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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虹的日记与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8-02

2024李虹的日记与读后感(收藏三篇)。

怎么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阅读了作品,我们的思绪如滔滔江海。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感到疑惑可以试试阅读一下“李虹的日记与读后感”,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值得分享请将它收藏并分享给朋友们!

李虹的日记与读后感(篇1)

20xx年8月21日晴

今天天气很好,不是那么热,我,妈妈,和妹妹打算去何秦夷家玩,我们先去添添聚源味吃了红烧茄子饭,就来到何秦夷家,阿姨说我们下去玩吧,于是我们带上轮滑鞋,羽毛球拍,小单车来到附近的体育馆,何秦夷玩轮滑,我妹妹跟妈妈打羽毛球,那我只好玩骑小单车了,我还不会骑呢,何秦夷给我示范了一下,说脚先不要放在脚踏板上,先慢慢滑,再把脚快速放到踏板上踩,单车要倒的时候脚就放下来,于是我先试着滑,滑了一圈又一圈,不敢轻易把脚放上去,滑了大概一个小时,好像有一点点平稳的感觉了,才试着把脚放上去,我的脚一放上去单车就倒,我赶紧把脚放下来撑住,就这样尝试了好几次,慢慢的就觉得有点平稳了,妈妈就在旁边鼓励我说,不错,加油,这样骑了几圈之后,慢慢的我可以双脚踩着骑几步了,并且很平稳,已经9点了,妈妈就催着说要回家了,我真不想走,我还想再骑一阵子,因为我感觉我已经快要学会骑单车了,读后感《李虹的日记与读后感》。

哇,原来学骑单车也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难。

篇四:读《虎皮猫你在哪里》有感

到今天为止,我读完了《笑猫日记》共11册书,我觉得《虎皮猫你在哪里》这本书对我启发很深,这个故事介绍笑猫坚持不懈的精神,笑猫为了找它心爱的虎皮猫,有一天笑猫看见灯塔上有一只猫跟它的虎皮猫很相似,它就爬上去一看是一只男猫,男猫把笑猫从灯塔推了下去,然后笑猫的后腿受伤了,但是笑猫还是坚持住继续找虎皮猫,终于在一个钟楼里找到了它心爱的虎皮猫。

笑猫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篇五:读《蓝色兔耳朵草》有感

《蓝色兔耳朵草》讲的是笑猫找到虎皮猫之后,虎皮猫的耳朵聋了,笑猫听老老鼠说,蓝山有一种草叫蓝色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不过蓝山之间有一只豹子,一只老虎,还有一只大蜘蛛,一个大海怪非常凶猛,如果能穿过这座山就可以到达蓝山拿到蓝色兔耳朵草,老老鼠说从没有谁敢去那里,笑猫自言自语的说我一定要到达蓝山拿到蓝色兔耳朵草,于是笑猫就出发了,一路上遇到了蜘蛛的缠绕,差点被老虎,豹子,海怪吃掉,每一次都被笑猫那种执着的精神感动了,笑猫最终也感动绿毛龟,治好了虎皮猫的耳朵,最后老老鼠为笑猫和虎皮猫举行了婚礼。

李虹的日记与读后感(篇2)

20xx年8月21日晴

今天天气很好,不是那么热,我,妈妈,和妹妹打算去何秦夷家玩,我们先去添添聚源味吃了红烧茄子饭,就来到何秦夷家,阿姨说我们下去玩吧,于是我们带上轮滑鞋,羽毛球拍,小单车来到附近的体育馆,何秦夷玩轮滑,我妹妹跟妈妈打羽毛球,那我只好玩骑小单车了,我还不会骑呢,何秦夷给我示范了一下,说脚先不要放在脚踏板上,先慢慢滑,再把脚快速放到踏板上踩,单车要倒的时候脚就放下来,于是我先试着滑,滑了一圈又一圈,不敢轻易把脚放上去,滑了大概一个小时,好像有一点点平稳的感觉了,才试着把脚放上去,我的脚一放上去单车就倒,我赶紧把脚放下来撑住,就这样尝试了好几次,慢慢的就觉得有点平稳了,妈妈就在旁边鼓励我说,不错,加油,这样骑了几圈之后,慢慢的我可以双脚踩着骑几步了,并且很平稳,已经9点了,妈妈就催着说要回家了,我真不想走,我还想再骑一阵子,因为我感觉我已经快要学会骑单车了。

哇,原来学骑单车也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难。

李虹的日记与读后感(篇3)

20xx年8月13日晴

今天天气有点热,妈妈打算带我们回老家一趟,一清早妈妈就带我们去买火车票,哇,排了长长的一队全是买火车票的,终于到我们了,一问才知道没有坐位了,要等5天后才有,因为妈妈是请的假,我们不能等,妈妈说我们今天就走,于是买了2张无坐票,然后我们来到商场买了2个凳子,还有吃的东西,回家吃了午饭我们就出发了,坐车来到了火车站,火车站的人密密麻麻,特别是候车室里外都挤满了,看来坐火车的人还真不少。

到了上火车的时间,我们走过一座天桥火车就停在那儿,我们拿着票上了车,车上的人很多,有坐着的,有站着的,我们拿出凳子在过道里坐下来,还好,周围的那些叔叔,阿姨们都对我们很友好,尽量让着我们,过一下子,有人推车过来卖东西,我们只好起身站在一旁,到了晚上我们吃了饭,妈妈说你们可以吹吹葫芦丝,我就吹了《甜蜜蜜》《沂蒙山小调》《侗乡之夜》,结果很多人都跑过来看,大家都鼓掌称赞,吹得很好,快到12点了,我很困,这时火车停了有很多人下了车,哦,原来火车已经到了江西的吉安车站,现在有很多的空位子,好了我们终于可以睡觉了,很快就睡着了。

这是我坐火车的一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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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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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篇1)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一部,不过也确实名副其实,读来使人神伤。

李尔王是声名显赫的大不列颠国王,生有三个女儿,于是他决定将国土分赐给她们,以爱为考验。李尔王被大女儿二女儿的甜言蜜语迷惑,而三女儿虽实话实说却被逐出本国,有肯特来阻止,却无果,幸法兰西国王将其娶为妻,方止。然而葛罗斯特也遇到了小儿子迫害大儿子的事,他也被蒙在鼓里。之后发生的事才让李尔王认清两个白眼狼女儿的真面目——她们不赡养李尔王,对李尔王破口大骂,欲削减李尔王少得微不足道的卫兵。他疯了,身边只剩下小丑、肯特、葛罗斯特与埃德加,(其实是那个被害的`大儿子,乔装扮成乞丐)最后,小女儿让医生治好父亲,并班师攻打大不列颠。话说那两个歹毒的女儿,为了争抢埃德蒙,两败俱伤,双双损命。当大不列颠快回归了,小女儿于牢中被害,李尔王也随之死去,跟随李尔王的肯特也忧郁而亡。

书中的李尔王虽有些糊涂,但也是人之常情,而且他知错回头。而两个女儿则无情无义,手足相残,唯利是图,忘恩负义。小女儿却十分孝敬,有情有义,令人称赞。其他忠臣以肯特为代表,都使我分外感动。此书最后的结局十分悲惨,孝魂忠魂俱去了,令人心伤。

此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人不能自私自利,需得忠孝两全,大气大度也不可或缺,如果犯错,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矣。有情有义才会有人称赞,忘恩负义与禽兽无异。

《李尔王》写得实在太棒了!希望你们也去多多欣赏这样的佳作。《李尔王》令我至今记忆犹新。

李尔王读后感(篇2)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 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读后感(篇3)

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

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作文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李尔王读后感(篇4)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 P516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都讨厌这个国王,唯独小女儿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为了争夺王位,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才是真心的爱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惩罚的;也不能光听好听的话,而不去认真思考,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从上中学就很喜欢莎士比亚,那时有学他的《威尼斯商人》,为其中精彩的剧情美妙的语言所倾倒,后来又学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死与共冲破世俗禁锢的爱情让我心生向往,中学时期学习莎翁的这两部剧均为经典让我折服,却又觉得意犹未尽。那时又因条件有限,时间紧张,没有能再看到莎翁别的剧本,直到大学了才有时间有机会再次与莎翁《李尔王》相遇。

其实《李尔王》讲的是个简单的家庭故事,一个父亲与他的三个女儿的故事。李尔王是个富有的国王,他有三个女儿,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再很好地管理国家了,于是他决定把国家分给三个女儿。他问大女儿:?说说你有多爱我吧!?大女儿说她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父亲,她愿意用所以的金钱与权力来爱父亲,李尔王听了很满意,分给了大女儿一半的土地与兵力。接着他问二女儿:?你有多爱我呢??二女儿说她愿意为父亲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最爱的人是父亲。李尔王也很满意,又分了剩下的一半土地与兵力给了二女儿。轮到了三女儿了,李尔王问她:?你愿意用什么来爱我呢??三女儿很诚恳地回答说:?我现在一无所有,所以没法拿什么来爱你父亲,但请相信我是爱你的。?李尔王很不满意三女儿的回答,认为她是在敷衍,根本不爱自己。于是决定不再要这个不孝顺的女儿了,当然也不会分给她半点财产。故事讲到这里或许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精彩还在后面,分光了财产的李尔王一无所有,有一天他想去大女儿那里看看,却被大女儿嫌弃厌恶,扫地出门。他在二女儿那里也是一样待遇,最终是三女儿出现了并愿意奉养李尔王,这里是故事的高潮,当初说怎样爱他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在他没财没势后开始露出丑陋的嘴脸,忘恩负义地将老父亲拒之门外,不善言辞没分到任何财产的小女儿才是最爱父亲的,她愿意用自己现在拥有的东西去爱父亲。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动容,李尔王的糊涂,大、二女儿的阴险狡诈,三女儿的真诚孝心形成了对比,这个故事表面看起来是发生在英国皇室,但实际却在我们身边。

你的身边也有这样类似的故事吧,不孝的子女,凄凉的父母,令人心寒,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父母教我们说话,走路,吃饭,耐心地教会我们成长,父亲付出了多少辛苦,在父母年老体衰该由我们反过来奉养他们的时候,有的人却早已经忘记了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他十几年的恩情。当乌鸦还知道反哺之情时,我们应该感到惭愧了。当滴水之恩能换来涌泉相报时,作为父母,他们会十分幸福。而我们要做到饮水思源,用感恩之心回报培育我们成长的父母,回报帮助过我们的朋友们。《李尔王》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真诚,人与人的交往中,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有的人说得很好,但转身就把你出卖了,而有的人是真诚对待你,不会对你说甜言蜜语却能在你困难时拉你一把,前一种人不能交,后一种人要好好把握,千万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呗甜言蜜语蒙蔽自己的双眼,看不清他人的内心,最后悲惨的还是自己。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长期相处,才会辨别真善美假丑恶。

大学生活没有了高中的紧张的学习压力,我们可以在惬意的午后,捧着一壶热茶,品一本好书,用读书充实自己,不负美好的大学青春年华。

《李尔王》也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人物的丑恶被描写的淋漓尽致,就算是以读者的角度,去看也会对他们恨之入骨。

不列颠的国王李尔王有三个女儿,她们是奥本尼公爵的妻子,高纳里尔、康华尔公爵的妻子里根和漂亮的姑娘考狄利娅。法兰西国王和勃垦第公爵同时向考狄莉娅求婚,这时候,两个人为了此事住在了李尔王的宫里。

老国王已经八十多岁了,他决定将国事交给年轻人去管。他把女儿们叫了过来,想知道他们到底有多爱自己,他好按照女儿们爱自己的成都来分配应得的国土。

大女儿高纳里尔,和二女儿里根用花言巧语各分得了三分之一,可考狄莉娅知道姐姐们说的都不是真心话,所以她只能说:“我爱的不多不少,只是照着每一个女儿的本分,去爱您。”

李尔王已经分不清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听了考狄莉娅的话后,大发雷霆,与考狄莉娅断绝了父女关系,并将本打算给考狄莉娅的三分之一国土,分给了奥本尼公爵和康华尔公爵。原本想娶考狄莉娅的勃垦第公爵也因此不向她求婚了,考狄莉娅便嫁给了法兰西王,去了法兰西。

考狄莉娅走后,国王就受到了两个女儿和康华尔公爵的欺负,不但将他的侍卫减少了一半,还不让他回皇宫。由于奥本尼公爵生性善良,他处处为国王讲话……

最后国王去了考狄莉娅那里,但他和考狄莉娅,在一次法兰西与不列颠的战争中被抓回了不列颠。在狱中时,高纳里尔和里根派人杀死了他们。高纳里尔和、里根和康华尔公爵最终被杀死,奥本尼公爵最终成为了国王。

事实证明“百善孝为先”连孝都做不到,还能成什么大事?我送给他们一句话:再会说话的嘴,也掩饰不了邪恶的心,只有没经修饰的话才是最完美的,不能让真正爱你的人伤心。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一定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

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对比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

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只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美好的人们,这就包皮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

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知道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一定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可以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悲剧中注定的吧——把美好的毁灭掉。

我想,李尔王中的一些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不能接受的,但也许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只是我还没有看到过它的黑暗。我不知道当自己走出校园以后会面对着怎样的世界,我都希望远离谄媚和虚伪,坚守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纯真,不去做因为欲|望而失去理智的“傻瓜”。或许现实生活是残酷的,做到这很难,但不经历谁又知道善于恶,伪与善的标准呢?

李尔王读后感(篇5)

《李尔王》约写于16,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正因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就应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但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但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持续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但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正因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正因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生,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爱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爱的那个男生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生,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正因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生,正因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那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就应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向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生正因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正因他是个私生子,因此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但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一样,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但是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正因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就应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正因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正因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因此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就应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但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爱甜言蜜语的人,喜爱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资料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正因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而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能够决定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正因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味道又怎样会知道甜的味道呢?

