到比拉神父毫不犹豫地吹息了左边第二支蜡烛,纯白的蜡烛流淌着杂乱的泪水,焦黑的灯芯扯出一股细细的灰烟,是否认识到神已经预示着他将来的失败、死亡呢?

“我不要求宽恕,更谈不到请求,我的罪行是惊人的,而且是预谋的。我向一个尊贵的女人德瑞那夫人开了两枪,她曾经像一个母亲那样的待过我,我是该死的,但是你们判我刑的理由并不在此,不,这个你们和我都很清楚。我真正的罪在你们看来,因为我是一个下等人,竟敢同你们这些上等人讲平等。你们要砍我的头,是想警戒那些出身贫寒的青年,就是那些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过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这是于连在法庭上的震撼发言。那些拥有才华与情操的下层分子,那些贫穷的却刻苦的'青年,那些像于连一样为跻入上层社会而撞得头破血流的人,他们渴望着权势也渴望着平等,渴望着金钱也期待着爱情,他们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红与黑读后感【篇7】

还好随着阅读的开展,对这种对话的理解能力也是有所长进的。比如拉莫尔侯爵明明是想要告诫于连不要泄露秘密,却不会直接表达,而是说:我是忘了在昨天向您提出这个问题了。我不要求您发誓永远不把您将要听见的说出去;我太了解您的为人,不会这样来侮辱您。总之,读多了竟然也习惯了,能够理解玛蒂尔德和于连之间大段大段对话所表达的真正含义。

不是的,当胜任侯爵的秘书,并能应付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流利地说出那些“客厅里的笑话”之后,于连好像再没有别的发迹之路了。因此,当他遇到玛蒂尔德的爱情时,自尊与征服之心又熊熊燃烧起来,将赢得玛蒂尔德的心视为最大的挑战,并为此付出了持久的坚持和努力。这样也说得通。但在书中玛蒂尔德的爱情几度消失时,促使于连行动起来的,只有他那越来越多的爱情。这说不通。于连是没有那么追逐名利,还是在他成熟的路上真的开始对爱情感兴趣了。

如果是在成熟的路上对爱情产生过兴趣,这也说不通,因为他清楚他对玛蒂尔德没有爱,雷纳尔夫人的房间才是让他充满爱的回忆的地方。我只能认为,于连坏的没有那么彻底,对美貌也没有热情地那么彻底。

但其实,如果要说坏,那么于连一点也不坏。他没有做什么坏事。他只是面对上流社会时感到窘迫,利用自己的自尊、敏感、热情去应对遇到的这些事情。他剥削了穷人吗,他炫耀了自己的财富吗,他为了名和利诱惑了侯爵的千金吗?他都没有。他敏感、脆弱、自尊、热情,想象力无边。过分地自尊与认真让他可能不那么可爱,但我相信独特的人可以拥有好运。

综上,我觉得于连是一个被动的人,他极度自尊,想要发家致富,蔑视那些贵族。但他没有直接做过什么能帮助自己平步青云的事情。他只是在机会的面前依照他的性格做了应有的反应。虽然于连人生几个重大的上升转点都包含了前往某个富丽堂皇但完全陌生的环境、见到某个位高权重却陌生的.人、依靠记忆力和熟知拉丁语的本领实现有趣的交谈——试想这些这些元素集中在一起是会令一个外省的没多少见识的小木匠于连感到压力重重、难以应对的。但这几次经历最终都给于连带来了人生的越迁。从木匠成为本地富商雷纳尔先生的家庭教师,从家庭教师到神学院经历了痛苦的学习生涯后成为了院长神父最优秀的毕业生,因着拉莫尔侯爵和院长神父的交情成为了侯爵家的秘书,由于跟侯爵女儿结合而被授予上校···这些都是于连生命中的“好运选择”。

可是,成为上校后被雷纳尔夫人写信举报,这是不是他人生中第一个降临的坏运选择?这算不算他第一次需要在“坏运”面前决定要如何选择?面对好运选择时,他依靠强烈的自尊、热情和敏感将对方想象成嫉恨的人,取得了越迁。面对坏运选择时,他不愿接受别人给予的帮助,实现了人生的坠落···可惜我为了追求在昨晚上读完,并没有仔细阅读于连入狱以后的故事。但如果不那么认真地说,于连的性格也是一以贯之的啊,不是吗?一个排斥过度亲密的人依靠自己的本性可以三言两语把别人打发走,也依靠着自己的本性得不到想要的亲密。每种性格都是一体两面。取得成功因为它,落得失败也是因为它。

插句嘴,从前有一个人对我说:你想太多了,如果不是想这么多,你现在会做的更好,拥有更多。我觉得的确是我想太多了,我怎么总是想的这么多呢,怎么可以做到想的不多?而现在的我认为:正是因为我想太多,才成为了现在的我,如果不是想太多,也许我连现在的我都无法做到。

书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和他比起来,可就彻底地多了。一个是拥有崇高心灵的单纯的外省夫人,她疯狂爱着于连,认为能死在于连的手里是幸福的。一个是拥有所有人都没有的一切却觉得生活无聊透顶,整天幻想路易十六时代英雄事迹的年轻女人。

她们的性格一以贯之,在我看来是如此显著。玛蒂尔德追求英雄式的故事追求到极致,甘愿放弃高贵的身份和得天独厚的美貌与才情,下嫁给一个木匠的儿子。在于连试图枪杀写信举报他的人之后,觉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英雄爱情故事又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多么神奇的脑回路,可这就是玛蒂尔德的激情之泉。她永远不改变,永远不厌倦。最后抱着于连的头颅埋葬在地下的时候,她心中应该还饱藏着自己的英雄故事吧!

雷纳尔夫人追求爱情,她对于连就是产生了爱情,无法放弃的爱情。要被丈夫发现了,没有关系,她变得果断、勇敢、雷厉风行,断然处理整件事情,免去丈夫的怀疑。有人要她相信她的情人行为将使得上帝报应在她最爱的孩子身上,她就深深遭遇悲痛,伏在被上帝报应了的小儿子床边,又无法放弃对于连的热爱,只能深深地折磨自己。知道自己和家庭教师搞在一起的风流韵事已经暴露在维里埃尔,自己将遭到所有人的非议与上帝的背弃,决心永远放弃于连,却在他凌晨与她相会并款款以待的深情中,再次犯错。待到多年后,于连回到维里埃尔,却只是为了枪杀她,虽只射中了肩膀并没有大碍,但她请求于连不要自责,因为死在他手里是最幸福的事情···啊,我们会觉得这个女人疯了,可是这个美丽、热情、单纯的女人对待爱情是这样飞蛾扑火,从不曾改变。

小说的人物塑造是有意思的,一个人的性格一以贯之,就会让读者感觉到人物是鲜活的。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瑞,前段时间重看87版红楼梦的电视剧里贾瑞的片段,借由六小龄童对这个角色的演绎,觉得贾瑞这个人物是如此生动,如此猥琐又如此悲剧。甚至可以联想到当代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而分析贾瑞性格的成因。写小说的人太厉害了。

《红与黑》是很长时间以来第一本读完的外国文学名著,以后还想再读更多,希望能开开做人的眼界。

红与黑读后感【篇8】

当今的小说中,爱情篇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我个人对爱情小说是反感的(如安娜.卡里尼娜,单看书的厚度就让人吃不消)。《红与黑》本质上是爱情小说,读《红与黑》的过程也很漫长,但它散发出来的文化蕴涵却不仅仅是爱情所能解释的。

《红与黑》更像是一部历史书,我们通过于连的目光更切实地感受到1830年法国人们的生活。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司汤达对这一刑事罪行加以想象,他的“灵魂辩证法”在这本书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平民出身,有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这便是于连一生的概述。自始至终,于连心中总是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像拿破仑一样,坐上统治世界的宝座。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当时的人们,尤其是贵族们犹对拿破仑怀恨在心,于连一直都没有机会,也不敢展现它。于连似乎很敏感,贵族们任何一句伤害他自尊的话都会刺激他。他的心里只容得下拿破仑,对于贵族们的自傲、富有,于连只有不屑。

要去征服占有。多么可悲的初衷!但是德·瑞那夫人对他真正的尊重和爱纯净了于连,他那低俗而虚荣的占有式感情净化升华为真正的爱情。我只是在想,于连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但在社会的利欲熏陶下把持不住自己,最终一样堕落了,单是他那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就把他推向了深渊。于连,他追求功名、爱情、平等、权位、荣誉;他也很勇敢,也细心,但为何,不能像拿破仑一样创造自己的时代?我不能明白,或许这只是机遇罢了。死前于连的辩护和反思,都可振聋发聩,可谓经典。他多么孤独,那是多么清醒的孤独,多么有力的孤独,那是多么无助的孤独。

“给我五年的生命让我同德·瑞那夫人生活在一起吧??”今天读着这话,虽我这样对文学不大有知觉的人,也还觉出内心的感动。

再者说,于连或许并不非常聪明,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带着勇气四处乱撞,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在作者眼里,这是英雄的行为。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欠缺考虑的行为,会被人说成是“白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为于连揪心:他的鲁莽的动作让我惊心担忧,而他收获的丰硕成果让我愕然羡慕。读到于连被送上断头台时,我想:其实人生不过如此,“爱过、活过”就好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9】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猫鼠游戏读后感


