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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记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6-20

归来记读后感(合集三篇)。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这些共鸣是难能可贵的,需要我们把它记下来。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归来记读后感(合集三篇),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归来记读后感 篇1

一只燕子的来临只能说明冬天走了。只有一群大雁的来临,才能够说明春天来了。

这篇散文主要从南飞、春归、觅食、夜间群居四个角度描写了大雁,通篇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了作者对大雁的喜爱之情,大雁在作者心目中,像人类一样具有灵性,雁群就像人群似的。大雁是春天的使者,作者把春雁的数目看作自己农场春天富足的两大标准之一,他是那样的珍爱大雁,大雁觅食前后的鸣叫,似乎先有一场辩论,返回后还会论述食物的价值。

作者为孤雁而感伤,为他们失去了自己的亲人而感到悲哀伤感。不必说,这一定是对猎枪杀大雁的反感至愤恨。

总而言之,作者认为大雁是人类的伙伴。动物使地球充满生机,充满诗意,充满乐趣;人们应该珍爱有益无损的动物,和谐共处。不应该凭借自己的优势去伤害它们。

是啊,没有动物就没有我们人类,我们人类还是从猴类进化而来的,如果没有鸟,我们人类该是什么样子呢?

虫害为患吗?

我们应该努力的保护这些鸟类,做一个爱鸟者,做一个热爱地球的人。设想一下,那些被猎枪杀死的鸟是自己的亲人,那样的话,自己的心情该怎么样?看着自己亲人远去,看着亲人离去,看着亲人死去,你们不会难过吗?

所以请爱护动物,爱护自己的“亲人”。

作者为大雁担惊受怕,为遍体鳞伤的大雁伤心。还有,对大雁归来时的喜悦之情都流露在了文字里,没有鸟,那么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啊!看着蓝蓝的天空上排成人字形的大雁吧!

归来记读后感 篇2

《归来记》属于《福尔摩斯探案大全》第五卷。作者是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本书由多个惊险的探案故事组成。每一个故事都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我特别喜欢是他的观察和推理分析能力。在他探案的过程中,他通过观察、推理,很快就能找到破案的关键。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中,他通过遗落在现场的金边夹鼻眼镜,判定作案人是一位衣着体面、如同贵族的女士。她鼻子宽扁、两眼之间距离很近,表情呆滞严肃。他通过是眼镜精致的外观,推断眼镜的主人是个妇女;通过眼镜的金边,推断这个人注重服饰及举止;通过眼镜夹子宽度,推断她的鼻子又短又粗

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六座由同一个人亲手制作的拿破仑半身像被盗窃,并被砸烂丢弃。福尔摩斯通过对案发现场的观察,通过推理和归纳法,发现雕像的被盗与几年前一颗昂贵的黑珍珠被盗有关,原来被盗的珍珠就藏在雕像里,所以歹徒到处寻找这几座雕像,实际上是寻到里面的那颗黑珍珠。

在《孤身骑车人》中,福尔摩斯根据来求助女孩的鞋底磨损情况、手指端形状、脸上神情气质推断来人是一个喜欢运动、偏爱骑自行车的音乐老师。

在很多的情节中,他根据一个绳结、一张照片、车轮痕迹、雪茄烟灰等等就推断出破案的突破点,他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成为破案的关键。

这些故事既精彩又惊险,让人身临其境,我惊叹于福尔摩斯上细微观察力和超强的推断分析能力。当然,他的这一切都源于他对探案技术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如他喜欢长时间呆在他的实验室,自己做各种实验,并得出科学结论。他通过雪茄的烟灰,可以知道雪茄的产地、品牌。福尔摩斯只要心中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会的连续几天一直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情况,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

正是因为专业,福尔摩斯才能够侦破一个个奇案。很多人都说福尔摩斯是天才,但谁又会像福尔摩斯那样努力,为了破案废寝忘食,彻夜工作,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归来记读后感 篇3

我是魏久翔,来自重庆铁路小学三年级七班,刚刚九岁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狮子历险记之胖狮子归来》,这是德国作家马克斯克鲁塞为孩子们写的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被关在城市动物园的非洲狮子,渴望重新回到远方的故乡—美丽的非洲大草原,便把自己的梦想付之于行动,勇敢地逃出了动物园。一场场惊险刺激、激动又乐趣满满的历险这就样开始了。为了救好朋友苏丹,狮子独自驾着小船前往幸福岛,途中遇上了暴风雨。他的周围像地狱一样阴森——风声、雨声,各种刺耳的响声充斥着他的耳朵,到处都是黑糊糊的,海水像开了锅一样。他只要一张嘴,狂风就会把雨水灌进他的喉咙里。他就像在瀑布里面一样……小船被冲烂了,狮子沉了下去,碰到了珊瑚暗礁的尖头,一个信念支持着他——一定要抓紧礁石,一定要爬上陆地,把自己从水里救出来……终于,他躺在了海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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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相关的新闻报道供您参考,在读作品时,内心都会被震撼到。 梳理思考,写就读后感,写作品读后感时有什么具体的模板吗?欢迎你留言让我知道你对我的作品有何感想!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1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时候我不知道,那个荒芜的时候,那个父母出生的时候,对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而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他总是抱怨,但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为灵魂哭泣,这就是生活的矛盾和无奈。

性格矛盾是**的亮点,它出现在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流动的故事中,但却蕴含着深远的意义。这也让我体会到了底层劳动人民许三观的智慧。**还有很多矛盾,比如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矛盾,以及城乡人民对卖血的两种不同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的精彩之处,读完**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家庭情感是我最感动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我以为这样的随意婚姻没有感情,也不会幸福。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

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人都犯过错误,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没有破裂。

到了**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的眼睛明亮起来,仿佛在绝望和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

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对父子的深情,也让我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遗弃和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是极大的痛苦。不过,许三观和一乐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彼此的伤害,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为一乐卖血。这是世界上一种珍贵的血缘关系。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2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他的**,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

**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但你必须一下子看完。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液越来越虚弱,但他的活力越来越强。他的血是为了家庭、孩子和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延续。**关键是许三观用七次卖血救了一乐,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等人的私生子。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己的血肉之躯,从爱到恨,从恨到爱。有一个觉醒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虽然一开始我不想用自己的血汗钱给一乐买碗面条,但我发现一乐在骂人,最后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了胜利饭店,温和地说我要带他去吃面条。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很多钱,所以许三观付出了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代价,一路卖血到上海。

“一个戴口罩的**,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当时社会底层民众的平凡生活,以及他们与生活抗争的毅力。不管我们的处境多么糟糕,我们都不能放弃。我们需要生存。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3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4

花了两天时间把这本**看完了,下午对象快下班的时候,我说:你快下班了,我再做饭,这样你回来刚好吃上热乎的饭。等他的时候,我开始翻开**第一页。

像这样看。当我看到许三观和许玉兰吵架的时候,门铃响了,他们吵架的话在我脑海里打转,我就去开门。看到对象的脸,我迷瞪的问了一句:“你怎么回来了?

”那种懵就像是初高中看**入迷的时候,书突然被班主任抽走了。对象说不给你发了微信,你没有看见吗?哦!

或许这就是**的魅力吧!我没听见也没看见,所以时间在书上流逝。

许三观在这本书中确实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本书基本上描述了他的生活。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他如何度过他的一生,仿佛他沉浸在其中,作为一个邻居,看着他如何度过他的一生。这本书让我更深刻的体会两个字生活,看《无问西东》的时候觉得生活在现代真幸福,同时致敬生命。

我读这本书也是为了庆祝甚至感谢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同时珍惜自己宝贵的自我。

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工厂工人。他结婚了,生了孩子,长大了。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匆匆度过了他的一生。有人说许三观很伤心很可怜,但我觉得他很幸福,因为他是努力生活的,没有白生活。海涅说:

死亡是凉爽的夜晚,生活是痛苦的白天。那个时代有三年的自然灾害。很多人没有活下来。他尽一切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不伟大,但在我看来,他们不遗余力地生活,热爱生活,畏惧生活,这才是最平凡的伟大。

他的伟大,是藏在米饭下面的红烧肉,是在让许一乐给何小勇叫魂的声音里,是印在一个月卖四次血的路程里。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他不能倒下,想到了家里的父母,虽然没有如此的苦难,却也是如此的坚强,好的都留给儿女,坏的就自己嚼吧嚼吧咽到肚里了。许三观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们应该多做好事,多积德。后来,等他老了,生活好了,他突然又想到卖血。血头告诉他:

“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家具做好了上油漆之前要刷一道猪血。”这个老人呜呜的哭了起来,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

良善的人就是这样,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想让跟着自己的人受苦。

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而不是想知道该怎么办。当我在生活中感到无助、疲惫或想玩手机时,我可以来看许三观,知道我该怎么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篇5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作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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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写作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写作文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面,扩展视野。好的作文最能把握作者文章的中心主旨。有没有哪些优秀作文范文可以拿来作参考?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昆虫记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作文【篇1】

《昆虫记》一书,给了我许多的回味。在书中,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神秘而多姿多彩的世界里,了解蜘蛛、蜜蜂、螳螂、甲虫、蟋蟀、蝉等昆虫的生活习性,让我看到了一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和细致入微的描述,让我觉得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读“帮忙的甲虫往往不怀好意。更多的时候,它是打着帮忙的幌子,做着趁火打劫的营生”这句话,让我明白了原先甲虫也是十分的狡猾;读“四年苦工,才能换来几十天重见光明的生活”,我明白了蝉的生命意义;“天气越来越冷了,迷宫蜘蛛用尽最终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将巢咬破,而它也筋疲力尽而死”,这句话,又让我体会到了它的满足感和一位母亲应尽的全部职责。

读完这本书,让我不仅仅能了解到昆虫世界的真实面目,更能发现大自然中蕴含着的无穷奥妙。想想我自我,以前真是太胆小、太可恶、太……总是遇到长得丑、自我害怕的昆虫就赶紧躲、逃,遇到比较渺小的昆虫就给踩死。记得有一次在家门口看见一群蚂蚁排着长长的队伍在前进,没头没尾的,不知在干嘛,便生慈心撒面包渣儿给它们吃,它们就立刻扛起这些食物,似乎很高兴的往回走,看着它们搬运的是我的东西,就觉得自我做了件大善事,可转念一想:万一它们认识我了,再跑到我家里去找东西,那可怎样办?想到那时我浑身爬满了黑蚂蚁,恶心死了,便不禁打了个寒战,不行,决不允许这种事发生,于是,我就一脚踏地碾一堆,另一脚之后碾着一堆,结果——他们全被我残忍的杀死了!可读过《昆虫记》后,我就为自我做的而后悔。书中说,可恶的红蚂蚁既没有任何劳动技能,也不会抚育儿女,为了生存,它们就野蛮的掠夺黑蚂蚁的儿女,强迫这些俘虏为自我劳动。黑蚂蚁?我踩的不就是黑蚂蚁吗?它们已经很可怜了,而我,或许,它们那时只是为了有安全的环境而为小蚂蚁搬家,或是它们是一群紧急的救援兵,那些可怜的小生命正等着它们去救,又可能它们在找食物回去哺育它们的孩子。我想,我真是太坏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它让我也懂得了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让我明白,这些昆虫不论是大的还是小的,丑的还是俊的,但它们都是可爱的,都是值得我们去保护的。《昆虫记》让我爱上了大自然,爱上了这些昆虫!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作文【篇2】

