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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7-2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每次开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对于书中的情节都会有不一样的看法。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仔细回忆书本的内容,如果您对该话题感兴趣中学范文网的编辑建议您不妨阅读一下“《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感谢您的光临我们将用心呈现精美内容希望您能收藏我们的网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读后感看了许三观卖血记后,我感触很深,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场景中许三观会死掉,我深深地觉得许三观是一个大好人,温饱、房子,就是这个男人一生的追求吗?许三观一共买了11次血。他几次卖血差点丧命。每次他为别人卖血。

三年饥荒期间,他买血让妻儿吃一碗面条,但这种爱让他没有给别人的孩子买一碗面条,只给他买了一个五毛钱的红薯。深夜离家时,他很快给一乐买了一碗面条,许三观是个好人。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性的生活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出现的天灾人祸,他没有回避和选择;面对自己的困境,他没有怨天尤人,没有奋斗,没有希望和希望,只有本能地置身于生活的泥潭中。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卖血被认为是一种没有尊严的行为,但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你可以感觉到,身边的人,圈里的人,都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活着福贵这个奢侈的浪荡公子,他赌输了所有的家产,还那么对待家珍,我很憎恶他,他因为自己的年少无知,是自己家跌掉了社会的最底层,在他父亲跌死在粪缸边时,我甚至想干掉他。

经历了战争,经历了磨难,他变得善良,他跳出了沉沦,开始了担当,我也开始了欣喜和欣慰,尤其他对家珍的关怀和儿女的怜爱,让我不由得祈愿他们一家人从此过着幸福、甜美的生活。

然而,生活就是那么的无情和冷漠。他的儿子有庆,在那个盲目崇拜的年代,为了给县长因生孩子而大出血的妻子献血,被医生抽血过量,死在了医院;虽然哑,但聪明的女儿凤霞,找到了真心疼爱她的二喜,却在生下苦根的那天,大出血而死;曾经的富家千金、嫁给福贵后就没过几天好日子的家珍,苦累了一身的病,在风霞死后三个月,也死了;偏头的二喜,虽小有残疾,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以真诚的爱心,爱着妻子和她的家人,凤霞走后,他坚强地养着苦根,却因一场事故,被水泥板夹死了,临死前最后叫了一声“苦根”;聪明而懂事的苦根,七岁那年,一场发烧,困卧在床,艰难的生活,没有吃的,却因福贵的大意,食了过量的黄豆,活活撑死了……

亲人们就这么相继地离开了福贵。孤独的福贵,年近70时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他管它叫“福贵”。耕田时,他会对它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

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wwW.722331.COm 教师资源网)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对于福贵来说,他既不孤独,也不孤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许三观卖血记》用冷静朴素、极具控制力的寥寥数笔,勾勒了一个有着顽强坚韧的生命力、面对苦难从容执着的人生态度,以及有着不同常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这三个独特维度的许三观。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

故事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但其实作者用不经意的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下民间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主义。比如过生日时,许三观用嘴帮家人每人炒了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独立面对苦难的本色。作者在书中尝试用类喜剧的方式去解释痛苦、消解痛苦,于是选择用重复来制造这样一种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的机械化得以彰显,从而引发一种近似于自嘲的、笑着流泪的效果,读者透过重复的苦难看到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露出了悲凉的底色。

许三观是卑微的,只是“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第一次,给根龙和阿方带路,顺带跟着一起卖血,回去娶了跟何小勇热恋中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儿子打住院,筹不到费用,十年积攒的家具几乎被搬空,许三观买血把家什换回来。第三次,出轨林芬芳后遇上去买血的阿方根龙,觉得应该给林芬芳药食补偿跟着去了。第四次,公社化运动,为了给面黄肌瘦久饿不知甜味的孩子补点营养,买血带老婆孩子去胜利饭店吃了面条。第五次,送知青一乐回乡下,许三观卖血,让一乐二乐改善生活跟队长交流。第六次,二乐队长探访,刚卖血一个月的许三观再次卖血买酒食款待队长。第七次,要把奄奄一息的一乐送到上海抢救,许三观四处求人给许玉兰凑了路费。自己又要去卖血,李血头介绍他去另一处医院。第八次,为跟一乐集钱治病,打算好去上海途经的几个县城依次卖血,第一个县城,卖血后全身发冷。第九次,第二个县城抽血400ml后休克,医院给他输了700ml抢救。第十次,许三观带着刚认识的青年来喜来顺一起去卖血。第十一次,来喜帮助许三观,卖200ml给许三观,许三观卖400ml给医院。原因是年轻人的血浓,一杯能当许三观两杯。未完成的第十二次,三个儿子都在城里立足,衣食无忧的许三观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突然很想去再卖一次血,被年轻的新血头侮辱一番没卖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6