李尔王读后感(篇6)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权利斗争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可以判断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甜的滋味呢?

李尔王读后感(篇7)

我最近看完了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读完之后静下心来去仔细思考李尔王疯掉之后所说的‘疯话’:

“你还看见那家伙怎样给那条狗赶走吗从这一件事情上头,你就能够看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一条得势的狗,也能够使人家惟命是从。”

“褴褛的衣衫遮不住小小的过失;披上锦袍裘服,便能够隐匿一切。罪恶镀上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头也会折断,把它作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能够戳破它。”

“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我说,没有一个人;我愿意为他们担保;相信我吧,我的朋友,我有权力封住控诉者的嘴唇。”

李尔的思想和感受在此刻到达了最高峰。他的“疯话和正经话夹杂在一齐”,表面上是“疯话”,实质上是正经话。他的“疯话”,实际上揭露了当时的社会;反映出了人们的梦想在现实之中找不到出路的绝望。他说,“我要象一个新郎似的勇敢地死去”,这种绝望令我所深感震撼。

李尔经过痛苦的考验,变为另外一个人了。他由专制独裁、刚愎自用的封建国王逐渐变成一个宽宏大度,举止温和,对不幸者抱同情心,对人民的苦难有了怜悯的公正态度的人。“到最终才摆脱了庄严气派,他的沉重的悲伤和活力汹涌的气势”。他不仅仅对两个不义的女儿进行了愤怒的诅咒,并且对科第丽尔深深地抱着负疚,直到悔悟自我过去很少想到过不幸的人民。

我渐渐对他报以同情,渐渐为他所感到委屈,对他那两个表里不一的女儿做出与他一样诅咒,即使最终其中的贡纳利死了,但这仍不能平息我的'怒火与气愤——她是因为毒害自我那正直的丈夫不成功而被曝光才自杀的,这根本不能博得人一丝一毫的同情,我认为她罪有应得。

《李尔王》叙述了两个催人泪下的故事,值得人们去读。

李尔王读后感(篇8)

《李尔王》列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历来很受推崇,它取材于一个家喻户晓的古老的英国民间传说,表达了人民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险家的谴责;同时也可以说,这个故事总结了人们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得出的经验教训:现象与本质、外表与内容往往有很大的差距:“金光灿灿的不全是**。

”它告诫人们绝不能像年老懵懂的国王一般,为表面的现象所迷惑。大女儿、二女儿说得天花乱坠,却原来是狼心狗肺;小女儿质朴无华,却有一颗纯金般的爱心。从这个一意上说,李尔王和他的三女儿的传说具有语言的意义,它总结了人们几千年来的人类经验。

李尔王作为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长期生活在呼和浩诺的宫廷中。他周围的人都想讨好他,请他帮忙,他们都不停地改变他的意愿。一切都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他的是非为普天下人的是非。无耻的奉承和奉承就像一团浓重的毒雾紧紧围绕着他。

年深月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了。他一刻都离不开那一片歌-功-颂-德。他感到了一个吸毒者的乐在其中。

他晕头转向了,飘飘然了,仿佛自己当真处于宇宙中心,它的遗址就是主宰宇宙的法律,他的一句话就是使众生万物欢欣鼓舞的阳光,或是使大**颤的雷霆。

如今,正当他两个大女儿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之时,偏是小女儿却拒绝摇尾乞怜的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地扫了他的兴,他一怒之下,完全失去控制,还有什么蠢事干不出来呢?

最终,李尔王失去了王位、权力和苦难,但这是因为人性的恢复。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了当初他那么迷恋的煊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着当初被他驱逐、受他诅咒的小女儿,在她怀中,却再不能从长眠中唤回那颗洋溢仁爱的心了。

正是她,以她的深情厚意教会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恨国王,小女儿却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

”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

”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

”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为了争夺王位,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突然意识到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真的很爱我,是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看完这个故事,我知道: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否则会受到惩罚;不能只听好话,不认真思考,要看清事物的本质。

李尔王读后感(篇9)

读罢《李尔王》,我唯一的感想就是李尔好可怜,人好可怜。

没有利益冲突的陌路人可以很好的相处,而有利益之争的亲人好友却能反目成仇,如此美丽的毒药,让人们为了它乐此不彼地战争。

李尔不在是王后,落魄却非一无所有,他有忠实的卡厄斯与弄臣、不正常的神经、满心的悔恨、还有麻木的痛苦。有人说自食其果,可因果如恩怨何时了。

那位可怜的托姆让我震撼,这世上苦远大于乐,无论有没有错。女儿考狄利亚没有错,至少书中没有写,却最终因战争失利被害死,若是一定要挑错,只能说她仓促出兵却不懂战术吧。

人生苦短,但考狄利亚的出现,多少让垂暮之年的李尔感到一丝安慰与温暖。

玩权力是费心机的,机关算尽太聪明的后果,难免就是算了卿卿性命。这两位姐姐们也同样可怜,她们拼命追求权力与财富,却不懂得爱,最终因上天的公道为自己的行为负了责。

托尔斯泰曾批评这篇伟大而非最佳的作品实逊蓝本,而其实我更倾向于这个悲剧的结局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毕竟,人类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场悲剧。

而题目最终定为李尔王,李尔还是王,即使他性情急躁、不能分辨真话与奉承。当然我不懂它是否是讽刺。李尔做不到执着后的放下,如同卓别林的一句话对不起,可是我不想当皇帝,我不会干这行。

最后我们只能在感触之余祈祷,愿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李尔王读后感(篇10)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盲人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人看莎士比亚笔下人物,都有各人自己的见解。我也是,虽然李尔王死于他

的虚荣,但更多的是死于他对人性的无知。“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莎士比亚写尽世间各样人物,却没有写出一个完人,因为世界本没有完人。莎士比亚的悲剧,就是人的悲剧。

李尔王读后感(篇11)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悲剧之一,是英国的一个古老传说,故事本身大约发生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李尔王》描写一个专制独裁的昏君,由于刚愎自用,遭受到一场悲惨的结局。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己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可以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

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快乐,只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然而李尔王却因此大怒,与她断绝父女关系,难道他这个高高在上的君王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难道他这个父亲对亲情的理解也只是语言的动人、表面的华丽、不断满足虚荣心的奢侈,毫无真情实感吗?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知道别人已把自己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知道自己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希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只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后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现在已回天乏术了。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己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而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李尔王读后感(篇12)

《李尔王》读后感范文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心静者胜出。

阅读的力量往往不是通过身体感官来体现的,而是潜移默化地影响到精神。

有人说书中有人,人在书里,书人合一。

这人,是作者,也是阅读者。

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

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

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

《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

莎士比亚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证明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对私生子有偏见。

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

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

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

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

李尔的性格乖戾。

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

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冷酷,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不正是李尔王的不同方面吗?516“造人”的比喻是蜗牛背着房子,因为它可以缩着头;它不会把房子给它的女儿,这样它的触角就没有地方安顿下来。

刷子李读后感汇总9篇


根据您提出的需求我为您找到了以下内容:“刷子李读后感”。我相信您在阅读完这篇作品后一定会有很多的读后感。通过记录阅读过程,可以增加自己的阅读乐趣。如果您对某个领域有疑惑,可以根据本文提供的参考信息来寻找答案!

刷子李读后感 篇1

刷子李,一个平凡的人,却又不平凡的刷墙技术。《刷子李》这篇课文,充分表现了刷子李在刷墙的动作。让我们见识到了“技艺高超”!

他在粉刷墙壁时,高超的技艺在于他的黑色衣服。只要他身上有一点白点,他就付不起钱。他敢于挑战!

这是传说,人信也不会全信。行外的没见过的不信,行内的生气愣说不信。

一年的一天,刷子李收曹小三为徒弟。学徒之初,他总是端茶、倒水、点烟、屁股后面拿东西。曹小三当然早就听说过师傅那手绝活,一直半信半疑,这回非要亲眼瞧瞧。

这天,曹小三第一次和师傅外出打工,到镇南路给李家的新房子刷油漆。到了那儿,刷子李跟管事的人一谈,曹小三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按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

这楼房大小九间屋,得刷九天。干活前,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服黑鞋。穿上这身黑,就好像跟地上一桶白浆较上了劲。

房子的一个屋顶有四堵墙。先刷屋顶,再刷墙壁。屋顶尤其难刷,蘸了稀溜溜粉浆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一滴不掉?一掉准掉在身上。

可刷子李一举刷子,就像没有蘸浆。但刷子划过屋顶,立时匀匀实实一道白,白得透亮,白得清爽。有人说这蘸浆的手法有高招,有人说这调浆的配料有秘方。

曹小三**看得出来?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好像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浆,衔接得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

可是曹小三最关心的还是刷子李身上到底有没有白点。

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此刻,曹小三趁着给主人倒水点烟的机会,用眼睛仔细地搜了搜李的全身。

每一面墙刷完,他搜索一遍。居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粉点也没发现。他真的觉得那件黑衣服有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

当李画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时,曹小三点燃了香烟,他看到李裤子上有一个大豆大小的白点。黑中白,比白中黑更扎眼。完了!

师傅露馅了,他不是神仙,往日传说中那如山般的形象轰然倒去。但他害怕尴尬。他不敢说也不敢看。他忍不住瞥了一眼。

这时候,刷子李忽然朝他说话:“小三,你看见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名气有诈,是吧。傻小子,你再仔细瞧瞧吧——”

说着,刷里指轻轻地拿着裤子往上走,那白点马上就不见了,又放开了,白点又出现了,奇怪!他凑脸用神再看,那白点原来是个小洞!刚才抽烟时不小心烫伤了。

里边的白衬裤从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

刷子李看着曹小三发怔发傻的模样,笑道:“你以为人家的名气全是虚的?好好学本事吧!”

曹小三学徒的第一天,恐怕别人一辈子都不明白自己学到了什么!

刷子李技艺高超,坚持不懈,我们应当学***精神。

刷子李读后感 篇2

三百六十行吗,行行出状元。意思是说,人间有三百六十种工作,每一种工作都能干出点绝活。刷子李就是这样一位普普通通的手艺人,说他普通,他却有十足的派头一天只刷一间房,而且它还拥有一个特别的习惯,干活时一身黑衣,刷完墙后身上绝不会沾上一个白点,如果有一个白点,刷子李白刷不要钱。刷子李的徒弟曹小三第一天跟着师傅出去干活,在给师傅点烟、倒茶水时,总忍不住偷偷地望望一身黑衣的刷子李身上有没有白点。嘿!奇了,一天下来,师傅身上竟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白点都没有,曹小三呆在原地发怔发傻。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靠什么生存?靠手艺,靠自己日积月累的过硬本领。他这本领从哪儿来?从千锤百炼中而来。像那百步穿杨的将军射箭,像那油能穿钱而过的卖油翁一样,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蕴含着一个道理:只有付出艰苦的劳动,通过长期地学习,不断地实践,才能获得本领,掌握技术,赢得别人的尊重。我们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勤学好问,只有千锤百炼,只有不厌其烦,才能让成绩逐步上升。就像我刚开始学约分时,做一道题象蜗牛一样慢,现在做得多了,像九十六分之二十四这样的题,我一口就可以答出来是四分之一。这难道不也是熟能生巧吗?所以,不管干什么,我们都要有耐心,严格要求,刻苦训练,坚持不懈,才会熟练,才会有好的结果,好的成绩,这就是熟能生巧。

刷子李读后感 篇3

《刷子李》是我执教的一篇文章,我认真地读了读书,真是受益匪浅。

俗话说得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的这身绝活并不是一天两天所可以练成的,而是需要几年或几十年的锻炼和训练所得的结果。

读了《刷子李》这篇文章,我同时也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做一件事,并不能只顾着为眼前的利益所着想,把眼睛张大,几十年后,你会觉得,几十年前你所做的训练、付出的汗水会在几十年后的今天起到重大的利益。例如,美国第一个黑人奥克斯年轻时就有一个梦想:

就是当一名**,到了高中,因受妈妈的教诲,把目标写在地上,开始跳起人生的“梦想跳板”。

大学毕业后,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做一名出色的社区组织者,实现这个目标后,他又跳向第二个目标: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又由参议员跳向国会议员,最后成为了那个举世瞩目的美国**。我估计oxx的努力需要30多年的时间。

人们应该学会坚定,为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前进。再说说喜剧之王周星驰,从跑龙套的周星驰到主角,再到导演,摘取了金像奖,成为了最闪亮的笑星,他都是为他的梦想而努力。

他的独特技能值得学习,但他的精神值得学习:成功=伟大的梦想+实际的目标+每一滴汗水和努力。不管你经历了多少坎坷,如果半途而废,努力全部作废,光明与你无缘。

一个人必须坚持工作才能取得成果。幸运女神关心那些继续努力工作的人。付出行动,总有收获。因为幸运女神在看着你。

语文课时,老师教我们23课——《刷子李》对刷子李的高超技巧,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这篇课文选自《俗世奇人》,讲了徒弟曹小三头一次跟师傅外出工作,亲眼目睹了师傅的绝技:身上绝没一个白点!从**的语中,曹小三懂得了师傅教他的本事。

我不禁开始深深的佩服起刷子李来,他告诉曹小三的,不仅仅是干活的本事,更多的则是曹小三在人生中必知的那一个个哲理:手艺人必须要有本事,本事是靠勤学苦练得来的,有了本事才能有自己的尊严。

我想起了自己,我在一次次困难中,不肯抬头面对,总是想,办不到就算了,何必自讨苦吃,从头再来呢还是尽早放弃吧!却从来没有想过,机会总是有的,也许下次它就来了呢我真是让机会一次次逃走啊!