古语有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为了避免忘记读这本书时所感触到的思想,我们通常会记录下读书笔记,如何在读书笔记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收获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猫鼠游戏读后感”,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猫鼠游戏读后感 篇1

断断续续的看完了电影《猫鼠游戏》(不再赘述情节),有几个感想:

一、修练自己过硬的本领。人的生存技能不同于动物,动物是快跑抓到自己的食物就可以了,而人在社会中立足,则是需要心理、胆量等等个人品质的全面具备,如果想与众不同,不做一个甘于平凡的人,那么必须天生或后天修练过人之处。

主角弗兰克的过人之处一是心理素质强,无论是做什么样的假,不管是第一次假扮航空公司副机长搭乘飞机,还是后来的兑换假支票,都表现出了弗兰克绝佳的心理素质,而且在与人互动中那种察言观色的能力,以及面不改色的镇静状态,都是值得我们平时去刻意练习的。

与人交往莫不是心理素质的比拼,在台上演讲或与人交谈的时候无论自己内心是多么的心潮澎湃,但外表一定要镇静自若,谁稍流露出一丝的不自然,则就算输。

弗兰克的第二个过人之处就是善于发现机会,弗兰克一系列的做假,都是从上一步做假的过程中发现的,比如出道前发现机长被空姐左护右拥,路人也都投来了羡慕的目光,从那一刻起,他就决定做一名机长,假扮机长后,无意听到可以兑换支票,就开始伪造成支票。

社会不缺少机会,只是缺少发现机会的眼睛。想要与众不同,首先要有强烈的欲望,这是内在动力,有了强大的驱动力,在做事的过程中再善于发现机会,利用机会,创造条件,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众人堆里脱颖而出。

二、现智与行动并存。另一个主角FBI探员卡尔可以说被弗兰克耍的团团转,但卡尔的冷静是很让人佩服的,电影只所以能受到大众的喜爱,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片中人物所表现出来的品质是大众可望而不可及的,是符合大众普遍的价值追求的。

现实中,如果是普通人,对三番五次从自己手中溜走的罪犯,恨不得立马开枪打死,但电影中卡尔则是一幅惜英雄的角度,最后虽然是抓住了弗兰克,但他们也成了好朋友,探员卡尔还经常到监狱中去看望弗兰克,并无意间觉得弗兰克对自己在侦破假发票方面的价值,用四年的时间说服大法官让弗兰克出狱,成为FBI探员之一。

现实中,我们容易从自己的情绪出发来做事,但这注定我们只是一普通人,如果能理智的分析利害,对有才华的人进行识别和利用,岂不是一举两得,这也应该是人性的弱点。

相信人类的普遍规律我们都能接触到,谁更能善于利用谁就能在社会中获得更扎实的立足,社会的竞争是对规律利用的充分与否的竞争,而不是利用不利用,做符不符合规律的事的竞争。

现实中,一定要刻意的修练自己各方面的品质。做到两点,一个是开始,第二个是坚持,每一个点都寻得突破后,相信以点带面,全面的素质也会有所提升。我们是从探员卡尔身上学到了冷静思考,我们也可以从自己周围的人那里学到其他的好的品质,如果说与优秀的人在一起时间长了自己也会变得优秀,不就是说的这一点吗?只是有些人有意识的提高改进,有些人无意识罢了。

猫鼠游戏读后感 篇2

天才,是人们赋予那些拥有一定天赋,天资过人的人的名称。而《猫鼠游戏》就是讲述一个天才少年运用自己天赋去犯罪的故事。

影片开场以一组生动有趣的漫画来描绘着该故事中主人公所发生的一些片段,漫画里色彩的碰撞让人不禁眼前一亮。之后又以电视节目《真真假假》引出主人公弗兰克•威廉•阿巴格诺的故事。

弗兰克出生在一个美好的家庭,父亲是商业精英,甚至得到过市长的荣誉勋章,母亲美丽动人,他过着令人羡慕的生活。然而上帝对佛兰克开了一个玩笑,他父亲的商店因为偷税被政府查处,名声扫地,优越的物质生活一落千丈。弗兰克的父亲试图向银行贷款东山再起,但屡遭拒绝。而母亲却有了外遇,外遇的人正是父亲的好友,最终走到与父亲离婚的地步。弗兰克伤心之下决定离家出走,利用自己的天赋,他冒充泛美航空公司的副机长周游美国50多个州和法国等20多个国家,伪造银行支票诈骗银行款项,甚至用假支票支付性交易。后来,他又伪造证件摇身一变成为了儿科医生,甚至在路易斯安纳州获得律师资格,当上了检察官。几年间,弗兰克诈骗数额高达400多万美元。

FBI探员卡尔受命追捕弗兰克,数次被弗兰克骗过而未能抓捕。就如同动画片《猫和老鼠》中的汤姆猫与杰利鼠一样,汤姆猫永远也捉不到聪明的杰利鼠。卡尔从佛兰克取的假名字中发现了这个诈骗犯居然是一个孩子!就此,他对弗兰克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得知了佛兰克的家庭遭遇,为此他感到同情。虽然他痛恨弗兰克犯下的罪行和对自己的戏弄,但却佩服他的聪明才智。他们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渐渐地,两人之间产生了形同父子般的友情和默契。圣诞节,本来是一个家人团聚一同欢乐的日子。圣诞节,是佛兰克第一次给抓捕自己的探员卡尔打电话却被他看穿自己孤独内心的日子;圣诞节,是佛兰克给卡尔再次打电话戏弄他的日子;圣诞节,是卡尔把弗兰克捕获的日子…

这个世界上不缺少努力的人,缺少的一直是拥有天赋的人,也就是人们口中的“天才”。然而,天才不仅需要一定的天赋,他们更需要的是法律与道德的约束。德才兼备能给祖国乃至世界做出重要贡献,但有才无德的人最具危险性。而对大多数普通人的要求是有德便可,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就足以。

家庭的不幸造成的结果是世界上多了很多可怜的孩子,他们刚开始做了不道德的事儿,没有得到父母老师的急时教导纠正,慢慢的从违背道德到触犯法律。法律是严苛的,现代社会有很多地方不容许有污点的人,他们等不了你知错,更等不了你改错。

这部影片反映出来的这种人道主义的行为,令人无限感慨。也给那些真正意识到自己过错并能改正的“天才”一线生机,让他们有机会为祖国做出巨大贡献。

没有智慧的头脑,就像没有蜡烛的灯笼。那些因为没有人对他们进行正确指导的天们误入歧途,甚至就此堕落下去。又或许,世界上的天才很多,少的不过是擅于发现天才的伯乐。而那些天才在被人发现前,早已经被生活消磨的同平凡人一样。我们是否应该自习思考一番,对孩子的教育,我们又是否做到该做到的了?我们又是否在不经意间给他们幼小的心灵添上一道创伤?而那些让世人惊叹的天才们又经历过什么呢?

猫鼠游戏读后感 篇3

看过猫鼠游戏这部电影,电影给我的感觉是作者虚构出来的故事,读完原著后才知道这是一个真实发生的事情,而这个传奇的缔造者是作者弗兰克。阿巴格内尔。

这本书应该说是一部自传,因为书中所描写的都是作者亲身经历的,他在15岁到21岁前,伪装做了6年民航飞行员,1年医生,9个月律师,三个月大学教授,一共骗了250万美元。要知道,在当时250万美元不是一个小数目,他成为FBI历史上最年轻的通缉犯,被誉为20世纪头号诈骗艺术家。

关于这本书的内容,我想说亮点。第一,这本书是一本浪子回头的故事,主人公原本过着富裕的生活,但在十几岁时父母离异使得完整幸福的家庭破裂,他跟随父亲生活,但不久父亲破产,年轻的他抵挡不住物质的诱惑,加上家庭环境的恶化,最终离家出走开启了一段离奇的人生。由于出色的能力和高智商,他成功进行了长达五年的各种诈骗活动,过上了奢华的物质生活,但最终还是被捕入狱了,五年的牢狱生活让他褪去了年少的高傲和轻狂,得以重新审视自己,思考未来,明白责任,浪子回头,最终成为一个好父亲,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这是一个励志的人生故事。第二,诈骗的艺术。作者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敏锐的观察力、出色的学习能力和注重细节是必不可少的。书中几乎记录了他诈骗的全过程,当我们把自己放到她的位置去考虑时,就会发现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这是一本不错的书,给了我一种新的人生体验,就是诈骗犯是怎样生存的,同时也给我了几点启示。第一,家庭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道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我们普通人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学到如何防止被骗;第三,他的经历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到很好,那他干什么都不会差。

猫鼠游戏读后感 篇4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

第一篇:《猫鼠游戏》观后感第二篇:猫鼠游戏观后感第三篇:猫鼠游戏第四篇:“猫鼠游戏”阻碍中国梦第五篇:猫和鼠

电影的名字——《猫鼠游戏》——让人很容易的想到了同出于好莱坞德尔动画片《猫和老鼠》。每一集中都是力量看似弱小的老鼠与强大的猫在以生命为赌注博弈,猫虽然也是计谋百出,但老鼠却总是技高一筹,因而每次博弈都以老鼠的胜利而告终。