之前多次关注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多多少少了解一些内容,但是没有细看。这次双十一买书,要凑单,得,买一本余华的书吧,不贵,而且有名。

之前看过余华的活着,看的心酸,看的心情沉重,这次只看书名,感觉也是一部沉重的作品。周末没事,一口气把它看完,还好,虽然许三观不易,但是最终结局还好,没有活着那么沉重,心里多少舒了一口气。

许三观卖血记,写得很平淡,也很真实,写出了底层人的人生,写出了底层人的互黑,写出了我国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历史。许三观,一个农村娃的后代,在父母的奋斗下在城市里生存下来,父母亡了之后,回到乡下,除了爷爷和四叔,其他人基本不怎么理他。在回程的路上遇到了村子里的两个卖血人,跟着他们一起卖了血,卖血之前要喝八碗水,卖完血要去胜利大饭店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而且要温一温。卖血可以得到35元钱。之后回到城里娶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许玉兰,说服老丈人的理由竟然是自己姓许,老丈人家因为是独生女,如果嫁个何小勇就绝后,嫁给许三观就可以延续香火。本来许玉兰已经和何小勇谈婚论嫁,许三观插着一杠子竟然成功了。婚后许玉兰给他生了三个儿子,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养了9年之后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要把儿子还回去,结果何小勇一家不要。后来在三儿子和方铁匠三儿子打架时候,许一乐用砖头拍碎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方铁匠要求许三观赔钱,许三观让许一乐回去找自己的亲爹何小勇,许一乐不愿意,但还是去了,结果,方铁匠死活不认这个儿子。没有办法,方铁匠找了些人拉了两个平板车,把许三观和许玉兰打拼十年的家搬运一空,走时放下话说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如果几天之后凑到钱还回物归原主。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许三观有一次去卖了血,把钱赔给方铁匠,方铁匠说话算话又把所有家具送回来。许玉兰知道许三观卖了血,非常不高兴,说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卖血,但是看到到家的家具就没有再说什么。

自从许三观知道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之后,对许一乐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何小勇遭遇车祸,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一个算卦人说只要何小勇的儿子站在房顶喊几声,何小勇魂魄就会回来,就死不了。何小勇的老婆只生了2个女儿,没有儿子,正发愁,有人提醒他许三观的大儿子不就是何小勇的儿子吗?何小勇的老婆去找许三观老婆,找许一乐,因为上一次许一乐回家认亲,何小勇不认,这次许一乐不愿意,善良的许三观同意了,许一乐去何小勇家房顶喊了也没有救回何小勇的病。

何小勇死后,许三观接受了许一乐为儿子。后来许三观知道自己喜欢的林芬芳伤了腿,去看他,旧情复燃,趁看林芬芳的时机发生了关系,为了回报林芬芳,又去买了一次血,给林芬芳送了很多东西。林芬芳的丈夫回来看到这么多东西,认为不合常理就审问林芬芳,发现了许三观他们之间的事,林芬芳丈夫跑到许三观家里,告诉他们许三观不是什么好东西,让邻居们防范许三观。赶上上山下乡,许一乐、许二乐都到农村去,许三乐留在城市一家工厂。为了许二乐早点回程,许三观有一次卖血招待许二乐所在村的领导,而且是在刚买完血的情况下又喝了许多杯酒。

许二乐去看哥哥许一乐,发现他生病了,半夜把它送回城里,医生一检查是肝炎,要送到大城市里去。为了大儿子,许三观借了亲朋好友的钱,其中好多人都借给了他,何小勇的遗孀和两个女儿借的最多17元,让许玉兰带着儿子去上海,自己在家凑钱,自己有一路卖血到上海,因为卖血要隔3个月,但是为了儿子,许三观顾不得那么多,大冬天喝河水,冰冷的河水喝不下去怎么办,一边吃盐一边喝冰冷的喝水,路上遭遇坎坷,遇到好人,作文结果到了上海的医院,没有见到儿子,以为儿子死了,悲痛不已,结果儿子是出去了,经过治疗,有了很大的改观。