记得有一回,我突然想学自行车,却学了两天还没有学会,我坚持不住,不肯天天耐着性子去认证学,导致自己现在还不会骑自行车,现在想想如果当时认真学,坚持不懈,不断磨练,忍住那一次次的跌倒,现在肯定已成了一名自行车高手了!

因此,我认为我们必须坚持不懈,不断努力,让自己在人生的舞台上绽放出属于自己的迷人光彩!

今天,我们学习了《刷子李》这篇文章。学后,我对课文的主人翁刷子李产生了深刻的印象。

本文主要讲的是:李刷子是从事绘画行业的,他的技艺很好。一天,李的徒弟曹小三和他一起去画画。

因为曹小三一直怀疑师傅的绝技,他决定这次要看清楚。每当主人画完一堵墙,曹小三都会认真地看着主人,看看主人身上有没有白点,但不是一直这样。当主人画完最后一面墙时,曹小三突然发现主人身上有一个白点,于是他对主人的仰慕之情油然而生。

后来当师傅告诉他真相时,他才恍然大悟。

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刷子李的技艺能够如此精湛,不是因为他天生就会,而是他靠后天的努力才换来的。这使我联想到了小时学滑冰的事。

我六七岁的时候,父母在我生日那天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惊喜,那就是一双溜冰鞋。那天,我很兴奋,所以我迫不及待地要穿上这双冰鞋,让爸爸帮我学习。

起初,因为爸爸一直扶着我,我并没有摔跤,因此我觉得滑冰其实一点儿也不难。不一会儿,我就让爸爸松开手,自己去滑。这可不当紧,我就像是从温室中出来的花朵,一跤又一跤,疼死了。

这时我我想打退堂鼓了,可爸爸妈妈不同意,于是我只好硬着头皮一直练,摔呀摔。功夫不逊于那些想学的人,终于,经过我下午的坚持,我终于学会了!

这两件事似乎没有多大关系,但我们已经努力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成功的背后一定会付出自己辛勤的汗水。

刷子李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刷子李》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刷子李是干粉刷这一行的,他每天只刷一间房,每刷完一面墙,要抽袋烟、喝碗茶、再刷下一面墙。他总是穿一身黑衣服干活,干完活身上如果有一个白点,他就白刷不要工钱。有一天,刷子李收了一个徒弟曹小三。曹小三看见刷子李刷完一面墙后,身上有一个小白点,便嘲笑师傅。刷子李告诉他:那是抽烟点着的洞。曹小三凑近仔细看,果然如此。刷子李告诉曹小三要认真学好本事。

这篇文章,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曹小三发现刷子李身上有个小白点,却是抽烟点着的小洞,而不是粉刷的小白点。刷子李叫他认真学好本事。这里写出了刷子李技术很高超,说明刷子李刷了无数的墙,非常熟练。说明干一行,一定要对这一行熟能生巧,技术精湛。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有一次,我家买了一个沙发,送来的箱子里面,零件五花八门,看得我眼花缭乱,无从下手。而装沙发的师傅,胸有成竹,一点都不慌。只见他先把木板按大小分好类,根本不用看图纸,沙发的样子都在他心中。他有条不紊地组装起来,不一会就装好了。还有一次,我把过年得到的利是钱拿去银行柜台存,一大口袋呢,里面一元、两元、五元到百元都有。只见工作人员先把钱分好类,用手一张一张地码好,她的手像在跳舞似的,五张一抡,五张一抡,看得我眼睛都花。不一会他就数好了,最后打入电脑,一共6005元,可工作人员就用了五分多钟时间,真快啊!

《刷子李》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干一行一定要对这一样了如指掌,技术精湛,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刷子李读后感 篇5

语文课时,老师教我们23课——《刷子李》对刷子李的高超技巧,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这篇课文选自《俗世奇人》,讲了徒弟曹小三头一次跟师傅外出工作,亲眼目睹了师傅的绝技:身上绝没一个白点!从师父的语中,曹小三懂得了师傅教他的本事。

我不禁开始深深的'佩服起刷子李来,他告诉曹小三的,不仅仅是干活的本事,更多的则是曹小三在人生中必知的那一个个哲理:手艺人必须要有本事,本事是靠勤学苦练得来的,有了本事才能有自己的尊严。

我想起了自己,我在一次次困难中,不肯抬头面对,总是想,办不到就算了,何必自讨苦吃,从头再来呢?还是尽早放弃吧!却从来没有想过,机会总是有的,也许下次它就来了呢?我真是让机会一次次逃走啊!

记得有一回,我突然想学自行车,却学了两天还没有学会,我坚持不住,不肯天天耐着性子去认证学,导致自己现在还不会骑自行车,现在想想如果当时认真学,坚持不懈,不断磨练,忍住那一次次的跌倒,现在肯定已成了一名自行车高手了!

所以,我觉得必须坚持不懈,不断努力,才能使自己在生活这个舞台上,绽放出只属于自己的迷人光彩!

刷子李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刷子李》这篇课文。使我深有遐想。

《刷子李》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个叫刷子李的粉刷工,他有着远近闻名的粉刷墙壁的绝活儿。只要一粉刷墙壁,他必须得穿一身黑,并且刷完后,身上决对连一个白点都不可能有。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

刷子李能拥有这么高强的粉刷技术,全是靠着勤学苦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换来的。

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坐不住和手总喜欢摸来摸去。上课时,我虽然非常认真的听讲,但是坐一会儿,就觉得屁股上好像扎了无数的钢针,坐也坐不住。我只要一坐不住。手就开始忙活儿了。一会儿动动笔盖,一会儿摸摸文具盒,害得我把视线都给转移到手上了。我又抠抠手,又摸摸脸,手一刻也没有停。这时,下课了,就又后悔刚才为什么没坚持着坐端正,不摸手。

我觉得我要向刷子李学习,学习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并且做一个刷子李那样的人。

刷子李读后感 篇7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我觉得冯骥才老师说得好,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

看了这本书,使我映像最深的是《刷子李》这篇文章,文章中的刷子李领我非常的敬佩,他一身绝活并非一两日就能够练成,这绝对是真功夫,没有毅力和耐心是练不成的。这使我想到了当今社会,我看到过自己家里装修房子,油漆工在刷墙时,有的吹着口哨,有的还看手机,在刷墙时心不在焉,满地掉落的油漆,墙粉,地面白花花的一片,很多的装修问题都是这些装修工人不认真造成的。所以,现在会有很多的装修矛盾,在电视上经常能够看到。和文章中的刷子李比一比绝对是天差地别。刷子李刷墙时身上和地上没有留下一点粉点,惹得他徒弟不相信,以为他是吹牛的,经过自己的亲身体会,后来徒弟也信服了。也让我想到自己在学乐器巴乌时的表现,没有坚持每天练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技艺没有练精,我就缺少像刷子李这样的毅力和耐心。

合上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觉得应该向刷子李学习,学习他那种用真本事说话,而不是胡乱吹牛,技术不仅要练会更重要的是练精。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是一样的,把不会的弄懂,把弄懂的知识举一反三,这样我们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刷子李读后感 篇8

读刷子李有感篇1

今天,我们学习了《刷子李》这篇课文,使我受益匪浅。

《刷子李》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刷子李专干粉刷这一行,他刷的房子十分没,而且他干活时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白点!有一年,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刷子李带他去干活,身上绝没白点!

一年,李刷子收了一个徒弟。李刷子带他去上班。徒弟画完一堵墙休息时,仔细搜查了大师的全身,但没有发现任何白点。直到最后,他看到了一个白点。他仔细一看,原来是师傅抽烟时烧的洞,里面的白裤子露了出来。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肯努力、刻苦地学习,就会得到回报,这不禁使我想起了我以前学英语的情景:那时我第一次接触英语,“英语” 对我来很陌生,所以,我除了二十六个字母外什么都不会,第一次英语考试,结果可想而知。

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英语。每天,我都在听磁带,背单词。我的英语成绩终于上来了。现在,我的英语成绩是班上最好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只要肯坚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读刷子李有感篇2

语文课时,老师教我们23课——《刷子李》对刷子李的高超技巧,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这篇课文选自《俗世奇人》,讲了徒弟曹小三头一次跟师傅外出工作,亲眼目睹了师傅的绝技:身上绝没一个白点!从**的语中,曹小三懂得了师傅教他的本事。

我不禁开始深深的佩服起刷子李来,他告诉曹小三的,不仅仅是干活的本事,更多的则是曹小三在人生中必知的那一个个哲理:手艺人必须要有本事,本事是靠勤学苦练得来的,有了本事才能有自己的尊严。

我想起了自己,我在一次次困难中,不肯抬头面对,总是想,办不到就算了,何必自讨苦吃,从头再来呢?还是尽早放弃吧!却从来没有想过,机会总是有的,也许下次它就来了呢?

我真是让机会一次次逃走啊!

记得有一回,我突然想学自行车,却学了两天还没有学会,我坚持不住,不肯天天耐着性子去认证学,导致自己现在还不会骑自行车,现在想想如果当时认真学,坚持不懈,不断磨练,忍住那一次次的跌倒,现在肯定已成了一名自行车高手了!

因此,我认为我们必须坚持不懈,不断努力,让自己在人生的舞台上绽放出属于自己的迷人光彩!

读刷子李有感篇3

今天,我们学习了23课---《刷子李》,我觉得刷子李的刷墙技术真是太高超了。

你看这一句“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 刷子李对自己也太苛刻了,您说,这刷墙的人无论是蘸浆还是粉刷,总会掉一两滴在身上,而且又没人规定刷子李必须保持衣服干净,他还给自己立下这样的规矩,这对一个粉刷墙壁的人,要求真是极其苛刻。

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如同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上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 哎呀,别说是曹小三惊得目瞪口呆,连我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哪是一个粉刷匠在粉刷墙壁呀!明明是一位**大师再进行**表演啊!

这有节奏的手臂一摇一摆地,真是像在演奏一曲交响乐,令人如痴如醉。

可事情好象并不如此,“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看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如黄豆大小.” 难道刷子李的那手绝活是假的?他并不是那么神?

枉我那么佩服他!可我总觉得事情还没完.我继续往下看,看着看着,我不禁笑出声来,真是让我松了口气,原来那白点是一个破了的小洞,刷子李刚才点烟时烧的一个小洞,里面的白衬裤映衬出来,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白点。

刷子李那刷墙的本领真是独一无二,盖世无双。其实,像这种民间艺术还有很多,什么“泥人张” 的泥人,“杨柳青” 的年画,还有剪纸艺术,都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民间艺术,那些民间艺人的绝活,都是世界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宝贵遗产,令人拍案叫绝!

难道这堪称一绝的民间艺术不是我们中华民族炎黄子孙的自豪和骄傲吗!

读刷子李有感

刷子李读后感 篇9

语文课时,老师教我们23课《刷子李》对刷子李的高超技巧,我不禁陷入了沉思。

这篇课文选自《俗世奇人》,讲了徒弟曹小三头一次跟师傅外出工作,亲眼目睹了师傅的绝技:身上绝没一个白点!从**的语中,曹小三懂得了师傅教他的本事。

我不禁开始深深的佩服起刷子李来,他告诉曹小三的,不仅仅是干活的本事,更多的则是曹小三在人生中必知的那一个个哲理:手艺人必须要有本事,本事是靠勤学苦练得来的,有了本事才能有自己的尊严。

我想起了自己,我在一次次困难中,不肯抬头面对,总是想,办不到就算了,何必自讨苦吃,从头再来呢?还是尽早放弃吧!但我从没想过总有机会。也许下次会来?

我真是让机会一次次逃走啊!

记得有一回,我突然想学自行车,却学了两天还没有学会,我坚持不住,不肯天天耐着性子去认证学,导致自己现在还不会骑自行车,现在想想如果当时认真学,坚持不懈,不断磨练,忍住那一次次的跌倒,现在肯定已成了一名自行车高手了!

因此,我认为我们必须坚持不懈,不断努力,让自己在人生的舞台上绽放出属于自己的迷人光彩!

河南开封金明区金明小学六年级:羽之雪

李尔王读后感范例11篇


在读完作者写的作品,自己的精神世界也得到了满足。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经过编辑的积极收集和整理这篇“李尔王读后感”呈现在大家眼前,感谢您的耐心阅读希望这篇文章能够满足您的期望!

李尔王读后感【篇1】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所著的‘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便被这名号所吸引,看看这是否是噱头。而事实证明莎士比亚的博学多识乃我一生所追赶不上,读完这本书,我能感到胸腔中那颗还未成熟的心灵受到了怎样的剧烈的撞击!《李尔王》所给予人们的不仅仅是她那丰富而令人伤感的情节(请允许我用‘她’来形容),她所展现给人们的知识如实体现出莎士比亚是怎样一种遥不可及的存在。

我深深所喜爱的,便是《李尔王》中的科第丽尔。她不失为一位天女,用那颗善良而包含真诚的心去待她那虚荣心极强的父亲李尔。当她因为不会像她那两个巧舌如簧的姐姐那样说假话来恭维李尔王而被驱逐出国时,我感到深深的愤怒。科第丽尔没有用华丽的词藻来表达她对她父亲的喜爱,但她所说的话却着实令人感动掉泪。李尔年老体衰,不分是非,再加上他那嫉妒的虚荣心使他做出了那么愚蠢的错误,使我对为这样的王上付出忠心乃至生命的肯脱感到深深不值。可看到后面,李尔因先前的错事而被那两个恶毒的女人那样对待时,我却也为他所感到悲伤——落败的凤凰不如鸡,这一句老话果真不假。而在李尔深造不幸,露宿在风雨之下时,他那深深爱着他的女儿科第丽尔却不计前嫌、对他伸出援助之手,这种精神令人无不为之感动,无不被她的善良所动容。

而这时我不得不提到另一位因忠心而被那恶毒的女人的丈夫所剜去双眼的人,葛罗斯特伯爵。他因花心而生下庶民出身的爱特门导致了今后的惨剧。爱特门在《李尔王》中是一位出色的复仇者,他巧言花语,挑拨他的父亲葛罗斯特与他那名正言顺的哥哥,令他被迫装作疯叫子流浪在外。而冥冥之中仿佛有一只大手在牵引着,被爱特门所害的格罗斯特伯爵失去双目流浪在外时遇到了这位不善言辞有些木讷的长子,在他的帮助下重新振作,不再执着寻死了。

而肯脱,《李尔王》中一位忠心耿耿的下臣,他因为美丽科第丽尔说好话而被当时昏了头脑的李尔王驱出国境,因放不下心中的君王化装成另一个人去服侍李尔,为了李尔挨打、饱受那两个令人厌恶的女人的侮辱,令我着实感动落泪,心受震撼!他塑造成功,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忠心奉主的伟大的忠臣形象!