而这部英文原名为《i yu 》的电影被译为《猫鼠游戏》之时就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我们对于《猫和老鼠》童年记忆中的模糊影印象,那就是,通过高明的博弈手段,通过设计一个把对手的所有思索包含进去的大博弈,弱者可以战胜强者。

这部电影的内容似乎是在编造一个夸张的故事:一个名叫弗兰克的18岁以下的年轻人,在父母离婚离家后受不了打击,从此开始了他的诈骗生涯。他依靠自己神乎其神的骗术行走于世,冒充航空公司的飞行员飞过了美国的五十个州以及近三十个国家;伪造支票连银行专家都难辨真假,成功骗取了数百万美元;自制了一份哈佛医学院的毕业文凭,并以此当上了一家医院的夜间主管,并直到他离开时都没有穿帮;因为女友的原因心血来潮的要当律师,然而尽然顺利的通过了州律师资格考试,成为了一名律师。

最后虽然被捉拿归案,但不久就因被bi聘为反诈骗专家而提前出狱,终而成名天下。凡此种种,终归是不可思议。然而,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并非出自编剧的想象,而是几乎完全真实的写照。

现实中这个名为弗兰克··阿巴内尔正是以自己高超的骗术以及精明的博弈手段一边躲避着bi的追捕一边书写的自己的传奇生涯。其实远比**电影们更富有戏剧色彩的恰恰是生活本身。

在电影中,弗兰克·阿巴内尔由莱昂纳多扮演,而汤姆·汉克斯则扮演卡尔·汉拉蒂,一位致力于追捕弗兰克的商业智能探员。这一猫一鼠在一追一逃的过程中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镶嵌博弈,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博弈胜者呢?

猫鼠游戏读后感 篇5

看完一部经典作品以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观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观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猫鼠游戏观后感14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看了一部20xx年的老片《猫鼠游戏》,故事由真人真事改编,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和汤姆·汉克斯主演。影片讲述了一个骗子的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生。小李子饰演的男主角弗兰克聪明绝顶,因家庭破产,父母离异,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促使父母和好。先后扮演成教师、飞行员,医生,律师等职业行骗,并采用虚假票据进行诈骗,总金额在六七十年代已高达几百万。可以说,他是个比专业人士还专业的人。影片非常具有观赏性和可视性,情节离奇却又合情合理,结果出人意料,是个极好的故事,对于情节控的我,颇有吸引力。两位主演狂飙演技,非常过瘾。小李子当时是颜值巅峰,演出了年轻时候的桀骜不驯,面对家庭破裂的无助以及对爱人的深情,被抓时的狂妄与绝望。汤姆汉克斯水准一向很高,嗓音具有魔力,听他说话就让人平静,演出了猫对老鼠的敌对至惺惺相惜、关爱的复杂心理变化。

千人千感,于我而言,对这部影片感受最深的有以下几点。

其一,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天才。恕我见识浅短,身边的人包括自己,大多为普通人,资质正常,有天资聪颖的,也只不过是在学习上学得快一些,成绩好一点,并没见作出什么特别有趣的事情或重大表现。天才离自己真的很远。而男主人公,学什么都一点就透,观察力超强,甚至只用了两周就通过了那么难的律师考试,惊为天人。难得的是,他聪明却非常的动脑筋研究问题,学什么像什么,能够多次诈骗而不被识破,谁能说他没有付出艰辛的努力呢?像这样的天才都如此钻研专注,那么作为普通人来讲,是不是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够达到他几分之一的成就?

其二,我深深感觉到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弗兰克本来是非常勤学上进、儒雅优秀的少年。结果因为父母离异,情感受到了挫折,有了巨大的缺失。对于完整家庭的渴望,让他铤而走险。一切的努力都只是想让父母复合,想让他深爱的父亲引以为傲,但最终击垮他的事,却是父亲离世,母亲重组家庭,导致精神崩溃,最终毫无斗志。所以从教育学角度来看,一定要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及心理环境。人的行为是由心理支配,要培养孩子对这个世界正确的价值观。如此的天才走上了邪路,实在太可惜,若不是诈骗而是更严重的犯罪,若弗兰克主观恶性严重,对这个社会当是巨大毒瘤。真正让人幸福的不是金钱和名望这些外在的东西,而是美好感情的拥有,好的感情能使人心生愉悦,让心情平和而不至于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心理学的作用在弗兰克行骗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他为什么能够屡试不爽,除了精湛的演技之外,他利用了人们的心理盲点和弱点,蒙混过关。

其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一句话叫做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即使是天才,也终究会有他的归宿。弗兰克的`原型,在事实中就是因为在吃饭的时候被人叫了一下他的原名,本能的答应了,就被发现了踪迹,于是锒铛入狱。即便是如此的天才,仍然逃不过法网的制裁。只能说做了任何事情都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只不过早晚而已。没有真正的逍遥法外。即便暂时没有抓,也是会内心在惶恐与不安之中。让我惊叹的是,弗兰克出狱后的表现,我也不禁惊叹美国社会极度的包容性。据报道,弗兰克的原型出狱之后重新做人,协助FBI抓获了一大批金融骗术高手,并为银行等设计防伪支票,他现在是联邦调查局的研究员和外地办事处的顾问与讲师,也是至目前为止,世界上最权威的文件欺诈研究者,包括支票诈骗,伪造和贪污。很开心看到影片和现实中的主人公能重新做人,并对社会有益,皆大欢喜。

猫鼠游戏读后感 篇6

毫无疑问,《猫鼠游戏》是一本有趣的书,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是带着轻松愉悦的心情的。虽然在此前也看过了同名电影,但仍然不影响我阅读这本书,因为小说的内容之丰富远超电影。

虽然书中讲述的是一个个诈骗故事,但我相信大多数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忍俊不禁,并且为作者的才智所折服,还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个疯狂的成长故事。而这个故事从弗兰克诈骗他的父亲开始。。。。。

父亲虽是他诈骗的起点,却没能成为他的终点。因为父亲在弗兰克因无数诈骗行为锒铛入狱的时候,逝世了,而弗兰克不被允许参加葬礼,我想这大概算是他的一大件憾事。在这之后,弗兰克离家出走了,开启了他疯狂的诈骗旅程。从飞行员,医生,律师到大学教授,弗兰克的涉略范围之广,令人咋舌,被他诈骗的金额和人更是数不胜数。而在诈骗的过程中,弗兰克的技术越来越高超,诈骗的金额也越来越多,他的心境也越来越复杂。从一开始的只想逃离已经分裂的家庭到享受诈骗的过程再到最后厌烦居无定所,惶惶不安的生活想要安定下来。读到最后,我也不再为弗兰克的高超骗术赞叹,不再羡慕他令人艳羡的旅程,开始同情他,像侯孝贤说过的那句话“一个人,没有同类”,我开始同情他,同情他孤独一人,孤独到连被追捕时那种踹揣不安的心情也无人分担,甚至再无人的深夜独自痛哭。

有一次,我和母亲又谈起了旅游的话题,我兴奋地说着哪里好玩,要去哪里。而这时坐在一旁,默不吭声的父亲突然说了一句话,我知道哪里最好玩,那就是家。我还没反应过来,父亲又说,那么多出去游玩,流浪的人到最后总是会回家的,这样,家不是最好玩的地方,还有哪里是。我虽然被父亲的一番话震惊了,没有反驳,但当时心理仍是不赞同的。只是后来,才慢慢懂了这一句话的含义,离家的人,总是会挂念着家的。就像弗兰克一样,当他不再是一个懵懂的15岁的少年,当他年龄渐长,当他开始挂念家人时候,他便开始有了收手的念头,开始寻求安定,开始幻想拥有一个温馨舒适的家。再远再疯狂的旅程,斗抵不过一个舒适温暖的家,睿智大胆的弗兰克尚且如此,又何况我们这些普通人。

弗兰克的心境变化,让我再一次坚定,游戏般的人生再好玩,终会有让人厌倦的一天,只有一个地方你始终不会厌倦——一个温暖又舒适的家。虽然,我没有过像弗兰克那样游戏般疯狂的人生,但我一直有一颗远游的心,我向往去远方,去一个从没到过的地方,体验不一样的生活。没体验过的总是想尝试一下,就像得不到的你越想要一样,人总是有这种逆反心理。

我到现在,仍然有去远游的想法,但已不再过分美化旅游的意义,只把它当作一种生活的调剂。因为,不管我走多远,我的心,始终会挂念着一个地方,一个温暖又舒适的地方,家。

猫鼠游戏读后感 篇7

断断续续的看完了电影《猫鼠游戏》(不再赘述情节),有几个感想:

一、修练自己过硬的本领。人的生存技能不同于动物,动物是快跑抓到自己的食物就可以了,而人在社会中立足,则是需要心理、胆量等等个人品质的全面具备,如果想与众不同,不做一个甘于平凡的人,那么必须天生或后天修练过人之处。