后来,两个儿子都回到城里。以前许三观是卖血之后吃猪肝和黄酒,这次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就去卖血,结果血站不要他的血,说他的血只能做油漆,许玉兰知道后,让三个儿子拿钱让许三观吃猪肝喝黄酒。

故事很平淡,小人物的小故事,但是看是平常的故事却反映不平常的事,现在很多人认为中国为什么没有伟大作家,他们认为中国作家写的故事太土,没有世界上其他国家那样轰轰烈烈,其实中国的就是世界的,虽然国情不同,但是人心是类似的。此书语言没有奢华的辞藻,但是平凡的语言写出不平凡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7

看过《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这是第三部余华的小说。

二乐回去给一乐拿被子那段,我放下手机过了好长时间才去看完。还好结局是好的。让我想起福贵儿子献血死掉那段,也是把手机丢在一旁不敢看。

每章都有出彩的地方,很厉害。喊魂一章,何小勇女人,许玉兰,许三观,一乐,他们被求的时候,都表示拒绝,但转眼就站在了别人的立场,将请求传达了下去,本质还是善良。炒菜一章,也很精彩,尤其是不准对别人的菜咽口水,太有仪式感了,这才是小说啊。

涉及到的关系主要有叔侄,相好,夫妻,父子,兄弟,师徒,陌生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夫妻和父子关系的刻画。给受批斗的妻子送藏着肉的白米饭,开家庭批斗会为妻子平反,虽然他曾拿许玉兰的短处获得更高的家庭地位,但他内心早已没有真正的狠,有的只是相濡以沫的亲情。对一乐的态度,从喜爱,到区别对待,不闻不问,但也是在不断的试探过程中明白了,亲情比血缘更重要,感情比舆论更重要。消除心中的块垒后,许三观毫无保留地把父爱给了一乐。

最后一路喝着河水献血到上海给一乐治病那段,真的是对自己太狠了。感觉余华笔下的人物,都是一个比一个猛,特别能忍,让别人替他揪心。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8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这是一本很温柔的书啊,通俗的语言讲述一个平凡朴实家庭的故事。

那个年代真的很可怕,许三观爷爷认为不卖血就是身体不好,会被人看不起。卖血前还要吃点盐,多喝几大碗水。甚至卖血的人因为喝水太多而死。医院里那个谁的交情深才能卖的出去的李血头,荒诞的真实。

许三观和许玉兰,一路吵吵闹闹风风雨雨仍然相互扶持走到了最后,许玉兰被批斗“妓女许玉兰”时,只有许三观去送饭,白白的米饭下面还藏着红烧肉。最后因为想吃炒猪肝而去献血却因为年纪太大被拒绝的时候,每个人都在嘲笑许三观,也唯有许玉兰陪他去吃炒猪肝。

许三观和一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你要是我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他不愿用自己卖血的钱让一乐吃面条,他说:平常对你什么都不缺,可是这是我卖命的钱,给你吃面条我心里难受。可后来还是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吃了面条以后,我就是你亲爹了。一乐生病后,许三观再去给一乐看病的路上连着卖血,他说就算要了我的命,我也要卖血救我儿子。

这就是许三观,市侩,自私,却又纯真善良。

书里有很多不美好,生活的艰难也让人无力。书里也有很多美好,毕竟深藏在事物里的温暖无处不在。发生什么事,遇到什么人我们都无法强求。可这就是生活,赤裸裸,滚烫烫。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9

几年前看过由本书改编的韩国电影《许三观》,当时觉得剧情跌宕起伏,有笑点有泪点,却总觉得差了点什么。这次一口气读完余华原作全书,才恍然大悟,电影脱离了原著的时代背景讲出的故事,皮肉虽在,支撑人物的骨架却缺失了。

书中的许三观前期是有些计较的,对老婆和并非己出的大儿子嘴上十分刻薄,而之后在家庭面临接二连三的挫折时,却展现出了令人感动的担当。从第一二次卖血时的小心思,到最后为了救大儿子不顾身体地沿途卖血,余华一如既往地用平实的叙述一层层剖析许三观的内心最淳朴的善。在xxx看到一篇书评说得甚好:“真正优秀的心理描写都是不写心理的”。