李尔王读后感【篇2】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 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读后感【篇3】

李尔王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真诚,人与人的交往中,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有的人说得很好,但转身就把你出卖了,而有的人是真诚对待你,不会对你说甜言蜜语却能在你困难时拉你一把,前一种人不能交,后一种人要好好把握,千万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呗甜言蜜语蒙蔽自己的双眼,看不清他人的内心,最后悲惨的还是自己。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长期相处,才会辨别真善美假丑恶。

大学生活没有高中的紧张学习压力,我们可以端着一壶热茶,品尝一本好书,在一个惬意的下午用阅读充实自己,不辜负美丽的大学青年。

李尔王的读后感 (二)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国国王远道而来娶李尔王。他从三个公主中选了一个作他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她爱她的父亲就像世界上所有的女儿都爱她的父亲一样。当她有一天结婚生子的时候,她会和丈夫和孩子分享自己的爱,对父亲的爱自然会少一些(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

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带走她,但没有嫁妆。法兰西国王说,科迪伦是最珍贵的!)。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的国王,最后只能在风雨中咆哮,抱怨世界上的不公(我看到这一段,眼里含着泪水)。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李尔王读后感【篇4】

在我小小的书架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书,其间我最喜爱莎士比亚写的《李尔王》。

剧中的首要人物有李尔和他的三个女儿:大女儿贡纳梨、二女儿吕甘和小女儿科第丽霞。故事首要讲李尔王老了,要把他的疆土依照儿女们对他的爱来分,大女儿和二女儿由于自己的甜言蜜语得到了一大半的疆土,而小女儿科第丽霞是有几分爱就说几分爱,所以被李尔王放逐了。成果李尔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要攫取父亲的王位,就把李尔王赶出了王宫。李尔王的一位忠臣葛罗丝脱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国王受这样的罪,就把李尔王和他的仆人带到了他三女儿那里,而他自己却被二女儿的老公把双眼挖去。三女儿嫁给了法兰西国王,国王很爱科第丽霞。由于大女儿和二女儿要杀死李尔王,所以和法兰西打了一仗,科第丽霞和李尔王被俘。终究,科第丽霞被缢死了,李尔王也自杀了,贡纳梨和吕甘也被毒死和自杀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不好听的话纷歧定是坏话,或许是让你改掉缺点的话,好听的话纷歧定对你好,或许还会害了你,毁了你的终身。我在读《李尔王》这个故事之前,就喜爱他人夸我,他人一说我的缺点,我便撅起小嘴——不高兴了!但我读完《李尔王》之后总算理解了这句名言的意义: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我期望咱们必定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光听恭维的话,更不要像贡纳梨和吕甘那样心狠手辣,要具有一颗感恩的心。咱们要像科第丽霞相同诚笃和仁慈,像葛罗丝脱相同的忠实。《李尔王》这个故事风趣吗?假如你们也有一些美观的书,别忘了借给我哦!

李尔王读后感【篇5】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一定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

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对比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

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只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美好的人们,这就包皮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

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知道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一定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可以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悲剧中注定的吧――把美好的毁灭掉。

李尔王读后感【篇6】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何必操之过急呢。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李尔王读后感【篇7】

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

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作文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李尔王读后感【篇8】

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因大女儿为利放弃爱,只因小女已无权再爱。

第一个瞬间:“爱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梦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意再忙碌于复杂的社会事务中,分土地仪式上,他想明白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景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最终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最终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最终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当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忙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我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一切终究为了什么?爱特门不愿明白,他只明白自我的利益就在前方。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我;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齐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贡纳梨、吕甘和爱特门最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能够互相弥补人生最终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读后感【篇9】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盲人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人看莎士比亚笔下人物,都有各人自己的见解。我也是,虽然李尔王死于他

的虚荣,但更多的是死于他对人性的无知。“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莎士比亚写尽世间各样人物,却没有写出一个完人,因为世界本没有完人。莎士比亚的悲剧,就是人的悲剧。

李尔王读后感【篇10】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而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可以判断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甜的滋味呢?

李尔王读后感【篇11】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纯净。它如三月阳光普照大地的和煦;似清晨第一颗露珠的清澈;像傍晚微风拂国江面的粼粼。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英文版。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英文版《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与王位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依据三个女儿赞美他的程度分配了封地与财产,两个大女儿因甜言蜜语得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遭到了驱逐。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野心膨胀,把他赶处了王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逃走到荒野中,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处家门的埃德加。

随后,李尔王碰到了假扮圣徒的小女儿考狄利娅,他对女儿诉尽苦衷,考狄利娅听后立即组织了一支军队向英国秘密进攻,期望能为父王夺回政权,最终,双方开战,法国军队大败,考狄利娅惨死,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遭受一系列的事情后,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本剧中的最大悲剧不在于李尔王的经历,而在于小女儿考狄利娅被驱逐后仍然敬爱自己的父亲李尔王,并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李尔王因残暴蛮横,目光短浅而落得如此下场。而他的两个大女儿恶人有恶报,她们一生都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可谓是自食其果,读来真是酣畅淋漓。

疯子领着瞎子赶路,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莎士比亚用这句话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人,在文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对我而言,书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华文萃,一种是西方经典。如果说国文是晚饭的香糯,回味无穷;那么外国名著就是早餐的清爽,清脆利口。国文可以丰富我的知识蕴含量,外国名著可以激发丰富的想像力。

如果没有阅读的滋养就会像铁笼里的狮子盲目徘徊。所以,树起阅读的船帆,在书的世界里远航。

202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份“我与地坛读后感”是中学范文网的编辑用心制作的希望能够达到您的预期,作品这本书在阅读后让人有着颇多的生活感悟。 读后感可以开启我们对人生的思考和探索之路,读完这篇文章后分享给您的朋友们让他们也能够拥有这些知识!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1)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史铁生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史铁生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史铁生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史铁生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史铁生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史铁生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2)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3)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标题关于我来说并不生疏,关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由于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录入,但当我再从头读到这篇文章的捣乱,却有着彻底不同的感触。精确的来说应该是,欺负小的捣乱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发生任何的感触。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缓而安然的口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开展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夸耀的朱红,一起,关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配偶,关于那个酷爱歌唱的小伙,关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前史见证者。

很喜欢史铁生先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火的情感动摇和开展,或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终究认清了,承受了,安静了,构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安然和沉着,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浸透在文笔中了。正由于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诚朴素的心爱。人生阅历了那么一遭,现已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恨和狭窄的情感了,因此就能坦荡荡的,随性披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听。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4)

《我与地坛》这本书就像是一片平静清澈的湖水中突然降落的石子,让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人为什么要长大呢?不是为了逃避生活,也不是为了关上门,而是为了再遇见。为了选择遇见,为了走进自己选择的地方去。”这句话出自南田光代的《对岸的她》,然而面对现实的不顺,史铁生先生选择了泰然处之。史铁生先生失去了两条腿,下半身瘫痪,他的人生可以说是很不幸的了,在起初时间史铁生先生也是暴怒无常,一直处于阴郁的生活状态。但他没有一直颓靡下去,他开始尝试写小说,开始慢慢接受现实。然而,很不幸的是,他亲爱的母亲离他而去,而那时候的他因为闹脾气最终因未和母亲去北海看菊花而悔不当初,内心愧疚,而这成为了他心中最大的遗憾。

史铁生先生不止一次在自己写的小说中表达对母亲的怀念与羞愧,但即使他备受打击,史铁生先生仍未曾萎靡不振,而是依靠着他那坚定的意志,努力地活下去。

人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可以改变自己的状态。人生如海,熬过了潮落,才能迎来潮起。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命运是注定的,改变不了的时候,就要学会顺应天命,尝试着去接受,然后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管顺逆境,心态好了,一切才会好。人的.一生不要抱怨,也不要总是指望着别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命运里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无法改变的时候,要敢于承认和接受,这并不丢人。只有当你看得起自己,尊重自己的时候,别人才会尊重你。

就像史铁生先生说过的: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所以,人的一生就应该把握在自己手中,不能为别人左右,也不能被所谓的挫折击败,活出自己的风采,活成自己的模样。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5)

幼小的孩子全身瘫痪,音乐家双耳失聪,原可以在球场。上自由挥酒的年轻人突然失去了双腿,命运多舛,辛苦奔赴的人生啊,你到底为了什么?

我在病床上想了无数人的一生,有的碌碌无为,有的家财万贯,我不奢望美好的生活,我只是希望能在这次的人生之旅中做个普通人,可现在,世界对我来说好像缺了一角,我用尽全力弥补也无能为力,我找不到它原本的样子了,所以我只好躲在地坛里,地坛属于这个世界,而我属于地坛,我甚至想一辈子待在这里。

我在大脑中设想完美人生,可我发现幸福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从未受过挫折的孩子不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从未走过歧途的人们永远相信世界的'善意,久而久之他们会厌倦,他们会迷茫,他们会亲手毁坏自己拥有的幸福。可这一切不是我想要的,完美人生不包括这些,所以必须得在漫长的路途中加一些什么,他总得遭受过什么,大病不行,小病太小,必须是能够绝路逢生的,是苦尽甘来的,这样他便会珍惜幸福,继续走下去……那然后呢?死亡永远是人生的尽头,他终究要走到最后一步,明明知道前面是万丈深渊,却还是得继续向前走。可是,你知道吗,完美人生不应该在最后得到的是胆怯与恐惧啊,那该怎么办呢……

我们得亲手把绝境推向绝境。如果我们站在万丈深渊前注视现在,立于绝地而重返生机,也许许多事情会变得不一样,也许在预知结局之后我们会无所畏忌。如今的轮椅也能穿过街道,合欢树日复一日地生长,地坛虽与曾经大相径庭,但我明白“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那么在人生之旅走到最后一步时,我们也未曾遗憾,在完美人生里,过程永远比结局更重要。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够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6)

史铁生,听到这个名字大多和我一样有着重点初中学历的人来说都很生疏,因为他的一些散文文章没有出现过在重点初中教材上,只有高中中学以上教材才有他的作品,我也是不小心偶然的接触到了史铁生及他的作品。

如果人的一生可以用三个符号来表达,句号、感慨号、问号,那么孔子、孟子的一生可以用句号来表达,因为他们创造出了自己完整的思想体制,岳飞、文天祥等他们壮志未踌便离开了,所以用感慨号来结束,而我们大多数人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世上,又蒙笼的过了一生,我们这类人的一生就用问号来结束,

我觉得史铁生就是用了一个完满的句号来结束了他的一生。

《我与地坛》这是一篇励志、抒情的散文,也是一篇怀念母亲及论述母爱之伟大的文章,也是致地坛和自己人生的一封感谢信。本文也可以说是他和地坛的结晶或产物。“正活到疯狂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如五雷轰顶,二十一岁的史铁生失去了双腿,但他并无失去对生活的希望,他将自己的心田情感和人生情感都寄托给地坛,他在地坛思考生与死,在地坛与死神做斗争,最终他谢绝了死神的邀请,刚强的把别人生的问号变成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史铁生可以说是当代中国最人敬仰的作家之一,他的写作以及《我与地坛》和他的生命完全连在在起,史铁生用残破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欢笑和明朗,他的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心。

他一如既往地思考着生死、伤残与爱情、苦难与信仰、写作与艺术等重大问题,思考着自己的生活如何变得有意义。他居住在自己心田,仍旧苦苦追随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光芒,坚决的与未明的事物做斗争,坚决的向存在的荒凉地带进发,他的这种勇气和执着,深深的唤起了我们本身所处境遇的警醒和关心。

他在《我与地坛》文中屡次提到他残破的身体,无可厚非的就是激励我们,而我们四肢健全的人有什么理由自干堕落?又凭什么理由对生活麻木?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7)

富兰克林说过,关于读书,数量不是首要的,重要的是书的品质所引起的思索程度。的确如此,阅读时每每文字中腾跳的生命力量从我们的心灵呼啸而过,倾吐和分享自己的思考,便是一种自然成熟的欲求。

我相信没有精深的阅读,没有真正的偏爱,一个少年是不会在史铁生的散文中流连,并写下七篇读后感的。阅读散文就是要在我们已有的生活经验与作者独特的'生命体验之间建立一种联接,让我们一起看看胡正涛是怎样用思索建立联接的吧。

《我与地坛》读后感在这个学期,我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才了解了著名的残疾作家——史铁生,虽然他遭遇了巨大的挫折,但是他最终战胜自我,重拾生活的信心。他是那么坚强,在他的笔下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悲伤与忧愁。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的坚强于何处,抑或是自己,可能是朋友,还可能是其他亲人。读了这篇《我与地坛》,我才有了答案。

2024见与不见读后感范文


在这里我向大家推荐一篇关于“见与不见读后感”的文章,在阅读作品的过程当中,其实对于人物的描写手法让人感叹。 读后感是表达自己情感和思想萌动的途径和方式,欢迎拜访让我们一起前行!