主角弗兰克的过人之处一是心理素质强,无论是做什么样的假,不管是第一次假扮航空公司副机长搭乘飞机,还是后来的兑换假支票,都表现出了弗兰克绝佳的心理素质,而且在与人互动中那种察言观色的能力,以及面不改色的镇静状态,都是值得我们平时去刻意练习的。

与人交往莫不是心理素质的比拼,在台上演讲或与人交谈的时候无论自己内心是多么的心潮澎湃,但外表一定要镇静自若,谁稍流露出一丝的不自然,则就算输。

弗兰克的第二个过人之处就是善于发现机会,弗兰克一系列的做假,都是从上一步做假的过程中发现的,比如出道前发现机长被空姐左护右拥,路人也都投来了羡慕的目光,从那一刻起,他就决定做一名机长,假扮机长后,无意听到可以兑换支票,就开始伪造成支票。

社会上并不缺乏机会,只是缺乏寻找机会的眼光。想要与众不同,首先要有强烈的欲望,这是内在动力,有了强大的驱动力,在做事的过程中再善于发现机会,利用机会,创造条件,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众人堆里脱颖而出。

二、现智与行动并存。另一个主角fbi探员卡尔可以说被弗兰克耍的团团转,但卡尔的冷静是很让人佩服的,电影只所以能受到大众的喜爱,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片中人物所表现出来的品质是大众可望而不可及的,是符合大众普遍的价值追求的。

现实中,如果是普通人,对三番五次从自己手中溜走的罪犯,恨不得立马开枪打死,但电影中卡尔则是一幅惜英雄的角度,最后虽然是抓住了弗兰克,但他们也成了好朋友,探员卡尔还经常到监狱中去看望弗兰克,并无意间觉得弗兰克对自己在侦破假发票方面的价值,用四年的时间说服**官让弗兰克出狱,成为fbi探员之一。

浪漫鼠佩罗读后感


表达情感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可以通过文字记录下来。当一个人重新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常常会产生新的见解。如果你对于“浪漫鼠佩罗读后感”的含义和故事背后的意思感到困惑,那么请继续阅读,我会为你揭示一切。

浪漫鼠佩罗读后感 篇1

浪漫鼠德佩罗读后感

浪漫鼠德佩罗读后感

“英雄救美”的故事,估计大家都听过,但是这些拥有正义感的故事,往往都是放在那些有城堡、有公主的故事中的。我今天讲的故事发生在一只老鼠身上········

在城堡里有一群老鼠卫队。有一天,一只小老鼠诞生了。他是一窝新生鼠当中活下来的一只。

他刚出生的时候眼睛都是睁着的,他不但长得丑陋还体弱多病。他整天跟着哥哥姐姐们在图书馆里面吃书。由此他认识了很多的字,特别喜欢那些“英雄救美”的故事。

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位叫“豌豆”的公主,公主也喜欢上了小老鼠。因为女仆的嫉妒和仇恨,她把公主带到了地牢。然后就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场景。

本故事证明了: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主要是学***鼠德佩罗·缔林那种为爱奋不顾身的执着精神,还有这么一段唯美动人的爱情故事。

浪漫鼠佩罗读后感 篇2

“故事就是光明。”狱卒格雷戈里说。格雷戈里只是故事中的角色,他讲的却是真理。今年寒假,我读了《国际大奖小说》系列里的《浪漫鼠德佩罗》。

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德佩罗·缔林是一只小老鼠,他从小体弱多病,好不容易才长大,跟哥哥姐姐们在图书馆里吃书度日。他学会了认字,而且热衷阅读,尤其喜欢那些“英雄救美”的故事,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位叫做“豌豆”的公主,公主也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小老鼠,因为女仆的嫉妒和坏耗子的憎恨,可怜的公主被他们胁持进了黑暗的地牢。德佩罗挺身而出,单枪匹马营救公主脱离了危险。小小德佩罗不但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浪漫剧,而且证明了: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一个不像老鼠的灵魂隐藏在一个弱小的大耳朵的躯壳中,演绎出一段悲伤却浪漫的童话故事。虽然只是一个童话,但提示了我们需要懂得的一切世间真理——爱、友谊、宽容、勇气、救赎和坚毅。

“故事就是光明”,请牢记这句话。

一个故事,会让你懂得许多真理。让我们多读些故事吧!

浪漫鼠佩罗读后感 篇3

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是一场英雄救美的浪漫剧《浪漫鼠德佩罗》

德佩罗缔林是一只小老鼠,他一出生时就是个怪胎:出生时长着大耳朵,而且还睁着眼睛,它从小体弱多病,好不容易才长大,和哥哥姐姐在图书馆里吃书度日。它学会了认字,而且喜欢上了阅读,尤其喜欢那些英雄救美的故事。有一天,它爱上了一位叫豌豆的公主,公主也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小老鼠。因为奴仆的物质和坏耗子的憎恨,可怜的公主被他们胁持进了黑暗的地牢。德佩罗挺身而出,单枪匹马营救公主脱离危险。它上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浪漫剧。

故事中的德佩罗勇敢、坚强,最后才和公主幸福的生活;生活中的我们如果也会忍受挫折,学会坚持,就一定会有好的回报。

德佩罗的行为告诉我们:只要有爱,一切皆有可能!

这本书让我与孩子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在生活中的我们也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有付出就会有回报,爱别人,就等于爱自己。

浪漫鼠佩罗读后感 篇4

很受有人会用一只老鼠充当一个白马王子的角色,也许就是这种“另类”的构思。从小体弱多病的小老鼠德佩罗一反所有老鼠的;常态;,爱上了阅读和**,尤其是那些“英雄救美”的故事。他常常想想自己是一个身穿闪亮盔甲的骑士,为了拯救被困的公主,他对公主说:

“我向你致敬!”没想到,不久之后,这个梦想就变成了现实。自从看到人类的豌豆公主,德佩罗就无法摆脱这种荒谬的爱情。

一只心灵扭曲的耗子和充满“野心”的可怜女仆为德佩罗制造了当英雄的机会,他们劫持了豌豆公主。我们的小德佩罗凭着一根缝衣针,单枪匹马将豌豆公主解救出来,这难道不是爱情的奇迹吗?故事就是这样的,符合纯童话的定义。

故事里,有公主,有城堡,但没有王子。只有大耳朵弱风的老鼠。也没有坏人。只有一群**老鼠。你还记得德佩罗躺在狱卒格雷戈里的手里,在老人的耳边低语一个故事吗?

浪漫鼠佩罗读后感 篇5

只有爱,一切皆有可能《浪漫鼠德佩罗》读后感

爱, 是一个多美的词啊!它可以形容人们的品质、人们的生活习性等等。在我的心目中,有着一种令我敬佩的爱,它是这么的伟大、这么的惊人。虽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不小的道理。

这个故事叫《浪漫鼠德佩罗》,它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德佩罗?缔林是一只小老鼠,他从小体弱多病,好不容易才长大,跟哥哥姐姐们在图书馆里吃书度日。他学会了认字,而且热衷阅读,尤其喜欢那些英雄救美的故事。有一天,他爱上了一位名叫碗豆的公主,公主也喜欢上了这只可爱的小老鼠。因为女仆的嫉妒和坏耗子的憎恨,可怜的公主被他们胁持进了黑暗的地牢。德佩罗挺身而出,单枪匹马营救公主脱离了危险。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到了很有价值的启发:在我们身边,应该多一份爱,因为只有爱,我们的社会才会充满健康、和谐,残忍又冷酷的战争才会向我们离去。我们也要变得更加勇敢。我还懂得了做每一件事一定要坚持,只要坚持一定就能成功。从这本书我深刻的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无时无刻不能忘记学习,因为有了知识我才会变得强大。需要懂得的一切世间真理--爱、友谊、宽容、勇气、救赎和坚持。

从这只小老鼠身上,我发现自己的缺点,没有耐心,还有不够认真学习。想想自己上课的时候喜欢做小动作,虽然也是在听老师讲课。在家做作业的时候老是写一会就停久会,家人如果让我多写几个字,我就发火。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心不在嫣的老想着写作业的时间太久了,所以这些缺点我都得改掉,我要做个好学生,就得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认真上课。

读后感周记九篇


这份特别为您准备的“读后感周记”绝对是您所需要的,在阅读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知识,丰富生活。 只有通过读后感,我们才可能真正掌握书中精神内涵,怎么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请您收藏此页以备忘记时查看!