《昆虫记》是一部介绍昆虫学的书籍,它用运用精美的图片和精妙的文字向我们介绍了昆虫们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也非常受益,增长了许多知识,我很喜欢读这本书。

通过读书,让我走进了这个美好的昆虫王国。在获得丰富的昆虫知识的同时也在生活中去寻找、去观察昆虫的习性和奥秘。

以前,我以为萤火虫只吃树叶和草,读完书我才知道,萤火虫是肉食昆虫,主要吃蜗牛,让我大吃一惊。

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发光带上面有白色涂层,这是由一种非常细腻的颗粒构成的。白色涂层提供了可氧化物质,导管则输入气流,当可氧化物质与气流相遇,便产生了光。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奇妙,原来昆虫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以后,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去探究昆虫界的事情,增长更多的见识。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作文【篇3】

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以后,深深地体会到了昆虫世界的文明,昆虫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如蜘蛛,只要你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其实蜘蛛很漂亮,而且它们织的网还能猎杀害虫,保护庄稼。同时,蜘蛛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它即使拼了命也会保护它的儿女,可见这种伟大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蝉,每年夏天,窗外树枝上的蝉,鼓动翅膀不停地鸣叫着,让人感到很讨厌,通过《昆虫记》使我知道了,蝉其实它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

蝈蝈,它们热爱集体,它们很团结,而不象螳螂那样会吃掉自己的同胞,而螳螂呢雌螳螂在和雄螳螂交配之后,会把自己的配偶杀死吃掉,这在人类看来很不可思议,但是在昆虫界这却是它对的生存法则。还有绿头苍蝇,虽然,它们经常在死尸上飞来飞去让你觉得很恶心,但要是没有它们帮忙腐烂死尸,我们环境也就会受到破坏。每一种昆虫都有自己的生存手段,每一种昆虫都是地球的一员,它们对地球的都有自己的贡献。

因此,我们应该走进它们的世界,了解和保护昆虫,而不是去讨厌和捕杀昆虫。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作文【篇4】

《昆虫记》阅读心得优秀范文1

如果说一个人耗费一生来研究某件事情,已经是一个奇迹了,但如果因此而写出厚厚的书籍,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十一”国庆长假,贺老师让我们看《昆虫记》,使我有幸遇到了一个奇迹创造者——法布尔。

《昆虫记》讲述了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着他所喜欢的每一类昆虫,并记录了许多平时发现不了的奥秘,如蝉其实没有知觉,黄蜂腹部有条含毒刺的沟,孔雀蛾不会吃东西……。昆虫世界真的包罗万象,令人称奇!

在许多篇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小鬼”恩布沙。恩布沙是一种细长、摇摆不停的昆虫,非常怕冷,对于生活要求很低,一只苍蝇就可让它吃好几天了,这种适应自然的精神真值得我学习。它还有个特性,就是一旦被囚禁,就会用后爪握住铁丝倒挂着,直到死亡才落下来。自由对一只昆虫这么重要,想起以前我囚禁过昆虫,我内心不由得低下了头。

另外,我还喜欢滚球球的蜣螂,虽然球很脏,可它是大自然的清道夫;知道了萤火虫儿食肉,是个冷面杀手;了解了螳螂的翅膀,公的是用来飞翔的,而母螳螂的翅膀只是用来恐吓敌人的……

法布尔在研究昆虫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又有谁知道他的研究过程经常会遇到麻烦,有时绞尽脑子也寸步难行,比如有些带毒针的昆虫不能用手抓,缺少工具就不行;蝉的发声器官要解剖才能知道,而法布尔又没有手术台刀。我想起我平时常常遇到一点麻烦就放弃了,而其实这些麻烦相比法布尔简直根本不值得一提,想想有些惭愧!

《昆虫记》结束语讲到“阅读经典真正能让孩子的心静下来,使孩子一生都有一股温暖向上的力量相伴;阅读经由能让孩子体悟什么是美,什么是爱,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勇气,什么是信念……”,我咀嚼着这些话,久久的!

《昆虫记》阅读心得优秀范文2

《昆虫记》,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的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仅的书。在对一种昆虫日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世界生活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热爱。书中描写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无不参透着人文的关怀:并以虫性反映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

我十分敬佩法布尔先生,他细致的观察,广博的知识把我们一次次导向昆虫世界。我对他充满了深深的感恩,是他,让我了解了萤猎食蜗牛,蝉虫的蜕变,舍腰蜂的家,微小,难以发现的被管虫,寄生虫的无奈,蜘蛛的几何学,漂亮的孔雀蛾,找枯露菌的甲虫......

法布尔先生被世人称为“昆虫之父”。我觉得这就是我们所能给予法布尔先生最好的礼物。法布尔先生写昆虫记不是为了得到荣耀,而是把它苦苦观察得来的,一一具实的讲授给我们。带领我们走进昆虫的家园,去深入了解它们,感受它们带给我们快乐,体会从它们身上得到的道理。让我们明白昆虫也有情感。

它让我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所以,还在伤害昆虫的你,还在破坏昆虫家园的你,请立刻停止你的行为吧!

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法布尔先生正是明白了这一点,才不会做解剖和分类,只用了观察与试验的方法。连研究者都不忍心伤害,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停止玩弄昆虫的游戏。爱护它们,保护它们,认真,真挚的对待它们。

《昆虫记》阅读心得优秀范文3

书是清凉可口的泉水,让人清甜解渴;书是芳香浓郁的咖啡,让人温馨浪漫;书是香气扑鼻的绿茶,让人神清气爽。一本好书,可以让人收获受益终生的道理,《昆虫记》便是如此。

《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文艺作家。他一生坚持自学,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物理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精通拉丁语和希腊语,在绘画、水彩方面,也几乎是自学成才。留下的许多精致的菌类图鉴曾让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国诗人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赞不绝口。

《昆虫记》是法布尔耗费了毕生的心血所著的,是一部描述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食性和婚习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不仅这本书值得赞扬、褒奖,作者研究昆虫的过程更是值得我们认同与尊敬的:在法布尔的那个年代,研究昆虫就是将昆虫解剖,研究内脏或者是将昆虫浸泡在烧酒中,再瞪大了眼,观察它们的头、胸、腹、爪、翅、触须等,再将它们分类。但是他们对昆虫的生活习性及那些器官的用途却漠不关心。当时的生物研究室就是酷刑室、碎尸间。而法布尔却不同。他在“荒石园”里,让昆虫们活蹦乱跳地生活着,让它们仍然自由自在的鸣唱,而他就在旁边全神贯注地观察着,有时能从早待到晚,真是废寝忘食。而且,他的记录正像他文中的一句话:“既未胡乱添加,也未挂一漏万。”处处都细致入微、通俗易懂。他让血腥、冷酷的生物学变得生动而有趣。

《昆虫记》一书,不仅体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法布尔精神。我们要学习法布尔的精神,执着、专注的追求自己的目标,认真的观察与探索;尊重、善待一切生命。

《昆虫记》阅读心得优秀范文4

昆虫,大家一定对这些隐藏在草丛中,叶片上等地方的小小生命很陌生,那你就去问问《昆虫记》吧。在19世纪末,法布尔在荒石园中撰写出了《昆虫记》,从此《昆虫记》,诞生了!

《昆虫记》这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及捕食方式,像我们熟悉的勤劳的蜂,美丽的蝶,自然就成了它的主人公。一拿到,我就喜欢上了它的充满童心与富有诗意,并且深刻地记住了作者法布尔。

与人类一样,在昆虫的世界里,母爱也必不可少。像蜘蛛妈妈,小宝宝一出生,就给它们最好的生活,帮它们找食物吃直到宝宝长大,它再安心死去。

《昆虫记》中有弱肉强食,有骨肉相残,但执着仍然是不朽的主题。松毛虫,是一种执着的生物,它们只会跟着领头的一只走。法布尔就跟它们开了个小玩笑:法布尔把小木板放在花盆边上,他把领头的松毛虫放了上去,其它的马上跟了过来。法布尔拿走了木板,松毛虫就围着花盆边转起了圈圈。不一会儿,松毛虫们已经不分头尾了,谁都可以算是领头。法布尔本以为它们过一会儿就会发现的,但天有不测风云,松毛虫们竟一直转了三天三夜,有的累得掉了下来,有的竟还在执着得转着圈。

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的。松树金龟子是“暑天暮色中的点缀,是镶在夏至天幕上的漂亮首饰”;萤火虫是“从明亮的圆月上游离出来的光点”.它用超人的观察力捕捉着,那是“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法布尔对上千种的昆虫进行了惟妙惟肖的刻画,让读者真切地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走进《昆虫记》,让我真正体验到了大自然的魅力,从内心深处热爱我们这美丽而可爱的蔚蓝色星球!

走进法布尔,让我领略到他“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更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阅读心得优秀范文5

一个用一生参悟昆虫世界的人;一个用一生与昆虫交流的人;一个用一生为昆虫而战的人,耗尽毕生心血著就了文学乃至动物学的不朽著作——《昆虫记》,这个人就是法布尔。

这部书详述了大自然中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日常活动及种族繁衍,以细腻的文笔将科学与事实、昆虫与自然融于一炉,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妙的、不同的昆虫世界。更重要的是,此书不仅是以法布尔的角度来探索昆虫,而且以昆虫的生活来反映人生,更添几分灵动与人性。

正如法布尔斥责那些批评他的人:“你们对昆虫是开肠破肚,而我却是让它们活崩乱跳地生活着,对它们进行观察;你们把他们变成了又可怕又可怜的东西,而我则是让人们更加喜爱它们;你们是在酷刑室和碎尸间里干活,而我却是在蔚蓝的天空下,边听着蝉儿欢快地鸣唱边仔细地观察着;你们是使用试剂测试蜂房和原生质,而我则是在它们各种本能得以充分表现时探究它们的本能;你们探索的是死,而我探索的则是生。”他对昆虫并不是以巨人的姿态藐视,不似别人一样把渺小如尘的昆虫视作弱者,而是给予它们自尊与一方天地。他认为它们也有思想感情,有自己的语言,更是万物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太阳同生,随月亮共舞。你瞧:法布尔正帮砂泥蜂捉毛虫呢,还感叹着自己不如小家伙们聪明;法布尔像蜣螂父亲讨教务家之本领时,学的可细心了;面对“艺术品”梨形粪球,法布尔也自叹弗如!读到这些,谁能说他不视昆虫为友呢?