见与不见读后感【篇1】

《见与不见》这首诗,最近流传很广,《见与不见》读后感。它通过诗意的表达来传达一种宗教观念。不可谓不深透。

佛如无物,一切皆空,不因爱恨而改变,不离不弃,不远不近,这本是一种哲学上的沉思与领悟。

佛学,本属哲学流派。信仰这种理念的人们将之宗教化,佛学就变成了佛教。佛教僧侣,逐渐远离尘世,打坐冥想,学习佛道,最终因为高高在上而寥寥无几,却从非公。

世井教的信徒眼中有佛,心中却没有哲学;或视佛为**,为自己的利益献香送礼。却未想,佛若为神,怎能偏公正之理念而私一已之欲望?!

佛与民之沟通,不够日常化和平民化,所以,常感佛教更注重出世之脱俗,难当组织社会之大任。试想佛教入我中华,何止百年,但论其下,未能改良民俗;论其上,未能永固国体。人们不能互相关心,**和民众更难相互容忍。

所以,本土宗教包括佛教在内,并未起到很好的作用。

中国还需要一个好的宗教,让人民让**有恐惧,有共同的尺度和信仰,才会有稳定的期待和希望,否则,国家就没有和平的日子,人民就没有和平的日子。

大众之宗教,树大众之信仰。一心思,一行为,一句话,一段情,读后感《《见与不见》读后感》。。。皆可由信仰而指引而约束。

法治国家,并非全靠“以法治国”,法律、宗教、教育、社团、自治。。。等等,应该彼此协作,共补缺漏,一起担负组织社会之责任,不能偏废一端。

中国,是大国。地有数十省,民有十几亿。地,有不同之风貌;民,有不同之风俗。

执政者,不是神,未必具有通天经地之才能,欲以一已之理念,甚或**之说教,一统江湖,实非易事。又或欲以全能之**,面面俱到,事无具细,驭国如家,驭民如子,国之领袖,岂如神明?!所以,治大国之策,必须使领导者管好少数非管不可之事,而放绝大部分权力于省市,省市必放绝大权力于社团。

为了保护公民自由,国家机器应该尊重公民自由。过多的控制,一方面是对自由的侵犯,另一方面由于人才和精力的限制,不可能管理好。所以,要想管好,必须管少。

否则,专断性难以消除,腐败猖獗,民间抵抗日益严密,社会动荡不稳,这是自然的因果关系。稳定和谐云云,只是万事安宁之表象,之结果,而非手段,可欲而不可求。

善良的宗教,能弥补国家权力之不足。法律管住人之行为下限,使社会容忍的极限得以明示;信仰树起道德的标杆,让暴民安静,让俗世之品位提升,再兼以开放之教育,使人民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国家昌盛繁荣,又有何难。

见与不见读后感【篇2】

《见与不见》这首诗,最近流传很广。它借助诗的表达方式,传达一种宗教的理念。不可谓不深透。佛如无物,一切皆空,不因爱恨而改变,不离不弃,不远不近,这本是一种哲学上的沉思与领悟。

佛学,本属哲学流派。信仰这种理念的人们将之宗教化,佛学就变成了佛教。佛教僧侣,逐渐远离尘世,冥思静想,参佛悟道,终因曲高和寡,而从者非众。世井信徒,眼中有佛像,而心中无哲学;或视佛为贪官,进香献礼,以图私利。却未想,佛若为神,怎能偏公正之理念而私一已之欲望?

佛与民之沟通,不够日常化和平民化,所以,常感佛教更注重出世之脱俗,难当组织社会之大任。试想佛教入我中华,何止百年,但论其下,未能改良民俗;论其上,未能永固国体。人民不能相互关爱,官民更是难以相互包容。所以,本土宗教包括佛教在内,作为社会控制的辅助手段而言,并未起到很好的作用。

中国确实需要一支好的宗教,让官府与民众都有所敬畏,有所节制。有了共同的尺度和信仰,才会有稳定的期待与盼望,否则,国无宁日,民无宁日。

大众之宗教,树大众之信仰。一心思,一行为,一句话,一段情皆可由信仰而指引而约束。法治国家,并非全靠以法治国,法律、宗教、教育、社团、自治等等,应该彼此协作,共补缺漏,一起担负组织社会之责任,不能偏废一端。

中国,是大国。地有数十省,民有十几亿。地,有不同之风貌;民,有不同之风俗。执政者,不是神,未必具有通天经地之才能,欲以一已之理念,甚或一党之说教,一统江湖,实非易事。又或欲以全能之政府,面面俱到,事无具细,驭国如家,驭民如子,国之领袖,岂如神明?!所以,治大国之策,必须使领导者管好少数非管不可之事,而放绝大部分权力于省市,省市必放绝大权力于社团。国家机器为保护公民自由而存在,自应尊重公民之自由。管得过多,一方面是对自由之侵犯,另一方面因才能精力所限,不可能管好。所以,要想管好,必须管少。否则,专断难除,腐败丛生,民间反抗之风日紧,社会动荡不稳,实为自然之因果。稳定和谐云云,只是万事安宁之表象,之结果,而非手段,可欲而不可求。

善良的宗教,能弥补国家权力之不足。法律管住人之行为下限,使社会容忍的极限得以明示;信仰树起道德的标杆,让暴民安静,让俗世之品位提升,再兼以开放之教育,使人民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国家昌盛繁荣,又有何难。

见与不见读后感【篇3】

《见与不见》--仓央嘉措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 相爱 寂静 欢喜 如此恬静、如此清澈的感情,让我们这些混迹在红尘世俗的凡人感动不已。 很难想象这首诗是出自一位六世**之手,不过转念一想,也许正是因为大师拥有恬静的心灵、清澈的灵魂,所以写出了藏在你我心底的那份感动吧。 当我们在红尘中经历着分分合合,心灵疲惫不堪时,不妨尝试闭上眼睛,放松身心,感受下天地,感受下自己的存在,找回那份永远纯净的心境吧~ 淮南婚纱摄影真心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携手到老~   发表下您的观点,参与评论,有机会获得淮南上花轿婚纱摄影提供的精美礼品。    

见与不见读后感【篇4】

昨夜,灯下写着这段文字,忽然觉得自己很肤浅。

把这段文字送给你,然后,记得忘记。

“默然相爱 静寂欢喜”诗句中的这两句,尤为喜欢。

这种感觉,默会了我心灵中对静的期求。似乎,好久以来奔波劳碌的身躯在精神的殿堂突然有一种依靠,就那么静静的,依靠着,不喜不悲,有着心神无杂的宁静。

那么安静的感觉,似乎周遭的一切都停止了。不再匆忙,没有嘈杂,干净得如同一杯水,沉默中漾起微微的甜,仿佛是从地层深远处传来的一声叹息,幽幽的,缠在年轻女儿俊俏的眉眼上。远山如黛,夕阳如画。

感觉时光,安静地回流。岁月如歌的行板上,有什么在轻轻敲门。有点熟悉,有些陌生,是春风带来的花香要推门而入,是心田上种出的相思想破土而出。

感觉对面,有一个人,微微的笑。在笑容里,看见自己无处遁形的牵念。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原来,情与无情,无非自性显现 ,本无去来,念与无念都是空而不实。

安静的夜,再读这首诗。忽然明白了其中的深意。其实,这不是表达红尘男女世俗之爱记挂惦念根植于心的`情感。而我所爱的这句“默然相爱 寂静喜欢”也不是我起初所理解的那种宁和默契两心相悦的静美,那不过是一种错觉。可是,我依然喜欢着,就如同年少时的某些喜欢会一直保留在自己的意识里,明明知道,已经错过了,时光已经翻到了另一页,但想起时,依然以倔强的姿态去喜欢。

静静的夜,我喜欢。

这首诗,在静夜里与桌前的百合一起绽放。多希望它的诠释是我最初看到的模样,让那片静美的感觉在心里缓缓流淌。那,是捧着音符的纤手轻轻在鬓际停留,把美妙的歌戴成发上的簪,与发斯磨无猜。可是我知道,因为凋零,人才会更加怀念花的芬芳。

诗,是别吧?别过十多年的岁月,我们,竟然还记起?

用诗来作别,或许,是告诉我,请让我们,彼此忘记……

2024边城读后感收藏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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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后感 篇1

我四处寻找下一本要阅读的名著,也不知道为什么,《边城》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也许是命中注定我要和这本美丽的**邂逅吧。

在旅途中阅读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在每天令人疲倦的程或行程结束后,在宿舍或酒店中轻轻翻开那柔和的纸张,把自我投身于那优美的文字中,何尝不是一快乐的事?

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撕心裂肺的场面,《边城》的情节十分的简单,三个春去秋来化为三个端午,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条老狗。三个人安详地生活在河边的茶洞里,一切似乎都那么安详。

在当今快节奏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淡漠,观众的心理也越来越强。为了自身的利益,许多人可以不顾一切。社会现代化日新月异的发展并没有使人与人的关系变得和谐而温暖,越来越多的财富反而使人与人变得冷漠,宽敞的道路使人们的内心变得更加狭窄;高大的楼房使人们的形象更加的矮小。

而《边城》给我们展示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淳朴与善良。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开始就在河边掌船,五十年来没收过渡河的人一分钱,别人硬要塞给他钱他一定不收。在这样的人启示我们,令我们敬佩。

翠翠只是一个善良单纯的小女孩。因为她的地位和愿望,她不会嫁给他。她只服从自己的内心。她喜欢的二老出门,她就等待,一个人默默地等待。两个年轻人非常的淳朴、憨厚,见到撑船的老人就爽快的打招呼,没有扭扭捏捏,没有做作,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女孩就勇敢地去追求,兄弟俩公平竞争;在翠翠的爷爷不幸去世后,周围的人都来帮忙安葬他,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温暖。

人与人之间这样的关系难道不好吗?我非常向往书中书描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虽然生活条比我们差得远,但是每个人的心都是热的,都随时准备去帮助身边的人,如果给我一个机会,我愿意作一个生活在边城中的人。

《边城》也是沈从文对当时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翠翠幼年时就没了父母,跟着爷爷一起长大。她从小就是孤独与寂寞的。爷爷死后,我独自面对生活,有了一些希望。这不是很多人的真实写照吗?

但是这部**为什么叫《边城》呢?也许我们要去问问沈从文先生才知道了。

也许等哪天有时间了,我会再去品味这优美的《边城》。

边城读后感 篇2

《边城》一部情感之作,是从作者脑海中摘录的幼时最记忆深刻的一些事件,经过想象揣摩才成就了这部作品。沈从文,相对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他的《云南的歌会》对人物的描写或许正是从湘西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而了解的。这部小说主题为边城,之所以为边城,作者说过:虽然离开了那条河流,我所写的故事,却的确是水边的故事,这就是边城。

《边城》里最难写的,也就是写得最成功的翠翠,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她与爷爷相依为命,辛苦并开心的接受家中的担子,划船渡人……15岁的翠翠情窦初开,爱上了傩送,爱的害羞又矢志不渝,与爷爷的矛盾,自己的出走,爷爷的去世,大佬的去世,二老的躲避让这弱小的女子不堪重负。守候,等待,梦中才有甘甜。从翠翠身上,可见苗族青春少女那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

出色的心理描写是《边城》的一大特色,也是它在艺术上的一个重要成就,能够把一个年少女孩的心理琢磨的那么透。

当赛船时,翠翠听到闲人话语,说:“二老欢喜一个撑渡船的,看二老今天那股劲,就可以猜想的出,这劲儿是岸上一个黄花姑娘给他的。”听到这个,翠翠心中不免有点乱,快乐,烦恼,害羞……一起涌上心头,淋漓尽致的刻画了一个青春少女躁动不安的心理。

接着,在后面的章节中,在水中式岸上讨生活的强悍的水手,靠做水手生意谋生的吊脚楼女,终生漂泊的行脚人,老妻老夫的命运……纷纷来到沈从文的笔上。《边城》里没有喧哗的辞藻,也没有强烈的色彩,但这亲切,自然,内心的语言更能深入人心……

《边城》是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它以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为背景,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以及澄澈纯净。随着一段段优美的介绍让我大概了解了其内容,也淡淡的明白了小说所传达的思想。

只一眼,我便被女主角翠翠的双眸所深深吸引,我的心就像掉进了深深的湖水,在她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优美、健康、自然’的田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爷爷朴实的背影下,我仿佛看到了勤劳耕作的辛劳爱惜翠翠还有为她以后的日子操劳。在摊送矫健的身姿下,我仿佛看到了对翠翠深深的感情内敛的性格。在天佑开朗的笑声里,我仿佛看到了浓重的兄弟之情为他奋不顾身的痴心。

淳朴厚道的爷爷,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在乎贫寒低贱,“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一帆风顺,又因大方洒脱,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成为聪明英俊少年。在“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这是小说,这是沈从文的小说,大坻都是悲惨结尾的,不过其过程是美好的,故事情节交纵复杂,但是不难看出作者心里暗暗的无奈和惋惜。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边城读后感 篇3

前些天一场瑞雪,让初春的空气里更沁着凉意。走进凤凰以前,高高低低的悬楼吊脚,看不懂的苗族文字,在现代传媒的渲染中勾魂摄魄,却仍旧比不上此刻我眼前的神秘而真切。脚下这青灰色的石板路,说是后来翻新的,走的人多了,颜色也便渐渐淡了,再无法了解它的原貌。但这无关紧要,走在路上,还是有姜糖血粑鸭可以尝,楼阁飞檐可以赏。