读后感周记【篇1】

曾经,有这么一个人。他文采出众,满腹经纶却恰逢乱世;他精通英文,翻译了众多名著却被贬为势力;他爱子心切,望子成龙却因方法不当而被认为是苛求。

他,就是傅雷。

轻轻地翻开那本米白色封面的《傅雷家书》,心被那朴实无华但语重心长的文字慢慢的濡湿了。不浮夸,不华丽,不激扬,不澎湃,却以平淡的,宁静的,温柔的叙事般的姿态撞击着我的灵魂。孩子在自己左右的时候,他对他们极为严厉甚至可以说是苛刻。当他们远离自己时,他却以一番柔情,用纸笔向他们倾诉自己的关心、思念、忏悔和浓得化不开的爱。有些人,不善于将自己的感情准确的表达出来,他们拼命压制着,而当忍受到极点时,却会以偏激的形式爆发出来。傅雷就是这类人。他那严厉得近乎不近人情的家教方式令傅聪和傅敏受尽了折磨。他逼着傅聪满世界的闯荡,毫不留情地打碎傅敏的音乐梦想。兄弟俩满腔的不愿,但是他们还是照着父亲的话做了,因为他们相信他的远见。结果,傅聪成了世界闻名的音乐家,傅敏则作为一位平凡而伟大的教师留在人们心间。

期间,傅雷因不堪凌辱,自杀身亡。而他与傅敏的大部分书信也因各种原因而被烧毁,只留下三封,因此我们现在看到的《傅雷家书》大多是他寄给傅聪的信件。后来,傅敏重新将书信编纂起来,出版成册,其间经历了多少挫折与磨难,我不清楚。但我知道,手中这不重的一册家书,却凝聚了傅雷对儿子们千万担的爱以及兄弟俩对父亲的感恩。傅聪的勤奋努力誉满全球是对父亲的感恩,傅敏的孜孜不倦恪守岗位是对父亲的感恩。

不知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在亲情世界里,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都是父母的手指头,忽视了哪一处,父母都会感到疼的。而那疼,正是最亲最爱的骨肉之情。而父母是我们生命的一大部分,没有他们,生命就不完美。”通常,我们感恩老师,因为他们对我们的谆谆教导使我们受益匪浅;我们感恩朋友,因为他们对我们的支持鼓励使我们坚强成长。而最应该感恩的却是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一直都在我们左右的,给了我们生命并给我了我们无私关怀与呵护的父母。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这是某次老爸跟我聊天时写在纸上的话。当时爷爷刚去世不久。爷爷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和奶奶辛辛苦苦供老爸上学,老爸也争气,县里只考了两个大学生,老爸在其中。后来因为在城里工作,回家的次数便很少,有时我们一年才回去一次。我上初二的时候,爷爷患了癌症,老爸便将爷爷转到了县里最好的医院,特地托了在县医院当医生的同学多关照关照爷爷,自己则三天两头往家里跑。到了后期,便请了长假回老家专门照顾爷爷。但是,爷爷还是走了。爷爷去世后的那段时间,老爸很沉默。他自责自己不够孝顺,爷爷在的时候陪他不够多。其实,老爸做的已经够多了,但是有些事情,除非遗忘,否则永远也不会释怀。现在,老爸经常回家看奶奶,因为怕她孤独,又怕自己再一次后悔。

再想想我自己,长这么大似乎还没有跟老爸或老妈说过一句“谢谢你”或“我爱你”之类的话。每次总是因为莫名的不好意思,刚到嘴边的话又被生生咽了下去,久而久之,便产生了“其实不说也没关系吧”的想法。我总认为他们陪伴我的时间还很长,他们还将在我的左右,而转眼,我已经十七岁。十七岁,懂事了,也明白了,感恩,就要趁他们还陪伴着我们,还在我们左右的时候。就像《傅雷家书》中的一句话:“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偶尔流露一下不是可耻的事。”一杯温暖的茶,一句关切的话,都会使父母倍感欣慰。有些情感,他们都明白,但是如果我们用行动表达出来了,会获得不一样的效果。

感恩是一种美德,更是一则芬芳的誓言:是一种幸福,更是一个永恒的支点。活在世上,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了感恩,才会体会到幸福与快乐。

感恩,宏大的话题,却只要一些小小的行动来实践。感恩父母吧,在感恩中成长吧,趁他们还在我们左右的时候。

我希望,你们能永远陪在我左右。

永远。

读后感周记【篇2】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礼貌,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杯具。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礼貌的出现,繁衍与生存,感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那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以往看到过,也早已明白!”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我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读后感周记【篇3】

夏洛的网读后感-周记400字

大家好,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它是美国的E.B怀特大师写的。《夏洛的网》是一本关于奉献的故我喜欢事。

它讲的是小女孩佛恩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当小猪威尔伯知道自己快要被人们杀了时,夏洛用自己的心血帮助威尔伯,最后夏洛织了一张

网,网上写了一排字王牌猪看了这一景象大家都不该杀小猪威尔伯了。

我喜欢,佛恩的善心,当爸爸要杀威尔伯时佛恩帮助威尔伯。我喜欢,佛恩坚定,当知道自己很少见威尔伯时她还是很坚定。我喜欢,蜘

蛛夏洛的帮助。当知道威尔伯要被人们杀了时,夏洛用自己的心血帮助威尔伯。我喜欢,蜘蛛夏洛的决心当

帮助威尔伯,它没有犹豫,而是帮助威尔伯。

大家喜欢这本书吗?

读后感周记【篇4】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1

法布尔是一位法国著名的科学家,科普作家。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读法布尔所写的一部著作——《昆虫记》。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是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选择研究方向,坚持不懈地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新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尽在于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他正因为热爱真理所以撰写《昆虫记》。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

读过《昆虫记》作者的生平和《昆虫记》,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2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这本书讲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有螳螂,蟋蟀,石蚕,被管虫等等昆虫,它们和人类一样有感情,是一个集体,告诉我: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蝉在地下生活了4年,在阳光下歌唱5个星期;螳螂喜欢吓唬敌人,在出其不意的抓住它;象鼻虫憨厚老实,在豌豆中生活,把生的希望留给身体强壮的伙伴……这种奇妙的景象,使我觉得昆虫世界有无穷的奥妙。

法布尔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昆虫写的活灵活现,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上小学开始,我就很少在接触大自然,接触田野,读了这本书,我好像又听到了它们的歌声,看到了它们忙碌或悠闲的身影,想起儿时的事来。那时,我总喜欢一个人往田里跑,一整天一整天地趴在麦地里,观察或捕捉那些可爱的小虫子,每天都“满载而归”,但大人总让我把这些“不干净”的东西扔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对这些小东西不再有兴趣,而法布尔呢?他的一生都在观察昆虫,研究昆虫,还为这些小东西写了整整十卷书,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这本书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轰动,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被泥水匠蜂造地屋子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蚂蚁们的团结友爱的品质,还有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所感动,它们和人类一样,有优秀的品质和精神,它们都为了生存而努力。法布尔的这本书,充满了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细致入微的体现出了作者对昆虫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我觉得自己在读时仿佛是一只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的情感。另外,法布尔抛开了人们普遍的看法,在研究蝉时,他发现,蝉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而蚂蚁却是一个凶悍的劫掠者,把蝉辛辛苦苦得来的食物都抢光了。这让我发现,我们不能完全赞同别人的看法,要通过自己的仔细观察和认真研究去寻找真正的答案。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法布尔老人让我了解昆虫世界,而昆虫让我永远记住了法布尔老人。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3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科学家法布尔。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所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才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巨著,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尊敬。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学习,坚持不懈地观察研究昆虫,终于获得了成功。

这本书几乎介绍了所有的昆虫:圣甲虫、节腹泥蜂、黄足飞蝗泥蜂、砂泥蜂、泥蜂、黑胡蜂、红蚂蚁……让我这个整天窝在家里看书的人大开眼界。

如萤火虫,作者是这样描述的:“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我看了,觉得再平常不过的萤火虫是那样的可爱温柔,像一个刚出生的小娃娃;如舍腰蜂,“幼小的舍腰蜂,是以各种各样的蜘蛛作为食物的。甚至,在同一巢穴中,其食品的形状各不相同,因为,舍腰蜂只要个头适中,什么样的蜘蛛,都可以充当食品,太大就装不到罐子里去了。在幼蜂的各种食品中,那种后背上有三个交叉着的白点的十字蜘蛛,是最为常见的美味佳肴。”我眼前仿佛看到了贪婪凶残的舍腰蜂,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可见,作者描写得多么生动啊!此外,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如“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藏在一个枯枝更应该去财务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这描写得多生动啊!此时,我觉得它们仿佛不是昆虫,而是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朋友。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哪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法布尔观察得真是太仔细了,太认真了。我想,这也许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4

今年暑假,我看了很多书,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他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去观察各种昆虫,书中记录的各种有趣的昆虫,让我着迷,但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是对于昆虫的了解,还有我成长的感受。

《昆虫记》记录了33种昆虫,其中就有今年暑假,我也曾经抓到过的昆虫——蝉。在书中,法布尔写道,为了“唱歌”,蝉牺牲了很多,由于蝉是靠腹部的发声器唱歌的,所以只能把器官放到最小的地方;在我手中,只要我轻轻抚摸蝉的腹部,蝉就又会大声歌唱,然而不幸的是,没有人喜欢蝉的歌声,听了总是让人觉得很烦燥。法布尔的描写,让我对这些昆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我也非常奇怪,法布尔是如何了解这些昆虫不为人知的秘密的呢?