最令我赞叹的是法布尔那“崇尚真理”的精神。《蝉和蚂蚁的寓言》一文中,起初人们对禅好吃懒做的无赖形象与蚂蚁的勤劳工作深信不疑,但法布尔却凭着坚持与毅力,历经三番五次亲眼求证,最终平了这起“冤案”,禅是凭自己的劳动获取食物,而蚂蚁才是那位不折不扣的侵略者。这正也印证了法布尔的一句话:“没有充满言之无物的公式、一知半解的瞎扯,而是准确的描述观察到的事实,一点不多,一点不少。”

《昆虫记》可谓是自然界的一本百科全书,也是文学界的一朵奇葩,它教会了我热爱与尊重。在法布尔那活泼的语言中,我更对这群生灵与大自然多了几分好奇和憧憬。

昆虫记读后感优秀作文【篇5】

这段时间,我读完了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通过读《昆虫记》我懂得了许多知识:萤火虫是怎样捕食的;白蝴蝶的幼虫怎样过冬;蟋蟀们是怎样造房的;条纹蜘蛛是怎样织网的;蜣螂是怎样产卵的……我已经读完一段时间了,可是还回味无穷。

这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是法布尔细心观察的结果,如:螳螂的腿上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钩刺和锯齿。它的小腿上也有很多锯齿,小腿的锯齿末端尖锐的硬钩子;红蚂蚁是一种不容易迷路的动物,但是它们很懒,不愿意寻找食物、养儿育女,就算食物在它旁边,它也不会去吃,它们的衣食住行都要靠仆人来替它们完成。为了达到它们的目的,它们就去抢邻居不同种类的蚂蚁,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

法布尔能写得这么引人入胜,都源于他的仔细观察,让我惊叹的是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昆虫写出一本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有没有恒心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昆虫记》这本书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合集


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准备《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读完作品,你不仅会为作者的思绪而感动。有时候想做到真正理解书的内容,是可以通过读后感来加深印象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篇1】

《昆虫记》导读:

《名著阅读课程化丛书:昆虫记(八年级上册)》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文学家、科普作家亨利·法布尔的代表作。这本书记述了有关昆虫的知识,记录了作者实验、探究、思考的过程,也体现出他对人生、生命、自然的感悟和态度,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对生命和自然的热爱,是一部兼具学术价值和文学价值的巨著。

《昆虫记》精彩书评:

在生物学上有这么一个人,他为生物学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他被称为“昆虫学界的荷马”,他便是亨利·法布尔。

在暑假中,我读到了他写的生物级巨作——《昆虫记》。该著作几乎包含了生物界中大部分的生物,如:蟋蟀、松毛虫、象虫、石蚕等。而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被管虫了。被管虫是一种体型非常小的生物。在空旷的大街上有时你根本注意不到它。被管虫披着一身黑白条纹的衣服,长得十分美丽。而平时,被管虫则会穿一身用木头做的衣服来保护自己,当它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时它便会破茧成蛾。而被管虫中的毛虫便是绝顶的建筑家了,它能够建出一件十分安全的衣服,而这衣服还有坚韧的丝。这使衣服更好地保护住在里面的毛虫。

更令我为之触动的便是毛虫化蛾的过程。在它们化蛾时,平时的衣服便会成为化蛾的最大阻碍。而这时它们便会努力地钻出去,日复一日,从来不会放弃。而法布尔不也是这样吗?他自幼家境贫穷,7岁上小学,后来辍学打工,当过铁路工人,卖过水果,虽然生活艰辛,但他还是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最终凭借着自己的努力与勤劳,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而我们的人生不也正是如此吗?努力才会赢!

人生路漫漫,如果《昆虫记》是法布尔的垫脚石,那么努力便是我的成功基石。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篇2】

这个寒假,老师推荐我们去读一读由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没读之前就知道它肯定是本好书,不然怎么叫经典名著呢?上个学期我们在教科书上就学习过一篇《装满昆虫的衣袋》,法布尔从小就着迷于对昆虫的研究,最后成为一名了不起的昆虫学家。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各种昆虫生活习性的书,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在法布尔的书里竟然那么有趣,那么有感情,那么有色彩。在昆虫的世界里也是有血有肉,有做老大,有做苦力的,有随时准备牺牲的蚂蚁,有布网设计天才蜘蛛,有超强意志力的屎壳郎……

让我最深刻是萤火虫了,原来让人感到神奇的会发光萤火虫,它背后有这么大的秘密,它的身上有一个发光的部位,里面存在着一种含磷的发光质,经过氧化后最后能发出神奇的光。而更让人不可思义的是在它们幼儿价段,他们是吃蜗牛、田螺、贝类的。用它那针头一样的嘴巴在蜗牛身上扎几下,干什么呢?是在给蜗牛打一种麻痹针,把蜗牛麻痹后,又给蜗牛喷射一种叫酶的消化液。直到把蜗牛化为稀稀的鲜美肉汁,然后他们会叫过来同伙一起食用,一起吸取。原来萤火虫是食肉类生物,真是小瞧了它。

萤火虫过了幼儿价段,到了成年价段,它们就不在捕食了,只喝一些露水和吃一些花蜜,直到最后活活饿死。

每看完一个昆虫,都让我更了解一个昆虫,原来我平时讨厌的小昆虫后面有这么多秘密。世界真是太奇妙了。

写成这么一部伟大的著作,可见法布尔花费了一生时间与心血,去研究昆虫,热爱大自然,尊重生命。就像中国的动物作家沈石溪热爱动物一样,无时无刻不在观察动物,思索与研究的。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人,我们要学习他们的对待事物的热情,不畏艰苦的精神。相信如果我们把这种精神放到学习上面,那么没有什么难题不可解的了。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篇3】

在暑假里不经意的翻开一本《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的作家法布尔写的。里面描写了很多很多栩栩如生的昆虫。我以前很讨厌昆虫这类东西,因为我觉得他们很恶心,但自从我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就对昆虫产生了兴趣,经常蹲在路边看蚂蚁。

《昆虫记》这本书的用笔优美,写了很多很多小虫子的活动经过。而法布尔观察的特别仔细,比如说“领头的松毛虫不断吐出丝来,很细。其他随行的松毛虫也分别吐出丝来。”这句话就描写的很仔细,让人易懂。

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松毛虫这个地方了。他讲的是松毛虫的卵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筒子里面,这个筒子是用白色的丝做的,带了一点点淡黄色,中间还有一层红色的丝,非常漂亮。上面还覆盖了很多很多的小鳞片,就像屋顶上的瓦片一样。有一次法布尔把他们放到了花盆上面,然后他们就一直绕圈圈,绕圈圈绕了半天,还是没有碰到,后来一些冒充走累了就跑到了花盆里的土上面。后来终于有一对松毛虫,慢慢的往下爬了。最后这些松毛虫终于脱离了这个噩梦。我觉得这一段写得非常精彩,当然《昆虫记》里还记录了其它很多有趣的昆虫,比如织网大师蜘蛛,建筑大师蟋蟀,酿蜜大师蜜蜂等等。他们都让我着迷。

读了这么一部好书,又学到了这么多的知识。这个寒假真是没有虚度光阴啊!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篇4】

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是一部值得传给下一代的书。”是“哈佛大学113位教授推荐的最有影响的书,法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着作,影响世界的经典著作。”这本书就是科普读物《昆虫记》。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每次拿起《昆虫记》,我都看得入迷,无法放下,因为这的确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不枯燥,生动有趣,文学色彩浓郁,文中的一字一句,都饱含了作者热爱昆虫的深厚感情。作者观察仔细,善用拟人手法,轻松的笔触栩栩如生地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出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儿在歌唱,蟋蟀在料理家务,狡猾的蜘蛛在捕获食物,仿佛看到了了法布尔趴在地上,细致入微地观察毛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足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因为这本书,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

法布尔在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过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脚步,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让我也获取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的知识。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科学精神,这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世界的真相,这也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永葆对世界的好奇心。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篇5】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法布尔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这真是一本极其珍贵的生命乐章。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昆虫世界是多么的奇妙。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篇1]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也因此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确实如此啊!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且推翻了我以往的看法的是两种昆虫,分别是蜣螂和螳螂。蜣螂就是我们非常厌恶的屎壳螂,整天和那些粪便粪便打交道,揉成团占为己有,但它是名副其实的大自然的“清洁工”,特别爱打扫干净那些不讲卫生的宠物们留在草地上的粪便,公园里的草坪因此而变得更清爽,花朵才更加香气扑鼻;穿着绿色霓裳羽衣的美丽螳螂,它可是一种肉食性昆虫,最喜欢吃蚊子、蝗虫、蛾类、蟋蟀等,它的两条手臂是最可怕的利刃,别看它身材纤细优雅,只要有虫子飞过,它马上就挥舞起大刀,迅速捕杀。我常常想:蜣螂虽然外表丑陋,但是任劳任怨担负起清洁地球的使命,让人类的家园更加美丽;螳螂外表美丽,可是内心非常凶残,我们要看到它凶残的本质,不要被它的美丽外表所迷惑。所以不管他是美丽还是丑陋,存在就有他的道理,地球上的生物只有和-谐相处,才能保持生态的平衡;只有通过竞争选择,才能求得物种的进化。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篇6】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

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篇7】

我记得小时候我是很讨厌昆虫的,因为总觉得它们的样子很让我害怕。尤其是蜂,蜂的刺使我不敢接近它,因为我被刺过。但读了《昆虫记》后,我不再昆虫们那么反感了,反而觉得它们变得可爱了。

这本《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亨利法布尔。他写的《昆虫记》里面,有好多昆虫的名字,有很多是我连听都没听过的,尤其是蜂的名字,我以前只知道两种蜂的名字:竹蜂、马蜂,但没听说过什么采棉蜂、采脂蜂

竹蜂和采脂蜂的居住之处颇为有趣,它们是住在遗弃的蜗牛壳里。那些爱捉弄蜗牛的朋友们可就要小心了,如果你倒霉的正好拿到的是已经居住了采脂蜂的蜗牛壳,那就只能怪自己了。采脂蜂往往选蜗牛壳中大小适宜的一节做它的巢,它们常常用细砂嵌在树胶上做成有图案的膜。在用树脂和沙粒做成的盖子下,还有第二道防线,用沙拉、细枝等做的壁垒。在第二道防线后面就有两间房间,一间大的给雄峰住,一间小的给雌蜂住,因为采脂蜂的雄峰比雌蜂大。

有时候,采脂蜂筑巢的时候,会因一个小疏忽而造成下一代的悲剧。如果采脂蜂在一个蜗牛壳中筑巢,但它却不知道蜗牛壳已经有主人了,等巢里的蜂长大了,它们咬破了胶膜,冲破了防线,想解放自己。但是,它们的通路被一个陌生的家堵住了,因为这壳原本的主人的幼竹蜂还在孕育。就这样,可怜的幼采脂蜂就因母亲的一个小疏忽就结束了生命。

这一个小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小小的错误是不可忽视的,它可能会酿成一个让自己终生后悔的结果。

《昆虫记》读后感600字 篇2

近段时间,我读了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

它既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称为昆虫的史诗,而它的作者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昆虫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等桂冠。在这本书里,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地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区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这部作品所表述的是昆虫为了生存而努力的灵性,而法布尔则以自己那诙谐的将它们的大部分记录下来,这其中有蝉、樵叶蜂、黄蜂、捕蝇蜂、松毛虫、狼蛛还有的一些被当做阅读短文呢。这部作品以它独特的形式创造了奇迹,一个人几乎耗尽一生的心血一丝不苟的来观察那所谓的虫子,这已经是一个奇迹了,而这些写虫子的书竟然在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引起一次又一次的轰动,这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他以那独特的风格席卷了世界!