这里青砖乌瓦,飞阁垂檐,纤道驳岸,自是与别处不同。沱江穿城,水面静若琉璃,江底油油青荇软泥清晰可见。款款行舟,两畔吊脚悬楼,船夫山歌一曲,与吊脚楼上姑娘遥相应答。白塔青山,舟过之处,艳影荡漾,伊人如期。

一种浪漫情结融入进来。生之于诗,发之于天地山川,浑然天成。我快要在这诗画入眠了,一觉醒来,兴许又是一个别样风情的好地方。

跳岩,沱江,吊脚楼,土家新娘,低吟着深远悠长的牧歌,穿越时空缓缓走来。这安静而忧郁的牧歌,滋润了沈从文的文笔,黄永玉的画笔。没有呐喊,却唤醒了这里的山川流水和这里以花的姿态生活着的凤凰人,唤醒了曾经朴素的岁月。

一路走走停停,停停写写,便远落在队伍后头。工艺品店里观者如织,我在外头怕是进不去,只好眯着眼睛站在日光下,享受淡淡的暖意。天上的云,陌生地看着我,不知道是不是看到了我的尴尬。我以仰望的姿态与它对视,慢慢的竟是脸红了。兴许是怕我把它错当棉花糖,它也行色匆匆地飘去。它的离开,似乎带有一点责怪,在纷繁和喧嚣里呼吸太久,连冒险的勇气也没有。我低下头来,大口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天南海北的尘土,却分明带着一种民俗的芳香。

是的,我们深深知道,一个游子无论身处何方,只要能够闻到民俗的芳香,就仿佛回到了故乡,疲惫的心安顿下来。一个民族只要守住自己的民俗文化,就能找到自己永恒的精神家园。

黄昏的光,覆盖在这里。小城披上了晚霞,气氛开始变得曼妙而温润。一块姜糖在舌尖上慢慢消融,微微的辣和恰到好处的甜,口齿留香。看过那手艺人制作姜糖时候的样子,软熟的姜糖搭在钩子上,较重的一边垂下来。手艺人见游人咝溜溜地咽口水,便是毫不介意捏下一截新鲜姜糖来,赠与游人。

古城墙下挫花的老妇,朋友给她拍照,她嘿嘿地笑起来,抬起眼来不自然地直视镜头,又总是很快低下头去。还有背着大猪猡的土家阿妹,以前只在很多书上看到过。那天黄昏,她向我迎面而来,与我交臂的时候,我看到她湿漉漉的睫毛,土家银色的挂饰叮铃作响,那些关于淳朴和心动的记忆又强烈了一些。

有人剪纸,有人作画。有人手下能生出些肥嫩大鲤鱼和精细雕花,有人,依山傍水,以青砖灰瓦作笔,以古老拙朴的石头作画。这里的人,大多懂得手艺。一卷画,在黄永玉的收藏馆里,置中央。画里读凤凰,又是别一番风采。挫花剪纸作画唱山歌做姜糖的风景,把游客也绣了进来。想起来,走在青石板路上,路过的风景,也会是这样的一幅版画,就像古老的胶片电影一样演出,倒带,重新演出,代代相传。每一次重新演出,都需要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看,千年不变。凤凰人自觉地恪守着文化的血脉,一些自由的程式,一个自己的姿态、一种自己的腔调、一些自己的手法,直通着远古。

不只想把他们的容颜和轮廓留在我的相机里,更想刻进我的生命里,融入我的文字里。

万古悲风。凤凰就这样恬静安然,以一种和祥和无争的生活姿态,默默地诠释着一种独特的文化价值取向,而这种文化价值取向在今天显得弥足珍贵。

边城读后感 篇4

沈从文的小说,《边城》也许是写得最好的,却不是我最难忘的。《边城》的好是顺理成章的,故园之美、人情之美,溢于他的文字中,我早已不再陌生了。他最让我震动的小说,是他小说中偶然一现的另类:他讲了一个血性的故事,我所读之后的感受是,都市人也可以是乡下人。这个小说的名字叫《都市一妇人》,一篇少有被人提起的作品。

这个故事即便被三言两语转述出来,也是让人难以平静的:一个大地主的儿子、二十岁的英俊上尉,爱上了一个三十五岁的妇人,因为她的美丽、尊贵、善解人意和风情万种。这妇人原本北京小户人家的女儿,天资聪明、俏丽,来往旗人贵家以缝衣绣花讨生活。后来进了一个老外交家的宅中,被收为养女,从此浸染了一身华贵人家的气息。后来,她未经养父同意,和一个青年人私奔到上海。狂热的恋情后,青年把她抛弃了。她那时仅仅二十岁,唯一办法就是回到北京,在养父跟前滴泪悔过,得到了养父的宽恕,一切又恢复到从前。然而自此之后,她成为了另一个人,从前她被男人糟蹋,现在她学会了糟蹋男人。为了虚荣,她甘愿做了×总长的姨太太。当×总长被刺杀后,她联合ji女出身的二姨太,各争得一笔可观的遗产。然后她又去了上海,做了一个ji女。作为ji女,她的华贵气质,是风采逼人的。有钱的男人争着为她折腰,还有人为她自杀,而她想要就要,想甩就甩,很奢侈地活了多年。三十岁后,她倦于风尘,做了一个老将军的别室,想从此过上长久而安宁的日子。然而,两三年后,老将军死了。老将军的朋友专门开了个俱乐部,请她来管理。于是她就像个解甲归田的老兵,收了心,专意做掌柜,颐养天年了,活得贞洁而素朴。就在这时候,她和上尉相遇了:一个快要熄灭了的火把,同一个不曾点过的火把并在一处,又放出了极大的光!在青年上尉滚烫的追求中,她嫁给了他。婚后生活,如胶似漆。但一个夜里,青年的眼睛被人用药揉瞎了。女人痛苦得晕死了好几回。后来他们八方求医,都没有效果,最后决意返回家乡,相依为命。但天不从人愿,他们乘坐的轮船,失事沉没,一船人全死了。当“我”晓得沉船的消息后,自然是很沉痛的,但讲述这个故事的一个老军人却说死得好:一段孽缘总算了结了。因为他能肯定,下药的人就是那妇人,目的要让丈夫永远看不见她衰老。

当年我读到这儿时,是有点心惊肉跳的。但更让我惊诧的,是沈从文给予这妇人以超越道德的赞叹:“那么新鲜,那么有力。”因为,他眼所见的都市妇人,都像蚱蜢、甲虫,“不是极平庸,就是极下贱,没有什么灵魂,也没有什么个性。”但这个因爱而揉瞎丈夫眼睛的妇人,却“如一个光华炫目的流星,本体已向不可知的一个方向流去毁灭多日了,在我眼前只那一瞥,保留到我的印象上,就似乎比许多女人活到世界上还更真实一点。”如果说沈从文在经营纸上的湘西时,是洋溢着自恋的乡情,那《都市一妇人》就是对都市活生生、直接的挑衅。他何曾甘于寂寞呢。

沈从文作为一个自称的乡下人,他和跟自己经历大不相同的胡适、徐志摩等人往来密切。丁玲对此曾在一篇文章中暗示,沈从文这样做是出于自卑,因为他“希望自己也能在上流社会有些地位……始终有些羡慕绅士阶级……他很想能当一位教授。”丁玲的话是说得刻薄、浅陋的,她可能误解了沈从文,也误读了沈从文侠肝义胆写出的《记丁玲》。丁玲的一生很不容易,有过非常苦难的日子,但苦难似乎没有让她多悟到点宽容,她给人的印象总有些自负、敏感,睚眦必报。1980年6月沈从文在和美国学者金介甫的一次访谈中透露,丁玲曾模仿他的笔迹给鲁迅写过一封信,造成鲁迅对他的误会,他和鲁迅没有来往就是因为这件事情。(《沈从文晚年口述》陕西师大出版社,20xx年版。)我读了这段回忆,吃惊的程度,不减于读《都市一妇人》。说远了。

在上世纪自称乡下人的文学大师中,除了沈从文,还有一个是福克纳。一个有趣的相似之处是,他们其实都有显赫的家世:福克纳的曾祖父是大庄园主,在南北战争中官拜上校,统领过一个团,至今石像还矗立在故乡的小镇上。其祖父则当过州议员和银行的董事长;父亲最不济,也做过密西西比大学的庶务长。沈从文的祖上似乎更多了些传奇,祖父早年加入曾国藩的湘军,战功卓著,22岁即任云南昭通镇守使,后升任贵州提督,相当省军区司令了。其父参加过抗击八国联军入侵的唐沽战役,后来在北京组织过“铁血团”密谋刺杀袁世凯,虽因泄密而不成,但只此足可以证明这个男人的勇敢和刚烈。有其父必有其子,沈从文的血性是有来历的。福克纳和沈从文一辈子都在写着自己的故乡,土地、传统、真情实感,不同的是,福克纳写的是挽歌,沈从文写的是颂歌,福克纳把南方安放在了历史中,而沈从文把湘西供奉在了永恒里。在不朽的《献给爱米莉的一朵玫瑰花》里,福克纳把那些留不住的东西都和爱米莉一块埋葬了;而沈从文在《都市一妇人》中似乎投下了自己的影子,拼死也要把最后的美色留下来。死对于沈从文,不是一个十分特别的字眼,他淡淡地告诉金介甫,“我亲自看到总共有五千人被杀。”对流血与死亡的亲身体验,中国作家哪一个能超过他?

边城读后感 篇5

“一条小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还有一条方头渡船。”《边城》的开头,如同一位长者悠悠地讲着故事一般,于平静处见着波澜,于朴实处透着光辉。

故事发生在一座世外桃源般的小山村。清澈的河溪,青翠山坡上坐落着美丽的白塔。终日摆渡于两岸之间的年轻小伙子仿佛是青山绿水的钟摆,在似水流年中日渐苍老。在他笑容堆起来的皱纹里,有着人类最深刻的悲哀:对幸福的渴望及对渴望落空的恐惧。翠翠,老船夫的孙女,她的幸福就是老船夫的幸福—找个好人家。船总顺顺有两个优秀的儿子,大老天保,二老滩送。两兄弟同时喜欢上了摆渡老人的孙女。这幸福本来看得见也摸得着,可近在手边的幸福却突遭意外—天保大老死了。这件事的发生,让老船夫都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无法像从前那样从容地而对大老的父亲和二老滩送,他的举止中多了一份不知所措造成的做作,他的笑容里添了一份馅媚。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临死之前为翠翠幸福所做的最后的努力,在他撒手人间的刹那又一次落空了。址后的结局是,所有的幸福都不会回来了……(读后感) 这本小说,哦,也许应该叫它故事。文中的用词极简练,每-个字都承担着表达作者意图的重任,人物间的对白含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在不知不觉中,人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地方,一个与尘世隔绝的人间仙境,没有尘世喧嚣,没有怨恨欺骗,每个人都那么善良质朴。()文中的翠翠、老船夫、大老、二老、顺顺……他们虽是虚构的人物,但各自都有鲜明的性格:翠翠的天真调皮,船夫的忠厚老实…… 作者沈从文描绘出湘西质朴的风土人情,使我们这些习惯了喧器,曹杂,在冷漠的水泥森林中生活的都市人看到了人间真情:翠翠与祖父浓厚的亲情,二老、大老对翠翠朴实的感情,翠翠对二老美好单纯的爱情。 人间美好的真情,是人类精神的瑰宝。在竟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中,许多人迷失了自己,对社会,朋友、师长或许都存有戒心。过多的猜忌是阻止人们真情显露的重要原因。同时,有的人为了打例对手,面对别人的请教则尽最多留一手,生怕自己的秘方外泄。如果真的是这个样子,人活在世上是不是有点太累了? 生活是美好的,生活要的就是快乐。

边城读后感 篇6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很显然,从《边城》到《受戒》是一脉相承的。

《边城》中川湘交界的茶峒城船长家老大天保和老二傩送同时爱上了渡船人的孙女儿翠翠,两兄弟轮流到碧溪岨唱歌,想凭运气争取幸福,但因天保唱歌本身不行,爷爷又把唱歌人张冠李戴,使得天保灰心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做生意,却因意外在茨滩淹死,傩送从此心里有了疙瘩,孤独地远走他乡。

翠翠的爱情悲剧令人叹息,但文中着重运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达翠翠爱情萌动时内心的躁动和神秘的欢喜。

“翠翠温习着两次过节两个日子里所见所闻的一切,心中很快乐,好像眼前有一个东西,同早间在床上闭了眼睛所能看到那种捉摸不定的黄葵花一样,这东西仿佛很明朗的在眼前,却看不准,抓不住。同时一些很神秘的东西驰骋她那颗小小的心,但一到夜里,却甜甜的睡眠了。”

《边城》与《受戒》都写出少女爱情的纯洁与朦胧,是广为流传的作品。但两位老师的其他作品也很耐人寻味,有各自的艺术特色。

边城读后感 篇7

周五下午在学校听了《边城》讲座,晚上回来乐乐跟我说她周末需要把自己写的一篇《边城》读后感打成电子版,我一听,额?这什么情况?为何要打成电子版?难道是....这么多年上学的经验告诉我一般都是优秀作品才会要电子版,有可能会展在教室外面的,可乐乐只有在小学阶段展出过一两篇文章外,就再没展出过,难道这次....?乐乐听出了我的意思,自言自语说“也不知道老师怎么想的,我写的东西,能有什么,为什么还要我写的东西?害我周末多了一项作业”我赶紧鼓励她可别这么说,说明你这次写的一定有进步,所以老师才要收集你的。

这项作业乐乐是在昨天晚上完成的,我开始跟她说我给她打,乐乐说她写的那张纸不太好,墨水又多,很多地方都浸湿了看不太清楚,还是她自己来吧,于是她自己把这篇读后感打成了电子版,而后传给了老师。今天,我抽时间看了看她写的这篇文章,别说,还真是有进步呢!作文一项是乐乐的弱项,能把读后感写成这样我已经非常非常满足了,我问乐乐是自己写的还是网上抄的呀?乐乐不屑的回我说你才网上抄的呢!她说她只有个别情节有点记不太清所以上网查了一下情节,内容还是自己写的。这让我更加刮目相看,平常也没见她对这篇文章很喜爱,感想还挺深刻,难道是我带她去过凤凰找到感觉了?