在《优雅而凶残的杀手》这篇故事中,法布尔给我们讲了螳螂有一个前腿伸向半空像人在“祈祷”的动作,这其实是螳螂在等待自己的猎物送上门来,只要有一只蝗虫无意间路过,螳螂就会立刻展开一副准备战斗的样子,而蝗虫因为受到惊吓,会忘记自己是昆虫中的短跑健将,最终被螳螂的两把“锯刀”捕杀。我想,螳螂在捕杀蝗虫的时候,法布尔一定就在边上,屏住呼吸,一动不动,也许一呆就是半天,也许花很多天,才看到这一幕,否则,怎么可能写出如此生动的场景呢?

法布尔用生动语言描写的各种昆虫让我着迷,但让我收获最大的还是法布尔的执着与好奇,在做确定蜜蜂有着独特的回家能力的实验时,法布尔把三十只蜜蜂放到陌生的地方,看它们能不能飞回来,为了确保飞回来的是不是放出去的蜜蜂,他在蜜蜂的背上画一个白色的标记,在画标记的时候,法布尔经常会被蜜蜂蛰到,但他早已忘记了疼痛,沉迷于昆虫的世界,他的执着精神让我敬佩,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也需要这种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执着精神。记得以前,我搭“乐高”玩具的时候,因为有个零件怎么也装不上,而大发脾气,轻易放弃了,结果到现在,这个玩具还是没有搭起来。而在我学游泳的时候,虽然我会经常喝到水,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坚持下来了,最终,我学会了游泳,而且,还能游很远。从6岁开始,法布尔对昆虫产生浓厚的兴趣,为什么蜜蜂会采蜜?蜘蛛会织网?正是这样的好奇心,让法布尔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放弃对昆虫的观察。暑假里,我的作业并不多,但有的题目有些难,我就停止了思考,把题目搁在了一边,其实,这些题目的答案,都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只有保持一颗不断探索寻找答案的好奇心,才能激励我们克服困难,不断进取。

合上《昆虫记》,闭上眼睛,我的眼前会出现很多书中描写的昆虫,它们是这么真真切切地存在我的脑海中,同时,我的眼前也会出现法布尔的身影,他或是蹲着一动不动地观察蚂蚁,或是为了寻找萤火虫整夜行走,正是他的执着与好奇,才给我们带来这本非常有趣的《昆虫记》,让我还想再看一遍。

《昆虫记》八百字九年级读书笔记周记5

以前,我是很讨厌昆虫的。因为昆虫长得很丑,感觉很恶心,恐怕现在没有哪个小朋友会跟昆虫在一起玩吧。但是我看了《昆虫记》以后,不但改变了我的看法,而且想要和它们做朋友呢!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他花了一生的时间写下了这部著作,这本书主要写了昆虫们的有趣的生活和法布尔从昆虫们身上学会的生活哲学。

就以蜜蜂来说吧,我有一次差点被它“咬”了,所以蜜蜂在我的印象里是十分凶猛的。但是我看了这本书以后,觉得蜜蜂也是很机智的。作者法布尔捉来了二十只蜜蜂,给它们做标记后放走了它们。没想到,仅仅两分钟左右,就有两三只飞回屋子。第二天,他发现有十七只飞回来了。蜜蜂有很强的认路能力,真厉害啊!

还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只蜜蜂,我之前因为讨厌蜜蜂,所以我立刻一脚踩下去。那蜜蜂立刻被我踩得血肉模糊了。

过了一会儿,蜜蜂又动了,我又一脚踩下去。直到蜜蜂很长时间都一动不动,我都以为它死了,没想到蜜蜂仍然活着呢,过了一会儿就飞了个无影无踪。我们怎么能不学习蜜蜂这坚强的精神呢?

说到坚强,我想到了攀岩:我以前因为手臂力量不足,父母便让我学攀岩。最初,我一没有力气,内心马上就乱了起来,结果前功尽弃。但是蜜蜂都很坚强,我怎么能那么软弱呢?后来,我觉得没有力气的时候,就咬紧牙关,拼命往上爬,往上一步就再往上步,凭着毅力终于爬到了顶。那时候,我的心情别提有多高兴了。父母和教练都为我鼓起了掌。

狼蛛让我学会了坚持:在书中,作者说有一次,它在洞前等猎物,没想到一整天都没有捕到猎物。但是狼蛛想:猎物今天不来,明天一定会来;明天不来,将来也总有一天会来。于是它便继续等,果然,又过了两天,狼蛛捕到了一只很大的猎物。坚持这二个字,在我的学习与生活中十分有用,这种品质会让我成功,也让我深刻体会了“坚持就是胜利!”

不仅是蜜蜂和狼蛛,其他昆虫也是如此神奇,如:萤火虫吃蜗牛、又聪明又笨的马蜂、面恶心善的蚱蜢……

《昆虫记》给我的启示真多啊!

读后感周记【篇5】

《稻草人》说的是稻草人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一天夜里,稻草人连续遇到了三件悲惨的事件,他呼救着人们赶来,就像是飞蛾扑火一般。为了不再看到这残酷的景象,稻草人祈祷着阳光的到来,却又是无能为力。

我觉得善良的确是人的一种美好品质,可是薄弱的力量是不能唤来求救的。但稻草人那种善良、纯洁的美好品质值得大家一起来学习的。

稻草人没有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那样有朋友的帮助,但稻草人没有朋友也能做得这么好,他的独立性也是值得我去学习的。

《稻草人》这篇童话虽然有点悲伤的情调,但是这篇童话却写出了一个人该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读后感周记【篇6】

开学第一课读后感-周记300字

暑假短短两个月过去了,新的学期又来了。

回到学校,来到班里,看到老师还是那么和蔼可亲,老同学还是那么亲切,而且班里还来了三位新同学。星期四的晚上,老师给我们放了个电影,名叫开学第一课。我们就坐在椅子上静静的观看。

看完后,我明白了一些事情;父母教会了我们孝、爱、礼、强,也明白了,一个机会给了你,一但错过,就在一不会有第二次了。还有,爱,想大头儿子那样,向路上的人说:我爱你们可以让路人心里暖滋滋的。还有,礼,礼貌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你对别人尊重,别人也会对你尊重。最后,强,强是让我们不会受到别人的欺负,防身自己。

父母为我们做了太多太多,我们要报答他她们。

读后感周记【篇7】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周记600字

马克吐温曾说过:十九世纪有两位令世界为之惊叹的奇人,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位就是海伦.凯勒。

说起海伦.凯勒,相信大家的第一印象应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想起海伦的八十八年的人生,仅有十八个月的光明与热闹,其余的八十七年全是黑暗伴安静的煎熬

说是煎熬,但对海伦.凯勒来说却是一种锻炼。现在,许多同学总是向父母诉说自己的压力,那海伦在这八十七年的锻炼中就不会有压力吗,你的压力与她的压力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1892年冬天,那时海伦仅12岁,因为《霜王》事件写了一篇与她人相似的小说,愿本信任她的人,现在成为了她的敌人。

她的心中不知藏了多少人的不信任与多少人的逼迫。这些跟你那小小点的压力简直是天差地别。我们又何德何能说自己的压力很大呢?

海伦.凯勒说过: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这就是她的动力。

海伦的每一天都在坚持,就像这次的《霜王》事件一样,当所有人都不信任她时,她不会放弃自己的意愿,坚信自己没有抄袭,最后,海伦被判定无法故意抄袭。当然,说简单点就像按电视遥控器一样,只要你愿意多坚持一下,多按一下,就能找到自己喜欢的节目。

坚持并不是我能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学到的唯一,还有美的眼睛。

在一次的感受大自然时,海伦首次体会了妈妈的凶猛。那风,那雨是如此的凶悍。

大家可能会想,她眼睛瞎了,怎么看得到风带来的灾难;她耳朵聋了,怎么听得到雷的震撼?

但就是这样,海伦才能真正地感受大自然的美。在风的推动树在颤动,海伦抱紧树干,感到了风的威力;在雷的吼叫下,树叶在发抖,海伦的脸被吹来的叶子打得通红,感到了雷的怒火。这就是大自然所给予海伦的美。

海伦.凯勒的精神是一般人所比不了的,我们说她有残缺,其实真正有残缺的是我们,我们缺的是精神。

我能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学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说一辈子都可能说不完。

读后感周记【篇8】

国庆节我去姥姥家,有件事情让我印象深刻。

今天,天气炎热,姥姥家门前有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我和哥哥拿着玩具船在小溪里玩。

我和哥哥玩的正开心时,不知哪来的风把妹妹给吹来了,妹妹在溪边叫着我的名字。怎么办呢?我总不能不管她吧,我只好把妹妹领到溪边的一块石头上,妹妹说她也要下水,我让她自己下水,她说她害怕,我只好把她抱起来。

谁知脚下一滑,扑通一声,我和妹妹掉进了水里,水还挺凉呢。哎呀!我大叫一声,我的裤子全都湿了!膝盖还出血了,怎么办呢?