在描写蝉的幼虫的那一段中,法布尔那观察入微的精神感动了我从放大镜下,我曾见过蝉卵的孵化过程。开始像极小的鱼,眼睛大而黑,身体下面有一种鳍状物。由两个前腿连在一起组成。在这一段,作者观察的那么入微,而这也告诉了我们,无论干什么都要仔仔细细,一丝不苟

随后,我如饥似渴的读完了这本书,我不但从中学到了昆虫的知识,而且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我爱这本书!

初中《昆虫记》读后感范文【篇8】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五十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

《昆虫记》共十卷,可直接译为《昆虫学的回忆》。每卷由若干章节组成,是法布尔对昆虫最直接的研究记录,真实地记录着法布尔毕生研究昆虫的成果。在法布尔哪个时代,,昆虫学家主要是在实验室里做解剖与分类的工作,研究的是死昆虫。法布尔是第一个用田野实验的方法研究活生生的昆虫,研究昆虫本能与习性的昆虫学家,因此他成为了昆虫行为学的开山祖,《昆虫记》也因此在科学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法布尔书中所讲的是昆虫的生活,但我读了却比看那些无聊的戏剧小说更有趣味,更有意义。他不去做解剖和分类的工作,却用了观察与试验的方法,实地记录昆虫的生活现象、本能和习性之不可思议的神妙和愚蒙。我们看了戏剧小说中所描写的用类的命运,受得深切的铭感,现在见了昆虫界的这些悲喜剧,正式这一种迫切的动心,令人想起种种事情来。

我一直哼害怕那些毛茸茸或长者多只足的昆虫,但从来没想过在《昆虫记》中的昆虫竟然会让我觉得如此可爱。这本书中,萤火虫、蚂蚁、毛毛虫、蜘蛛、老鼠……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近视、保护自即、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乎所有的季节。我惊叹,原来它们的世界时这么丰富而生动,法布尔将人类的感情融入其中,我的心也不禁随着它们的生活而起伏,仿佛自己也变成一只小小的昆虫,抖着翅膀加入了它们的大部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昆虫记》是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法布尔这个大科学家像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伴着我度过了无数美好的时光。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合集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每个人在阅读的时候,都会与作品产生共鸣。那些收获瞬时涌现,需要即时把它记录下来。有哪些好的读书笔记范本而资借鉴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合集,带给大家。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 篇1

永不放弃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晴空万里、风和日丽!又是个美好的一天。

今天,让我们穿越时光,一起随着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先生来到鲁滨逊的飘流世界里吧!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的代表作,是他文学创作的里程碑。这部小说一问世就风靡英国,至今仍是雅俗共赏的世界名著。

书中讲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三番五次的抛开自己的幸福家庭,出海闯天下,在遭遇意外流落到荒岛后,他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在荒岛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二十八年的时光,他把荒岛变成了“世外桃源”。二十八年,这真是不可思义!就在鲁滨逊快要放弃回到英国的时候,他却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经过重重困难,鲁滨逊终于离开了荒岛!

令我难忘的是:一天早晨,鲁滨逊从望远镜里看见三十几个野人正围着火跳舞。他们已经煮食了一个俘虏,还有两个正准备放在火上烤。这时,鲁滨逊提两只上了子弹的枪和大刀朝野人跑了过去,及时救下了他们来不及吃掉的一个俘虏。鲁滨逊把这个救下来的人起名为“星期五”,以纪念他是在星期五这一天获救的。星期五是一个朴素的人、忠诚的朋友、智慧的勇者!至此,鲁滨逊获得一个奴隶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不再是一个人,不再那么孤独了。当我看到这一处时,我的心又怦怦地直跳起来,这又是一次惊险的,死里逃生的经历。同时,我也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无惧。在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和挫折后,他还是没有放弃,而总是迎头而上,经过磨难变得更加勇敢了。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的时候,我真的被震撼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 篇2

今年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没有见过鲁滨逊,但我的眼前却清晰的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身体不是很健壮的人死里逃生,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用自己的智慧建造了木筏、房屋,储存了淡水、食物,种植了大麦、稻子,采摘了葡萄,饲养了山羊……还用的自己的智慧克服了岛上发生的狂风暴雨和地震,适应了那里的生活。最危险的是,食人族上了岛,鲁滨逊镇定自若的和他们斗智斗勇,还救了一个快被吃掉的人,为他取名为星期五。他教会了星期五烤面包、种小麦等一些生存下去的本领。鲁滨逊在岛上创立了一个崭新的天地。他在岛上坚持生活了二十多年,终于搭上了一条船回国了。

每当我望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我心情都很沉重,如果我有和鲁滨逊同样的经历,我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多久?

生活中我碰到难的事情经常会半途而废。记得一次体育课,老师说:“今天考跳远。”老师一说完,我心里就“咣当”一下子沉了下去,心想我这种“小肥猪”不可能过关的。果然,那些女生一个个都身轻如燕的飞过去了,而我和几个大胖子一直到下课也没有跳过!老师让我们再努力,可我心里想:“不行就不行,别哄我们了。”别人还在刻苦的练着,我却躲到一边去了。

现在,读了鲁滨逊的故事后,我明白了执着和坚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恍然大悟,我身上所缺的不就是永不放弃、百折不挠的精神吗?我想我的明天就从体育课的跳远开始起航吧!我一定要学习鲁滨逊的执着、勇敢和智慧。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 篇3

绝处逢生的小草,暴风雨中的海燕,绝境中逆转的鲁滨逊,是在告诉我什么吗?一个乐观向上有勇有谋的人,陷入完全未知的处境,他不会一蹶不振,恐惧,逃避,而会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回自己生存的权利。一个以苦为乐,不愿屈服于命运的人,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陷入多大的险境,他也不会服输,永远都怀着胜利者的姿态,来看待命运。一个苦中作乐的人,用自己坚定的信念和勤劳的双手,打造了一条生的路,一片美好家园。

《鲁滨逊漂流记》写的是鲁滨逊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面临着食物问题,安全问题,住的问题,孤独的问题这4个困难,后来用自己的双手,打造了一片美好家园,教化了星期五,最后救出船长,回到祖国的事。这部小说使我受益匪浅。我懂得了许多求生知识,同时也深深地敬佩他,他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仍有坚定的信念,打造一个家,多么震撼人心啊!

同样,我在电视上也有看见许多求生频道,学到许多求生知识。例如,记录频道里的大真探之荒野求生中夫妻搭档求生,他们在沼泽里捞了一碗水,在水里有细菌,寄生虫等生物,不能喝。他们就找了一些鹅卵石,在火堆里烧热了,放到沼泽水里,用石头的温度把水里的细菌烫死,水就可以喝了。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绝境中发生逆转,是因为他没有放弃一丝生的希望,有一丝坚定的信念。有一句话说得好,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他依靠自己,生活了下来。他从全体成员中被剔了出来,独免一死的原因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终于知道了绝处逢生的小草,暴风雨中的海燕,告诉我的是什么了。它们告诉我,坚持就是胜利!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 篇4

《鲁滨逊漂流记》可以说是我读过最好的一本书,自从我读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背着父母,独自来到大海上航行,不幸遇险,沦落为奴隶。鲁滨逊凭着他的聪明才智,逃脱并救出了和他共同航行的其他船员,被船长称赞。鲁滨逊越战越勇,接连几次到海上航行。不幸的是,在一次航行中,船遇险了,整条船只剩鲁滨逊一人了,更可悲的是,鲁滨逊还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鲁滨逊面对这样的险境临危不惧,用上自己毕生所学,狩猎、搭建羊圈、制作面包……还救下了星期五,在小岛上生活了长达28年之久后,终于遇到了一艘轮船,皇天不负有心人,鲁滨逊最终还是回到了他自己的家中。

这本书给了我心理上一次震撼的冲击,鲁滨逊即使流落到荒岛,他也毫无畏惧,坚强的生存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往事。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盒玩具积木,但当时我笨手笨脚的,对这盒积木无从下手。看说明书忙活了几个小时后,也就完成了两三步,但这对完全拼好积木简直是冰山一角。虽然我拼积木的进度非常缓慢,但我毫不气馁。第二天我请了一位朋友来到我家中,几小时后,在我与我的朋友的共同努力下,一个栩栩如生的积木搭好了。

鲁滨逊那荒岛求生的经历我可能是永远也无法尝试,但他那种坚持不懈、面对困境不气馁的品质,我能够做到。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 篇5

看完了《鲁滨逊漂流记》,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种种困难与不幸,对于他来说是那样具有挑战性!风暴来了,全船的人除鲁滨逊外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终于找到一个山洞作为他的栖身之所。于是,鲁滨逊那长达二十八年的生活开始了。他在岛上搭帐篷、种粮食、养山羊,让自己更好地生存下午。为了给自己解闷,他捉来了一只鹦鹉。后来,鲁滨逊还勇敢的救下了“星期五”。

与鲁滨逊相比,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软弱无能的。我不够勇敢、没信心,在父母为自己铺下的路上,没有挫折、没有风浪,但我还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我是幸福的,然而处于幸福中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书包上学,每天接受父母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鲁滨逊,他的那种敢于和恶劣的环境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感动了我,我想我们应该努力向他学习。跟鲁滨逊漂流的经历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那么丰富多彩。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画上绚丽的一笔。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 篇6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扞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老师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初中 篇7

当鲁滨逊确定他已经可以乘船回到英国时,突如其来的惊喜让他差点晕了过去。他阔别了家乡三十五年,终于可以回家了。

是啊,他怎能不激动呢?三十五年前,他被从人群中剔出来流落到荒岛,成为一个被人类社会所放逐的流浪者。那时,陷入绝境的他孤身一人没有人可以替他做伴,没有人可以为他疏散心中的绝望,若不是还有一些与人类社会有联系的东西——三本圣经,恐怕他早就绝望地死在荒岛上了。后来,他在与上帝的交流中逐渐适应了荒岛的生活,开始建设荒岛,在荒岛上盖别墅、种粮食、种葡萄、圈养山羊,渐渐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好生活。鲁滨逊却一直抱着要回到人类社会中去的坚定信念,从没有放弃过想办法逃离荒岛,对于回到祖国抓住一切机会,尽管没有成功,不断地尝试,造了一艘船,太大了,无法下水;再造,船太小了,无法航海……“星期五”来了,鲁滨逊激动归激动,可以就没有放弃寻找回家的方法……最后终于,在他在岛上呆了整整28年后,他乘坐着一艘来自英国的轮船回到了家乡。