更让人暗暗叫绝的是侧面的时代描写。本书中并未点明人物一生中经历的历史事件,只借主人公之口谈几句所见所闻,就将所处的历史节点说得十分明白。其中几处描写十分精彩,有心人可以去寻寻看。

比起《活着》和《兄弟》,本书的主人公们算是较为“幸运”了。而看到结局许三观卖血不成的眼泪和许玉兰为他点上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加上两份二两的黄酒时,却并不觉得安慰。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0

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余华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是他自己身上的血。

卖血,不知不觉中成了解决问题的最优办。卖血的最本质,在我看来,是一种快捷的,不损害时间的赚钱的办法,所以,实质上,解决许三观一切困难的办法,似乎只有一个,钱。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之后一次又一次。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

余华的书,总是这样,平凡中让人胆战心惊,但又让人感受到生命的顽强,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如同红柳一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1

第一次卖血得钱第一次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娶了他喜欢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他直截了当地说他想和别人结婚。我不知道那个时代的男孩是不是那么大胆和直接。不管怎样,我认为这种方式并不过时。

他第二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砸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钱没结果。他带走了许三观的家人。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回家的钱。

第三次卖血来自妻子婚前的不忠,但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不忠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

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趋使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并且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同类,所以许三观拒绝带一乐去吃面条,而是给了他5毛钱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

许三观终于坐不住了,后来找到了一跃。父子俩的见面和交谈非常感人。

一乐和二乐第五次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入队。看到排队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回到城里,许三观和许玉兰非常担心。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

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很快,二乐队生产队队长来到许三观家吃饭。当时,家里只剩下两元钱。为了善待生产队长,让二乐尽快回到城市,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只有一个月,医院规定两次卖血的时间间隔应该在三个月以上。

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确诊为肝炎,被紧急送往上海**。许三观向邻居借了有限的钱,让妻子先带一乐去上海。他打算一路卖血筹款。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途四次卖血的情况。第三次,医院给他输血700毫升,因为他晕倒了。

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液送回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的生活越来越好,就像许多中国人一样。一天,他突然想炒猪肝和米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想卖血吃猪肝喝米酒,但多年来卖血的惯性让他卖血吃猪肝喝米酒。

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写出来,也许大家觉得整个故事原来就是这么点儿事儿,但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这一家人,却让我觉得是温暖的。

这里,我想说的只有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也是因为他善良

也许他没有成功,没有成名,没有很多钱。甚至在我以为他能娶到许玉兰这样漂亮的姑娘之前,他就占了很大的便宜。但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是个善良的人。

即使在他认为何小勇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是在何小勇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是让一乐去屋顶上给何小勇叫魂。许三观还是通过卖血把一乐打人的债还了。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许三观不称职,于是他卖血娶了媳妇,还清了债,甚至上瘾也治好了孩子,只要没钱,他就想到卖血。

然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又能做些什么呢?面对屡次的困难,他没有偷窃或抢劫,而是通过出卖自己的鲜血来生存。

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除了卖血,书中的线索是许三观对一乐爱情的变化。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一只乌龟,这是人的天性。

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

在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因为一个接一个卖血而失去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后,仍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卖了这么多血,他终于活了下来。他是那个时代里无数个渺小的生命力的一个,这样看起来似乎传奇,可是他尽得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家之主、一个人的责任,他通过自己的力量一点点的撑起这样一个家。

他可以这样生活,也许是因为他很善良。

许玉兰——真女人

首先是她的美丽。她的出场就是那个年代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一个身影“在清晨的时候,她站在一口很大的油锅旁炸着油条,她经常啊呀啊呀地叫唤”。漂亮的许玉兰在人们连物质都缺乏的那个时代就开始懂得形象的重要性,“她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事实上她只要三套衣服;她还要换四次鞋,而她也只有四双鞋。

当她实在还不出什么新花样时,她就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在那个平凡的小城里,她绝对是时尚的先驱。年轻时代的她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美,但是在那个不崇尚张扬的年代里她的好打扮绝对是个另类。

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这也体现了她的勇敢和不平凡。

然而青春时代的她和其他女孩一样也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可贵的是她面对世俗流言蜚语却勇于面对的态度和行动。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和何小勇睡了,而且还生了一乐,九年后才真相大白。不寻常的是事情是她自己坐在门槛上公之于众的,看起来无知愚昧,其实敢作敢当。