我一瘸一拐的领着妹妹回家了。妈妈见到我这个样子,责了我一大通。不可能让我穿湿裤子吧,妈妈找了一条裤子,我急忙换上。

落水这件事情让我心情很难受,因为掉进水里衣服全都湿了,穿着也不舒服,我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去小溪边玩耍了!通过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小朋友们一定要远离水源,确保人身安全。

读后感周记【篇9】

读书笔记:雪落在熊和我的鼻尖

熊沮丧地趴在在冷冷的土地上,沉默地看着苦苦追寻到的臭袜子,似乎生命的热情在此刻冰冻。一片雪花悄无声息地飘下,落在熊灵敏的鼻尖,梦想的礼物竟然不期而至,惊喜之后,是难以名状的沉默。熊静静地转身而去,没有背影,只留下一个鼻子上挂着袜子,但微笑的雪人。林子寂然,似乎什么都没发生。

松鼠、刺猬和熊对于雪花的追寻,何尝不是你我对理想的追寻,从懵懂不知到热情追寻,历经孜孜努力和挫折失望,终于得到却深感落寞。这似乎是一个象征,在从无到有、终归于无的心理历程中昭然若揭。

懵懂。说什么白驹过隙,纵然时光从指尖溜走,还有来日方长;论什么富贵荣华,即使囊中羞涩一时月光,还有豪气激荡;谈什么情深意长,哪怕伊人背影渐长,还有佳人在彼一方。年轻是无尽的粮仓,唯有挥霍才能与青春呼应反响。许多廉价的梦想,一个未曾破灭,更多的已接踵而至。在懵懂中,我们看不到理想。就算理想曾惊鸿一现,不被喧嚣淹灭,也被随手丢弃。就像松鼠睡过了一个个冬季,却不知洋洋洒洒的雪花曾经笼盖过整片森林。

追寻。当青春也变得百无聊赖,我们终于揉醒睡眼,去审视那个隐隐涌动却无明确导向的理想。此刻有些慌张,青春仍在,但勃勃精力已消淡,就算它仍是可以穿透鲁缟的弓箭。我们打点行囊,不管里面是否放下计划、理智和盘缠,头也不回地毅然上路,去追寻那个模糊的理想。在路上,我们犹豫中坚持,挫折中奋起,受伤时自我慰藉,顺利时独看风景。在悲欢离合中尝惯酸甜苦辣,忘记走过多长时间,经过多少路途,不再考虑理想是否还在,心已变成了什么样。我们停不下来啊!

失望。多少次,胜利仿佛在望,却不停地功败垂成。理想就在不远处,似乎触手可得,却总是鞭长不及,好像永远都差那最后一米。我们一次次受伤,伤口不待结疤,新伤又至,层层伤疤已然成茧。热情与忧伤往来反复,最终面对的只有失望。是缘分、是运气、是天命,得失之间不由人事,我们如此的不甘,却也只能如此地自我宽慰。失望至极,我们才明白,失望不在一时,它长伴于漫漫人生。

得到。在追寻中不停的失望,精力以至于生命相伴而老弱,即使如此,

最新《朝花夕拾》读后感(集合九篇)


读书可以启发心灵,就如同运动有助身体健康一样,读了作者写作的作品之后有颇多感受。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下面中学范文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篇有关“《朝花夕拾》读后感”的文章。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1)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是指鲁迅先生在晚年时回忆自己童年是发生的事。这其中令我印象最深,感触最深的莫过于描写无常的片段了。

这故事是鲁迅童年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见到的无常的形象,形象生动地刻画了一个富有人情味的鬼。因看见母亲因儿子去世而哭得天昏地暗心生怜悯之心将其“还阳半刻”却被顶头上司阎罗王重打四十大棒。也从无常也有老婆孩子看出无常富有人情味。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弹在当时那个豺狼当道的社会,是没有公正可言的。所以,在舞台上那个“鬼而人,理而情”直爽公正的无常形象颇受民众喜爱,也许是一种心灵的慰籍吧,因为公正的裁判只在阴间。因为恶人得不到恶报,那些打着“正义”,“公理”名号的“正人君子”们便更加地肆无忌惮,民众们是敢怒不敢言,倘若是说了“错话”恐怕就要身首异处了。

在鲁迅先生刻画无常形象的同时,也包含着对那些“人格”不如“鬼格”的“正人君子”们辛辣的讽刺。在当时那个乱世,国家有难,鲁迅先生因为体弱多病,无法冲锋陷阵,报效祖国,但这并不能阻挡他那强烈的爱国情怀,他义愤填膺,坚强地拿起笔与敌人战斗着。在他笔锋下的文章,仿佛倾注了万千老百姓的愤怒在对这个世界不公的控诉!祖国腐败无能,洋人在我们的领土上趾高气昂,欺压百姓,就算撞了人也全是我们中国人的错。每个中国人都义愤填膺,却又不敢吭声,只能仰天长叹:“公理何在!”于是,那公正而富有人情味的无常便成了人们心灵的寄托。“公理”几块钱一斤?在鲁迅先生那看似诙谐的话语中,字里行间却藏着一把尖锐的匕首向敌人刺去,向那所谓的“公正”刺去。对于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来说,这把“匕首”却像一盏明灯,照亮心中无尽的黑暗,给他们带来希望。正如龚自珍的诗句所述“九州生气恃风雷”在那样一个没有公正可言的乱世,在神州大地上能挺直腰板的,也许只有风雨雷电了。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为什么呢?因为人间的裁判若是公正,恐怕就得去阴间待着了。

回想起那屈辱的历史,那不公的乱世,也许才能懂得今天平等、公正的难能可贵,当时“公理何在”的无奈。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2)

朝花夕拾的这几篇文章中,字里行间体现着作者对童年的怀念和在笔尖上的温柔。可事实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作者仅仅是在怀念童年?不,我觉得《朝花夕拾》就像一个“洋葱”,它的表面很憨厚可爱,可当你一层一层剥开它的心时,便会发现它的本质和内心深处。《朝花夕拾》的外表是温暖的,而它的本质是批判,批判封建社会的种种罪恶现象;批判所谓的“正人君子”之流。

作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运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就是作者的保姆“长妈妈”。“长妈妈”与作者的温馨回忆大多是在《阿长与》里。例如:吃“福橘”、给我买《山海经》……

在《二十四孝图》中,中这是一孩童的角度来了解这几则小故事的。不管那几则故事是有多么的可笑、黑暗,其中还是有一些温情在里面的,因为毕竟是孩童的角度。但到最后,作者还是用一个成年人的角度来对二十四孝图进行评价。以笔尖为自己的武器,来抨击封建社会的愚孝、伪孝。

作者通过《朝花夕拾》给我们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也让作者重临旧景,回忆那无忧无虑,美好纯真的日子。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3)

手捧着脍炙人口的巨作——《朝花夕拾》,擦拭上面久矣的尘埃,轻轻翻阅起来。

这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中写下的。老了,累了,倦了,品味起年少的童真,想必也不再是年轻的滋味了吧?

鲁迅先生的童年也并不乏味,他虽是乡下人,却可以随城里人一同上学;它有趣味横生的百草园;他在雪地捕鸟;他在上课时偷偷画画。似乎鲁迅的童年是在一首圆舞曲中结束的。“枯燥,乏味”则是鲁迅先生对书屋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就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从这本《朝花夕拾》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似乎感染了我,让我看到自己童年的光辉事迹。

小时候,我经常坐在外婆家的河岸边,看见古老的大桥下边,向着我游来一只只小鸭,歪着脑袋,掰着手指数“一只,两只,三只,五只……”喜欢把外婆洗好的衣服丢进脏水盆,想到这儿,心中有些窃喜,似乎是一个小阴谋得逞了。

鲁迅先生的童年趣味横生,而鲁迅先生的中年更是为国奉献。他非常具有战斗精神,他用他的一支笔与敌人进行战斗,他创作了大量作品,如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他还翻译了许多外国文学家的作品,如苏联作家法捷耶夫的长篇小说《毁灭》,还有《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等。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写出了旧中国的弊端。如今的我们,应该好好学习,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奋发努力。独酌花酒释胸竹寒衣不胜暑朝花夕拾谁归属甜酸咸辣苦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4)

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朝花夕拾》共收入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的《阿长与》;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读后感: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小学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5)

鲁迅先生的作品散文集《朝花夕拾》中,刻画了许许多多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阿长就是其中多样的鲜明人物之一。

阿长长得矮且胖,是照顾鲁迅先生的保姆,她留着许多奇怪的习俗,像是在新年吃福橘,饭粒掉在地上必须捡起来,晒裤子的竹竿下不能钻,让先生觉得繁琐至极。阿长是位十分迷信的农村妇女,她又热切期望一生平安她虽没有文化、举止粗俗,好事,多生事端,但她又心地善良,渴望幸福,热心帮助孩子们解决疑难,对孩子们充满了爱。阿长的丑陋面孔的背后是她的憨厚,愚昧的背后是她的善良。鲁迅先生在书中不避讳得写出阿长的美与丑,怀着真挚的情感,以此来表达对阿长的佩服、厌烦、喜欢,字里行间流露先生对阿长的深切感情,抒发对阿长的怀念之情。

阿长有愚昧迷信的一面,是封建旧思想毒害的结果,是她的不幸。但身上保存着朴实善良的爱,使先生难忘。她仍保留真诚、善良的心渴望幸福,期待生活,从阿长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底层劳动人民的真实淳朴以及鲁迅先生对此的深厚感情,既解决他们身上愚昧麻木的一面,更多的是歌颂了他们身上的美好善良。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6)