不管怎样,这也算是乐乐整个中学阶段一篇比较好的文章,赶紧记录下来留念吧。

边城读后感 篇8

说实话,我在这《边城》中找不到任何亮点,却又挑不出任何瑕疵。沈老先生只是用了相当朴素的文字,写出了一个相当普通的故事,但我却总是莫名的为这些笔下的人物感到愉快或悲伤。当然,就是这朴素的文字才会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这种平凡,这种自由,就好像自己也身在这边城之中,心灵也被净化了似得。

《边城》讲述的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悲剧,它的结局或许很不好,但我们却能感受到整篇小说体现的人性真善美,尤其是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保留这么一份质朴与宁静谈何容易!翠翠是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很多本不相干的人因为她而产生羁绊,纠缠在一起,而作为中心的连接点,翠翠的的亲情、爱情、友情,时刻都在表现这一种质朴与和平。

沈老先生从军5年,却向往一种充满宁静祥和的田园生活,他的故居于凤凰古城,这古城给了他创作的热情以及后续的灵感,也难怪沈老先生可以将这种质朴、和平如此真切的表达出来。

清末的动荡,并没有影响这边城小镇的安宁,在这小城中,船家少女翠翠与天保、傩送两兄弟展开了一段美丽但不完整的爱情故事,作者通过这一段凄美的边城爱情,绘出了带有浓厚湘西风情的农村画卷。这种和平,这种朴素,真的值得去细细品味。

《边城》中主人公翠翠代表的是善良和美丽,它的魅力贯穿着整部小说;渡船人“爷爷”对翠翠的关爱与担忧体现出了老人的淳朴和善良,其行为经常令我默然发笑,固执却理智,粗中有细;顺顺则是一名诚信仗义的绅士,他的两个儿子都受到他的影响,成为一方才俊,兄弟俩也都同时对翠翠产生了爱慕之情,老大天保受到船夫爷爷的次次刁难也决不放弃,老二傩送放弃了碾坊而去追求翠翠,最后一起在夜晚中的悬崖之上为翠翠送出表达爱意的歌声。

这篇小说并没有明确的对任何角色表示出贬义讽刺,但在部分内容却表示出作者的某些不满,其结局给了读者们无尽的悲痛,甚至可以说没有结局,只是留给人们一个悲伤的想象空间。翠翠对感情的含蓄导致的后悔与悲伤,老大天保溺水生死未卜,老二傩送的'犹豫不决致使他逃离了生活长大的地方,老船夫在一场雷雨之后撒手人寰,给翠翠的心灵又一次的创伤,仿佛边城的一切都随着白塔的倒下而消逝,只留下翠翠的痛哭与绝望。

《边城》是一个爱情悲剧,在结局我的心仿佛被揪起了一般,甚至不敢接着作者留下的“也许”往下想,只怕会真切的哭出来。作者用单纯、质朴的文字带来的却是拥有比华丽辞藻更具有代入感的效果,我只能对沈老先生感到敬佩和惋惜,我想这种作品值得我再去阅读,细细品味其中那淳厚质朴的语言。雨的纷纷,景的清浅,人的深情,岁月的流淌,你不得不佩服作者驾驭语言和营造氛围的能力。而这样的文风恰恰和沈从文的《边城》里蕴含的清亮而惆怅的美相吻合。是呀,天地之大,人生苦短,能坚守一份真爱已属红尘中的稀事,你珍惜了吗?

边城读后感 篇9

当一切的一切都还只是幻影,不论这悲痛的结局是尚未成型,抑或酝酿已久,总之当这个美丽的边城茶峒还平平静静时,沈先生的笔尖从这儿开始。

有一条小溪。西边有一座白色的小塔。塔下住着一户人家。家里只有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和一只黄狗。而他们所拥有的,也唯有仅能遮风避雨的小屋,来去五十余载渡人的公渡船,以及两颗山里人特有的淳朴善良的心。

“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小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若干人。年纪虽那么老了骨头硬硬的,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好一个敬业守岗的渡船老人,好一份简单充实的生活。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

他唯一的朋友是一艘渡船和一条黄狗,他唯一的亲戚是那个女孩。”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唱着歌让翠翠心飞的老人离家出走了;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

他的《边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了那厚重的底色当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边城读后感 篇10

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有一条清澈见底的河,一座宁静古老的城,还有一群善良淳朴的人。

书中有大量笔墨描写山城的自然美景,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美好的向往之处。生活在现代城市中雾霾、酸雨的阴影之下,作者刻画这样一个依山傍水、风景秀美的小城更容易深入人心。

水是山城的一大特色,为这座小城增添了不少灵气,也是当地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这儿的水清澈见底,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河底小小白石子,有花纹的玛瑙石子,全看得明明白白。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如此干净澄澈,当地过渡人累了、汗了、喝了酒的,就着河水洗把脸也是极清爽的事。不仅如此,水给当地人带来许多欢乐、热闹。每当到了端午,大家都聚集到河边,看河上的龙舟如箭一般向下游射去;赛船过后,为了增添节日的愉快,人们都下水竞争捉鸭子。船与船的竞赛,人与鸭子的竞赛,都离不开水,更显这条河流于当地人的宝贵之处。作为与外界联系的交通方式,人们的生活、当地的贸易,离不开水的工作,都使水成为当地人们生存与快乐的源泉。

这座小城就像许多小家构成的大家庭。城中只驻扎一些戍兵及五百家左右住户。人们过着安静闲适的生活,如书中所写的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人民每个日子皆在这种不可形容的单纯寂寞里过去。这像桃花源记里所描绘的大同社会一样,与现代让人感到紧张压抑的城市生活截然相反,它给人带来无比安逸闲适的感受。与小城里安静平和的情形有所不同的。是城外小小河街,这里作为商业贸易接头处,经贸发展起来,虽然宁静被打破,但也还是一处平静安宁的地方。

生活在这样一座美丽、宁静、风俗淳朴小城的又是怎样一群人?他们十分敏捷勇敢,不拘救人救物,每当涨水有人遇难时,他们定会伸出援手,并把这当做一种愉快的冒险行为。他们重义轻利,又能守信自约,即便是妓女,也是有人情味地做着自己的工作,甚至他们觉得较之知羞耻的城市中人还更可信任。掌水码头的顺顺慷慨又能济人之急;守渡船的老人恪尽职守几十年,做着渡船的工作也是极有责任心的;老渡人的孙女翠翠,单纯爽朗,性格之中没有一点娇柔做作生活在小城中的人都十分简单且易满足,他们没有出大人物的抱负,而是说:我们有聪明、正直、勇敢、耐劳的年轻人,就够了。话语中流露着真挚与淳朴,不免让人感动。

边城给予人感触最深,除了美好景物,更在于美好的人性,它向读者展示着一种生活和态度。边城是否也对应着城市中的那些人事物,是这个物欲横流、人心复杂社会中向往的一块纯净宝地。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收藏10篇


栏目小编在这里为您搜罗并整理了“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的相关内容,我相信大家在看了作品后,内心一定会有所触动。 读书之后,不妨写下你的感悟,与大家分享,希望我的文章能够精神上的支持和启发你!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1)

这本书是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华西里四大贵族的家庭生活展开的。记载了1805年至1820年拿破仑统治的法国与亚历山大统治下的俄国之间发生的战争,歌颂了俄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取得的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其中,有两个人物特别耐人寻味,他们的性格变化得非常快。彼埃尔——别祖霍夫伯爵的私生子,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百万富翁和社交界的宠儿。获得遗产后的彼埃尔一开始贪图享受,后来献身于慈善事业,最后又想当兵打仗。娜塔莎——罗斯托夫公爵的女儿,她起初喜欢保尔.康斯基的儿子---英勇善战的安德烈,后来又爱上了阿那托里,最后又跟彼埃尔结婚。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战争与和平》让我第一次感悟到:生命是多么宝贵!和平是多么重要!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多么得幸福!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2)

在这个五一假期,本来应该学习,不过我也一点不后悔用两天半的时间来看完这本卷帙浩繁的巨著,战争与和平,托翁的这本书,伟大毋庸置疑,罗斯托夫,安德烈,皮埃尔,库拉金四大家族在乱世战争中的起起伏伏。

我最喜欢其中的哪个人物呢?罗斯托夫吗?他是一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想在战争中证明自己,佩蒂娅也是,但真正的战争是什么?

罗斯托夫在第一次战争中因一项混乱的指控而受伤。最后呢,他变成了一个古板老旧的人,一个对沙皇宣誓,不为任何理由的。他变了。

皮埃尔和安德烈呢?我觉得他们更像是存在的一面和两面,一个上天堂,另一个在世界上感到快乐。随着皮埃尔的成长,他成为一个坚定的改革者。他是第一个反对的,尼古拉是最后一个同意的。

安德烈呢?他不喜欢公爵夫人,她死了。他很喜欢这个荣誉,但无知的前线指挥官不能接受他的建议。他离开了总部,但在前线受伤死亡。他遇到了他的对手阿纳托利,但为了不断增长的爱情放弃了复仇。

爱世人,这是托翁在安德烈和皮埃尔身上最体现的两点,皮埃尔加入共济会,实行农奴制的解放,却一事无成,共济会里更是多沽名钓誉之辈,他们拿着高额的收入,却不肯交一点点的会费,其后更是有鲍里斯这种人加入知识为了获取人脉,继续上爬而已。不过皮埃尔一事无成又如何呢?他逐步将那份爱实现了出来,并像安德烈一样有了更高的执行力。

我喜欢娜塔莎,那个天真热情的女孩,她有着小孩子的天真,用那份热情爱过很多人,鲍里斯,杰尼索夫,安德烈,阿纳托利,皮埃尔,最后他选择了一个不勇敢,不如杰尼索夫,不机智高贵,不如安德烈的才华,不如阿纳托利的俊秀,但是皮埃尔却有一颗仁慈的心,而娜塔莎在嫁给他以后,便不再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女,而是一个母亲了。

战争与和平,前线的战争,无数的意外,历史的必然;后方的歌舞,那些愚蠢或单纯的贵族在战争与飞机面前的各种姿态。我想不出我在这片短短的文字里要讨论什么,这是我接下来慢慢再读,这两个星期,我要写四篇文章,关于历史的偶然和必然,自我满足感的辩驳,关于娜塔莎帮助别人和自我的反思,以及我想写的一篇,关于皮埃尔和安德烈的文字,这些在我刚看完书的时候都还是乱七八糟的一些东西,我需要慢慢来的。加油,天地若有史,取法类托翁。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3)

无论你的理想有多伟大,无论你付出多少努力去探索,你最终都会回到平凡的潮流中,被大潮裹挟着消失在这个时代的潮流中。下面就来说说《战争与和平》读后感,大家千万别错过。

托翁反复强调,历史不是英雄史,英雄也不是时代的操纵者,而是时代的产物。所谓成功者能看透时代的本质,懂得潜在的“力量”,顺应时代潮流。

战争是一项具有不可估量的、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我们不太了解它的静态,更别说它处于动态变化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分析往往不能带来预定的效果。

安德烈和比埃尔一样,对现实生活并不满意,却一直在努力给自己生活一个理性的解释,让自己能够接受当下的生活,并给生活赋予丰富的意义。

安德烈死前接受了上帝的救赎,比埃尔沉浸在日常生活的幸福中,以政治改革作为自己的使命。虽然最终没有找到“理性的解释”,但也已经达到了他想要的结果。

在寻找的过程中,安德烈发现了“真相”,就是娜塔莎的纯真,但这种纯真间接性地导致了他的死亡。而比埃尔首先发现的是“善”,并且加入了教派,妄想通过“善”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但是自己还是一如既往的虚伪。

安德烈临死前意外的与阿纳托利和娜塔莎重逢,这些曾经给他带来伤害和痛苦的人,也同样面临着痛苦。当安德烈感觉它不是“恨”,而是“爱”时,那正是一种对生活的理解,并用“美”去拥抱生活。

失去一切后,比埃尔遇到了天真乐观的普拉东。比埃尔放弃了对理性思维的盲目追求,开始学着去感受生活中的“美”。

回到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切的努力,对自己的生活有什么改变吗?不!最终,我们只能与生命达成一种理解,而获得内心的平静,这也算是一种投降吧!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4)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简直无人能与之比美的无穷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只数量众多,并且体裁丰厚,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日子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日子的全部对立和无穷的社会变化。

假如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敬重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由于,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日,当我完好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了解。

领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十分明显、赋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毅力坚决,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践活动能力,更侧重于品德抱负的寻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厚,生气勃勃,酷爱大自然,挨近公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性。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役中得到了训练和生长,这几个首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了解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蜕化的个性,也被光秃秃地描写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挞。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役与和平年代里的日子为情节头绪,生动地展示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侵略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戎行败退等一系列严重历史事件,体现了兵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力,讴歌了俄国人同仇敌慨精力和公民力气的无穷胜利。场面壮丽,构造明白,具有强烈时代感。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艰深而新鲜,但经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开始的了解和学习愿望。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5)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诸多著作中的一部很优秀的作品,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1805年7月,拿破仑率兵征服了欧洲,法俄之间正酝酿着激烈的战争。然而在彼得堡上层的人们依旧过着恬静悠闲的生活,达官贵人们都汇聚在皇后的女官兼宠臣安娜·巴甫洛夫娜举办家宴招待会上。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