许三观让她去找何小勇,她还要打扮的很好看了才去,不愿蓬头垢面的原因是:“我要是脸色抹上灶灰,有蓬头垢面,那何小勇见了会不会说:‘你们来看,这就是许三观的女人。

’”这个时候她很有头脑,反将许三观一军,而且看起来是从许三观的立场考虑他作为男人的面子问题,其实是一向爱打扮的她不愿在别人面前输了气场。

在她身上也有不寻常不世俗的潜力,她自学成才的谈判能力让我对她敬佩不已。她见了何小勇说话也是按照“先说好消息,再说坏消息”的逻辑,依然是从何小勇的立场说话,但说话布局很有兵法的感觉,“许三观说了,以前花在一乐身上的钱不向你要了,以后一乐也由他来养……”先让何小勇放松警惕,然后历数多年来许三观对一乐无微不至的付出,似乎想让何小勇觉得歉疚,最后才来一句“你只要把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的钱出了……”虽然何小勇夫妻没上这个当,但她的说话智谋却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说话技巧课。

从女孩成为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不输于许三观的大女人气概。在**的最后,许三观因为不能再卖血而难过,这个往昔没被任何苦难打倒的大男人,此刻无助地像个孩子,而三个儿子一人一句越说越过分时,许玉兰毫不犹豫地责备他们,历数这些年许三观对一家人的付出和真情。接着似乎她变成了丈夫,而许三观变成了妻子,她从旁劝导安慰,帮他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陪着许三观吃了他这辈子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里的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卖血人,他没有成功的事业和伟大的抱负,但他的却是个成功的父亲和丈夫。他的三个儿子“是他用血喂大的”,他的家也是他用血凝聚的。在将近四十的岁月里,他从一个普通无知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他的人生是因为许玉兰的出现而改变的。

娶了许玉兰坚定了他一生的生存信仰,而许玉兰患难与共的陪伴让他坚持了这份信仰。许玉兰看似平淡无奇,却处处渗透的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丈夫的默默关怀和无私捍卫,她的作为带着中国女人独特的低调和温柔,但将近四十年的坚持和相知相伴也充满了家长里短的伟大和强悍!

我现在觉得,这个故事再平凡不过,也许有无数个家庭在经历着相同的经历,面对着同样的困境,也许他们解决方式不同,但可能同样残忍,同样辛苦。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虽然坎坷,虽然艰辛,但是回忆起来,却充满着幸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2

相比于《活着》来说,我更喜欢这一本。

第一次卖血,许三观得来的三十五元用八角三分把许玉兰娶回家了;

第二次卖血,一乐闯了祸要赔医药费,这个在他嘴里一直说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到头来他还是最喜欢;

第三次卖血,许三观像是抱着报复许玉兰的心情和林芬芳在一起,为了弥补林芬芳想给她买东西而去卖血;

第四次卖血,许三观想起家人已经喝了五十多天的粥,想让他们吃一顿好的而去卖血;

第五次卖血,许三观为了能让二乐早点返城,讨好二乐的队长,家里没钱招待他而去卖血,为了二乐,卖血后拖着虚弱的身体喝了很多酒;

第六次卖血,许三观为了一乐二乐可以在乡下生活得更好一点。

第七次卖血,一乐病了,需要治疗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自己的命都没了,可是他顾不得自己,想的全是一乐。

他的大部分卖血,都是为了自己的小家。我最初的时候很不理解他,觉得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慢慢的我开始理解他,他心里在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心里介意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事,人之常情吧。他对许玉兰,让我感动,给她送饭,给她藏肉,在大字报那一段里,感受到了相濡以沫的爱。

也很敬佩许玉兰,在家庭最困难的时候,是她的节俭和观念让全家人生活得不至于太悲惨,她的这种观念值得学习。

在小说结尾,许三观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去卖血,三个儿子都嫌许三观丢人,是许玉兰骂了三个儿子。这么多年许三观为家庭的付出许玉兰都看在眼里,许玉兰像哄孩子般带许三观去吃了他想吃的炒猪肝二两黄酒,谢谢余华老师小说结尾的温情时刻。

明白了“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更深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