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有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文章围绕着阿长写了几件事,记录了他喜欢切切察察以及限制鲁迅的行动,懂得许多规矩以及麻烦的礼节,在告假回家期间却给鲁迅买了一部《山海经》,但是要知道,阿长并不识字,读音也不标准,可知她为了买到《山海经》有多艰难,这也让鲁迅对她感到崇高的感激之情。

文章的主人公阿长,是鲁迅幼年的保姆,她没有什么文化,睡相难看,曾“谋害”鲁迅的隐鼠。但她拥有这些缺点的同时,也有很多有点,如:勤劳、善良朴实、关爱孩子等。也正是因为这些性格特点,鲁迅才会对她从产生敬意到逐渐淡薄,再到产生敬意。

鲁迅通过对自己幼年时期的生活片段的回忆,记叙了他所接触到的阿长,塑造出一个栩栩如生的形象,表达了对阿长的喜爱与怀念之情。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认为阿长平时虽然切切察察,要求他人做到一些繁琐礼节,但她在这些礼节中更多的是关心,正如辞岁一事中,阿长的`愿望是朴素而美好的,只求一年到头“顺顺流流”,在那个年代,或许神灵才是她唯一的寄托,所以她才会如此信神。

这本书记录了关于鲁迅的很多有意思的小故事,很推荐大家好好的读一读。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7)

【朝花夕拾读后感】

【篇一:《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篇二:《朝花夕拾》读后感1300】

寒假作业布置写读后感,于是我就开始阅读一张写着密密麻麻的书名的报纸.找了许久,我找到了一个题目较新奇的书《朝花夕拾》鲁迅.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篇三:《朝花夕拾》读后感800】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next88)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篇四:往事悠悠500】

读《朝花夕拾》有感

富有深刻寓意的文章一直是鲁迅先生写文章的宗旨,但是对于《朝花夕拾》这一篇散文,鲁迅少了对现实的批判,多了一些趣味,一些回忆,少了《孔乙己》中似懂非懂的封建情潮,多了一些童年时代不可触及的享受.通过这十篇散文,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和对往事的无尽追忆.

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一个旧学老先生的形象跃然纸上;读《阿长与{山海经}》,勾勒出一个真实,鲜明的农村妇女形象.《藤野先生》中的描写将藤野先生生活中的马虎与治学严谨形成的强烈对比.而《猫.狗.鼠》中一个神往“老鼠成亲”的充满童趣的我,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捉蟋蟀,捕鸟的顽皮好动的“我”《五猖会》中有着对背不出不准去看会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教育不满和反抗的“我”,以及在《藤野先生》《范爱农》《琐记》中,则有着苦苦寻找救国救民真理的“我”.

《朝花夕拾》语言洁净优美,亲切感人,而且色彩纷呈.有的尖锐辛辣,有的质朴清新,有的精辟,有的机警.读它,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律动,亲临了鲁迅先生孩提时代的地方,渲染了真挚感人的悲情气氛,阐述了身为革命者肩上的重任,启发了我的爱国热情.

【篇五:《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

坐在藤椅上,杯中的茉莉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馨香,轻轻地弥漫在身边,手捧着那本淡绿色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散发出独特的童真,随着那一片片思念的云彩飞向那曾属于我们久违的世界……

晨曦中的鲜花故然绽放着娇嫩的花瓣,唤发着淡淡的清香,顶着残阳采的花失去了晨曦中的娇嫩与芳菲,却平添了一种迟来的成熟、风韵.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

鲁迅先生是一个幸运儿,但同时也是不幸的儿,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可以在百草园中无忧无虑的游玩,可以以虫为伴;他可以静静地听油蛉在低唱;他可以在白雪飘飘的冬天捉鸟……但同时他却承担着超越年龄的负担,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着放弃,抑制自己的欲望去背那些所谓的经典《鉴略》、《千字文》、《百家姓》,小小年纪的他就要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着承担一个家的重任……

或许,这就是那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在这个时光中鲁迅学会了长大,学会了承担,学会了思索,而我随鲁迅也懂得了成长……

有人说一篇好的文章不在于你有多美的文字,重要的是你是否可以引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而鲁迅先生做到了,他用他平淡朴实的语言唤发了多少人的思考,唤起了多少人的回忆和曾经拥有的幸福时光.

小时候,我喜欢坐在田梗上望着一片金黄的水稻,看着一个个忙碌的背影,心中绽放着一丝丝的甜蜜.那是收获的甜蜜.

小时候我还喜欢坐在藤椅上,依偎在外婆的怀里望着满天的星星,在宁静的月光下,数星星.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享受着那份浓浓的亲情与温馨.

如今的我,离开了过去,不再拥有过去那些时光了.这,或许是一种遗憾,但同时却多了一份充实.现在的我拥有着许多许多的书.每天在书中遨游着,努力地学习,拼命的争取明天.或许这很累很累,但我却在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成熟.这或许是在过去那些美景中领会不到的吧!

童年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

童年,在随着你我的长大渐行渐远,或许它会消失在人生的尽头,但它却留在了那一片片琐碎的记忆,闪耀在星空中,虽然只是点点微光却足以照亮你我前行的路……在如今的时代中,不如读一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吧!品一品不同时代不同人的童年吧!

合上《朝花夕拾》,品尝着那杯尚留余温淡雅的茉莉,时光又将我带回了那那一个轮回……

【篇六:《朝花夕拾》读后感45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初读《朝花夕拾》,我感觉它不像一部名著,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多年不见在与你聊家常,也许这才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著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篇七:《朝花夕拾》读后感600】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篇八:《朝花夕拾》读后感600】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8)

之前在语文课本上,陆陆续续读过一些《朝花夕拾》里的一些文章,这些文章读起来特别有味道,往往读过之后就很难忘记。暑假里,我翻开《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细细地读着,里面的每篇文章都特别精彩,读后令我有感而发。

童年是美好的,鲁迅的童年却特别精彩,每读里面的一片文章,就读出了真实的感情,犹如亲身经历着鲁迅童年里发生的每一件事。而且,我将鲁迅的同年和我的童年相对比,发现我们的童年有一些相似之处。

鲁迅童年的时候,家道已经衰落,大人们必须为生活奔波。鲁迅由于做错事情,经常被长辈责备,这些都让他感到难过。

我出生在平凡的家庭,爸爸妈妈必须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而辛勤工作,根本没时间陪我,在我做错事后,他们会大声责备我。鲁迅,在文中流露出渴望得到家长的理解,我也希望家长理解我。

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一篇是《狗、猫、鼠》,鲁迅没有朋友,只有小狗、小猫、小老鼠陪他玩。文中写道,鲁迅和一只猫结仇,其实,和鲁迅忧愁的不是猫,而是他生活的那个家庭环境。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读了这本书,我读懂了鲁迅的童年生活,也思考着自己的童年生活。

这是一本值得一度的好书。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9)

读《朝花夕拾》有感《朝花夕拾》本名作《旧事重提》,这本书描述了鲁迅先生从幼年到成年的大致情况。书中为我们描绘了许许多多令人难忘的画面,那虫鸣叽啾的百草园,那简介淡雅的书屋,书屋里还有那位固执但又让人敬畏的寿镜吾老先生,一切都那么让人向往。

朝花夕拾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像诗,像画,我从里面看到了中国在苦难中觉醒的过程,猫狗鼠的故事,有人为之捧腹,有人为之心惊:惊的是那时的中国民众中像猫一样的人太多了。鲁迅先生是厌猫的,讨厌猫的幸灾乐祸,讨厌猫的媚态。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郭巨埋儿、卧冰求鲤等故事,那些以违背了人的本性的孝子故事,着实让人痛心与唾弃。真正让鲁迅先生觉醒的,是在日本留学时的故事:日本在那个被军国主义渲染的时代,连教育也成为了战争的后援补给,年老的军人隐瞒了战争的残酷,年幼的学生不懂得战争的残酷,就在那个夜晚的电影院里,当学生们看见荧幕上日本军人屠杀了中国人民的时候,学生们大声欢呼,而唯有一人低头不语,那是鲁迅,身为中国人的鲁迅,在那个场合里显得是如此的刺眼与尴尬。令他痛心的不是同胞的死去,而是在那个中国人被杀的现场,周围还有一群中国百姓,面对同胞的死去,他们冷漠,没有反抗,甚至有人拍手叫好!几个日本人,几十个中国人,没有人反抗!从那时鲁迅先生明白了,国人缺少的不是强健的体魄,而是内心有尊严的灵魂!不过,鲁迅先生也是幸运的。真正触动我内心的,是那位对学生仁爱的藤野先生。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野先生,正因为藤野先生端正的教学态度,所以鲁迅把他的肖像摆在书桌对面,以此来鞭策自己。今天的我们,或许相对于那个时代是幸运的,那么,我们的灵魂呢?在口喊着爱国的'时候用着日本产的相机记录下这一时刻?这或许是这个时代让我们的思想麻痹了,但是我相信我们在灾难来临的时候挺身而出,作为国家新一代的主人,矗立在自己的祖国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