其中让我记忆最深的几句话:生命、生活,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被人感觉出它的美好的,在平时往往被人忽略的内涵。其实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够自由地享受阳光,森林,山峦,草地,河流,在于平平常常的满足。其它则是无关紧要的 ;最高的智慧只有一种科学——整体的科学,这科学解释整个宇宙,以及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要自己获得这种科学,就必须清涤并革新自己内心的“自我”,因此,在认识之前,必须信仰,并使自己趋于完善。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在我们心里放进了上帝的光,它叫作良心 ;人民战争的巨棒以全部威严雄伟的力量举了起来,并且不问任何人的趣味和规则,不考虑任何东西,愚笨单纯地,却是合乎时地举了起来,落下去打击法军,直到侵略者的军队全部消灭;没有人想到,承认与是非标准不相符合的伟大,不过是承认他自己的没有价值和无限的卑劣。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他集中描写有本能智慧的人——以“耐心”为座右铭的库图佐夫;快快活活上战场、穿上干净的衫赴死、只求投奔造物主的农夫们;在污浊和饥饿中为自己的憧憬而满面笑容的法军俘瞄。而主人公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6)

在读这部作品前,整个俄法战争的结果我早已从其他历史文献中获知,最后是俄罗斯沙皇彻底击败了法国皇帝拿破仑,并将他流放;但是,在此前多年的战事中,沙俄却几乎一直处于劣势,就连自己深居欧洲内陆的国都也一度被迫让给了对方。要不是依仗着幅员的辽阔和人口的众多,以及人民空前高涨的保家卫国之情,沙皇或许早就沦为拿破化的附庸了。

第一部的开头,写的是安娜·帕夫洛夫娜·舍列尔家举行晚会的事。安娜·舍列尔是皇宫的宫女、太后的宠臣,到会的嘉宾自然少不了圣彼德堡的达官显贵们。表面看上,晚会热烈欢快,宾客轻松自然。然而,不论是主人还是客人,对于他们中的一些人来说,参加晚会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在灯火辉煌的客厅里,正与安娜·帕夫洛夫娜独自闲谈的瓦西里公爵,是今晚的第一位客人。他谈着些琐事,很突然又很自然地将话题转到了儿子职位的事上来。但不走运,他儿子的竞争对手是皇太后的妹妹推荐的,而她的地盘显然是安娜所不能及的。况且,安娜是否觉得为公爵出力合算,也不得而知。这件事总算是告吹。事没办成,当倒霉的瓦西里公爵正准备离开时,一位刚才还沉默不语、形似羸弱的老太太——安娜·米哈依洛夫娜突然跳了起来,追着这位朝迁重臣陪着笑,哀求他将自己的独生子鲍里斯送入军中。或许是对这个老妇人怜悯之心,或许是想摆脱她无休止的纠缠,或许是觉得留住这个老公爵夫人的关系,今后还有用处。公爵最后勉强答应了她的要求。这个短短的晚会,其实就是一场权力的交易所。经过双方的讨价还价、权衡利弊,一批又一批贵族家的公子平步青云,直接进入了政界和军界的高层。就连没落贵族的儿子也能在近卫队里当个准尉,更不用说那些“在职”贵族了。无需严格考核,地位就是官位,这在沙俄似乎已是不成文的规定。然而,这些贵族子弟的学识和能力又究竟如何呢?拿瓦西里公爵的儿子阿纳托利,库拉金来说,他整日酗酒赌博、无所事事,是一个极为标准的纨绔子弟。更谈不上有多少外交知识和能力了。而如果不是因为他对手的后台更硬,他现在八成已坐到沙俄最重要的驻外机构——维也纳大使馆一等秘书的办公室里了。以此类推,在这种不合理的选择制度下,沙俄宠大的国家机器内,不知已寄生了多少既平庸无能而又贪图享乐的纨绔子弟。在军队中,这个问题同样严重。正如瓦西里公爵所说:“库图佐夫被任命为总司令后……全莫斯科的太太夫人们都要把她们的孩子送来当副官。”显耀的职位尚可能如此安排,一般点儿的职位就更不用说了。沙俄军官的整体素质,由此可见一斑!试问: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有多少人能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又有多少人能身先士卒,力挽狂澜?而反观沙俄的劲敌法国,经历了大革命的锤炼和洗礼,一大批能够“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指挥人才脱颖而出,他们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民族,与士卒同甘共苦、与统帅同心向德。更重要的是,他们拥有一位人类历史上屈指可数的伟大征服者——拿破伦?波拿巴。

说到这里,不禁使我联想起了发生在几十年后的中英鸦片战争。1840年战争一起,四千英国的“东方远征军”骁勇善战,避实就虚,很快就打到了天津塘沽梅河口,直接威胁北京。英国的步步进逼,触动了道光皇帝聊以自慰的“天朝皇威”。于是,他下诏宣战,并接连派了两位“皇侄”率军往抗敌。然而,这两个最“正统”的贵族是否为皇帝重振了“天朝”国威呢?先去的“靖逆将军”奕山倒是颇为勇武,一去就派兵夜袭英舰,结果由于策略失当而一败涂地。最后,竟落得个缒人下城,向英军投降的可悲下场。美其名曰的“扬威将军”奕经就更窝囊了。浙江沿海战事吃紧,他却在深居内地的苏州安营扎寨,整天围着火炉饮酒作乐。后来,又迷信所谓“关帝箴言”,偏要在寅年寅月寅日寅时出战(寅为虎、虎能克羊(洋)),结果导致清军三战三败,不仅未收复失地,就连长江口也因此完全处于英军的控制之下,这几场接连的失败,直接导致了中英《南京条约》的被迫签定,中国从此开始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而这一切可以肯定地说,与那两个贪图享乐、贪生怕死的“贵族将领”的拙劣指挥是有密切关系的。战争,是强者的竞赛。我国古代的伟大军事家孙武曾在他的《孙子兵法?计篇》中谈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时。吾以此知胜负矣。”然而其后四点,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将孰有能”。可见,将领的素质对战争胜负的重要决定作用。而在沙俄这样极不合理的军队选拔制度下,大批甚至对军事一无所知的纨绔子弟充任了各级指挥官。这对俄罗斯军队的整体实力不能不说是一个相当大的影响:如果这种现象一直得不到改善,那么,后果就正如苏询在《六国论》中所说,由于自身内部的弊端,“不战则强弱胜负已判矣”。

不仅是权利的斗争,这部小说令人感触最深的还要数小说本身的文学魅力。其中最典型的应该算是小说的人物刻画:鲜明而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本经典小说,虽然不是理解很深刻,但也有了明确的认知感。里面的一句话使我印象很深:“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本质。”

“桥炸掉了吗?”军官发问。“当然。”另一个军官洋洋得意的说。“代价是多少?”“不值一提,俩伤一亡。”军官无所谓地耸耸肩。我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感到心里很难受,有这样把生命当做儿戏的吗?战争,死伤肯定是要有的,但是这样不痛惜士兵的死伤,也只有没有素质的军官阶级才做的出来。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闭上眼睛,小时候听我舅公讲他年轻时如何打退敌人的英勇壮举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的舅公是一名和平时代的现役军人。33年前,1979年2月17日的黎明,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序幕被拉开了。中国军人用火一样的热血青春,铁一样的军魂,唱响了英雄的战歌。他们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宁,为了捍卫国家 、人民的利益,抱着我们绝不侵占别人的一寸土地,别人也休想侵占我们的领土和人民。

我的舅公那时候还只有23岁,是个炮兵班长,告别祖国,告别亲人,雄赳赳地奔赴了战场,在炮火轰鸣中、机枪的咆哮中,他英勇杀敌,凉山、高平、老街都留有他和战友们的足迹。在打凉山的战争中,我舅公身负好几处伤,最严重的是他的右脚大拇指在炮火中被炸掉了。战争结束回国后,部队授予他战斗英雄的称号。

每次我去南京奶奶家,总忘不了去看望舅公,一遍一遍地听他讲杀敌的事迹,看着舅公少了大脚趾的右脚,心疼地问他“现在还疼吗?”现在的舅公虽然地位不低,但是为人很低调,总是教育部下说:“虽然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一定不能忘了警惕,忘了本。”舅公的家教也很严,不准赌博、不去娱乐场所,不住别墅,不搞特殊。到现在为止,他家还住在部队的军区大院。

有时候他会很自责,虽然打了胜仗,却没有把很多战友活着带回来。三十多年过去了,舅公在每年的清明节,都会约上当年的几个老战友一起去广西的烈士陵园,那里埋葬了七千多名烈士,其中有他的排长、有他的战友。舅公每次去都会泪流满面,诉说着对他们的思念,告诉他们今天的祖国有多么的强大。

我很崇拜我的舅公,视他为我心目中的偶像。我经常对自己说,现在我要好好学习,多学知识,强健身体,长大了我要去当兵,像舅公一样保家卫国,做一个合格的军人后代。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8)

托尔斯泰曾说:“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的确,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我们置身其中,似乎可以掌控大局,但又感觉如沙砾般渺小。因而,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理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它是一群年轻人在时代的大格局下对人生的不同选择,或喜或悲,引人深思。

性格决定选择,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自己的选择。性格不是一成不变的,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随着时代或多或少改变着。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产生一些新的思想,并不知不觉中完成改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到放手,甚至死亡。相对于皮埃‘而言,他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性格有关。他冷静,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少皮埃尔的那种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死在战场,深感可惜,但除此之外,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开安排他,毕竟他在临死时彻悟了。

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成熟多了,沉静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以至,杰尼索夫再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

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格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的选择是俄国青年的代表,在战争的洗礼下,他们又使俄国充满让世界战栗的力量。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9)

《战争与和平》恐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一部小说了。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才发现,这本书是我永远也读不完的。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也都在不断变化。

战争与和平读后感(篇10)

20xx年末看完了这部百万余字的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书中包罗万象,涉及的内容太多,包括历史、宗教、哲学、军事、社会经济、政治、外交各个方面,一时也说不完,所以仅就自己感受比较深刻的历史和生命意义的探讨两个方面来说一下自己看完这部书后的感想。

先说历史,书中主要写了俄国在十九世纪初的那一段历史,与拿破仑的两次战争是主要内容。作者在书中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对历史是由伟人创造这种历史观进行了批判,作者认为,伟人只是历史的奴隶罢了,真正的历史,是由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创造的。如果把每一个人的意志和行为比作微分,那么历史就是对所有这些微分做积分,反映了人们的集体意志和行为。其实从古至今,人类从来都没有真正掌握过历史发展的规律,不然人类历史上也就不会有那么多战争和灾难了。

再说对生命意义的探讨,书中有两位主人公,皮埃尔和安德烈。皮埃尔是俄国第一富豪的私生子,因为富豪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所以他死后就把所有的财产和爵位传给了皮埃尔。皮埃尔得到了巨额财富,马上就成了待嫁小姐们垂涎的对象,最终皮埃尔被美色和虚荣蒙蔽了双眼,娶了自己内心并不爱的俄国第一美女海伦做妻子。可以想到,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个性不合的俩人越走越远。海伦本就是社交界的宠儿,嫁给皮埃尔后在社交界的地位越来越高,很受欢迎。皮埃尔因为不幸的婚姻感到痛苦,用奢靡放荡的生活来麻痹自己。后来他加入了共济会,企图用宗教来拯救自己的灵魂。他用他的巨额财产开展慈善事业,解放农奴,建立学校,但是这些对他内心的安慰并不多。直到第二次对拿破仑的战争,莫斯科沦陷,皮埃尔被法军俘虏,那段做俘虏的日子使皮埃尔改变很多,因为没有无休止的社交活动,皮埃尔有更多的时间对自己之前的生活进行反思。他觉得以前自己之所以不幸福,正是因为得到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就在于满足人的自然需要,过剩只会带来不幸。后来拿破仑战争失败,皮埃尔获救,他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洗礼,完全换了一个人。对待别人不在像以前那样刻薄,而是充满爱意;对待事情也不像以前那样摸不着头脑,而有了自己的主见。

安德烈生来就是俄国大贵族,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也很有能力,是一个有为青年。他在第一次对拿破仑的战争中受了重伤,被俘,大家都以为他殉国了,但是他却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回到了俄国。回国后自己的妻子在生产后死亡,这使得安德烈心灰意冷,对自己的生活没了希望。在一次舞会中,安德烈公爵和娜塔莎的重逢,又燃起了他心中的爱情之火,他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对自己之前的生活态度感到可笑。俩人约定以一年为期限,如果心中都还爱恋着对方,就结婚。但是娜塔莎年少无知,受了纨绔子弟阿纳托利的拐骗,断绝了与安德烈的婚约,事后后悔不已。安德烈得知消息后,内心痛苦,在第二次对拿破仑战争中中弹,命在旦夕。莫斯科大火后,娜塔莎一家准备搬迁,接待的伤兵中居然有安德烈公爵,于是娜塔莎带着心中的愧疚,一路照顾安德烈。安德烈知道自己命不久矣,能在死前接受自己心爱女人的照料,感到很欣慰。他并没有表现出对生命的留恋和对死亡的恐惧,因为他在中弹的时候,就悟到了生命的真谛——爱人。人活着,就应该用心去爱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在死前内心充满了宁静,把死亡看做自己的归宿。安德烈的一生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朝闻道,夕死可矣。人要是真的活明白了,死也就不算什么了。

以上就是看这部书的主要感想。其实看这本书一共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书真的很长,越往后看,觉得自己的收获越多,越能体会到那种阅读带来的愉悦,也就是加深自己对世界和内心认知的愉悦,收获的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