人是群居动物,是无法完全脱离社会而生存下来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可以说,鲁滨逊来到荒岛上,没有一刻脱离过社会。驯养山羊的技术,工具的使用技术,植物的种植技术,制作容器的技术,最初打猎的武器,粮食的种子,以及那本在最初那段最灰暗痛苦绝望的日子里给了他巨大精神力量的三本《圣经》……他二十八年来对岛上的建设,都是基于人类积累了几千年的文明才创造出来的,浓缩了人类几千年历史中一次次失败得出的经验。如果鲁滨逊一生下来就在岛上,而且身边只有一些原本岛上就有的动物植物,恐怕无法生存下来。

可是,鲁滨逊来到一个这样的海岛上,可以说这一大块地都是属于他的了,可他为什么一直想着要回去呢?这实际上是一种对精神交流的渴望。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都想着赚钱,买房,买车,买地,有的还想买个海岛。大多数人可能只有遭受了鲁滨逊这样极端的境遇后才会真正明白,人真正的物质需求是有限的,精神上的追求比物质上的追求要重要得多。

最新木偶奇遇记读后感合集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阅读完相关作品以后,相信心中会有不少的心得,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最新木偶奇遇记读后感合集”,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1)

我看了一本意大利作家科洛迪写童话故事《木偶奇遇记》,真是太精彩了。这部童话讲述了老木匠杰佩托用木匠师傅送他一段木头雕刻了一个木偶,起名为“皮诺乔”。皮诺乔生来拥有一个淘气小男孩所有特征:天真无邪,又淘气又任性;正直勇敢,又软弱懒惰;喜欢冒险,又害怕孤独;渴望得到父母和老师赞许,渴望变成一个真正小男孩,却又经不起坏朋友怂恿和诱惑,他屡次逃学出走,屡次上当受骗还不知悔改;因为撒谎,他长出了让他出不了门长鼻子;因为整天逃学玩乐,他变成了驴子,最后被沉入大海,准备剥下他驴皮做一面大鼓。

经历了一系列磨难,皮诺乔终于汲取教训,痛改前非,变成了一个懂礼貌、爱学习、勤奋工作,孝敬父母好孩子。这本书情节曲折离奇,语言诙谐幽默,用看似简单道理,告诉了我们成长中所要经历一些挫折,并给我们前进动力。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在我们成长过程中,我们要克服惰性、识别朋友、勇于承担责任。

我也像小木偶皮诺乔一样会有这样那样缺点,但是我一定要努力克服,少走一些弯路。我要好好珍惜我身边亲人和朋友,因为他们都在帮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我还要好好学习,听爸爸妈妈话,做个善良勇敢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2)

“吃饭了!”妈妈对我叫着。这已经是第四遍了,可我仍是不理不睬。瞧,我正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木偶奇遇记》,正津津有味地看着呢!“多大人了,这本书你都看了多少遍啦?!”妈妈看到我这样不禁哭笑不得。我正神游在书中的世界里,对妈妈的抱怨充耳不闻。是的,这本《木偶奇遇记》似乎和我结下不解之缘,令我百读不厌。

记得幼儿园的时候,我还不怎么识字。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好朋友家里看到了一本精美的绘本,我的目光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那光滑的纸张,鲜艳的画面,还有书上那只穿着衣服,可爱的木偶,无不令我魂牵梦绕。没想到,这是好朋友的生日礼物,她怎么也不愿借给我……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拉着妈妈就朝街上走——我多么想立刻拥有那漂亮的绘本!可是,那时候溧水的书店还很简陋,只卖些学生畅销书,我们一无所获。妈妈看着我垂头丧气的样子有些于心不忍。她带着我辗转几趟车,去了南京的凤凰书城。终于,在书架角落,我看到了那本让我茶饭不思,做梦都想得到的“图画书”——《木偶奇遇记》!我两眼放光,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一把把它抱在怀里,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那烫金的封面。那一次书店之行我们满载而归,妈妈顺便帮我买了一摞绘本。

我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一遍,两遍,三遍……妈妈讲得口干舌燥,那些绘本的书页很快被翻烂了,书上那简短的`文字我倒背如流。我仍然不过瘾。后来,我终于识字了,又立刻找来文字版的《木偶奇遇记》。在书中,我和小木偶皮诺曹一起成长,经历了种种遭遇:离开父亲挨饿,被强盗抢走金币,被拉去“玩儿国”变成了一头驴,被鲨鱼吞没……终于,皮诺曹被仙女母亲和蟋蟀的忠告所救,在鲨鱼腹中拯救了父亲杰佩托。后来,皮诺曹贪玩的毛病没有了,变得又勤快又能干,每天养活生病的父亲和远方穷苦的母亲,变成一个有血有肉的男儿,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和他一起哭,一起笑,为他担忧,为他的撒谎生气。我感受到自己被父母爱着是多么的幸福。

《木偶奇遇记》如同一把通向神秘世界的魔力钥匙。通过它,我爱上了读书,仿佛走进一个鸟语花香的秘密花园。绘本、童话、历史故事、寓言……我的小天地里堆满了书。每当我寻到一本好书,便像饿虎扑食一样,如饥似渴地读着,吃饭看,走路看,连上厕所也看。我的心潮随书涌动。我被马小跳的淘气顽皮逗得哈哈大笑,被《夏洛的网》中的友谊感动得泪水涟涟,更因沈石溪笔下那一个个动物的壮举,激动得尖叫不已……

我喜欢读书,徜徉在书的世界里,就好像进入秘密花园里游览。时而清香扑鼻,时而风景独特,时而惊险刺激,时而曲径通幽……而最初的那本《木偶奇遇记》,就是一把有魔力的秘钥,让人回味无穷!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读了《木偶奇遇记》。故事讲的是:“樱桃师傅”把一段神奇的木头送给了“老玉米糊”杰佩托。杰佩托用这段木头雕刻出了一个木偶,还给他取名叫匹诺曹。一开始,匹诺曹是一个顽皮、爱说谎、不听爸爸话的“坏”孩子。在他遭遇了很多倒霉事情后,他遇到了一位美丽的仙女,在仙女的帮助下,他决定寻找爸爸。在这过程中,他又经历了许多事情。他开始变得聪明、勤劳、勇敢起来。最终,他从一个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和爸爸一起幸福地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有时候我也像匹诺曹一样,耍小脾气,干了许多错事,不过以后我想我不会这样啦。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每个孩子都要爱自己的爸爸妈妈,听他们的话。想要任何东西都要靠辛勤劳动来换取,不要想天上掉馅饼。要好好学习,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解决问题。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4)

我看了一本书名为《木偶奇遇记》。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匹诺曹的木偶,它本是一块会跳、会跑、会笑、会说话的木头,是安东尼奥师傅送给杰佩托老人的,杰佩托爷爷将它雕刻成一个可爱的小木偶,并起名为匹诺曹,认他做儿子。

杰佩托爷爷卖了自己的大衣供匹诺曹上学,它不去上学,跑到马戏团玩,然后它救了马戏团中的一个木偶,老板认为它很善良也很同情它的遭遇,给了它四块金币让它去上学。它带着金币回家。杰佩托爷爷问它是否上学了?它说,去了。

结果它发现它的鼻子变长了。从此以后只要它说谎话鼻子都会变长。

第二天匹诺曹去上学了,却被一帮孩子嘲笑它是一个木偶,还嫁祸于它,让别人误以为它用笨重的识字课本打伤人,并被宪兵队的人用阿利多罗(军犬)追。一直跑到海边它纵身一跃跳入海里,阿利多罗刹不住脚步,也掉入了海里,它央求匹诺曹救救它,匹诺曹救了它,它放过了匹诺曹。

匹诺奇游走了,被一个带着渔网的原始人抓住了。它被认为是一条鱼。当匹诺奇快要被鱼炸的时候,阿里多罗闻到了炸鱼的味道,救了匹诺奇。匹诺曹对阿里多罗道谢后,就游走了。

匹诺曹游进了海里后,遇见了鲨鱼,鲨鱼在后面追它,它在前面拼命的游,眼看鲨鱼就要追来了,匹诺曹又体力不支,被鲨鱼一口吞进了肚子里,它在鲨鱼肚子里找到了一束微弱的光线,它走近一看,原来是自己的父亲:杰佩托老人。原来杰佩托老人发现匹诺曹失踪了,便去找匹诺曹,他听人说匹诺曹来到了海边,便到海边去找,结果没找到,以为匹诺曹掉进了海里,便到海里去找,结果不慎翻船了,被鲨鱼吞进了肚子里,幸好随身携带着蜡烛和食物,不过现在蜡烛只剩最后一根了,食物也没有了,只能饿死在这儿了。

匹诺曹说:“没关系,爸爸,我会带您逃出去的。”有一天,在鲨鱼打喷嚏的时候,匹诺曹背着杰佩托爷爷游了出去。

经历了这些事后,匹诺曹变成了好孩子,一位仙女帮助使匹诺曹变成了和我们一样的孩子,从此以后和杰佩托爷爷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应该诚实,善良,关心和孝顺。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5)

读过《木偶奇遇记》的朋友一定还记得里面有这样一个情节:匹诺曹没有课本,爸爸杰佩托看着他沮丧的样子,作出了个决定。他穿上打满补丁的粗布旧上衣跑出家门,回来时他手上拿着给木偶儿子匹诺曹的识字课本,身上的大衣却不见了,只有单薄的衬衣,外面正下着鹅毛大雪。不用说,善良的杰佩托老人用自己唯一的大衣换了识字课本。在老人看来,匹诺曹上学识字,学会一种本领是件天大的事,所以他宁可当掉大衣,穿着薄薄的衬衣度过寒冷的冬天。

书中还有许多类似感人的地方,比如匹诺曹顽劣无比,害杰佩托爸爸被关进牢里,但杰佩托不仅原谅了他,还为他修补腿;杰佩托爸爸将仅有的三个梨都给了匹诺曹,自己却挨饿。从字里行间,我读到的是一位疼爱孩子远胜于自己的伟大父亲。虽然杰佩托是个顶着像玉米糊一样假发的小老头,可是在我眼里,他像大树一样高大、挺拔,一如我的爸爸。爸爸在工厂上班,一天工作12个小时,回到家已经很疲倦了,可是妈妈上晚班去了,他还要照顾我。有一次我半夜醒来,发现黑暗中爸爸正靠在床头看手机。爸爸不是很累了吗,怎么还不睡觉呀?只见爸爸时不时往我这儿看一眼,帮我拉拉被子,我忙装睡。不久妈妈回来了,听得她压低声音对爸爸说:“你总是这么晚睡,身体也吃不消啊!”

“没办法,我一睡下就很难醒,思懿被子踢开也不知道。”原来,爸爸熬夜不睡是为了守着我……如果说,父母是大树,我们就是那依偎在大树怀抱的小鸟;如果说,父母是苍茫的草原,我们就是那奔跑在草原上的小羊;如果说,父母是平静的港湾,我们就是那停靠着的小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坏孩子”匹诺曹最后也懂得了照顾爸爸,我们呢?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6)

这本书是著名幻想小说家温斯特林格根据科洛迪的童话名篇《木偶奇遇记》改写的一部幻想小说。她借用匹诺曹这个在欧洲众人皆知的人物,为今天的我们叙述了一个生动、充满幻想、富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老木匠杰佩托把木匠樱桃师傅送他的一段木头雕刻了一个小木偶,起名为匹诺曹。小木偶会跳舞,又会耍剑,还会翻跟斗。匹诺曹把脚搁在火盆上睡觉,醒来两只脚都被烧掉,他卖掉识字课本去看木偶戏,后来因为不听蟋蟀的忠告,落在了杀人强盗手里,被天蓝色头发的美丽仙女救下。匹诺曹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孩子,仙女答应了他的要求,但他必须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自利并且派了小蟋蟀跟在他身边。匹诺曹因为说慌而遭受惩罚,鼻子变得越来越长。从木头到木偶,从木偶到长出驴耳朵到变成真正的驴子,到被推下海,给鱼吃了,重新变成木偶,然后又被鱼吞了……经过许多艰难与考验,匹诺曹终于实现了他的愿望,不再是个木偶,而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

是呀,我们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记得有一次老师说要进行一次语文测验,于是我就自己给自己订了一个目标,就是要考到95分以上并且拿到第一名。为了这个目标,我一有时间就复习。考卷发下来了,我一看题目非常简单,很快就把题目做完了,还检查了一遍,自以为考得不错,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可是下午试卷发下来一看,我没有考到95分以上。我很失望,我想放弃,可是妈妈告诉我只要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并且努力地去克服它,就一定能实现自己的目标。在以后的第二、第三、第四……测验中,我每次都认真对待,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我达到自己的目标,我很是开心。

《新木偶奇遇记》真是一本很不错的书,看了以后让我难以忘怀,我建议大家也来读读这本书。

木偶奇遇记读后感(篇7)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木偶奇遇记》的书,从中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个老木匠用木头雕刻了一个小木偶,起名匹诺曹。小木偶很调皮,也会跳舞,耍剑,还会翻跟斗,可是他很会撒谎,所以蓝头发仙女把他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也长出了驴耳朵。匹诺曹想变成人,他请求仙女的帮忙。仙女答应了他的要求,但他必需学会诚实、勇敢、不自私自利。他经过了许多艰难曲折与考验,最后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都必需诚实对待,在生活中无论什么事情,做对了还是做错了,都要诚实地对父母或者老师说,不能因为怕老师的批评或者父母的挨骂挨打,而撒谎骗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勇往直前,不能一遇到挫折就半途而废。在生活中我要做一个乐于助人、勇敢、诚实、听话的好孩子。

最新三体读后感合集十三篇


期待这份"三体读后感"能够为您解决当前的问题,当我们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一定会被其情节所震撼。 读懂文章所传递的情感和感悟,是撰写读后感的基础,如果您需要相关信息请参考本文!

三体读后感 篇1

你有幻想过外星人入侵吗?你有曾幻想过宇宙中还有别的文明存在吗?当我们处于兴奋状态时,思维的大门会不经意间打开。

《三体》电视剧主要讲了三体人锁死地球的基础科技后入侵地球的故事,内容丰富有趣,又严谨,令人深思。

《三体》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科幻电视剧,与其他间类作品不同的是,它简洁有力。用精美细腻的画面去表达严谨的科学。不论是三体问题还是人生的一次次厌倦。《三体》里的每一个情节都值得思考。

吃饭,睡前,还是洗漱。里面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足以让我心神不定一整天。

里面的三体问题尤其出类拔萃。我开始思考这一问题,当我得出答案是,我似乎悟出了什么。这无规律,无征兆的三颗太阳。可以被看做成生活中的坎坷,三体人也可以扮演我们的意志。在无数次的爆炸中,我们的精神开始进化,最终拥有了生物的特异功能。我不由得钦佩创作者的潜能。

或许,在头脑风暴中,一切,皆有可能。

三体读后感 篇2

世界在我眼中是灰色的。

《三体》三部曲,又名“地球往事”三部曲,作者刘慈欣。该系列小说由《三体》、《三体Ⅱ黑暗森林》、《三体Ⅲ死神永生》三部小说组成。

《三体》三部曲讲述了地球文明和三体文明在宇宙中的兴衰历程。作品对人类历史、物理学、天文学、社会学及哲学等均有涉及,从科幻的角度对人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全书格局宏大,立意高远,被誉为迄今为止中国当代最杰出的科幻小说,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将中国科幻推上了世界的高度。

刘慈欣用大胆的想象,富有冒险勇气的语言描述出了文明先进的人类或尔虞我诈、任意妄为,或心思茫然,渴望用三体文明来拯救地球文明,或与虎谋皮,渴望登上至高的权力巅峰。

同一个世界,不同身份、不同行业、不同年代、不同出生的人,齐聚一堂。受过“文革”伤害的科学家叶文洁,深受父母恩怨,自身经历囚禁和自由。面对巧然发现来自外星球的信号,绝望的她毅然决定帮助期望恒基元的三体文明入住地球。从经历上来说,叶文洁是有悲剧色彩的。从人性上来说,叶文洁似骆驼祥子,经历黑暗而人性扭曲。她既爱这个世界,仿若爱自己的孩子;又厌恶这世界上的人,他们的丑陋虚伪令她心寒。她感情细腻却又让人觉得冷漠麻木,写出了现代人矛盾的心理状态。

刘慈欣的大胆之处是将过去和未来连接起来,用小说演绎史实,用议论续写传奇,他用别人的话来表达自己,又用自己的经历去充实别人的故事。

三体,不同的意义,不同的寓意。引导人类进行对世界立体的思考,将眼光放远到外星球,又将自己的眼光聚焦到人心的多元化上。

读了这本书,更上我懂得了:世界不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更多的时候,灰色才是世界的色彩。

我爱这个世界,我愿意守护她!

三体读后感 篇3

有段时间特别想看点有深度的东西,于是把《三体》给找了出来。看着看着发觉有些章节太有深度和技术高度,不能尽懂。

第一次读《三体》是五年前,只记得读完后久久不能平静,并且叹为观止。五年后,回想起来,只记得文革、叶文洁和降维打击了。不禁疑惑自己的记性是不是被狗吃了。

很奇妙地又重新翻开了这个漫长的故事(也许是某天在电车上看到了日文版的宣传广告而得到的启发)。纷至沓来的细节有的与记忆重合有的却像未开封一样,引人入胜。与第一遍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跟着三部主角们经历现实和想象的融合,亦真亦幻,不知哪里是真哪里是幻。作者刘慈欣真的很会讲故事,人性剖析得尤为透彻。其知识面之丰富之专业不得不叫人五体投地。真善美贪嗔痴在他的笔下活灵活现,却又不能以片面去评断某个人物代表某种品质,因为每个人物都是千层百面,根本无法用一个词语概括。

就如乱世出枭雄,总会有一些影响历史的关键人物,但看完全书又会觉得,无论谁处于那个位置,结果未必就不同,只是过程相异罢了。所谓殊途同归。

那些决定命运的清晨,亦或决定命运的黄昏,将个人乃至人类甚至宇宙的历史都改写了。但又怎么知道它就不会如此呢?毕竟这是千万可能性中之一。难道真的是某个人、某几个人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吗?

并不是。有一种意识叫做集体意识,它是集体之集大成者。每一个人都是整体不可分割的部分,就像一个细胞包含着完整的基因密码一样。部分即整体。

生与死,永远是值得思考的主题。生存还是毁灭,这是永远的问题。三部作品看下来,仿佛与书中人物一起跋涉了几个世纪,又阴差阳错地跨越上亿年。无论人类与人类也好,人类与三体也好,低熵体与低熵体之间也好,总是处于一种你死我活的状态,自相残杀、星际战争乃至后来的维度打击,不得不叹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大家都是混一个宇宙的,就不能和谐一点吗!

文中对大场面的刻画展示了宏观宇宙的博大,对小细节的把握又展现了平常人类的渺小,样样都被作者拿捏自如。唯一想吐槽的地方,是第二部中对从罗辑幻想里走出来的梦中情人的描写,完美的天真无邪的少女——我对这种直男的意淫倍感不适(仅代表个人观点)。

任何阶段都自有精彩之处,当累积了一定的厚度和层次,就不完美了么?当我掩卷三部曲之后再来回忆,发现,我的记忆好似真的经过了成千上亿年的腐蚀,对于地球往事已模糊不清。仅仅记得那只是一个漫长的铺垫。铺陈冗长却不沉闷,环环相扣。

那些动人心弦的桥段就不再赘述,一百个人会有一百种解读、一百种唏嘘。也许我更喜欢的是地球之外的故事,以广袤的宇宙为背景,虽然深不可测,却又充满了残忍的浪漫。以宇宙为尺度的毁灭实在太令人震撼了!星球的毁灭仅在咫尺之间。可又怎知那死亡不是重生?

毁灭即创造,这也许就是宇宙的美学。

而生命,确实是一个奇迹。说它是偶然中的必然也对,必然中的偶然也好。它脆弱又美好、坚韧又残酷。为了活着,在不同的维度里,只为了活着,继而传承。宇宙的生灭周而复始,也可能真的不只存有一个宇宙。空间可以翘曲,而时间,并不存在。

只因参照系的不同,才有了对时间的感知。大宇宙的奥秘和深邃,繁星的升起与陨落,包括四维碎片,极致文明,越是稀奇莫测的事物越让我充满好奇和探索欲。

伟大的作者,他的基于现实和学识的想象,或许正好揭示了某种未知的规律也说不定。就像许多电影里的情节到后来都成了真。

如果将来《三体》被拍成电影,我觉得太阳系二维化的时候用ThomasBergersen创作的《EiDorado》做背景音乐会极赞!它将用激昂渲染出悲壮的殒灭!

看完整个宇宙的幻灭,感觉对生命更添敬畏,更想珍惜这沧海一粟的浮生。有人活得跌宕起伏,有人过得平淡乏味。在无限的宇宙广度下,众生不过如蜉蝣一般,朝生暮死。

无论如何,能够处变不惊亦宠辱不惊地生活,大约就不枉此生了。你我恰巧诞生在这地球上,恰巧诞生在这个时代,一期一会,一会一生。

三体读后感 篇4

每个人都应为了生存而努力——读《三体》有感

窗外下着毛毛细雨,不时有几滴雨落在窗户上。闲来无事,我走到书房里,翻开一本书。封面上的灰尘飞扬并在空中蔓延,我一点一点地进入了这本书。

这本书名叫《三体》,讲述了人类与三体文明斗争了几个世纪,但都灭亡了的故事。

“宇宙就象一个黑暗森林,文明就像猎人,想要生存并杀死对方,哪怕到最后自己也会死。”这是文中的一段话。所有文明都想生存,不惜一切代价,我们人类应该努力生存。

无论多么艰难,多么危险,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必须为之奋斗。

我不禁回想起前天的一件小事。那天我去洗手间,看见墙角有一只蟑螂。讨厌的家伙!

我便把它的头给切了下来,关上门,当时心想:“头都没了,我还关了门,看你怎么活?”但第二天我再来看时,它竟然还活着。

为了生存,我不知道这只蟑螂今天有多辛苦。想到这里,我不禁陷入了沉思,小到蟑螂,大到天体文明,都在为了生存而努力,而我平时从未重视过对生存的努力。我也要像他们一样,要生存,要奋斗,要为自己的生命奋斗,让生命的花朵更加绚丽多彩!

合上书本,雨已经停了,阳光透过松软的树枝洒在我的树桌上。我的心似乎被温暖的阳光照亮了,长时间无法平静

三体读后感 篇5

《三体》读后感(二)

从外文明来看,我们似乎可以将其对宇宙能量的使用方式作为其发展程度的度量衡。从物质层面来看,使用机械能和化学能为第一阶段。青铜时代和冷兵器时代,乃至火药时代都是属于第一阶段的外文明。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核武器的出现(原子弹、氢弹、中子弹等)。人类对物质的控制层面达到了量子级别。

从《三体》中的说法来看,那就是物质的维度。机械能是低速过程的能量,化学能打开的也仅仅是化学键。相比核裂变和核聚变产生的能量简直是微不足道。所以这个层面就被定义为文明一级。从茹毛饮血的零级到掌握使用火,人类开始了外文明一级的发展契机。到能够使用核能,人类文明开迈入了外文明二级。

在核能的应用中,原子弹是最低级的应用。我们仅仅能够利用核能产生的破坏力去破坏事物。其实,一旦产生核反应,技术就无法控制了。聚变是比裂变更深入的核能量。但是真正的如何控制,出现在核能发电上。通过电磁学和核物理学的发展,人类终于可以随心所欲的制造、储存和传输能源了。这大大加速了人类文明的巨大发展。

二、内文明

为了控制和完善个体的突发性,作为群体动物的人类同时也发展着内文明。内文明是维系整个智能生物种群进化的内在动力。

在浩瀚宇宙的演变过程中,个体的力量是很渺小的。需要进行合作,而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个体之间也会产生利益的冲突。如何调整和完善整个群体的稳定,内文明便会产生。

内文明有时候对于个体来说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是激进的,一方面又是保守的。也就是说,对于某一个事实,往往都有两种截然相反但是却都是正确的理论。

比如安乐死,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同性恋,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其实保守意识是群体为了拉住那些激进分子。而激进的意识,则是在推动后进人还能继续进步。其最终结果是保持了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协调发展。

也有一些意识,人类群体都普遍反对。比如吸毒、艾滋病。但是,也有些人会去吸毒和性乱交。这种情况,就有些像健康整体和癌细胞的关系。

内文明除了维系群体内部关系外,也在协调群体和外界的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和宇宙的关系。比如:星球文明和星际文明对于宇宙的理解当然会不同。但是这些统称为内文明。

不同阶段的内文明,都由外文明决定。但是内文明的形式,又反过来影响外文明的发展。

三、外文明

外文明的表现主要是技术及其基础自然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目前人类文明具有两个相互独立但是互补的子外文明形式——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

西方文明的典型就是科学体系及其相关技术的总称。而东方文明则有着完全不同的表述方式。这种方式更接近于认识论。这包括儒家、道家思想,以及五行八卦等东方符号体系。这两种子文明有着很多不同点,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瑰宝。他们之间也在不断融合。关于这两类文明的论述,笔者将会有其他论文进行深入研究。

回到三体的故事中去,三体世界和人类世界都有着自己的外文明和内文明。当然,三体世界的条件是艰苦的,文明的发展非常艰难。但是不可否认,三体世界的生物在漫漫进化过程中,还是找到了适合三体世界进化的生态模式(生命演化平台)。

这种模式就是脱水模式。虽然大刘没有涉及其他低等生物,但是三体人作为该星球的高等生物,也具有着很多的代表特征。换言之,很有可能,其他的生物都具有类似的脱水能力。这样,在恶劣条件下(乱纪元),整个生态系统和生物链都可以得到保存。

当然这种方式的进化效率会非常低,所以进化出高等生命的概率就会更低。可以说三体文明真是一个充满了磨难的文明。

除了对于三体文明的感慨外,《三体》还有很多值得一说的地方。地球人类的分化;环保主义者向拯救派的转变;文化革命对于个人的强烈影响。都是说不完的话题。

作为《地球往事》的第一部,《三体》的确开始探讨一些人类面临的终极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法。但是更多的是这些问题导致的不良后果。也许,人类开始从摇篮期逐渐长大。我们需要通过外星人、环境保护等各个角度去自我反省,自我完善。在生物进化过程中,率先完成文化进化。

不然,可能人类很快就会遇到巨大的灾难了。

三体读后感 篇6

第三遍读这本书了吧,与之前两遍不同,这本书的人物形象在我的脑海中变得愈发丰满了起来。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角色要属大史了,大史虽然戏份不多,但在一二两部中都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第一部中大史用他的乐观和智慧帮助汪淼走出智子倒计时的噩梦,在逮捕叶文洁行动中凭借自己过人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阻止了核爆炸的发生,也是他在对三体组织的行动计划中提出使用纳米材料的设想。邪门到头必有鬼,这是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在刚开始接触三体和三体组织的时候,大史可以说是最冷静和最无畏的了,其他科学家都被三体远超人类的科技吓倒了,只有大史觉得仍然有胜利的希望。在第二部中,大史作为罗辑的保镖多次保护了罗辑的安全,体现了他的专业素养,但更为重要的是,当全世界都在指责罗辑不肯背负面壁者的责任时,只有大史站在罗辑的角度为他着想,“给他一点时间吧”,他知道这样的重担换做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是无法承受的,他帮罗辑找来了他的梦中情人,还特地调教了庄颜,模仿罗辑梦中情人的形象,大史对人心的洞察可见一斑。

除了大史,章北海也是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角色,“第五位面壁者”,这是人们给予他的最高荣耀,不像其他面壁者有着近乎无限的资源可以调动,但他完美的战略欺骗仍然成功欺骗了所有人。他很早就预知了人类必败的结局,并制定了非常周密的计划来实现他的逃亡主义。虽然最后时刻他还是心软了,没能及时按动那个毁灭的开关,但临死前的那一句“都一样”让我对他的敬意到达了顶峰。这样一个坚定不移的贯彻自己信念的理想主义者,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三体读后感 篇7

《三体》是十分赞的小说。整个故事大气辉宏,天体物理知识与曲折的情节完美结合,看完让人大呼过瘾。

当一个世界用光年来表达距离,用亿年来表达时间的时候,我才深深感到自我的渺小,一切一切,在宇宙的进程中,都只是一段微不足道的东西。

当然,除去那些超赞的情节,我更欣赏小说里应对人性的讨论。

当叶文洁向未知的三体世界发送信息,让他们来代替地球礼貌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她对人类或者说是对人性的绝望,我没有经历过X也想象不了X,可是从叶文洁身上,还是能够看到这场浩劫给人性的重创——多次失望到最终绝望。想到我的一个朋友也跟我说过,单纯并不难,难的是你经历了许多事情,却还能坚持单纯。

文中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疯狂面前,理智是软弱无力的。”关于这个,我想了一下。我自我本身是一个喜欢理性的人,尽管理智在疯狂面前是多么的无力,可是,如果能在一个疯狂的环境坚持理智,更是不易。

罗辑,一个被选中为面壁者的普通人。在巨大的压力下,运用自我的智慧,震慑住了三体人,保护地球免受侵占。之后又作为地球的执剑人保护了地球几十年,被奉为神灵。

可是最终,他又被控诉多年前他的一次暴露一个星系位置的试验可能毁灭了一个礼貌。那里我不得不感叹人的善变,当别人需要你的时候,可能会客客气气的,当你不再有作用了,便形同陌路。另外,那里罗辑被控诉毁灭了一个礼貌。

人生没有任何决定是错误的,因为你永远无法明白另外一个选择是否是正确的。可是,总有一天,有人会很诚心地告诉你,你一向在做正确的事。我觉得,我们要审慎地做出决定,然后,就去坚持它。

三体读后感 篇8

《三体》这本书,在七八年前曾读过,但当时读到一半放弃了,可能因为书中大量的科学名词阐述,导致文章显得生涩难懂,外加书中的悬念解答给出的过于直接了当,对于后续情节的发展,也多少能猜到一些。这次硬着头皮读完了《三体》第一部,有如下四个方面的思考:

人类的渺小。在刚刚进入太空后,“红岸”计划便已经向宇宙中未知的文明暴露了我们的存在,其后三体文明为侵略作出铺垫,对于地球基础科学发展作出了限制,这也说明了三体文明明显比地球文明更加发达,就像拥有枪炮的八国联军对着闭关锁国的清朝,在未知的高度发达文明面前,在以光年记的茫茫宇宙面前,人类是渺小的,命运始终掌握在更强大一方的手中。

科技的重要。对于三体文明的入侵,因距离的关系,地球有着三、四百年的发展时间,近一百年来科技发展的迅速,我们从工业时代到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三、四百年时间的发展让三体文明也心生忌惮,所以才会破坏地球的基础科学,限制地球文明的科技发展,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决定了硬实力。

人性的复杂。在生存压力的面前,人性是脆弱的,在儒家思想根深蒂固的如今,亦是脆弱的。三体文明对于生存的渴望,人类文明对于生存的渴望,因渴望而产生人性的愚昧、背叛,部分人性的光辉等等。人性的复杂性,同一个人,在不同境遇下,会有不同的结果;不同的人,在相同境遇下,同样会有不同的结果。人性,是最不可预测的。

阶别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三明文明入侵的信息,也只有地球高层、相关科学人员、高级军官等社会阶级较高的人得知,地球人普遍被蒙在鼓里,无知地过着往常的生活。对于普通人而言,天塌了有个子高的顶着,过好自己眼前的生活就好,该来的总会来的。社会阶别越低,知道的真相也就越少,或许反而活得更快乐。

对于宇宙,有一句话概括:宇宙不是童话。人生亦非童话,但心中总要有对结局童话般的期盼,生活才充满更多的可能。

三体读后感 篇9

真正使读者沉思的不是故事情节的发展,不是人物跨越时间的爱情。而是作者用已经超越了身为人类自身的盲点的视角,以一种符合宇宙恢宏的冷酷来转述“黑暗森林边缘”的两个文明的征伐。虽不见血液但是却笼罩这灭世的绝望,可在绝望中又流淌着缕缕希望。

读这本书的过程总是一气呵成,一点点的停顿都是在忍受心灵的煎熬,但当彻底结束时却又开始手足无措,宇宙的沧桑也加载到了心上。

在这个三体入侵的大环境下,很大一部分的故事是讲述人性。并且都不是极端绝对的好坏,人性的弱点更是体现酣畅淋漓。叶文洁的叛世是个开始,但她对于宇宙社会学的透露又帮助了人类,历史的原因将她逼上仇恨,到人生的尽头也有悔恨,人性尚存。罗辑则是从沉迷爱情到成为孤独的守护人,由玩世不恭到沉稳。程心虽然说是善良,散发着母爱但却是格外的自私。用自己认为的尊重人权却使文明甚至失去存在的机会。黑暗森林的背景将每一个人性的缺点都无限放大,称得上是人性之战。

虽然三体是一本硬科学科幻,但是却不乏文学色彩的增华。人类的太空舰队被水滴击毁时的悲壮,太阳系跌落为二维,色彩缤纷却又悲惨绝望,还有云天明的童话,简直奇思妙想的科普知识。使学习物理也产生了奇妙之处,这就是这本书不单单局限于情节而被无数人所拥读的原因了。

当然对我本身来说,是我对宇宙产生求知欲,也因此去查阅了爱因斯坦的统一场论。改变的不仅是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还有就是鼓励我对于未知的探索。

一本小说若可以使读者将其延生到真实生活中,改变一些什么,有一些对于人类的促进。那么它就是可以被历史所保留下来的经典了。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三体读后感 篇10

《三体》是我国著名作家刘慈欣的作品,讲述了一个外星人在未来即将入侵,一股类似邪教的势力——ETO突然成为隐患,这个内部有两个分歧的团体,就像天使与魔鬼一样,一个渴望毁灭,一个渴望救赎。相辅相成,让这本书背后的哲学道理更深奥。

这本书有两做事线,一个为著名科学家,一个是见证过人性的残酷和消失的ETO两位领袖之一的叶文洁。一个是励志消灭ETO,被外星人盯上;一个引来了天外来客,内心纠结实则心存善意。究竟,那一方的举动才是不正确的?是ETO还是在道德之后干坏事的人类。内容含有深意,阅读流畅文笔细腻。我仿佛在无意中悟到什么,凝滞了一下,随着书本落地,一股恐怖之感遍布我的全身,我的大脑在这一刻飞速思考起来,或许外星人的到来未必是一件好事。人的存在是什么?或许宇宙的出现是刻意为之的?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想什么了。

道德由人而定,也由人而毁灭,仿佛这样的循环是无止境的,我们的探索与追求终究是为自由。

如果末日真的到来,哪条路才是正确的。如果道德真的还有就不会战争了。

人类想有的究竟是什么?

三体读后感 篇11

这是一部科幻小说,故事也是曲折不断。

未读三体三部曲是我愚蠢的以为,他写的只是一本小说,一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说。

读后,一丝丝的冰冷涌向心头,在三体死神永生的最后,一种从未有过的迷茫让我不知所措。

人类在宇宙中是否只是孤单一人,一个科学家一一费米提出了他的悖论:如果在银河系有人类之外的生命体,且这个生命体的科技高于人类。那么这个生命体早就发现人类了。而《三体》却给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想法一一黑暗森林。这个想法有两个定理一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间的物质总量不变;以及两个概念一一猜疑链、科技爆炸。这个想法把宇宙故事从一个童话变成了一个黑暗故事。在黑暗森林中,只有猜疑没有信任,文明在不断的猜疑中相杀。

我们学校也是这样,一个同学想在教室里面吃薯片,可是他不知道谁是督察组里面的人,于是此时这位同学就我怀疑教室内的所有人,当然也包括其他想吃薯片的同学。社会上的人也是一样,正是因为这种猜疑,大家才不互帮助。当然,《三体》中的黑暗森林和我们现实中的黑暗森林是不太一样的。《三体》中的黑暗森林,文明是为了生存而相杀;而我们现实中的黑暗森林,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对于我来说;同为科幻小说,《基地》把宇宙故事写成一个大统一,而《三体》写的更像人类社会,《三体》故事中的文明是一个人,他们有的就像一群人一样,比如书中的归零者。有的像一个小孩,比如书中的人类文明。也有大人,比如书中的歌者文明。也有青年,比如书中的三体文明。

当然,故事中的文明是为文明的生存和扩张中其他文明可能无法与之共用同一片资源从而进行的互相猜疑,最后的结果只是为了让文明生存下去。我们生活中的猜疑并不像故事中的文明一样,并不是敌人对敌人之间的猜疑,而是两个人相互中立的猜疑。而我们猜疑的最后结果只不过就是让自己和对方的利益更大化。

文中写“万物都将消逝,唯有死神永生。”现在我读懂了这句话:时间消磨了一切,包括空间,可是时间无法消磨猜疑,因为猜疑是由文明为了生存产生的,所以只有文明本身可以消磨猜疑,解决黑暗森林,迎来光明。

三体读后感 篇12

看完《三体》的那个晚上,我在合上书本后下意识地望了一眼窗外的星空,似乎想在天空中发现些什么。只可惜在城市的天空里看不到几颗星星,也只好作罢。

从此之后,在那些有着璀璨星空的地方,抬头看着天,我就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书中的情节,好久回不过神来,有时还能够看到一些和其他人所看到的不一样的东西。我会根据书中的描写,漫无目的地在空中搜索三体星系的位置,也会寻找云天明送给程心的那颗星星所发出的晦暗的亮光;我还总是把在夜空中航行的飞机想成是联合舰队,甚至会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的周围飞旋着几个智子,或是头顶上有一大片四维碎块。更让我想到的是传说中的暗林法则是真的?

宇宙中真的有数以生命吗?暴露你的立场真的意味着毁灭吗?还有“他们”,是不是就躲在离我们很近的什么地方,只是我们没有发觉呢?

大刘说:“我写《三体》,就是希望人们在工作之余有空的时候,能够抬头看一看头顶上的星空,哪怕只是一眼也好。”我想,每一个读懂《三体》的人,应该都是会不约而同地这么做的吧。

实际上,辽阔的星空不仅是宇宙的美丽图画,而且是像地球一样的亿万文明。也许在它们上面,也有很多很多双与我们一样或是不一样的“眼睛”在注视着我们。我们就这样对视着,已经对视了十几个世纪,也许还将继续对视下去,几千年,几万年……

黑暗之战是宇宙的缩影。它所显示的是黑森定律。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在“青铜时代”号、“蓝色空间”号上的那些官兵们,才是真正的、最根本的人。是的,他们是人类,现在在这个世界上,包括我所在的成千上万的生物,他们都是非人类。

只有像那些逃亡战舰上的官兵们一样,猜疑链横生,没有道德,甚至是无耻地借别人的死亡,来满足自己生存的需要——也许这,才是在宇宙这残酷的背景下,正确的活法。别说这太黑暗,这,就是事实。

如果有一天,地球真的在一次突如其来的袭击中毁灭了,希望我们不要难过。因为,我们将去另一个地方——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我们将永远与许多文明共存。正如书中说的——一切终将逝去,只有死神永生。

三体读后感 篇13

人类文明的忧思——读《三体》有感

吕遐东中船重工701所

根据宇宙大**模型推算,宇宙年龄大概在138亿年,太阳系年龄大概在45亿年,而我们人类仅仅在这颗蓝色星球上存在了600万年。在如此浩瀚的时空中,即使智能生命以极小的概率存在,也会有大量的外星文明单独存在于银河系中。然而,为什么,我们至今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听到,也从来没有接触过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是因为我们的地球和人类,如此独特和唯一?

或者还有其他我们不知道的原因吗?上述这段论述是著名的费米悖论,它讲述了宏大的宇宙尺度与稀缺的外星文明证据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矛盾。

**《三体》(三部曲),又名《地球往事》(三部曲),作者刘慈欣,给出了解释上述困惑的某种答案。这部作品刚刚问鼎今年科幻文学的最高殊荣雨果奖。作者凭借深厚的科学素养,向大家描绘了一幅从公元纪年算起,往后180万年里,人类文明与以三体文明为代表的外星高级文明,不断抗争、最终走向覆灭的宏伟画卷。

当我们惊叹于书中引力波、智子、高维空间、星际飞行等科幻概念时,感受更深的是作者对于当今文明的悲情与忧思。

>故事伊始,对于后工业时代人类文明中深入骨髓的病态感到绝望的少数精英,呼唤外星文明如同救世主般来拯救地球。然而,他们不是在等上帝,而是在等死亡。面对外来高层次文明的入侵,人类就像一个出生的孩子一样混乱,逃避、逃避,盲目的仇恨和崇拜交织在一起。

远不及故事的结尾,三体文明面对更高的文明是冷静、冷静和理性的。

人类祈求三体人能够如同他们一样在温暖的地球里慵懒、懈怠,殊不知宇宙生存的真实面目本来就异常黑暗、冰冷与残酷。故事里人类社会的天真、幼稚、无知,与当今社会群体的去理性、反智化行为,与现今各种**充斥着泛娱乐化甚至是娱乐至死的心态形成映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to be or not to be,当面临一百年后大部分人牺牲、少部分人逃亡、人类文明的种子得以延存还是四百年后全人类整体覆灭的抉择时,人们集体性地放纵于当前安乐与末世狂欢,却对四百年后的危机选择性地视而不见、甚至心存侥幸,最终换来的是加速灭亡。因此,当大多数人不了解真相时,所谓的民主只会将人类推向永恒的深渊。

为暗恋你的女神保留一颗星星,当绝望的人类面对三体文明的入侵时给他们带来希望;它给女神带来了一个人造的宇宙,伴随着人类群体的崩溃。人类文明的个体最终徘徊在无边的黑暗宇宙中。爱抑或不爱,人性抑或母性,低级文明面对高级文明的祈求与幻想,在零道德的宇宙生存法则面前显得如此渺小与可笑。因此,笔者说宇宙是一片黑暗的森林。在文明与文明的战争中,它失去了人性和许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事实上,这与我们所经历的历史并不相似!

当我们今天依稀回味2015年7月24日nasa宣布发现类地球行星'开普勒-452b'时的激动与憧憬,这部作品以冰冷的想象,告诉我们,洪荒般的宇宙,不是田园,没有童话,地球的存在本来是一种幸运。然而,就是这种幸运,却常被我们认为唾手可得甚至肆意挥霍,因此请让我们,对宇宙多怀一些敬畏之心、对地球多留一分感激之情。